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室,门竟是半开着的,只有巧云一个人,手支着下巴正在看什么东西
他尽可能把步子放轻些,但臃肿的身子怎么也轻不起来。他把腿抬得低一些,步伐也小了许多。巧云没什么动静,也就知道她并没有感觉到自己的到来。
他推开半掩的门,见巧云神色慌乱地看他。这很正常,他想,他品尝过的女孩子都有过类似的胆怯神态,他甚至从对方的惊惧中看到了成功的第一步。他稳住急促跳动的心,不敢贸然采取行动,他怕一点点的闪失也会葬送所有的一切。他只是随意寒暄,耐心等待天赐的时机。
出乎他的意料,机会来得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快,所有的设计方案都不如这一次小小的机遇。他看到巧云进了卧室,俏丽的背影让他贪婪地吞了一口唾沫。但他毕竟是经过大阵仗的人,懂得小不忍则乱大谋的道理。容不得他多想,便迅速掏出随身携带的纸包,把一撮白粉倒进巧云的茶杯里。
也许是没算计到他的突然来访,也许是注意力过分放到那把水果刀上。巧于应对的巧云没有想更多,一边同吕主任说着闲话,一边把那杯温热的水慢慢喝了下去。刚要去倒第二杯,头便有些晕晕地。她仿佛意识到了什么,甚至看出了对方淫邪的狞笑。她想往外跑,腿酸软无力;想掏出那把水果刀,手却无力地垂下了;想喊,已发不出声。刹那间,她的泪水汩汩涌出来。她知道她完了,在她最后还清醒的时刻她明白了最终还是没能躲过这个色魔,自己的一生到此彻底毁了。
吕振山得意地干笑了两声,他明白,这个时刻,公社里没几个人。他不慌不忙地立起身,捏了捏那张垂涎已久的漂亮脸蛋。随着娇弱的喘息,巧云的胸部一起一伏。哦,天哪,两只玉兔在蝉翼的波光里放肆是跳着欢快的舞步。他有些头晕目眩,呼吸粗重。没有时间允许长时间地欣赏,他迅速起身,理智地拉了一下电灯开关,漆黑中没忘了摸索着挂上门锁,返身抱起软酥酥的巧云,一口一个“小美人”地轻唤着,把她平放在卧室的软床上。
第六十五章 心灵感应
坐出两站地,卫建国突然意识到今天这样的安排又是吕主任出奇制胜的妙招,而且这一屡试不爽的招术恐怕是针对巧云的。想到这,他“突”地出了一身冷汗,没来得及拿上提包,就冲到车门。“司机,停车,停车。”
司机和售票员都被他这一举动吓了一跳,没顾得上问啥事,一个紧急刹车,车门打开。
他跳下车,像离弦的箭一般往回冲,还没到公社驻地,已累得气喘吁吁。他停止了奔跑,突然觉得腿像灌了铅,一丝力气也没有,想往前支撑,但还是一个跟头栽倒了。
他失望的眼神朝向急着到达的地方,心却稍稍平缓了些。太阳还在西天挂着,灿烂的笑脸讥嘲着这个失魂落魄的男人。“我不是男人,我不是男人。”他一遍遍喊着,狠劲敲打双腿。正是由于这短暂的歇息,他的头不像刚才那样暴躁欲裂。
“没事,巧云会没事的。”他自言自语。现在还不到下班时间,人来人往,谅那个色狼还不敢怎么样。他又揉搓了一阵,感到好些了,起来试探了一下,果然,可以迈开步子了。他想,刚才是太急了,才会有这种意外。他边走边想对策。猛然间他意识到现在还不能回去。如果让吕振山碰到,这可不是回不回家的问题,而是服不服从领导的原则问题。他躲进公社前的小树林里,眼睛一眨不眨盯着公社门口。巧云,你为什么不出来看一下啊!
到下班时间了,人们陆续地走出大门。一个硕大的身影让他眼前一亮。是吕振山,剥了皮也会认得他的骨头。他屏住呼吸,目送吕振山到一个不远的街角,消失了。
他想起身去找巧云,刚露出身子就犹豫了。此时进去,传达问起自己为什么回来了,怎么说?他又退回到小树林,直到暮色渐渐笼罩了大地,才大着胆子出来。他要回去,看看巧云在不在,他要告诉她今晚存在的风险,要时刻提防,吕振山可是什么手段都能使出来的家伙。他趁门卫转身的机会,闪进了大院。
办公室的门都锁得紧紧地,只有几间单身宿舍还亮着灯,院子里黑漆漆的,有些恕k阍谇浇牵6幼徘稍频陌旃遥屏磷牛床坏剿挠白印k找埃忠桓鋈擞霸谇懊娴穆返乒庵幸换巍k鞘币患ち椤
吕振山,是他,没错。
卫建国赶紧藏到一个更阴僻处,就见那个影子踅了一圈又折回来,蹑手蹑脚,直向巧云的办公室。
他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他冒冷汗的同时又暗自庆幸,同时无端地生出些悲哀。是的,悲哀,然而并非无端。如果吕振山真是居心不良而自己冲了他的好事,不但他的秘书做不成,连留在公社的可能也没有了。这个念头只是一闪便消失了,他不敢想太多,他现在想知道的是吕振山究竟要干什么?或许,他默默祈祷,吕振山只是因为别的缘故,说几句话也就离开了。
暗影里他注视着可能发生的一切,一阵热辣辣的风吹过,树游,尽情享受着属于自己的甜美和幸福。不,这样的快乐不能独享。她从书上看到过,与人分享快乐,可以得到双倍的快乐。是的,如此优雅的景致,不该只属于她跟卫建国,还有二姐和毓秀,还有春妮、春玲以及许许多多红男绿女。这是一处理想中的世外桃源,所有她喜欢和喜欢她的人都在这里尽情挥洒自己,不再有尘世间的纷争和扰攘。没有地痞流氓,没有凶神恶煞,当然也不会有地富反坏右之类的牛鬼蛇神。这是一个人人平等的世界,没有哭泣,只有笑脸。
正盼望着,二姐真的来了,身边还有一位英俊潇洒的小伙子,居然孩子气地撒娇撒痴呢。哪是谁?连春妮、春玲也不停地在他周围穿梭,一口一个哥甜甜地叫着。她恍然大悟,是狗子,没错,是春妮的爸爸带到孤岛上去的那个狗子。但是,怎么不见狗子的爸爸呢?哦,大概有什么事没能来吧?
毓秀!毓秀呢?她四处打量,希望看到那个熟悉的影子,那个比亲姐姐还要亲的大姐姐怎么不见?正疑惑间,恍惚现出那副略带忧郁的眼神,随之,清丽的脸庞,窈窕的身材,不是毓秀又是谁?她正甜蜜地依偎在一个男孩的怀里,一脸陶醉和幸福。这个坏姐姐,不是常说自己孤寂吗?怎么突然冒出了一个这么出色的大男孩?她刚要上前讥讽几句,就见毓秀牵着大男孩笑眯眯地走过来。“这是我哥,我常跟你说起过的。”噢,是了,看那脸型,竟是跟毓秀一个模子出来的呢。
可又奇了,秀水村什么时候也搬到了这景色宜人的地方?一点没错,那条熟悉的排水沟,那充满欢声笑语的小学校,当然,很快又来到了雪地里看桂爷捕雀的场院,还有二姐的家,还是那样的篱笆门,居然一丝未变呢。不光村庄,连田野也都在这里。这就是村民烧爆豆的地方,更有她和毓秀玩耍过的死水沟。
“就是在这地方滑倒在泥地里了呢。”她不觉哑然失笑。在大城市,哪见过这么些虫子呀!就是现在,见到这些怪异的东西还有些害怕呢。当然,更可怕的是长虫了,蜿蜒而行,逼急了会向你吐着鲜红的芯子。嘿嘿,那天就是在这簇草丛里让那条小花蛇吓了一个趔趄呢!不过,现在,她觉得好玩,因为身边有卫建国,有他可以保护自己,她就再也不怕这蛇那蛇的了。
她想把这些告诉卫建国,让他也来分享自己那段美妙的时光。她摆摆手,没有动静,回过头,哪里有卫建国的影子?她一愣,一条更大的花斑蛇吐着血淋淋的芯子昂头向她发动进攻,她“啊”地发出一声尖叫。
声音尽管不高,但在这暗夜里怪异,凄清,把趴在床沿上迷糊的卫建国惊醒了。他仿佛明白了些什么,他记起了昨晚发生的一幕。
巧云醒了,不过,她一定是受到惊吓了。他不敢大声,怕吓着巧云,于是只轻轻地唤了一句:“巧云,你醒了吗?是我——”
巧云猛地坐起来,双手交叠紧紧护住胸部。
“谁?你是谁?”
当清晰的声音再次传来,她恍恍惚惚记起了什么。她摸摸自己的脸、胸、腹,她在感受着自己是不是还是真实地存在。
“为什么会在这里?”她迷蒙地记起刚刚发生过的事,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巧云,巧云。别怕,有我呢。”
“你?”黑暗里,巧云的声音在颤抖。
“是的,我是卫建国。没事的,什么事也没有。”
巧云似乎清醒一些了,她顾不得想太多,一下子扑到卫建国怀里,啜泣起来。
卫建国用手擦拭着她脸上的泪水。“巧云,巧云,你放心,只要有我,你不会受一丝丝伤害。”
她似乎也记起了什么,泪水更是抑制不住往外涌。
“你都知道了,是吗?”
“是的,他没欺负到你。你还是那个乖巧的巧云,不是吗?”
巧云把卫建国拉上床,紧紧地拥着他,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浑身颤栗。
不知过了多久,她的心平静下来了。她确知自己并没有受到伤害,心稍稍平静了些。
他们就这么躺着,拥着,紧紧地,一句话也不说。
是恐惧,幸福,还是二者合为一体?她说不出。
很快,甜蜜的幸福滋味弥漫了全身。
“建国,你要我吗?”她颤微微地抚着他的面颊,支起身,俯在他耳边轻轻地说。
沉默。
“巧云,我喜欢你。”卫建国把她拥得更紧了,泪水顺着眼角滑落了一大片。“我不能伤害你。你说过,你的家不在这里。”
巧云黯然,只是含着泪轻轻吻了他。
仿佛沉睡的雄狮苏醒了,卫建国松开巧云的身子,回应着巧云。然后,以同样的力度吻她的柔美的发,清凉的额,感性的小鼻头,灵巧的耳垂,滑顺的颈项。巧云静静地仰躺着,体验着从未有过的滋润。她甚至觉得腹部有一股热流在涌动,她在心里急切的喊道,建国,我爱你!快来要我啊!
但是,她觉得那双游弋的手停住了,她也从迷离惝恍中清醒过来。
她听到的只是那个人杂乱的喘息,她知道,那个不解风情的男人在感情之巅再一次让理智打败了。
她不再说什么,偎在他怀里静静地享受着。
也不知过了多久,脚步的杂沓和着严厉的低吼交织在一起。
“团团包围,一个也不能跑了。”
巧云和卫建国同时支棱起身子盯视着窗口,天刚蒙蒙透亮。
听声音好像是吕振山。
二人的心又提到了嗓子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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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朦胧的情愫
仅仅半个月的时间,麦收就要结束了。
这半个月,对春妮来讲是短暂的,对毓秀而言却是漫长的。
处在热恋中的春妮,凭借吕光明的关系整天优哉游哉闲人一个,但越是清闲,她就更向往秀水村。不,说得准确些是想见到那个板着一张苦瓜脸的林瑶。每当她牵着小黄沿河溜达的时候,就想象着要是那个傻瓜也在身旁该多好啊。尽管没有太多的话,尽管他的眼神并不温柔,尽管他的温存笨拙得跟农村娃子没什么两样,但心里还是觉得别有一番风味和韵致,那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却又是非常熨帖的感觉。常常,她望着水面的浮游动物出神,特别是当看到它们追逐嬉戏的情景的时候,内心更增添了一丝惆怅和落寞。同时她也担心,在没有自己的这些日子里,那个失魂落魄的家伙是不是更憔悴和冷酷。好几次,她想提出回家看看,她也知道这个没什么难的,但很快控制住了。不就是半个月吗?爱情的力量再大,总也有个限度吧!何况,那个男人值不值得费这么大心思去爱还两说着呢。
按说,没有人要求毓秀做什么,她满可以轻松地坐阵指挥,因为她的职责只是管理学生。但她不愿闲下来,身体一放松,大脑就复杂,想的事情也多。倒是忙起来,就啥事也没有了。晚上,很快也就疲乏地睡去了。
但事实总没有她想象的那么自在,那位翩翩公子吕光明就像跟自己较上劲儿似的,不一会就来她身边一次,有时只是几句话,或者喝口水,有时只是传递一个莫名其妙眼神就又离开了,搞得自己云里雾里的。她搞不清是不是像春妮说的那人就真心实意地喜欢自己还是别有用心。不管怎么,他的彬彬有礼、随和谦让还是给毓秀中下了不错的印象。但越是这样,毓秀的心就越烦乱不堪。既然相貌堂堂,又是吕大主任的公子,喜欢他的女孩子一定成群结队,干么非要跟未曾谋面的自己套近乎?男人真是令人看不懂的动物,或许,看懂了,也就不再是男人了。
不管这些,她想,很快,准确地说用不了几天,等小麦全收上场,也就该回到秀水村了。到那时,他还能天天往秀水村跑不成?反正,不管他处于什么动机,图一时之欢也罢,打算长相厮守也好,我毓秀绝不会沾他一点点边。倒不是觉得这个男人有多可怕,而是她的目标是回到爸爸妈妈身边;即使回不去,也绝不委身于这样的男人。
她觉得自己有些好笑,在这块地盘上,还能找出比吕光明更居优势的人来?怕是没有,这点,春妮也早看透了,不然,断不会屁颠颠地跟在他后面转。这么转的目的,肯定不单纯是为了这几天能痛痛快快地玩,而是真心实意地为了这个姐姐。
但人的情感真是说不清,自打吕光明出现的那一刻,给她的印象那就是一个好吃懒做的花花公子,感情倒是另一码事。这种印象也并非由于巧云的原因对吕振山有看法进而牵扯到他的儿子,而是内心深处就隐藏着一种言说不清的感觉。当吕光明第一次出现的时候,那种感觉就更为强烈。而这几天,她极力躲避他,但仿佛鬼使神差,总在不经意间与他碰个对面。那一个总是那么执著而又文静,全无公子哥儿的轻浮,这反倒让她有些愧疚。不过愧疚归愧疚,她还是在心里一次次告诫自己:不能,坚决不能。
几天来,天气虽然燥热难耐,但对麦收来说却是绝佳时机。一车车小麦运进场,一袋袋麦粒归了仓,终于可以歇口气了。
因为麦场太大,且是敞开式的,每晚都要有人值夜。说来也巧,也就在粮食刚刚归仓的那个下午,风雨大作,电闪雷鸣,仿佛要把这座孤立在空旷野地的兵营掀走似的。
春妮不愿跟同学挤在一起,也就跟毓秀猫在一个床上。屋子里漆黑一片,而当闪电划过,又一片通明。
她们慨叹着,一道道刺目的电光仿佛带她们回到了极远的过去,神奇迷离;又觉得很多遥远的事情就在昨天,清晰可辨。
三年,仅仅三年的时间,对历史老人只不过是短短的一瞬;而对世间人儿,却已似跨越了一条历史长河。她们都已从一个个纯真活泼的女孩子,变成心事重重的大姑娘了。她们的志趣、理想、前途、信心都被现实生活无情地击碎。特别是毓秀,不再有向往,无法再追求。是的,追求,追求什么?连最普通的目标都没有,还有什么理想可言呢?她现在的目标就是能回到父母身边,如果没有了父母,她也没有存在于这个世上的必要了。
想到这里,她不由得打了个寒噤。她记起了上学的时候老师为她们设定了那么多的人生目标,而在那时的自己看来,每一个都是可以轻而易举地实现的,到头来,最简单的亲情都弥合不了,最朴素的愿望还是幻景。人,其实多么愚蠢可笑,总觉得一生可以做好多好多事情,到头来,一晃,什么都没有,连眼前的快乐都丧失了。
如果说毓秀更多的是心理上的变化,而春妮,则是行为上的肆无忌惮。连毓秀都觉得难为情的事,在春妮做来却是稀松平常。一个年仅十七岁的女孩子,爱情发芽也该只是才露尖尖角,而这一位,似乎刚一萌动就像注射了催生素一样疯长。或许爱情真该就是这样子的?她不明白,因为她只有过朦胧的感觉,无法体验身临其境会不会真的像春妮那样不能自控。或者真的也如春妮一样,不管前因,不计后果,如癫似狂,迷醉其中而无法自拔?
闲话几句,想一阵心事,不知道已是什么时间了。好在,明天没什么事,又是一个休息的大好时光。说不定会雨过天晴了呢。那样,就可以和春妮一起,再到小河边,看河水暴涨,听取蛙声一片。
农村,如果无牵无挂,闲下心来,静静品味,也别有情趣呢。
不知是梦幻还是现实,一阵“啪啪啪”的敲击声如空谷绝响,把二人从亦真亦幻中惊醒。
第六十八章 情意绵绵
窗子上已透出微弱的光线,那“啪啪啪”的声响时紧时缓。谁这么大的雨天不好好睡觉,闲得没事敲门玩?
“谁?”毓秀警觉地问。
“毓秀,还没起床吗?”是林瑶?怎么会是他?
她披上衣服,从门缝瞅了一眼,果然,他的身后,还站着昨晚值场的“老右派”。
她打开门,把林瑶让进来,疑惑不解地望着他。
“噢,他昨晚就来啦,怕影响你们,在场院的棚子里呆了一夜。”
是这样。毓秀谢过老伯,老右派点头哈腰地离开了。
“这么大的雨,你怎么来了?”只顾照应林瑶,毓秀竟忽视了那一个正光着身子蒙头装睡呢。
还没等林瑶开口,毓秀微微一笑。“哦,对了,你还得出去一下,小妮子还没穿衣服呢。”
林瑶有些尴尬地退出。春妮嬉笑着爬出来,边忙着穿衣边骂:“蠢货,也不找时候,把香梦也搅和了。”
毓秀拧了她腮帮一下。“嘿嘿,这才好呢,不用做春梦了,可以同步上演。”
春妮羞涩地斜睨了她一眼。“又没正形,看我不让吕公子来收拾你。”
摸着林瑶半湿的衣服,春妮有些心疼。
“这么大的雨,你怎么来了?”
林瑶红着脸,扫视了一下毓秀。毓秀扮个鬼脸,“装什么呀?人家想你了呗。”
一句话,林瑶的脸更红了。
“有什么难为情的,这里又没有外人。”毓秀了解林瑶的秉性,你越不设防,他越放得开。
但这次他没按毓秀的思路走,脸就像外面的天,阴沉沉地。
“明天我就要走了,是来告别一声。”他的嗓子干渴得有些沙哑。“本想今天来的,怕来不及,所以昨晚就赶来了。”
“啊?!”毓秀和春妮同时惊愕地张大了嘴巴。
“为什么?为什么啊?”春妮的眼里急得要冒火。
“我有过这预感的,”林瑶声音幽幽地。“上次已经透了口风。可能我爸爸的事犯得更大了,他们要我必须断绝父子关系才能留下来,不然,就得回去接受更大程度的改造。我想那样也好,至少还可以看看爸爸。不然,他会垮掉的啊!”话语里已伴着呜呜的哭泣。
两个女孩面面相觑。
“那,那——”春妮迷茫的眼神充满伤痛。“毓秀姐,那该怎么办啊?”
毓秀把她的头靠在自己胸前,这一刻,春妮又像是一个需要关心呵护的小姑娘了。
现状,没有谁能改变得了,即使残酷,也不得不接受。
“那你今天就回去吗?”春妮仰脸盯着林瑶,那一个慌乱的眼神里也满是失望。
“是,必须。不然,赶不上明天的车了。”
“那我送你去。”不知从哪里来的力量,春妮从毓秀怀里挣脱出来,猛地抓过林瑶的手。这一超凡的举动,把林瑶和毓秀都搞愣了。
“那我送你回去。”春妮只顾自说自话,“反正要走了,就是最后一次,也算没白相好了一场。”
毓秀扭过身子,泪珠在眼角打转。
“也好。”她抹去眼角的泪。“林瑶,不管以后会有什么样的结果,你该明白,春妮都是一个你值得用生命去爱的女孩子。”
林瑶咬紧嘴唇,含泪重重地点点头。
一上午的慨叹唏嘘,道不尽的情意绵绵。但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筵席,也只有在伤感中无奈地分别了。
毓秀让食堂单独做了几个菜,默默地吃完,就要送林瑶上路了。毕竟,还有十几里地,而且,道路泥泞,太晚,天黑前就赶不回家了。
春妮执意要送他回去,毓秀也不好阻止她。她理解这孩子的心思,从她上午的表情言语就能看出她内心深深的痛楚。本来,毓秀想,这么大的事,怎么也得亲自到车站为他送行;但再看看春妮,就明白那一位并不希望自己这么做。是的,那份割舍不下的恋情,也只有短暂的时间来表达了,而这段时间,正该只有他们两个人,或哭或笑,滋意缠绵。
送走二人,毓秀坐在宿舍的床上出神。三年的相处,至此又画了一个句号,而这个句号画得并不怎么圆满。青春的时光仿佛尽在这三年里了,而且,她本该为林瑶祝福,却只说了其他一些安慰的话。祝福?她想起这两个字就苦笑。虽然林瑶走了,但只是一次没有前景的返城,跟守在这里的自己没有多大区别。而祝福这两个字是轻易说出口的?何况,他和春妮刚刚连接起来的感情,又不得已而中断了。这段情该怎么发展,以什么样的方式发展,她也找不到方向。在这一点上,她倒为他们祝福过了,希望不管处在什么样的环境,二人的情都坚如磐石。而且,拿书上常说的那句话:有情人终成眷属。唉,感情!感情算个什么玩艺儿?想到这两个字,她觉得自己要崩溃了。有如此之深的感情,却不得不分道扬镳,感情在世事面前竟然脆弱到如此不堪一击。而自己呢,自己的情感归宿又在哪里?看来,这个吕光明倒是真心实意地,可怎么就找不到怦然心动的感觉?即使心动,世事也会让自己不敢走下去。她不希望再像春妮一样来一场撕心裂肺的告别。
人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不能支配自己的感情,也就无法调理自己的心态。这些事,越想,大脑就越转不过弯儿来。一个小小的村庄,几年的时间让她见证了如此之多的悲欢离合。感情再深厚,也不能再一起;没有任何感情基础,却偏要撮合在一起,这是对爱情的嘲弄还是感情的本真如此?莫非,这就是上天做出的安排?那么,自己又属于哪一类?
心有多大,空间就有多大,反过来也是一样。说是这样的理,可真正要实施,却连针眼那样的缝隙也穿不过去。有人竭力追求自己,而自己的心却在遥远的城市;有人爱得神魂颠倒,却又不能不劳燕分飞。难道,这就是这个世界赋予情感的结局?
门前几个小学生在泥地里嬉逐,其他人大概也聚在一起打扑克、唠闲嗑了吧,她却没有心绪聚在一起,她怕内心的伤痛冲垮了勉强支撑起来的并不牢固的堤坝。
“笃笃笃”的敲门声,温雅,柔和,乐感十足。
不用怀疑,又是那个吕大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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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让爱俘获
林瑶和春妮尽量躲避着泥泞的道路,踩着路边的草丛往家赶,即使如此,待到看见影影绰绰的村庄,天已向晚了。
远远望去,那个熟悉的小村庄竟是在绿树掩映之中的,淡淡的晚霞给这普通的家园抹上了一层绚丽宜人的色彩。哦,又来到那片最熟悉不过的小树林了。也就是在这片树丛里,留下了他们太多的浪漫和温情。二人都不言声,静静地站在那片树丛旁边,像是在向它诀别。是啊,诀别,锥心刺骨的一个词,但现在,却没有比它更确切的了。曾经,迎着晨曦,感受一个个风和日丽的春日;伴着鸟鸣,体验一个个霞光四射的傍晚。那些快乐的分分秒秒,仿佛还只是在昨天,而今却真的在向昨日告别了。而且,那是永远不可重复的昨日,那是永难再生的幸福。两个人禁不住唏嘘而叹,抱头痛哭。命运,为什么总是喜欢捉弄人?上苍,为什么就不能成全有情人?
天完全暗下来了,享受了雨露又感受过阳光的小鸟不再啁啾,夏虫欢快的和鸣也渐渐隐去。春妮抬起头,凝视着天边最后一抹彩霞。她突然觉得,眼前的这个男人不再冷酷冷漠,而是热血沸腾。她从心底里闪过一个大胆的计划,她要满足这个男人,不让他带走一丝遗憾和怅惘。
这个想法缠绕了她一路,直到这时,她的信念完全坚定下来了。她不是不清楚,或许,这是她们最后一次相见,那么,剩下的也将是她们唯一的一个夜晚。她们曾经握手、亲吻、拥抱、抚摸,而每当那个男人冲动到极限,她都能理智而巧妙地摆脱。一次次爱欲的萌动,一个个失落的眼神,让春妮觉出了爱的纯洁与高尚。在她心里,爱情就该是这个样子的。为了维护她的金奶子,就不敢有丝毫疏忽。而现在,倒不是心理上多么需要,而是觉得,凡爱情,总得有个明朗的结果。这个结果不在于天长地久,只在于曾经拥有。拥有,除了上面的那一切,就是男女的那种切肤之爱。也只有这种爱才是爱情的极致,那不是情欲,而是爱在特定环境中的过滤与升华。
她又一次觉得自己彻悟了,她有种吟诗的冲动,想以此来赞美自己的高尚行为。爱情需要赞美,而以实际行动证明爱情洁白的人不是更值得赞美吗?
她不觉得自己的意识多么超前,她只以自己的内心体验来领悟爱情的真谛。在她心里,也只有极少极少的人才会拥有真正意义上的爱情。也正因如此,爱情才会神秘,幽邃,充满情趣,令人神往。人人得而有之,那还可以被称作爱情吗?爱情是感觉上的,也是肌体上的。没有意识上的享受,而只寻求感官的刺激,会与动物无异;只有意识上的幻想而没有肉体的承载,永远也到达不了爱情的巅峰。她忘了是谁说的了,但她对这些话深信不疑。
她忽然觉得,自己是在实践一次伟大的壮举。甚至,她从内心里感激林瑶有这样悲戚的遭遇,同时也感激林瑶在这个时候离去。即使林瑶现在不走,她们的爱也一样看不到尽头。与其没有结果地处在灰色的悬想之中,不如实实在在地感受它,让它扎进自己心里。她相信,只这一次,她就可以完全拥有这个男人了。不,不是这个男人,而是这份爱。她从这里获取的不是一次普通意义的快感,而是对爱情最理想的诠释。
此刻的林瑶却与春妮有着不一样的心境。确如毓秀所说,春妮是个值得用一生去爱的女孩子,可惜,以自己的身份根本不具备这样的资格。不过,他心里也一样庆幸,有过曾经这么一段奇美的日子,让他的农村生活不再枯寂。他甚至有点佩服这个女孩子了,凡事有分寸,特别是在感情把握的尺度上,即有充沛的激情,又有明确的界限,绝不越雷池一步,以致于多次怀疑她是不是真的爱自己。其实静下心来想想也难怪,男人更多的是性的渴求,而女孩子总希望能守身如玉,这是同一份“爱”结出的两个完美的果实。何况,春妮才十七岁,情窦初开,还要绽放,还要绚烂,她不想这么美丽的鲜花还没有绚丽过就落英缤纷。那样的景色,也只有在自然成熟后才是美丽的。
理解归理解,他内心里还是渴望能得到她。他甚至多次在梦里抚摸她光滑细润的身子,他的狂放和她的呻吟组成一曲美妙的乐章。一觉醒来,乐章寂然而灭,但春妮甜美无瑕的笑容更清晰了。他从心里欣赏她,敬重她,觉得她真是一个值得用心去爱的女孩子。而今,美景破碎,美丽的女孩将不知所属。他觉得心里空荡荡地,饥饿突袭而来。不,不是一般意义的饥饿,而是无法言语的形式上的饥渴。
就这么带着哀怨和遗憾无声无息地走了吗?当挥手告别所有的一切,留下的也只是一地残损的回忆?
他好想把设计过多次的梦想变成现实。他觉得自己的灵魂一下子龌龊起来,很快又自我安慰,或许这就是男人跟女人本质上的不同。即便失魂落魄到如此地步,他还是觉得,没有性之爱是不完美的;而女孩子一定相反,认为清白女儿身才是纯洁的。
不过他是真心爱她的,至少,在这个时候,在这段日子里,他的整个思维都被她强占了。甚至,如果不是因为思想里有她,他或许真的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爱情,可以毁灭一个人,也可以拯救一个人,它之所以神奇,原因盖在于此吧。
两个人就这么静静地拥着,想着属于自己的心事。夜幕完全闭合了。林瑶觉得怀里的这个女孩子,就像一个邪恶的精灵,她的外貌蕴含着变化无穷的魅力,她的身上,既有农家少女的纯美,又不乏高傲公主的华贵。他明明知道她会吞噬自己,也还是要不自觉地深陷下去。此刻,他好想好想提出来,与春妮共度一个美好的夜晚。但又担心一旦说出,连现在这份美好也会击破,那一个会愤怒地斥责他是一个色狼,一个不折不扣的恶棍。他只能缄口,把渴望隐藏在心里。令他喜出望外的是,春妮把手伸进他的衣服里,柔嫩的指尖在他后背轻轻划过,性感的小嘴吻过他的耳垂,便不再前行。
他感到颈项一阵痒酥酥的温热,耳边是春妮透着芬芳的呢喃:“林瑶,今晚,我要把我自己全给你。”
第七十章 激情燃烧
还是那张小床,一样温馨而优雅的环境,不同的只是,一直,这里是春妮和毓秀戏谑的乐园,而今,不再是毓秀快乐的打闹,而是躺着一个陌生而熟悉的男人。虽说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但此刻的春妮,心里还是乱麻一团。
那片沐浴着霞光的小树林,留下了她和林瑶数不清的足迹,也记载了她青春的萌动和情感的疯长。一直以来她都这样认为,她所作的一切,才是真正的爱情所必需的,而她正是从自己的行为中体验到了爱的快乐。她之所以保持女儿身,是不愿意过早到达爱的巅峰。尽管她知道极顶的风景最美丽,但那是在感受了登山的乐趣和疲惫之后。然后,站在山巅,极目四望,或雨雾蒙蒙,或艳光四射;或沉默无语,或纵情高歌,都会抵达心情的极致。
虽说她和林瑶沿着崎岖的山路走了太久太久,但还没有疲累的感觉,她好希望一直这么向上攀登,直到老去。在弥留之际,眼前一片空旷的世界。那是世间永远也寻找不到的桃源,她愿意扑向那片美丽的迷蒙之中。
现在,这个她希望与之白首偕老的男人却只有短短的十几个小时可以与自己相聚了,如果还不能到达爱情的峰顶,或许,这一生,只能仰望,而无法体验登顶的快乐。那么,留下的不再是身心俱醉,而是写满了遗憾和无奈。她觉得她以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的心态想得未免过多,但她还是把爱情看作是圣洁的,过去是,现在依然是。以前保持少女的纯洁之身是爱情,现在献出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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