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换源:

第11部分阅读

作品:小村庄的风流韵事|作者:拾级2009|分类:综合类型|更新:2025-05-21 12:08:37|下载:小村庄的风流韵事TXT下载
  世界?他苦笑。世界算什么,十个世界也比不过一个春妮。

  不过,他又有些不明白了。这个春妮,明明那么坚决地拒绝,为什么在知道已经不可能的情况下反而变被动为主动了呢?他不愿想太多,只是迷恋于春妮粉嫩的笑脸,沉浸在无底的幸福之中。

  而此刻,他突然觉出了自己的失态。打眼看看在座的几个人,自说自话,没人注意他,才稍稍平静了些。

  尽管挫折一个接着一个,但他喜欢的女孩子主动拥抱了他,内心甚是宽慰。他斜了一眼春妮,感觉她越法漂亮了,其妩媚秀丽是农村孩子所罕有。但一丝淡淡的忧愁很快冲淡了这份狂喜。他有些迷惑,她曾经一次次地拒绝,为什么明明已经知道不会有什么结果,却偏要张扬地向自己示爱呢?他看出来,也就在这个时候,春妮对他难以察觉地莞尔一笑,随之优美的声音送到耳鼓:“如果桂爷答应,我不怕不方便。”

  所有疑惑的目光都投向了她。

  华人书香吧 想看书来华人书香吧

  第五十九章 情窦初开

  晚上,三个人躺在床上,各想各的心事,但驰骋的思绪,多集中在白天发生的事情上。内心里翻江倒海的不是春妮,倒是毓秀和巧云了。

  说实在话,在毓秀和巧云眼里,春妮一直是没有长大的孩子,成天欢蹦乱跳,无忧无虑,跟没事人一样。谁成想情窦初开,便时出惊人之语。不光言语不凡,其行为之不羁,更让这些城里娃跌破眼镜。她们不觉又从眼前的春妮追溯到二姐身上。从春妮这里,是不是也能依稀看到二姐当年的影子?听二姐说过她的从前,也算得上一个敢爱敢恨的人了。不过,就现在农村这种状况,能有春妮之大胆泼辣,不避猜忌,还是大大出乎她们的意料。而且,其言行有时真让人摸不着头脑,亦嗔亦怒地不知她心里在想些什么。特别是今儿个,明明已经知道林瑶是个啥样子结局了,反到无所顾忌地做出些超乎常规的动作,这是为何?

  春妮心里当然也不会平静。她一方面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些冲动,不知怎么,当林瑶说出自己要去“蹲牛棚”,根本配不上自己的时候,心内的爱化作深深的痛惜,便不自觉地拥抱了他。另一方面,她又有些暗自庆幸,因为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更能体现出她的爱是无私的,真诚的,不掺杂任何外在的因素。也只有这样的爱,才配得上圣洁二字。拥住林瑶的那一刻,她觉得自己的形象高大了许多,再也不是那个只知道情啊爱的女孩子了。当林瑶紧紧搂住她的时候,反倒觉得怀里颤抖着的不是一个大男人而竟是一个小孩子,而那个孩子在这个时候特别需要自己的呵护和照顾。与其说这叫做爱情,不如说怜悯更妥当。

  怜悯?当她脑海里翻卷出这个词的时候,自己也有一丝丝颤栗。难道,那只是出于同情的一时冲动?想想也并不是。那瞬间,觉得自己既是伟大的,又是渺小的。伟大是因为她以自己的柔弱之躯,为那个即将垮掉的男人撑起了半边天;渺小是因为当拥着他的时候,自己强硬的壁垒坍塌了,心理防线趋近于零。她感觉出来,即使在这种情况下,男人的胸膛也依然是厚实的,女孩子也只有在男人的怀抱里,才能发挥出娇弱不胜的妖绕,这才是女孩子的本色。何况,她感受到了书上写的那种样子,她感觉自己品尝到真正的爱情了。

  她不想对毓秀和巧云回避什么。其实,这两个大姐姐,比自己更了解林瑶。她们有的只是同病相怜而不是爱;只有自己,才是相怜基础上的爱情,或说爱情基础上的相怜。她觉得现在自己正在用世上最伟大的爱,拯救一个苦难的灵魂。这是母亲常教自己的,但同时也知道,母亲绝不会同意她同林瑶交往。因为老人们看得更实际一些。结婚生子,白首偕老,那才是他们的终极目标。自己算得了什么,明明知道不会有结果,却反而兴致勃勃地追求这个可能毁了自己一生的过程,值得吗?

  她不愿意想得太多太深,她觉得那会玷污了纯洁的爱情。她笑了,笑得甜美而踏实。是啊,纯洁,这是她向往已久的词,她以自己的特立独行毫无愧怍地证明了它的存在和价值。

  还是巧云憋不住,翻了几次身,听动静二人也没睡,禁不住发话。

  “小妮子,姐姐越来越看不透你了。”

  “有啥看不透,还不是跟你学的?”

  “学我?”

  “别当我是傻瓜。那个卫建国是何须人也?”

  听到卫建国这三个字,巧云脸上有些发烧。还真是的,那个小秘书再掩饰,也躲不过春妮这副贼眼去。看来,恋爱中的女孩子,都有特殊的洞察力。

  “噢,原来两人都在藏猫猫啊,就我一个人孤孤单单的。苦啊——”毓秀故意摹仿剧中的唱腔,整个小屋子里又出现了欢声笑语,空气也不再凝重。

  “那我把林瑶让出来吧。”春妮半开玩笑地。“其实,林瑶的心里,一直都装着你呢。只是你一直不松口,人家才拿我当替代品的。也只有我,才会做这样的傻瓜。”

  这回轮到毓秀脸红了。好在,屋里只有淡淡的月光散进来,看不清各自己的面庞,语言也就成了最好的掩饰品。

  听了春妮的话,巧云一下子笑出声来。“怪不得呢,人家春妮几年前就偷偷摸摸地跟你取经了,难怪一出手就这么到位。先让人家伤心欲绝,再使人家喜出望外。这大悲大喜才是爱情的真味呢。”

  “越说越没形了。有能耐说姐姐去,就知道欺负妹妹不懂事。”

  “不懂事?”巧云这张利嘴,得理不饶人。“别的事或许不懂,但风花雪月的事,可有些青出于蓝,无师自通呢。”

  “越说越没谱了。”春妮拧了巧云一把,“有件事我倒是真想问问呢。”

  听春妮一本正经的,二人也便静下来。

  “巧云姐姐,那个姓吕的没欺负你吧?”

  巧云的心又沉到了谷底,躺在另一张床上的毓秀都能听到她牙齿“格格”作响。

  “那个王八蛋,他敢动我一根毫毛,我就杀了他。”

  “你一个弱女子,能斗得过他吗?”春妮此时又像个天真的孩子,仰脸审视着暗影里的巧云。

  “人家曾智斗李有才,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呢。”毓秀故意用怪声怪调缓和了一下紧张的气氛。

  “这些家伙可比二流子更坏,也更不要脸。不过我都想好了,大不了冒死一拼,看他能把我怎么样?实在不行,我还回到秀水村,一辈子守在这里。”

  “那倒是好呢。”毓秀继续调侃,“那咱俩都在秀水村随便找个人嫁掉算了,至少,咱们姐妹还可以守着。”

  “又胡说了。”巧云跳到毓秀床上。“姐姐是不是有相好的了啊?可让我嫁给谁去?连二流子都名花有主了呢。”

  说完这话,三个人都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所有的阴霾都一扫而光。

  华人书香吧 bsp;第六十章 单相思

  林瑶心里同样也不平静,白天的一幕真像是悲喜剧,让他的心潮起伏跌荡。他想象不出所有的一切不顺利是怎么来的,他只知道,爸爸并没有做错什么啊,怎么突然间就成了“反动权威”了呢。笑话!他差点把这两个字吐出口。一个书呆子,恐怕还没有能力悟出“反动”这两个字的确切含义,却被人把这两个字生生扣在脑袋上,而且越收越紧。但不管心里怎么想,这话无人可以诉说。如果不是因为春妮,他甚至连活下去的勇气都丧失了。

  爱情的力量真是无穷的啊!那个晚上,春妮挣脱了他的手,他一个人躲在床上,流了一夜的泪。家庭不幸,前途未卜,爱情受挫,谁人能受得了这三重夹击?说真的,那天,他真的想到了死。他不惧怕死,他的心早就死过不知多少回了。他也知道,那些下放到农村的知青跟他都差不多。所不同的只是,家庭成分好的,一个个找着门路返回去了;而自己,没有希望和未来。也只有等爸爸摘掉帽子,才会有出头之日。可是,这顶帽子非但没有摘掉,且大有蔓延之势,而今已波及到自己头上来了。连秀水村人也保护不了自己,只能听从上面随意摆弄。

  中午,当他听到让他必须进牛棚的消息,他近乎绝望了,又一次想到了死。自己死不足惜,可对父母双亲而言,却是雪上加霜呐。他心神恍惚地在小学校门前徘徊,说不上为什么,仿佛只是一种习惯。春妮不喜欢自己,几个月的“眉来眼去”原来只是自己的单相思,是孤苦的一厢情愿。他除了恨自己,就不知还能再恨些什么了。因为,恨的东西太多,堆积到一块就是恨这个世界。是这个世界让他沦落到如此凄惨的地步。他要以死抗争吗?是的。然而,他又千万次地叮嘱自己,这个世界并不在乎他,死了,也只是这世间少了一条生物而已。他觉得,活着是一种悲哀,死也同样是悲哀。他不知该悲哀地活着还是悲哀地死去。活着,受罪的是自己;死了,伤心的是父母。何去何从,他无法决断。

  他想,不管是死是活,他都要把自己的心声告诉春妮。除了对毓秀动过心,春妮便是自己最喜欢的女孩子。对毓秀如果说还只是青春萌动的话,对春妮,是出自心底的爱。甚至,就是这几个月的单相思,让他的心情从未有过的舒畅。几个月里,他几次想开口,总是担心换回一个破碎的梦。一旦梦境破碎,所有的美好和愿望也随之化为泡影。他要让这个梦长一些,再长一些。但还是终于忍不住。果然,那一个对自己根本没有一点意思。春妮甩掉他手的霎那,他觉得天都塌了,地也在急速地旋转。他头晕目眩地回到住处,所能做的只是以泪洗面。

  不同的夜晚不同的心情。是暗夜让他壮起胆子抓过了那只柔嫩的小手,而这个月光如水的夜晚,他怀揣着爱情的甜蜜滋味迟迟不愿入睡。期待是美好的,当获取了之后才明白,只有已经拥有的爱情,才是纯美无瑕的。爱情真是一个神秘的字眼,不同的环节,不一样的享受。

  他记起上学的时候从课本上学过的一句话:乌云遮不住太阳。是的,遮不住的。话可以这么说,但事实是,这几年,他心头一直阴云笼罩,自然的太阳祛除不掉心间的阴翳。唯有当爱神眷顾,心头才一片灿烂。

  此时的桂爷也心绪不宁。对身边的这个小伙子,他只觉得可怜,毫无别的办法。安慰?自己一个糟老头子,说不出什么慷慨激昂的话来;家长里短,人家又不耐烦听。他能感觉出,这个小伙子一肚子的心事,特别是刚过来的时候,一副病恹恹的样子。还好,下午三个姑娘一阵搅和,林瑶的心情开朗多了,这使他的心稍稍放宽了些。

  同为知青,毓秀和巧云来看看倒也在情理之中。倒是春妮,说话大大咧咧,一点也不设防,就有点看不懂了。噢,他轻吁一口气。还真看不出来呢,这个下午,春妮像是一下子长大了许多。的确,转眼之间,春妮已经是大姑娘了,而且,像她母亲当年一样,比花儿还漂亮呢。怎么以前从没注意过?人说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这话一点不假。就这俊俏样儿,还不知哪个男人有这艳福呢。

  嘿,他自己都在心里骂自己老不死的。都快入土的人了,居然还冒出这些小花花肠子来。他忽然警觉得有点什么,这个春妮,莫不是跟眼前这个小伙子有一腿?哎呀,感情这玩艺儿,还真是说不清。也好,这小伙子如果没个女孩子支撑着,还怕真就完活了呢。咳,也不知哪辈子造得孽,咋地就弄这帮子小青年到这旮旯里来受罪呢。

  “小伙子,干这活路还中吧?”

  一句轻轻的话,打断了林瑶的思路。

  “多谢桂爷照顾着。”

  “我能照顾啥子啊?你来,只是给我这老东西添个乐子就是啦。”他划根洋火,把灯芯用草杖挑了挑,几声“啪啪”的爆响之后,灯亮了。

  点上一锅烟,“滋啦滋啦”地抽着,像是自言自语,“年轻就是好啊!你看毓秀、巧云还有春妮,你们刚来的时候,还都是小孩子呢,现在,学问比我可大得多啦。嘿,我老啦,也该轮到你们啦。”

  “瞧桂爷说的,你身子骨可硬朗着呢。”

  “岁月不饶人啊!”桂爷有意试探他,“也不知小伙子有啥子想法。要是打算在秀水村留下来,我倒是替你看好了一个姑娘。”

  林瑶吱吱唔唔地,“我连自己都还顾不过来呢,哪里敢再害人家姑娘。谢谢桂爷美意。”

  桂爷狠吸一口。“也是,你们这些城里娃,讲究个新潮,用不着什么牵线搭桥的。像你这样的好小伙子,自然轮不到我这个老头子操心啦。”

  林瑶摸不透桂爷究竟何意,不敢再说太多,于是刻意转移了话题,跟桂爷谈起养牛经来。

  华人书香吧 想看书来华人书香吧

  第六十一章 莫名其妙

  放麦假了,所有的中学生也走上了麦收第一线。为了组织好这项活动,公社特别抽调了大批教师带队,到临近的农场参加劳动。事有凑巧,春妮正好分到了毓秀所带的组,主要负责把收进来的小麦晾晒、脱粒、收仓。

  农场附近就有一个很大的储备库,库中还有不少积压的陈年小麦。按上级的要求,在收下小麦之前,得先把仓库倒出来。这可不是轻松的活儿,且不说累与不累,仅是折腾过程中的尘土,足以让人窒息。好在人的智慧往往超出人的想象,在这紧要关头,公社一个紧急会议,便把全公社的地、富、反、坏、右统统调过来,从事这项工作。在领导同志眼里,他们都是典型的牛鬼蛇神,都在专政之列。过去,他们骑在人民大众头上拉屎撒尿,现在,让他们付出点代价是天经地义的。

  开始,毓秀也参与进来,但一试,心里开始发怵。倒不是这活路有多累,而是当走进那间尘土弥漫的屋子,鼻孔马上像是被什么东西塞住了,有种就要死掉的感觉。是啊,毫不夸张地说,比死还难受。当然,自己也没有试过死到底是什么样子,但要在这样的环境里活下去,无疑比登天还难。

  她不得不退出来,在争先进和死亡面前选择了另一条路,那就是轻松地活着。并不是自己多么珍爱生命,而是现在还没有理由就这么死去,因为自己是父母的精神支柱。一旦自己选择了死亡,也就意味着把父母推向了死亡的边缘,这种顾虑一次次让她灰死的心不得已而复活。

  正是因为有这种切身的感受和体验,对那些地富反坏右反倒存了悲悯之心。她知道这是非常严重的立场错误,但人的本性告诉她,立场不能取代一切。人是有灵性的动物,有自己的思想,再高明的理论也得经受大脑的历练。

  她不敢怀疑,但事实让她的疑心越来越重。那倒不是自己思想有多么卑贱,而是每当这个时候,她就会想到自己的爸爸妈妈,如果他们在这里的话,不也该是首当其冲的吗?在清明的空气中,他们呼吸尚且困难,在这样的环境里,他们能坚持得下来吗?

  从自己的父母,想到了眼前这些人,他们一个个低眉顺眼,大气也不敢出,在监工的带领下,把毛巾打湿了,捂住鼻孔,轮流冲进去,实在憋不住了,就跳出来吸一口新鲜空气,然后再弯腰拱进去。现在,她无法判断屋子里的浓度有多大,只看见灰尘像农家人在做饭,烟雾顺着门口和打开的窗子争先恐后地往外涌。

  天燥热得厉害,连蝉也懒得叫了。她想做些什么,看着忙碌的人群却又不知该做什么好。其实,按上面的要求,她根本无须做什么,但她不愿意闲着,可是,那间屋子,她已没有胆量再进去,她担心会马上死掉。

  倒是春妮反没有这么大的精神负担,她带着那条叫“小黄”的小花狗到河边戏水去了。她认识那条小花狗,春妮告诉她是整个农场监工的头儿的。只是,到这里三天,倒是常见狗而不见狗的主子。

  春妮远远地向她招手,她下意识地扫了一眼监工,那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很和善地送她一个微笑,轻声说了句:“去吧。”她想,不管别人怎么说,到这个新鲜的环境,先走动一下再说。

  河边长满了郁郁葱葱的杂草,河水清澈见底,还有些喜水的草从水面露出尖儿在微风的吹拂下自由摇摆。最高兴的要数小黄,它友好地跑过来,在毓秀面前摇头摆尾,一蹦一蹦地来抓毓秀的裙裾。

  毓秀俯下身,在这可爱的小家伙身上轻轻抚摸着。她倒是羡慕起这些小动物来了。更多时候,它们活的比人还自在。它们没有思想,也便少了些烦恼;没有尔虞我诈,也便少了生存的风险;人前人后摇尾乞怜是它们的天性,也便少了些羞耻之心。事实上,人也是动物,不同的只是高智商带来的是深重的灾难。上帝啊,她在心里呐喊,为什么要造出人来?为什么人会不择手段相互倾轧面目狰狞?

  她回望了一眼,仓库那边的尘土弥漫了整个天空,开始向四处蔓延。不用说守在那间屋子里,即使这一眼,那种窒息感就压得她透不过气来。人活着,何其艰难。动物间也不是没有风险;但,在她心里,要么就痛痛快快地活着,要么就坦坦荡荡地死去。死不足惜,倒是死本身让活着的时候恐惧,让身后的亲人伤心。因此,死,其实并不是一个人的事,如果只为自己,她或许早就不在这个世上了。

  春妮尽管已经恋爱了,但还是孩子气十足,天真烂漫,无忧无虑,连恋爱本身就带着孩子气呢。想想前不久,她觉得这个姑娘挺有意思的。是不是真爱姑且不论,就为了拯救人家的灵魂,就谈起恋爱来了,也算是天下奇闻。要是这事放在自己身上,还真做不来呢。

  想到这,不觉噗斥笑了。

  春妮好奇地盯着她。

  “你知道我笑什么吗?”她拾起一颗扁平的小石块,做了个弯腰的姿势撇出去。石块在水面激出一串水圈后沉下去了。一个个圆圆的小水圈四逐渐扩大,水圈四散不见了,漾出层层涟漪。

  “你自个的事,我咋知道?”

  “笑你呢。”

  “笑我?”

  “是啊,”毓秀故意扮出羞辱的样子,“笑你跟林瑶。没想到小妮子还有这招,把人家搞得神魂颠倒地。”

  “我哪有,我是同情他。”

  “又说这话,当我不知啊!其实你不也一样被他迷倒了吗?别看你不说,你的梦可瞒不过我的。”

  “又提什么梦。”春妮脸涮地红了。

  “就抓你的要害,这样你还死不承认呢。”

  春妮刚想回击,一个人远远地喊她。

  “狗主子来啦,我得过去一趟。”走了两步,又回过头对毓秀神秘地笑笑。“知道那人是谁吗?吕振山的儿子。认识吗?吕振山,咱们公社的老大。”说罢,扭回头,面无表情地走了。

  看着春妮远去的背影,毓秀不解地摇摇头。

  “这个鬼机灵,又在搞什么名堂?”

  华人

  第六十二章 鬼机灵

  时近中午,年龄不一、个头不等的中学生在领队的带领下拖着疲惫的身子稀稀落落地往回返,不一会,整个打麦场前聚满了人。

  分发饭菜的是两位年轻姑娘,按理说这活计是不应该由她们来做,而是那个一张娃娃脸的大厨。大厨姓纪,个子不高,五十开外,微秃,一脸笑模笑样,一身对襟破汗衫,常披散着怀,喜欢人家叫他小纪。

  小纪原是公社食堂极有名望的人物,只因烧得一手好菜,很受前任领导器重。但那任领导因事下台,他的地位也随之一落千丈,干起了打杂的活儿。除了新任领导对他有看法,还有更核心的一点,就是说话太随意,居然对当今大好形势说三道四,即使领导已经批评过他,依然我行我素,把领导的话当耳旁风。如果不是因为他做的饭菜还算合口,怕早不知发配到什么地方去了。

  所有这些小纪都不在乎,还是整天乐哈哈地,一脸满不在乎的样子,还是一听到人家叫他小纪就满脸堆笑,一掌菜勺就心内生花。只因为领导认为他思想上有缺陷,故而分发饭菜的职责便被剥夺,免得亏待了这些红色少年,而把勺子头歪到地富反坏右那边去。他也乐得清闲,除了炒菜的大权无法旁落,也懒得管别的什么鸟事。

  很快,中学生们领到饭菜到各自睡觉的地方吃去了,个别的三五成群也找个树阴底下边吃边聊。孩子们天性如此,别看一上午累得够呛,可一歇下来,就有说有笑的,有的甚至吃了几筷子就追逐着说笑打闹起来。

  要说安静的还是那些地富反坏右们,他们知道在何种情况下都没有自己说话的权利,便各人找一个旮旯蹲在那里闷声不响地吃,惟恐发出不雅的声音进一步影响了自己的声誉。当然,监工的也不能闲着,扒拉了几口就四处转悠,一是要维护小学生们的安全,二是监督着那些坏分子是不是乱说乱动乃至故意捣乱。

  春妮端着碗凑到毓秀这边,也找块阴凉的地方坐下。毓秀一点食欲也没有,还好,今天上午并没干多少活,也不觉得太疲劳,只是有些困乏,想到睡一觉才好。但一看到春妮,瞌睡就又不知跑哪儿去了。

  “毓秀姐,你干么不多吃点?纪大厨的菜做得可香呢。”春妮划拉一把草放在地上,一屁股坐在上面。“听巧云姐说,为了照顾这些小将们,公社特别把这老头拨过来用几天,能吃上他做的饭可不易哩。”

  毓秀把饭碗推给她。

  “那你就多吃点,有劲了也好谈恋爱去。”

  “又不说正经的了。”春妮一歪身子。“姐姐最近中什么魔了吧?除了这个还是这个。”

  “当然啊,”毓秀故意挑逗她。“我一个人寂寞哩,哪像你。”

  “咦,原来这样啊。我也帮你找一个。”春妮诡秘地一笑,“如果毓秀姐答应了,那可真是绝配。”

  “小妮子,又捉弄我了吧?”

  “哪敢啊?真的呢。”春妮凑近前,贴着毓秀的耳朵。“就是小黄的主人,吕大主任的公子。怎么样?人家亲自说过,就等国色天香的那位出现呢。这不是上天安排的吗?”

  “我才不稀罕呢,留着给自己吧。”毓秀不屑地撇撇嘴。

  “真的,毓秀姐,”春妮四下打量了一下,一副贼头贼脑的样子。“是他求我的呢。”

  “什么?他?他什么时候见过我。”

  “你当你是谁啊?养在深闺人未知?”春妮抛了一个眉眼。“人家可是遍阅天下美女,独独钟情于你哟!不然,我哪有资格大忙的时候可以四处闲荡啊?嘻嘻,不知不觉中还沾了姐姐的光了呢。”

  “又胡说了。我真的一点印象也没有。”

  “这个不怕,现在都一个锅里摸勺子了,见一面还不容易?”

  “死丫头,越说越没人相了。”

  正嬉闹间,面前出现了一个人的影子。

  “光明?”春妮惊愕地张大了嘴巴。

  “奇怪吗?”那一个抿嘴一笑,两手一摊,做出一副放浪不羁的动作。“脚在我腿上,还不能到你面前来啊?”

  “不是不是,我是说……”她欲言又止,斜睨了一眼毓秀。“噢,对了,忘了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姐姐毓秀,知青群里最美丽的姑娘。”又向毓秀刻意把嘴一咧,“姐姐,这位就是公社吕主任的公子,大号吕光明。”

  那位早就注视着毓秀了,这时把手伸出来。

  “幸会幸会。”他一副关切的样子,“能在这里相逢,缘分不浅呐。”

  毓秀象征性地伸过手,对方轻轻地握了她一下。

  不愧是一把手的公子,一看就养尊处优,没做过力气活。

  “你们谈吧,我有事离开下。”吕光明礼貌地招呼她们坐下,朝食堂那边走去。

  “翩翩少年,还不错吧?”

  春妮见毓秀面无表情,渴求的眼神盯视着她。

  “跟你娘一样,就喜欢做媒婆啊?”说完这句,自己先笑了,“还真有点遗传基因呢,可惜我不喜欢。”

  春妮迷糊了,到底姐姐是不喜欢自己做个小媒婆呢还是不喜欢这位吕大公子。

  “姐姐是要拿一把呢?也对,得等公子亲自登门求婚才可答应,这样可以提高自身的价值。”

  “哪来的这些歪理啊,一套一套的。自己用着不说,还来教训别人。”

  二人话中有话地相互讥诮着,等转过神来,院里没人了,大概都躲到各自睡觉的宿舍休息去了。

  毓秀却是睡意全无,倒不是因为这位公子的出现,而是想到了巧云。从那天分别,到现在也没有见面,不知怎么样了。特别是那晚知道了吕主任对她的险恶用心之后,她一直心神不宁,想起来就心惊胆颤。知青,怎么就这么难。守在这里不行,想回去又不成。不管怎么,都要付出自己最不愿意付出的代价。巧云能保得住自己吗?即使她想拼死一搏,能斗得过狡诈多端的吕振山吗?这些色狼,什么时候死光就好了。

  春妮见她不再吭声,以为她是在想刚才的事,拿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毓秀生气地挡开她。“这是干啥?以为我傻了啊?我是在想巧云的事呢。不知现在她怎么样了。”

  一提到巧云,春妮也收敛起笑容。“我也好担心巧云姐姐的,只是,我们也没法子呀!只能祈祷姐姐没事就好了。”

  想看书来华人书香吧

  第六十三章 心在呐喊

  从第一次被吕振山的大手握住,巧云心里便有莫名的恐惧。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恐惧愈益加深。她要逃离这个陷阱吗?是的,一定。她多次在心里提醒自己。离开,离开,离开!但是,半年多时间过去了,她就这么忍气吞声呆在这里。并不是出于对这个是非之地的留恋,而是她太需要这样一块跳板,也只有这块跳板能保送她回到爸爸妈妈身边。她期待着,并一直为此努力着,但,似乎轻而易举的事情,却碰到了吕振山这样一座大山。而从他口里出来的话偏偏是:只要你从了我,马上就可以办手续。

  不——她的心在呐喊,在滴血。自己还只是一个女孩子呀!看到那张卑污的嘴脸,她就想呕吐,而每次当他出现在面前,却又不得不装扮出欢快的笑脸。

  是谁把自己推向这种境地?是谁赋予他这样一项职能?多少个不眠之夜,她的心在翻卷;多少次,她想掏出那把曾经维护过自己清白之身的水果刀把这个恶棍捅死。然而不能够,即使有这样的机会,她也下不去手。她心里明白,即使置他于死地,她还是完了,还是回不到父母身边,连秀水村也回不了。她多次暗下决心,不到万不得已,那把水果刀还不能取代杀猪刀。

  幸好还有卫建国,这个痴情的小伙子明明知道他们无法相爱,却还是一如既往地关心她、保护她。她不懂,甚至有一次不禁好奇地问:我已经明确地告诉过你,根本不可能,你为什么还是对我这么好?那一个竟痴痴地望了她一会,然后目光游移地转向璀璨的星空:巧云,在我心里,你就像天上的星星。即使得不到,我也愿意一辈子仰视你。

  那一刻,她的感情差一点冲垮了理智,好想扑到他怀里大哭一场。是啊,她需要这样的怀抱,她渴望躺在这样的男人怀抱里低语倾诉。但是,另一块顽石一直压在她的心底:不能冲破这道防线,命运,不会因此而把她拴在这里。

  爱情,特别是美好的爱情,她不是没有向往过;甚至,她觉得现在就已经拥有了美好的爱情:纯情,魅惑,白璧无瑕。有时,她真的要屈服了,她好想做爱情的俘虏,她不愿意再有什么理智。但理智还是成为她无法逾越的坎。她像押宝一样期待着那一个勇敢一些,拉住她的手,亲吻她,拥抱她,抚摸她的全身。她甚至迷上眼睛享受着跟他在一起的全过程。但那个男人可爱又可笑,自从她告诉他,他们不可能,他们只能做兄妹,那个也就只把自己当妹妹了。

  男人有时也好傻,她暗自发笑。遇到这样的男人是幸运还是悲哀?悲哀?想到这个词把自己都吓了一跳。明明人家就是为自己好呀!这样的好男人打着灯笼上哪儿找去?然而有时真的并不期望他那么好,好到连自己都心痒难耐而他却依然坚守着他们的所谓诺言。

  那个守着星星的夜晚,她们像恋人一样,沿着那条她熟悉的小河走了好远好远。她好希望就这样走下去,永不停息。是的,他们走了整整一个晚上,陪伴着星星一直走到天亮。有几次,她都轻触到那个男人的手了,但那一个竟触电似的躲开。她多么希望这时的他就是一个坏男人,死劲地拥住她,亲她,吻她,让她窒息。她愿意跟他做他想做的一切。但整个晚上,最近的距离就是那两次轻轻的碰触。

  天都放亮了,她的心也略有些清醒,她暗自庆幸这个夜晚就这么纯洁地走过来了;另一方面,却又有深深的失落。她觉得这个男人很好笑,也觉得自己的想法很可笑。世上竟有这样不解风情的男人,居然只是远远地看着,就能无怨无悔地守一辈子。

  也正是因为有这样一个夜晚,她想缴械投降。她要接受他,也要看他一辈子。不,不只是看,还要完完全全地拥有;而自己也绝不会让他只是远远地看着,也让他切切实实地拥有。我是一颗星星,却是只属于他的那一颗。

  好几次,她想吐出口。甚至曾想过,如果再有那样一个夜晚,即使那个男人退缩,她也要勇敢地扑上去,在他的怀抱里抽泣、颤栗、疯狂、呻吟。但过去的,便再也无法重复。

  虽然天已经暗下来了,但按时间还尚早。秋月告诉她要回家一次,明早才能回来。注定,这是一个孤寂的夜晚。她的心头涌上阵阵酸楚,好想卫建国能在这个时候出现,即使不到外面走上一个夜晚,也要躺在他怀里任委屈的泪水肆意横流。她故意微开着门,坐在办公桌前随便翻着一本杂志。如果那个建国那天出生的小子看到的话,一定会来的。是啊,他是常常在这个时候要过来看一眼呢,为什么偏偏只有我一个人的时候他却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呢?

  她在心里骂他是个笨蛋,没点男人气概,萎萎缩缩,不敢做敢为。她倒上一杯水,呆望着杯子里的袅袅雾气出神。自己要去找他吗?去,似乎又意味着她答应了什么;不去,这样苦苦的等候又能到几时?

  门外出现了“橐橐”的响声,她一阵狂喜。他还是来了,她就知道他会在这个时候出现。但那步伐好像变了,变得不再轻盈流利。还没等她来得及犹豫,半掩的门又推开了一些。一个熟悉的身影惊得她不寒而栗。

  是吕振山。

  “啊哈,巧云呐,怎么没出去走走?秋月呢?”

  巧云没有正面回答,而是把对面那张椅子往外拉了拉。

  “噢,吕主任,晚上怎么有空?快坐快坐。”

  那一个也没有正面回答她。

  “今晚的月光真美啊!有个人聊天真是不错的享受。”

  巧云一边给他倒水,一边心里直打鼓:“这个老色鬼,葫芦里到底卖得什么药?”

  她要吕主任稍坐一会,自己进里间一下。

  她知道,那把水果刀虽然未必最终挽救得了她,但必要的时候说不定还真能用得上。

  第六十四章 色狼的丑态

  面对巧云,吕振山有些沮丧。这个女孩子表面上嘻嘻哈哈,内心里精明着哩。这是吕振山上任以来最感棘手的一个女孩子。面对返城这样一个优厚条件,只要是他喜欢的女孩子,个个束手就范,即使事后泪流满面,但还是能从他的签字找到些微的安慰。但巧云不同,宁愿不返城,也不让他染指,这让他对这个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子产生了一丝丝醋意。面对巧云的强硬态度,他几次想到过放弃,可当这种想法刚冒出来,躺在床上的他就躁动不安。甚至,跟其他泪水涟涟的女孩子做爱的时候,也把她们当成她。但那也只是在幻想之中。他吕振山可不能就这么让幻想蒙蔽了自己。

  这个女孩子,一颦一笑,一言一行,修中合度,神奇迷离,那滋味断不是靠幻想所能得到的。他在不断放弃的同时也增加着另一种信念。一定要得到她,如果她不乖乖答应,休想离开我的地盘。

  但他已没有耐心再这么耗下去了。既然威逼利诱都不见效,就不得不采取果断措施了。这个下午,他不但安排秋月回家看一看,还命令卫建国休息三天,马上启程。这个被自己玩弄过多次的秋月一听指示自然心领神会,复杂的眼神瞅了瞅巧云,叹息一声离开了。而那个小白脸,居然不像原先那样唯我命是从了。不过还好,他亲自目送他乘上了回家的公交车。

  这个晚上,他破例婉拒了一家单位的吃请,一个人躲到角落的一家火烧铺子草草吃了点。他本可以回家,但没有回去,他怕一旦回去还得另寻外出的理由,让老婆产生怀疑。老婆?嘿嘿,他卑劣地一笑。那个女人,也就只图个名分,男女之欢她一年也就尝个三两次。欢?他更有些苦笑了,跟那个黄婆哪里还有什么欢可言,也就是不得已而尽尽义务就是了。与那些黄花闺女相比,就像没放油的大头菜,青涩得难以下咽。这点,他对老婆并不忌讳,忌讳也躲不过她的耳朵和眼睛去。岂止是她,全公社的头头脑脑们,谁不知道吕振山最喜欢的就是这一口?前不久不知哪个王八羔子居然到县上奏了一本,连县里的老相识也没给自己好脸色。还好,毕竟有权可以一手遮天,那封匿名检举信很快辗转到了自己手上。他恨恨地想:等我办完了巧云这档子事,非查出那个白眼狼把他打进地牢不可。

  他沉默着吃了两个火烧,守着另一个再也不想动一口了。他胸口突突乱跳,觉得比平时烦躁了许多。这个小娘们,甜美俊俏,莺莺燕燕,想起来就流口水,还真没想到,竟然这么难对付。如果不是我吕振山舍不得这口小嫩羊,早就打发她回家了。可现在,眼瞅着到手的鸭子就这么让她飞了,心有不甘呐。

  这个晚上,为确保万无一失,提前几天就做了精心打算。先把几个与她相近的人打发走,然后实施自己的恶毒计划。哈哈,他越想越乐,那张迷人的小脸蛋不时在眼前晃悠,猛然觉得身体的某个部位一阵躁动。他冷静下来自我安慰道:别急别急,很快你就能尝到欲仙欲死的滋味了。到那时,玉山倾倒,玉体横陈,尽可恣意放荡,等她一觉醒来,再慢慢欣赏那张雨带桃花的小粉脸,那可是人间最美的图景啊!

  他迷醉了,甚至忘了坐在这个烟熏火燎的破火烧铺是干什么来了。天一刹黑,各家窗户都露出了微弱的光。他猛然惊醒,立起身,摸了摸口袋,纸包还在。他的心头划过一丝奸笑,并没有直奔公社,而是向相反的方向先兜了一圈,确定没有什么人注意他,才迈着方步走进公社的大门。

  拐过一排平房,就看见巧云办公室的灯还亮着。他的身子簌簌抖动了一下。他最担心的是这时还有别的人在,那可就进退两难了。他躲开明亮的光线从暗影里细瞅那间亮灯的办公室,门竟是半开着的,只有巧云一个人,手支着下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