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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小村庄的风流韵事|作者:拾级2009|分类:综合类型|更新:2025-05-21 12:08:37|下载:小村庄的风流韵事TXT下载
  二姐沉思了片刻。

  “这个吕振山也真够歹毒的,什么样的坏主意都能想出来,如果一不小心,就会落进他的圈套。”二姐不无忧虑地说,“你可得时时处处小心才好。”

  “这些我都知道,”毓秀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如果不是坏到了极点,巧云也不会栽到她手里。现在,该轮到我了,只是使用的手段不同就是了。我倒觉得柱子大哥干得好,至少,给那个家伙一个教训,不要觉得自己可以一手遮天,为所欲为。咱们越是怕他,他的气焰也就越嚣张。”她冷静了许多,“他把这事提早嚷嚷出去,不过是使个小手段而已,迫使我不得不就范。正好,我也来个将计就计,利用他那个傻儿子,耍他一把,让他也尝尝被人戏弄的滋味。”

  巧云高兴地蹦起来,“真没想到,毓秀姐都快成军事家了。这招实在是高。不过,”她语气一转,“我还是有些担心,姐姐将来怎么办呢?躲也不是个办法。”

  毓秀苦笑了一声。

  “二姐,巧云,”她羞涩地低下头,“说出来你们也不信,曾经,我觉得活着好累,好没意思,真想一死了之。但看到爸爸和哥哥之后,我觉得那样太不值得了。也许正是这种想法的驱使,反倒什么也不怕了。与其苟且偷生,还不如奋力一搏,陪伴爸爸走一程再说。大不了,就做姑子去,也比在这样的尘世里受这些闲气强。他吕振山无恶不作,也该当断子绝孙。”

  巧云也觉得这样有些解气,但还是觉得对毓秀来说风险太大,可又想不出更好的法子。

  此时的二姐,也不知该如何是好。只要不弄假成真,也未尝不是一件可行的办法。

  “不过,还要跟吕光明演一场对台戏,让它越逼真越好,然后我一闪身,准把个老色魔活活气死。”毓秀越说越兴奋,“这几天里,我一直想这事。我一走了之,也没有谁会在乎我的存在。不过,二姐请放心,我只是销声匿迹一阵子,等什么时候政策活泛了,我还会来看你们的。”

  二姐听这话越来越有些生离死别的意味,不觉有些鼻酸,“傻孩子,可不兴想太多。再难的日子,也有个头呢。你刚才一说,我也觉得有些道理。不管怎么着,先守着你爸爸,不要再留下什么遗憾,至于别的,车到山前必有路,没有过不去的坎。”

  华人

  第八十二章 离情别绪

  才几天的功夫,莫说秀水村,全公社的人都知道了秀水村有个漂亮的女知青要嫁给吕主任的儿子。毓秀再也坐不住了,她觉得吕振山实在可恶至极,而这里已没有自己的藏身之地。本来,她还想再呆一段时间,然后悄无声息地离开,没想到吕振山会采取如此恶毒的手段,让事情撒布的像风插上了翅膀,想回避都回避不了。

  但她还是放不下巧云,二姐的心里何尝不是这样?如果毓秀真的一走了之,吕振山绝不会善罢甘休,即使找不到毓秀,也还是要拿巧云出气,再借前事,把巧云逮起来。

  几天来,二姐的心思又整个放在巧云身上了,三番五次劝说她。巧云开始动摇了,其实,她内心里一直就想回到父母身边的呀!只是这样做太对不起卫建国了。她思前想后,许多个夜晚无法入眠,眼前不断闪动着卫建国的影子。他怎么样了?他会怨恨自己吗?他会后悔为自己做出的牺牲吗?尽管时间可以淡忘一切,但他是为了我一生的清白才毁了自己辉煌前程的啊!

  想过建国,就又想到了家人,父母兄弟姐妹,那么多渴望的眼神在期盼她回去。这还不算,重要的是吕振山赔了夫人又折兵,一定会气疯了的。找不到毓秀,自然会找到自己头上,到那时,连藏身之处都找不到。她想起来又有些害怕,毕竟那一次,她的精神到了崩溃的边缘;而现在,依然在他的魔掌之中。可以说,也只有回到父母身边才是安全的。在二姐的再三劝说下,她终于打定了主意,趁吕振山还蒙在鼓里,顺利办完了返城手续。

  二姐心中是复杂和矛盾的。她盼着巧云返城,那是基于对巧云及她家人的考虑;而当巧云真的要走了,却又茶饭不思,倒是巧云反过来安慰她了。

  “二姐,我离开秀水村,也不过像出趟远门一样,随时可以回来看你的,”巧云佯装笑脸,语调平静。

  “是啊,二姐,这不过是跟闺女出嫁一样,多了一门亲戚呢。”毓秀帮腔,“女儿嫁不出去,你才急呢。”

  惹得二姐和巧云都笑得前仰后合。

  “那咱们一块出嫁吧!”巧云趁势也点出了毓秀的心思。

  毓秀瞥了一眼二姐,看出她和缓了一些。

  “巧云的时间已经定下来了,我的呢,可以随便一些。”她停顿了一下,察看二姐的脸色,“不如,我跟巧云一块走吧,路上也好做个伴儿。”

  二姐明白她俩的用意了,是变着法地安慰自己就是了。几个夜晚,她们一直睡在一起,亲热不够,可越是这样,也便越法伤感。但二姐知道,这一天终究会到来的,与其一次次地伤痛,不如快刀斩乱麻,只要两个女孩子好,就比什么都好了。

  她故意装出轻松的神态,“也好,既然事情有了眉目了,早一点收场也放心一些。不然,一旦再有个差二落三的,就又麻烦了。”她横下一条心,“这样吧,你们两个把具体时间定一下,我也好提前做些准备。”话虽这么说,声调却哽咽起来了。

  毓秀和巧云又何尝不是这样?相处的这几年,经历了这么多事,让她们明白了什么才是可贵的真情;如今要分别了,万千心绪凝结在一起,不知该怎么表达才好。

  几乎每个夜晚,她们都说到天将放亮。白天,二姐放下了手中所有的活儿陪伴毓秀和巧云。她想象不出如果真是女儿出嫁会有怎样的心情,但这样的分别,真如剜心割肉一般。好在,这是她们走向好去处,不舍之中又有些欣慰。

  同样割舍不下的还有春妮。可以这么说,春妮是在她们的影响下成熟起来的,虽然爱情之路她走得更快更远,但心理上却还是像小孩子一样。只是她的出路比两个姐姐要明朗得多,那就是守在父母身边,做个货真价实的秀水人。可又一个更重要的方面则是相同的,那就是,那段感情随着林瑶的离去灰飞烟灭了。两个姐姐不也是一样的吗?似乎拥有了自己的爱情了,爱情却还是那么遥远。什么是爱情?她说不清,而眼前的事实告诉她,越是真正的爱情,越有无法实现的障碍。

  抛开爱情两个字不说,单就姐妹感情,春妮也觉得这两个姐姐超过了任何一个人。自己找不出更合适的理由让她们留下来,也只能暗自伤心落泪。最后一个夜晚,春妮缠磨着非要跟两位姐姐在一起,她娘也只好答应了她。

  还是小学校的房子里,还是毓秀布置的那个温馨的小窝,姐妹三个有说不完的话,道不尽的情。几个夜晚,当春妮躺在这张床上的时候,就想起跟林瑶在一起的那个夜晚。那份狂热和激情,只要想起来就脸上发烧。

  而这个夜晚,脑子里却只有姐妹三人。因为有了太多的心事,便不先前那样说笑打闹,而是静静地躺着回忆些往事,设计着未来。未来是什么样子?没有谁想象得出。对她们而言,未来更是一个空洞的词。她们没有未来,却又以实际行动向未来迈进。

  尽管有了好长时间的心理准备,但当这一刻来临的时候,依依不舍之情还是油然而生。她们又像一群小孩子一样聚在一张床上,热得难受,却不愿分开。说一会话,想一会心事。守在一起的时间感受的更多的是表面,而当真的要分别了,却是心灵上的震颤。她们各自表达着自己的心声,即使是那些老掉牙的话题,这一刻,也依旧是新鲜的。生活,恋爱,以及许多有趣味的事,现在说起来,都有特别的感受。好久好久,春妮拉住毓秀和巧云的手,仿佛分别不在明天,总担心她们现在就会飞走似的。

  毓秀和巧云一口一个好妹妹地安慰着,她们心里也一样五味杂陈。在告别春妮之后不久,她们也会在某个车站或路口告别,那也将是锥心刺骨的滋味,只不过,借着春妮,提前品尝了一番。

  这还不是最关键的,问题是,她们还有没有相见的机会,嘴上说有,心里还是有些不踏实。即使有这样的机会,想必也不会太多。人,为什么要设置些悲欢离合呢?噢,对了,或许正是由于有这样黯然销魂的离别,才有机会挖掘出人充沛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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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三章 似水柔情

  睡得晚,并不影响早早起床。

  这是毓秀、巧云、春妮相聚的最后一个夜晚;一觉醒来,便迎来最后一个可以共享的早晨。

  没人能想象出这个夜晚她们会有怎样的心情,没有过亲身经历的人仅凭想象是感受不到的。尽管相约而眠的时候已经很晚,天刚蒙蒙亮,姊妹三人就又醒来了。她们嘀嘀咕咕说了一会子话,巧云提出到外面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刚翻开的泥土有股青涩而又新鲜的气息,这是她们熟悉而亲切的气息。从今天开始,毓秀和巧云就要与这种气息告别了,一股难舍之情不觉涌上心间。

  三个人排成一列在田埂上走着,没有谁会割舍对土地的这份浓浓的恋情。毓秀和巧云蹲下身,摩挲着这块她们劳作过、撒下过无数汗水的土地。这一刻,她们都有跪下来亲吻这片土地的欲望,但似乎只是因为一点点羞涩,谁也没有做出来。一直以来,这片翻着麦浪、扬着玉米花的泥土地,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敲击着她们的心灵。

  只有春妮有些不解,面对着两个姐姐反常而又在情理之中的行为,她不知该说什么。这片土地,自己还会相守下去,而且,很快就高中毕业了,自己也会走上与母亲和众多村民相同的路。如果跟这片土地厮守一辈子,大概永远也不会有亲吻它一下的想法。甚至,在感激这片土地时还憎恶它,因为它养育了自己的同时也让自己在烈日曝晒下汗流浃背永无止息。人的一生难道就是这样子吗?她想不通,可事实又证明不得不这样。她开始留恋姊妹三人初相识的日子,但那些天真烂漫永远只属于过去。

  默无声息地来到那条熟悉的小河旁,三人有着各自不同的感触。河水依旧淙淙流淌,不急不缓,平淡无奇,没有什么新鲜故事;但也正是这条无声无息从未断流的小河,让她们想起了曾经的过去。尽管它自己并无故事,却给每个人留下了许许多多离奇古怪的幻想和追忆。嬉戏、游玩,哪怕只是匆匆地走过,那些细节,这一刻,都历历如在目前。毓秀忘不了那次大山会碰到小燕时的情景,也正是那一次,她亲热地接触了这条河。也正是这一天,她惊闻巧云跟李有才外出卖粮的事,那个傍晚,这座小桥,留下的是惊心动魄,经历了大悲大喜。

  “巧云,”站立桥头,毓秀的思绪回到了那个记忆犹新的傍晚,她还清晰地记得她蹲立的姿势和焦急的心情。“还记得你跟有才外出的那天吗?把姐姐都急死了。”

  “当然不会,”巧云语气肯定,怎么会忘记呢,她亲历了那场噩梦,所有的细节都刻进了她的记忆深处,也正是从那一天开始,自己才真正长大起来。“姐姐,那些日子,不管什么时候想起来,都像是在昨天。或者将来再想起来,比今天记忆得更清晰,理解得更透彻。我想在我这一生里,再也遇不到像姐姐这样的人了。我感谢这段生活赋予我的特别的感受,也感谢上苍用这种特别的方式让我们在此相逢。所有的懊恼和遗憾,都在我们的相逢中烟消云散了。”

  春妮似懂非懂地听她们说话,这些感受,可能自己一生都不会享有,她想,这也是城里人独有的感受吧!不过,也正是守着两个姐姐的这三年,自己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小不点,长成了懂得情与爱和大姑娘。望着河水自由自在曲折蜿蜒地滑行,自然想到了林瑶,多少个日出日落,她们就在这河堤上漫步。也正是这些超常规的举动,惹来村民长久的非议。尽管母亲教训了自己多少次,连老实巴交的父亲有次在母亲的指使下居然举起了露着脚趾的烂鞋要打自己了,可那份狂热并没有因此而收敛。没有人了解她的内心,更不会有人读懂她的感情,那些只有在这条河堤才能收获的爱情滋味更是任何一个村民都无法理解的。虽然为那时的心动付出了代价,她还是认为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淡淡的光晕弥漫了整个小村庄,一会从树林的缝隙里露出太阳斑驳的身影。那些曾经司空见惯的,现在,在每个人的眼里都赋予了特别的含义。这是她们共同迎来的最后一道晨曦,但没有可能共享同一天的晚霞了。人生就是这样,当天天相守的时候不懂得珍惜,而当真要分别了,才感受到那些普通的可贵。

  不知怎么,随着两位姐姐离别时间一分一秒的临近,春妮的眼前又闪出林瑶的影子。手里藏着他几封信件,并不能取代她悬空着的心。尽管想过她们的结合已不可能,但还是寄希望于万一。感情是多么容易碎裂的东西,就如草尖上的露珠,经不得一点阳光,但它毕竟晶莹过,伴着初升的太阳闪烁过。它因了阳光而美丽,也随着阳光而消逝。

  天空越来越明丽,勤快的小虫也已醒来,发出有节奏的合鸣。它们,也懂得这些女孩子们的心了吗?一定,不然,今早的合奏也不会蕴含着一丝丝哀伤。

  没有任何语言,在晨风清凉的吹拂中,站立桥头的姊妹三人不知啥时把手牵在了一起,越攥越紧,仿佛只要这样就可以把自己融进对方的身体里。

  春妮的泪花挂在睫毛上,在和煦阳光的抚爱下像一粒粒排列有序的珍珠。看到妹妹这样子,毓秀和巧云的眼睛也湿润了。而此时,她们只能用手的温度或哪怕只是一个轻微的动作向对方传递着信息。至于内心里真正想什么,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在同一个时刻,她们获得了相同的心理满足。人生会有许多次离别,而只有用心感受它,离别才别有一番味道。即使从相聚的那一刻开始就知道有分别,但当分别真正到来的时候,还是不愿意相信,更不愿意接受它。

  这一刻,已没有了时间概念,三三两两的行人提醒她们,握得再紧的手最终也还是要松开,贴得再紧的心也因时空的阻隔而留下新的感触。

  那些,也只在将来感受它了;此刻,唯一能做的,就是静静享受正在拥有着的。

  华人

  第八十四章 黯然伤别

  感受着从未见过的送行场面,毓秀和巧云说不出为什么,只是想掉泪。

  知道消息的村民都赶来了,把学校前的小路围得水泄不通,人们或唏嘘慨叹,或伤心落泪,春妮和春玲更是拉着毓秀和巧云的手痛哭流涕。

  泪眼朦胧中,毓秀和巧云看到了一个特别的人物,这个人不在特定的情况下很少露面。丑陋的面孔带着一丝慌惑不安,不过还是可以看出他刻意打扮了一下,以至于粗看之下也并不怎么骇人。是二龙,没错。自那次大火之后三年的时间里,毓秀和巧云很少见他出门,不过这次,精神状态好多了,眼角还挤出一丝难以形容的微笑。

  或许另一个人在巧云记忆里刻得太深了,临走的瞬间偏偏想到了他,但始终没见他的踪影。这三年里,他见了自己就跟老鼠见了猫儿似的,反让自己有些不好意思了。终于,当目光转向那个最不起眼的墙旮旯,还是与他的视线相碰。是的,那一个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往这边看,而当自己瞄准他的霎那,他反倒把头埋了起来。李有才,那个几乎把自己青春埋葬了的二流子,看上去还有些羞耻之心。在他旁边,站着一个五大三粗的妇女。那不是菊花吗?说不出是什么驱使,巧云分开拥挤的人群,靠近前,见菊花怀里还抱着一个小女孩,她的儿子正围着她转圈。巧云的这一举动使得李有才手足无措,除了抓耳挠腮,就只是讪讪地笑,脸色极不自然。

  巧云跟菊花打了声招呼,弯下身摸了一下小男孩的脸蛋,又接过菊花怀里的孩子。孩子圆圆的大眼好奇地看着她,很快,扎煞着两手咯咯笑了。

  把孩子交给菊花,见有才正把脸扭向一边。

  “有才哥,”巧云近前一步,“妹妹要走了,总得说句话吧?”

  李有才这才抬起头,嗫嚅道:“妹妹要走哩,俺也替妹妹高兴着。回去见了父母,就说咱秀水村人问好他们哩。”

  朴素的一句话,使得巧云眼泪涮涮地流下来,她伸出手,分别握着有才和菊花。

  “有才哥,菊花是个好女人,要善待她。祝你们幸福!”巧云说完扭回头,强忍住夺目的泪水,分开人流,回到人群中央,就见毓秀正对二姐说着什么,旁边还有楚爷、柱子以及许多熟悉的面孔,个个眼圈红红的。

  驼爷颤巍巍地挤近前,手里拿着两包东西。“这是我给老人准备的一点小礼物,就算我驼背老汉的一点心意吧!回去问候老人,就说我驼背也想着他们哩。”他揩了揩眼睛,“我也祝两位姑娘有个好将来,我土下也瞑目哩。”

  毓秀和巧云咬着嘴唇,一人抓住驼爷一只手,眼含泪花。

  “驼爷,等我们安顿下后,还会来看您的。”

  驼爷一个劲地“哎哎”着。

  这时,桂爷手执马鞭走近前。

  “时候不早啦,该走了吧?”

  毓秀和巧云依依不舍地挥手告别,很多村民跟着走出老远。

  哦,纯朴善良的村民,树木环绕的小村庄,你的影子渐渐模糊了,但你却清晰地刻在了两位姑娘心上。

  桂爷执鞭,二姐、楚爷、柱子还有春妮和春玲坐在后面。毓秀和巧云看着这些最熟悉最亲近的面孔,不知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表达她们的感受。

  “姑娘们还记得吗?”桂爷打了一个响鞭,“这头马驹就是‘欢欢’的后代呢。”

  “是有些像,”巧云身微微笑了笑,“那年还沾了它的光,吃了不少料豆呢。”

  车上的氛围马上活跃起来,欢声笑语一路伴随他们到达公社驻地。

  经过公社大门口,巧云又想起这半年流逝的岁月,终于,她从魔掌中逃了出来,还达到了返城的目的,这一切还得感谢毓秀姐做出的牺牲。想到这,她把毓秀的手攥得更紧。春妮也凑过来,和她俩的手握在一起,没有一句言语,却又心潮澎湃。

  春玲呆呆地看着这一切,在她幼稚的心里,才刚刚埋下情感的种子。她不明白这些大人们为什么会哭天抹泪的,不就是毓秀姐姐和巧云姐姐要出趟远门吗?但她不敢吭声,只是好奇的目光逡巡着,不觉中也受了些感染。

  “毓秀姐姐、巧云姐姐,”她天真地歪着头,“你们走了就不回秀水村了吗?”

  “回,怎么不回?”毓秀和巧云移过身子,“这里有春玲妹妹,还有这么多我们喜欢的人,自然还是要回来的呀!”

  “那,我能到城里看两个大姐姐吗?”

  “当然。等有条件了,姐姐就来接你。”

  大人们的心里,却没有孩子想得这么简单,越是轻松的话语,他们的心越沉重。特别是毓秀,严格说来还只是逃离,要是上面追究下来,扣一顶大帽子还不知怎么样呢。

  倒是毓秀自己一脸轻松,“等姐姐好起来啊,就把春妮和春玲一块带进城里去,不要家里的妈妈了。”

  一句话把全车的人都逗乐了,只有小春玲把嘴噘得老高。“才不呢,我要带娘一起去。”

  “是个孝顺的好孩子,”楚爷接过话茬,“等将来条件好了,咱秀水村也建起摩天大楼来,咱们一起过上城里人的日子。”

  即使轻松的话语,也不能带来轻松的心情。分别的时刻到了,所有人都一脸凝重,二姐千叮咛万嘱咐的。在她眼里,毓秀和巧云还像刚来秀水村时那样,是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

  车子启动了,毓秀和巧云带着遗憾,带着留恋,带着感激,也带着对未来的憧憬,踏上了返城的路。这才仅仅是个开头,生活之路还很长,怎么走,以什么样的方式走,还是个未知数。

  望着绝尘而去的公共汽车,二姐她们挥动的手久久没有放下。直到车子已埋进尘埃之中,手依然不听使唤地摆动着。

  “该回去了,”不知过了多久,柱子提醒二姐。

  二姐登上车,已经走出了好远,还不时回望公共汽车离去的方向。她在想什么?没有人知道,但可以断定,这次分别,又一次深深刺痛了二姐的心。

  生离死别,说得就是这一刻的心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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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五章 意外之喜

  两个女孩子走了,最伤心的当属二姐。

  已经过去了几个月,二姐依然不愿相信这是真的。她一直觉得,所有发生过的那些事情都只是在昨天。连春妮也看出来,两个姐姐走后,母亲从未出现过真正意义上的笑脸,每天只要开口说话,定会提到毓秀和巧云。

  两位女孩子走了,有根的话反多了起来。他见二姐天天念叨,便劝导她:“两个孩子是往高处走哩,你该觉着高兴才是,干么还这么愁眉苦脸的。”

  “没心没肺的东西,”二姐总不给他好脸色,“再往好处去,也是少了两个孩子,也不知啥时才能见着。”

  “等她们安顿下来,自然还会回来的,”有根点上一锅烟“吧嗒”着,二姐一把夺过来。“就知道抽抽抽,也不怕呛死。”

  有根见不是头,大气不敢出,一声不吭地跳下炕,迈着悠闲的步子走了。

  屋里只剩下二姐一个人,说不出是委屈还是烦躁,围着小屋地转了好几圈,冷不丁闯进的春玲唬了她一跳。

  “娘,你没事吧?”

  “娘没事,就是让你那个木头爹给气的。”

  “我爹咋了?”

  “你爹咋了?问你爹去。”二姐没好气地说。

  “娘是想两个姐姐了呢,这事谁不知道?”春妮一阵风似地卷进屋,“娘,你瞧我带什么西洋镜来了?”说着把几个包裹放到风箱上。

  “死妮子,这么大了,没点正事。”二姐口里骂骂咧咧的,脚步却不觉移到门口,只见门外站着两个人。

  “巧云——”她惊讶地张大了嘴巴,“你,你是怎么来的。这位——噢,我认出来了,是那个什么什么……小伙子。”二姐结结巴巴地,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巧云先是扑哧一笑,叫了声二姐,就扑到她怀里。

  过了好久,二姐才醒悟过来似的,赶紧让着卫建国。

  “快屋里坐,屋里坐,”她拿过两个麻扎,不好意思地搓着手,“瞧我这地方乱的,坐都没个正地方。”

  “娘是想姐姐了呢,什么事也干不下去。”春玲笑着插话。

  “死妮子,滚一边去。”二姐不耐烦地轰着春玲,“还不快问问三婶还有什么好吃得去?”又转向巧云,仔细端详着,“晒黑些了呢。咋也不先捎个话来呢?”

  “姐姐就想给娘个意外惊喜呢。”春妮嘻嘻地笑着,“还有啊,这次姐姐还带了样更重要的礼物……”她故意停下来,抿着嘴瞥了巧云一眼。

  “死妮子,又跟我来这一套。”二姐做了个扬手的动作,“在哪儿,快说,急死你老娘了。”

  春妮一把抓过卫建国的手,“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二姐看到二人一块来,就意识到了这点,直到这时,才定醒过来一样,也细细瞅着这个瘦弱的小伙子,“爹娘都还好吧?”

  卫建国羞涩地应答着。

  “多亏了二姐照应,才有巧云的今天。巧云可是天天念叨着您呐。”

  “尽说些没用的,”巧云咯咯笑起来,“从今儿个起呀,就赖着二姐不走啦,别说想,赶还来不及了呢,看你后悔不后悔。”

  二姐连忙说:“那敢自好,我就盼着这一天呢。”

  一会楚爷和有根进来,相互介绍问候过,又坐下来说了些分别以后的事,言谈中自然提到了将来的打算。

  “我跟爸爸妈妈商量好了,”巧云的语气里已完全没有了孩子气,“他们答应我再回来。不过,”她扫了一眼卫建国,“我还是不能留在秀水村,只能跟他去了。他的父母年龄也大了,放不下这个娇弱的儿子,我也只能吃二遍苦,受二茬罪喽。”说完,自己先笑起来。

  一圈人笑得前仰后合。

  “那也好,”二姐欣赏的眼光一刻也不离巧云,“闺女大了,知道怎么疼人了。这下我老婆子可以放心啦。”又转向卫建国。“等回去也给两位老人捎个好,就说我这个亲家也请他们有空来串个门子。”

  又是一阵开心的笑。

  楚爷说:“你们说着话吧,我到果园看看,让驼背弄些新鲜菜,趁着今儿个高兴,咱一块乐哈乐哈。”

  有根也跟着楚爷走了,巧云又跟二姐和春妮亲热了一回。

  其实二姐心里明白,巧云更多地是心存感激才会跟那个卫建国到那个小山村的,她相信他们会恩恩爱爱,但将来的生活就很难说了。想到这屋,二姐心里又有些惋惜:唉,好好一个城市姑娘,因了这些变故,从今后就成了地地道道的农村人啦。伤感的同时,还是为巧云庆幸,毕竟,她找到了真爱,她期待着这样的爱会持久并让生活也跟着变个样。

  看到巧云,又不觉想起毓秀。那孩子内向,也不知回去后能不能承受住生活的压力。要是她的爸爸没什么大问题能守在一起也好啊!爸爸不在家,哥哥又在外,她孤零零一个人,熬到什么时候才是头呢?虽然有几封平安信在自己手里,但信件毕竟不能代替事实啊!

  “二姐,我还见到毓秀姐了呢。”巧云瞟了一眼在座的所有人,神秘兮兮地凑到二姐耳边,“毓秀姐也谈对象了呢。英俊潇洒,比我这个白面书生可强多了。”

  二姐喜滋滋地,禁不住放大声音。

  “真的?”

  “这个还能有假,”巧云嫣然一笑,“二姐,你就等着抱外孙吧!”

  旁边的春妮知道巧云没安好心,话中有话,脸“腾”地红了。

  村民也一拨一拨地问讯,欢声笑语又充满了这个拥挤不堪的小院,巧云也一个劲儿地说着感激的话。

  我的村庄,我的家。她在心里慨叹。

  我是不是也该慨叹一下呢?这是一个看似美满的结局。我们姑且不说巧云将来会有怎样的生活,她们的爱情能持续多久?我还是为他们的相聚和结合而感慨万千。不管怎么说,当人可以主宰自己的命运的时候,总算做了一回自我,也就应该知足了。至于未来的命运能不能掌握在自己手中,该认不认命?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看法。我,只能言尽于此。能支配巧云命运的除了社会大背景,就是巧云自己了。我,只是一个看客,无力,更无法替她寻一条更光明的坦途。

  朋友,你能吗?

  华人书香吧 bsp;第八十六章 春妮出嫁

  春妮要出嫁了。

  接到消息的巧云带着三岁的女儿囡囡提前两天赶了过来。

  在春妮出嫁前的几天里,倒是囡囡出尽了风头。她天性活泼好动,没有丝毫羞怯。特别是春妮化妆那会儿,囡囡滴溜溜地围着她转,口里还不住地说着:“新娘子真漂亮,新娘子真漂亮。”

  二姐一把把她扯到怀里。

  “小囡囡,咋不叫阿姨叫新娘子了呀?”

  “我娘说的,阿姨要做新娘子了。”

  旁边一位大嫂故意打趣她:“囡囡,你娘是不是也是新娘子啊?”

  “我娘不是。我娘不漂亮。”

  逗得周围的人全笑起来。

  最开心的当属巧云。几年过去,从一个普通知青,变成了的的道道的庄稼人,自己也说不出是幸还是不幸。可能真的如女儿所说,自己不漂亮而且也不再漂亮。漂亮只属于过去,农家的生活磨粗了她那粉嫩的手指,也浇灭了她沸腾的心。她知道自己再也不是那个貌若天仙人见人爱的林巧云了。也正因为这样,她的心反倒踏实了,她觉得自己原本就不该生在城市里。而她的那个卫建国,生于农村,长于农村,自然也习惯了循规蹈矩地走祖祖辈辈趟出来的路。这就是农村,几千年来固定不变,自己这一代自然也改变不了。

  看着即将出阁的春妮,不自觉地想起她们在一起时的欢乐时光。人生,有这样一段值得回味的追忆也知足了。她不是没有同命运抗争过,可争来争去,还是争不过土坷垃。每次回城看望爸爸妈妈,自己也隐隐有些难过,但命运既然做出了这样的安排,也只能随波逐流了。偶尔,她也会伤感,不是为自己,而是为女儿。只要山村状况不改变,女儿也就永无出头之日。她常常自我安慰,这种奢望也会慢慢消失的。就像自己,曾经的追求和向往都随着时日消磨掉了。或者,这才是真正的生活,也只有这样的生活才是真实的。

  她没有理由埋怨卫建国,他那刚刚燃烧的火苗还是因自己扑灭的。如果没有他,自己早就成了孤魂野鬼了;如果不是她,他可能已经扶摇直上,过上城里人应得的生活了。一切都是命定如此,谁也怨不得谁。至于说爱情,慢慢也就融化到生活里去了。有时想起来,她都暗自发笑:辛辛苦苦地劳作,还有闲心体味爱情吗?爱情,是有闲阶级的附庸,对劳动人民来说,还只是奢侈品。

  那么,现在的春妮还能感觉到爱情吗?她不好问,但从二姐的话里听出来,那个林瑶自从回了城,没过多久,也就杳如黄鹤了。这次春妮结婚还特地告知了他,除了接到一封祝贺的信,还寄来了一百块钱。可以想见,爱情其实是可以轻而易举地买断的。一百块,可不是个小数目,是几个农村壮劳力一年的收入,可见,爱情还是有价值的,而且价码不菲。她不知现在的春妮在想什么。她还会想念她的林瑶吗?她深埋心底的爱情还会发芽吗?

  春妮已经化好了妆,脸上洋溢着甜蜜和幸福。听二姐说,春妮的对象是邻村的,高中时就一直追她,很出彩的一个小伙子,自己一眼就看中了。开始春妮还有些犹豫,架不住他软磨硬泡,终于搞到了手。春妮,一个体验过另类爱情的女孩子,终于在爱情的磨砺中成熟起来了。她开始懂得,爱情是转瞬即逝的,生活才是经久不息的。

  春妮一把火烧掉了林瑶的所有书信,苦笑着答应了母亲的恳求。

  做娘的没法选择爱情,却有眼光选择生活。春妮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父母之命,但冥冥中还是认同了父母之命。其实,这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父母之命,父母只是起了一个助推的作用。岂止父母之命,连媒妁之言还必须要有呢。当男方派遣媒婆来提亲的时候,这门亲事早已经定下来了。

  春妮曾经因林瑶幸福过,那是因为有爱情作燃料。现在,她脸上又绽放出绚丽的光彩,是可以预见到的对美好生活的期望的幸福。那个高中同学不仅相貌一流,家庭条件更是首屈一指。前者为春妮所认可,后者为父母所赞同。绕来绕去,爱情还是离不开生活啊!

  看着巧云晒黑的脸庞,二姐都有些不忍了,在她的身上,已找不到一点城里姑娘的痕迹。不过,还能说什么呢?就像春妮,现在还是个孩子,很快,就成人家的人了,然后,蹈自己的覆辙,没有再回头的机会。即使有机会,这头,还能回得过来吗?她不由得想起身处异乡的儿子,他也该娶妻生子了。只是,他过得还好吗?他的记忆里还有这个娘吗?

  刚刚还甜美地微笑着的春妮,打扮好后亲了亲囡囡的小脸蛋,又牵过巧云的手,轻轻拍了几下,竟一句话也没有说出。

  她或许在心里问:这就是那个漂亮的让自己羡慕得要死的巧云姐姐吗?这也会是将来自己的样子吗?爱情可以成全一个人,也可以扼杀一个人啊!

  她饮泣着扑到母亲怀里。二姐搂着她,泪花又开始围着眼眶旋转。抱着春妮,看着巧云,不觉又想起毓秀。那个孩子,命也苦呢,去了信也没见消息,定是抽不开身吧。

  “娘,毓秀姐姐来信啦。”春玲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绪。

  她赶紧拆开,抽出信穰,仿佛才意识到自己并不认得上面的字。

  巧云把信念了一遍,边念边开心地笑。

  “噢——,毓秀姐姐也要生小宝宝喽!”春玲先拍着巴掌转着圈地跳。

  二姐喜滋滋地接过信,翻来覆去地瞅。春妮一把抓过来,“娘,你又不识字,干瞅个啥啊?”

  二姐还是高兴得合不拢嘴:“你娘不识字,看着也高兴呢。”

  囡囡凑过来,挤到巧云怀里仰着小脸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娘,那个上海的阿姨也要有小宝宝了吗?”

  还没等巧云回答,二姐上来摸摸她的小脸蛋。

  “是啊,姨姨要生小宝宝了呢。你喜欢小弟弟还是小妹妹呀?”

  “我喜欢小弟弟。”

  “为什么啊?”

  “小弟弟好玩。”

  春妮要走了,二姐倒没显得怎么悲伤。看着待嫁的春妮灿烂的笑脸,巧云又想起了她和毓秀离开秀水村时的情景,自己也弄不明白最终返回的决定是对还是错。

  或许,人生的每一步,都是命运使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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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七章 毓秀伤魂

  清明节。

  苍松翠柏,小草初绽新芽。

  毓秀肃立在妈妈的坟前。

  令毓秀不再孤独的是,这次不再是一个人,除了丈夫、儿子,还有哥哥、嫂子以及七岁的小侄女。

  她和哥哥搀扶着须发皆白的爸爸在墓碑前停立了好久。抚摸着墓碑上妈妈的名字,爸爸感慨万千。他自言自语地念叨着,表达几年来对她的思念。最后郑重其事地告诉她:我终于平反了,你要是看到今天多好啊!

  听着爸爸的哭诉,几个人的眼眶都湿润了。毓秀也在心里默默祷告,再次为逝去的妈妈送去平安的祝福。

  人的一生,就是这么简单:来了,走了。

  可世事又让人间这么复杂,活,活着不宁;走,走得不安。

  已经逝去的人还会知道世间的这些事吗?要是真有在天之灵就好了。毓秀想,妈妈走时没能瞑目,现在总可以心安了。如果她不知道人间发生的这一切,不是仍处在不安之中吗?该以什么方式告诉她?毓秀把果盘摆好了,点上纸,上好香,“扑通”跪了下去。在她的心里,以这种虔诚的方式,妈妈一定能感受到她出自心底的诉说:爸爸再也不用受那样的煎熬了;孩子们都已成家立业,并有了自己可爱的小宝宝了。

  七岁的侄女和五岁的儿子也随她跪下,口中念念有词。是啊,本该儿孙绕膝,其乐融融,可只能孤零零地呆在这里。妈妈,听到孩子们叫奶奶和姥姥的声音了吗?要是真有阴阳感应,妈妈一定会听到的。那么,妈妈听到这细弱娇嫩的声音,是不是也会像以前那样开心地微笑?

  毓秀立起身,仔细端详爸爸苍老的脸。是啊,爸爸老了,精神状态却很好。守着爸爸,这不是一直以来的愿望吗?这个愿望终于实现了,而当实现了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