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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作品:深夜与早晨的周记|作者:淋雨|分类:精品小说|更新:2025-05-07 22:05:55|下载:深夜与早晨的周记TXT下载
  “一说起家中的游艇,所有同学都只能噤声。”他的脸上,满满的自豪。

  dr。higgins忽然问:“julianbsp;“不是的,”他肯定的说,“julianbsp;“那么,你想变成女孩子吗?”

  “不!”他回答得响亮。

  dr。higgins走前去捉住他的手,一反转到手心,十只指头的指纹都改动过,一些被剪去了,另一些则被别的指头上的指纹掩盖,硬生生缝于原有的指纹之上。

  十只指头都不见原貌,表皮四凹凹凸凸。dr。higgins触摸着这些隐藏了的真实,忍不住难过起来。他遮掩了一个又一个的自己,只为求换来一个安乐。

  少年时他已迫不得已走进一个又一个的虚拟身份之呻,长大之后的他,究竟还发生了什么变故?

  面容的改动也不下十数次吧?由一个男人变成少女那双眼睛那双唇那管鼻子那个下巴,总共经历了几多痛楚变成晨与夜,杀人之后又逃避,改了容貌又改了指纹,为的究竟是什么?

  少女脸孔闪着星光一般的明眸,他问:“医生,如果你有儿子,你会怎样对待他?”

  就这样一问,她体内感到一股酸,猛烈地涌上她的眼眶,然后是鼻尖,她吞下了卡在喉咙的唾沫,她说:“很爱他。”

  很爱他很爱他很爱他。父亲母亲都不爱我,但是我却要很爱他很爱他。

  他的眼脸轻轻震动,dr。higgins看出他的疲态。她终止了是次会面。

  她按了按发烫的颈侧,手的冰冷与脸的温热成了对比她想:“是不是感冒了?”

  然后,她转身离开。

  走了数步,忽然,背后传来这样的歌声:“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迫不得已,她停步。

  他还哼着微弱的,细碎的歌声:“啦……啦啦啦……”

  dr。higgins但觉心头被寒意冰封,接着,那寒气随着脉骼四散,身上流着冰寒带动的血液。

  她回头,她记得这段音乐。

  眼前是少女脸孔的凶徒,但脑海已潜进一个深深的时光隧道,在极速的包围下,她返回那一刻那一秒:她身穿校服,面对着她的老师。

  老师说:“你知道小神仙会唱歌吗?”

  她问:“小神仙?”

  老师又说:“那些在花间跳动的小神仙啊!小小的身躯,背上长有透明的翅膀,如一只小蜻蜒那样。”

  “会唱歌吗?”她又问。

  于是,老师便哼出来了:“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她一边听一边笑,她说:“老师,你走音!”

  老师突然伸出双臂把她拥人怀里。她唤着老师的体香,感受着老师的体温,耳畔传来老师轻轻哼出的歌声……

  --对了,小神仙,由花丛间传来的歌声。

  一直没意识到,那花丛间传来的歌声,就等于那代表永恒的小神仙的歌声。根本是同一回事。

  地愕然到不得了。这根本是同一回事。

  从没联想过两者有任何关连,然而就是同一回事。对了,小神仙是来自花丛问。

  他怎会知?他怎会懂得哼?这一音韵,是她与她的老师的最大秘密,密封了十多二十年,无人翻开过,为什么,他一哼,秘密便由盒子边缘满泻?

  她屏息静气,一步一步走回他的跟前。

  他的意识朦陇,在无神无主之间,他哼出一个最重要的秘密。

  dr。higgins跌坐在他跟前,惊愕地凝视他。

  这张脸,她相对已久,由第一眼已觉得面熟,然后,一天比一天柔和顺眼。这张改造过的脸,随音韵相随的这一刻,更加亲切甜蜜,仿佛是一出生便清楚的甜与美,令人一生都不会抗拒的细腻、温暖、安全。

  “你究竟是谁?”她轻轻就。

  他没回答,他仍然在哼,“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于是,小神仙便在花间中飞舞起来,小神仙把脸埋在花蜜中,舔了一口,然后又飞到另一朵花,与其他小神仙碰上了,便一脸花粉的互相亲了亲。

  她落下泪来,用双手掩住了脸。

  她终于知道,为什么面前这张睑,由始至终都那么叫她有好感。

  身后传来急赶的跑步声,然后声音传来:“dr。higgins!”

  她咬着唇,想不到,竟然是如此。

  身后那声音说:“查到凶徒的最原本身份了。”那是一名研究人员,他气喘喘的给她递来一个文件档案。

  她接过了,却没打开来。

  伸手拭去凝在眼眶的泪。她真不相信他十多次整容的目的,原来是她。

  为了酷似她,是二十多年前的她。

  那年只有十六岁的她。脸孔的主人早已失去了的那个她。

  文件档案贴在心上,她双手抱着。她再问一句:“你知我是谁吗?”

  他仍陶醉地哼他的歌。

  “你为什么可以忘记我?”她说。字句伤感,但dr。higgins的脸上,有落泪之后的笑意。 第四章

  mana

  乐加柔出生在美国三藩市。

  父亲乐建宁与母亲霍屧在三藩市邂逅,然后结婚,婚后第二年诞下加柔。

  乐建宁是香港移民,在三十岁那年独自一人移民美国。

  他是土木工程师,人长得高大健硕,工作成绩很不错,外形又好,是很能讨女人欢心的那类男人。他本来移民到费城,也在那里找到工作,只是他不喜欢那城市的拘谨和严肃,于是南下加州看看。

  三藩市是一个容易令人爱上的地方,他逗留了一星期,就决定找一份工作留下来。当决定了不再走之后,乐建宁遇上他的妻子。

  霍屧从台湾来三藩市读大学,留学费用由父母向亲友借来,她念的是艺术,正在读一年级。家人千辛万苦要她放洋读书,却又阻止她修读实用的科目,理由只有一个,他们一心一意希望她有那从外国留学之名,然后嫁得好些。读艺术便好了,不太辛苦,没那么容易因读书而被摧残。

  父母一直栽培她,由小至大,借钱供她学钢琴学芭蕾舞,她两样都学得不好,但却又沾染了高贵淑女的气质,一向,她也明白父母的意愿。

  到了美国之后,她的我生更加有使命感。

  霍屧长得非常漂亮,是典型的美女,修长,高雅,轮廓分明。她读书不是太有天分,英文底子并不好,但算是勤力,过了半个学期,也算捱得住。

  住在学生宿舍的她,也有中外的追求者,有书生型的,亦有富家子弟。然而似乎又不是那回事,他们送花送礼物,却打动不了她的芳心。

  虽然所走的路被父母所摆布,她也有她的心愿和喜好。

  一直心不动,直至遇上乐建宁。

  一个明媚的午后,霍屧在露天茶座吃朱古力饼和喝咖啡,她一边享受她的下午茶,一边想着昨天看见的那条粉红色裙子,究竟买抑或买。如果买下它,下个月的伙食钱便没有了,要捱白面包。

  是的,少女的心很简单,脑袋没装着太复杂的事情。

  然后,身边靠右的那张台,来了一名中国藉男子,很高大,与洋汉一样高大,坐下来之后,便遮挡了大部分的阳光。

  她下意识的一望,见他长得好看,便朝他一笑。

  乐建宁回报她一笑,接下来是攀谈他说:“你有没有试过吃蛋糕喝香摈?我指是在这种时分,午后吃蛋糕喝咖啡,太普通了。她想了想:“是吗?”

  他便为她叫来一杯香摈。这是她第一次喝香摈,那感觉很好,冰冰甜甜的,有点意外的性感。

  然后他开始介绍自己,他说他来自香港,在香港是土木工程师,移民费城,工作也找到了,住了半年之后却喜欢,所以到三藩市看看。

  霍屧问:“如果三藩市不喜欢呢?”

  “那么我又走到别的州。”他说得很自然。

  然后,他又说着对三藩市的观感,“阳光很好,也有艺术气息,地方清洁,只是,华人太多。”

  “那有什么不妥当?”她问。

  他反问:“你喜欢华人多的地方吗?”

  她想了想:“嗯,也是。”她原来也不太喜欢。

  说不了两句,他又问:“我想到要塞区那边的palaceoffineans走走,听说那里很漂亮,你愿不愿意与我一起去?”

  霍屧有点愕然,这么快便约会她了。她说:“也好的……我在这边半年也未去过,而且我读fineans,去看看也好。”

  “你正在修读些什么?”

  “文艺复兴。”她显得有点腼腆。

  他便说:“如果你要问功课,你可以问我,我都懂。”

  霍屧客气地笑着,因为他这一句,她有点佩服,其实她也相信他的话,她不觉得他自大,他有一种懂得很多,而且个性好强的气质。

  这是一个她喜欢的气质。他强而有力,会为身边的我出主意,这使一个女人感觉幸福。

  晚上,她回到家后,把这个街上偶遇的陌生我想了又想,一边想一边微笑,她觉得已有点喜欢他。

  翌日,他们真的到了要塞区,他们看见了金门大桥,也到了乐建宁要到的艺术馆,入内参观之后,霍屧和他到艺术馆的湖边休憩,她喂天鹅,他则看书,那感觉,似已相恋已久的情侣。

  离开这区之后,乐建宁便牵起她的手,带她去吃野蘑菇比萨,这一晚,也是喝香摈。霍屧的眼睛已有点醉了,加上手上这杯液体流动的星光,她的双眸更闪烁迷幻如满天的星垦。

  她觉得好浪漫啊!

  乐建宁说:“你喜不喜欢芥茉花?”

  “芥茉花?”她未看见过。

  “一大个山谷的小黄花,在纳帕谷之中漫山遍野的开,一定很美丽。”他说。她便立刻有了憧憬,一地的黄色小花,衬在翠绿的山谷中,还有蓝天的衬托……

  “想不想去?”他问,深深望进她的眼睛。

  她笑,然后问;“你怎知道有这样一个地方?我在三藩市半年也不知道。”

  乐建宁便说:“以后你不知的,全由我来告诉你。”

  她听罢,心好甜。

  “我会令你很幸福。”他告诉她,拉住她的小手吻了一吻。

  一点错愕加三分酒醉,霍屧突然狂笑起来,花枝乱坠,双手往台上拍,忽尔的狂放,令她性感得很。

  乐建宁忍不住,就这样把臂一伸,搂住她便吻下去。她仰起的颈,他抚摸着,她伸前的手,他又紧捉着,总之,他要她动弹不得,她的四肢她的身体都在他掌心中。

  这是霍屧第一次被吻,一直以来她都没有与男人这样亲密过,而这样的吻,感觉真的好。

  好得令她认为,嫁给这样的男人也不错。

  后来,他们接着相见了两天,乐建宁便回费城去,他是认真的,他要由费城搬到三藩市。霍屧很挂念他,每天给他写一封信,信的内容好长好长,三张纸五张纸,她从不知道她有那么多的话想说。

  本来一直挂念台湾的家,现在半分这种感情也没有,爱上一个男人之后,她便忘却其余的所有感情。

  为什么会爱上他呢?在寂静的宿舍内,她想着这回事,他不富有,甚至生活不算安定。但他英俊,而最吸引她的是,他充满男子气概,他带领着每一步,她喜欢在这种男人跟前,做一个听话的女人。

  父母希望她嫁得荣华富贵,生了一个像她这样美丽的女儿,父母十分有期望。但她不特别渴望金钱,她渴望的,是男人的气势,以及从这些男人身上带来的爱情。

  她知道,她要嫁给他。

  她告诉台湾的好朋友,她结识了男朋友,而他的气质像极马龙白兰度。那时候,马龙白兰度是最野性强悍的明星,性感极了。

  其实,霍屧与乐建宁只在三藩市相处了数天便天各一方,但霍屧已经称他为男朋友,因为她爱上了他,所以她认定了他。

  三个月之后,乐建宁真的搬来三藩市。工作他早找到了,在一间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