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会儿,那个守夜人手里拿着克罗姆韦尔的帽子追了过来。我们把帽子给他戴上,可它又掉了下来。“这儿,”我说。“把嘴张开,放我嘴里。”我们拖着他走,弄得汗流泱背的。守夜人厌恶地看了我们一会儿,然后说:“把他放开!放这儿,让他趴在我背上……你们这帮笨蛋。”我们就这样走到了街口,情绪一下子就高起来了。“现在,你们一个人去叫辆车,”守夜人说,“别再拖他了,他的胳膊都快拉断了。”克伦斯基去找车了,我们坐在路边等着。
出租车一会儿就来了。我们把他扶到车里,他的衬衫下摆还是那么露着。
“去哪儿?”司机问。
“艾斯特饭店!”我说。
“去威尔德夫—艾斯特!”克伦斯基大声说。
“好吧,想好再说!”司机说。
“去康姆德斯。”克罗姆韦尔喊了起来。
“你肯定了?”司机说,“这口没白说吧?”
“就会康姆德斯吧,好吗?”我把头探进车里。
“好吧。”克罗姆韦尔口齿不清地说,“我去哪儿都行。”
“他身上带钱了吗?”司机又问。
“他有的是钱。”克伦斯基说,“他是个开银行的。”
“我觉得你们最好有个人跟他一起去。”司机说。
“好啊。”克伦斯基马上跟他太太一起钻进车里。
“嗨!”克罗姆韦尔大声说,“马克思医生怎么办呢?”
“他坐下一辆车来。”克伦斯基说。“他得去打个电话。”
“嗨!”他又朝我喊,“你太太怎么办?”
“她没事。”我说,挥手道别。
回到家以后,我发现了克罗姆韦尔的手提箱,还有从他兜里掉出来的一些零钱。
我打开手提箱,看见一叠纸和几份电报。最近的一份电报是财政部发来的,催克罗姆韦尔一定要在午夜打个电话给某人,十万火急。我一边看着那些法律文件,一边吃了一个三明治,喝了杯酒。我决定替他往华盛顿打个电话。我费了好大劲才把那个人叫起来。他睡意朦胧地说着话,显然是生气了。我解释说克罗姆韦尔出了点儿意外,明天早晨再给他打电话。“可你是谁?……这是怎么回事?”他不停地重复着。“他早晨再给你打电话。”我又说了一遍,没理他那不停的询问。然后我就挂了电话,撒腿就跑。我知道他会打回来,我怕他叫警察抓我。我绕了好长一段路才到了电报局,在那儿我给克罗姆韦尔往康姆德斯饭店发了个电报,我希望克伦斯基已经把他送到了。离开电报局的时候,我意识到克罗姆韦尔可能明天下午才能收到电报。我去了一家咖啡馆,往康姆德斯饭店打了个电话,督促值夜班的服务员一定要记得叫醒克罗姆韦尔,如果电报能及时到的话。“不行就泼他一瓢凉水。”我说,“可是一定要记住让他读电报。这是有关生死的大事情。”
我回了家。莫娜已经来了,正在收拾那片狼藉。
“你们的晚会一定开得不错。”她说。
“是的。”我说。
我看见手提箱躺在那儿,也许他往华盛顿打电话的时候要用这个。“瞧,”我说,“我们最好叫辆车,马上把这个给他送去。这些东西我都看过了。它们可是碰不得,最好别让人知道这些东西在我们这儿。”
“你去吧。”莫娜说,“我累了。”
我又来到街上,正如克伦斯基刚才说的,坐下一辆车赶过去。到了饭店以后,我得知克罗姆韦尔进房间里去了。我坚持让服务员把我带到他的房间里,克罗姆韦尔穿着衣服躺在床罩上,四脚朝天,帽子放在一边。我把手提箱放在他怀里,蹑手蹑脚地走了出去,然后,我让服务员陪我到经理办公室,向那个人解释一下情况,让服务员做证。他看见我把手提箱放在克罗姆韦尔的怀里了。
“那么,你叫什么名字?”经理问道,对这种不太一般的做法有点儿心神不安。
“噢。”我说,“综合研究所的哈里·马克思医生,有什么事你早晨给我打电话。克罗姆韦尔先生是我的一个朋友,联邦调查局特工。他有点儿喝多了。我希望你们好好照看他。”
“我当然会的。”夜班经理说,看起来有点儿大惊小怪的,“马克思医生,我们随时可以在办公室找到您,是吗?”
“当然,我全天都在。如果我出去的话,你就问我的秘书罗宾诺维奇小姐,她知道我去哪儿了。现在,我得回去休息了。我九点钟还得去手术室。多谢。晚安!”
旅馆的侍者把我引至旋转门。他显然对我刚才那篇胡言乱语印象颇深。“要出租车吗,先生?”他问。“好的。”我回答,把我在地板上捡起来的零钱都给了他。
“非常感谢,医生先生。”他一边说着一边点头哈腰地把我引向出租车。
我让司机把车开到泰晤士区。我在那儿下了车,向地铁站走去。刚到售票处,我发现身上一分钱也没剩下。坐出租车把我身上最后一点儿钱也花光了。我走上台阶,站在马路边,琢磨着从哪儿可以弄到买地铁票的钱。我在那儿站着的时俟,一个夜间送电报的从我面前过去。我看了他两次,想看看我是不是认识他。后来,我想起来在格兰特中心的那家电报局。我肯定有认识人在那儿。我走回格兰特中心,一眼就认出,在桌子旁边,千真万确,是我的老朋友迪格斯。“迪格斯,借我五分钱好吗?”我说。“五分钱?”迪格斯说,“嗨,给你一块钱!”我们聊了一会儿,我就又回地铁站了。
那天晚上,一开始的时候,克罗姆韦尔说了好几次“我的朋友伦道夫”。我丝毫也没对他们是好朋友起过疑心,尽管克罗姆韦尔做卡萨报纸的密友实在是太年轻了。我越想克罗姆韦尔这个人就对他印象越好。我决定再去看看他,下一次就我一个人去。我心中暗暗祈祷他别忘了打那个电话。我不知道他得知我翻过他的手提箱之后会怎么看我。
没过几天,我们就又见面了。这次是在莫斯科韦基家。就克罗姆韦尔、莫娜和我。是克罗姆韦尔提议我们再见一面的。他第二天就要去华盛顿了。
这次见面,我所预想的那种不自在都在他和蔼的笑容和热情的握手之中烟消云散了。他一见面就告诉我他对我所做过的事情非常感激。虽然他没直说我做了什么,可是从他的眼神里,我看出来他什么都知道。“我一喝起酒来就要出洋相。”他说,脸有点儿红。他现在看起来比我第一次见他。晚上还孩子气。我觉得他一定还不到三十岁。既然我已经知道了他究竟是干什么的,我也就比以前更喜欢他那快乐、无忧无虑的样子。他表现得像个毫无牵挂的人。正如一个出身于良好家庭的又聪明又年轻的银行家。他也一直刻意地给人留下这种印象。
莫娜好像在和他谈论文学。和以前一样,他装作和文学方面的东西接触不多。
他只不过是个懂点儿金融知识的普普通通的生意人。政治?他可一点儿也不懂。银行里的事就已经够他忙的了,除了偶而公出外,他很少离开家,他的活动范围一般是在华盛顿和纽约。欧洲嘛,嗯,特别想去看看,可那得等到他能负担得起一次真正的休假的时候。
他假装对自己只会说英语感到很惭愧,但是他觉得如果关系硬的话,也可以勉强地混过去。
我倒挺爱听他说这说那的,也没辜负了他对我的信任。甚至对莫娜我也没敢把我知道了关于克罗姆韦尔的事说出来。他好像也知道我这人可信似的。
我们就这样谈啊谈啊,有时候也听主人莫斯科韦基说,喝点儿酒。我听出来他已经跟莫娜说清楚了,那个专栏的事已经不行了。大家都说她于得不错。可是大老板,谁知道他是个什么东西,说她不适合给赫斯特报工作。
“赫斯特本人怎么样?”我斗胆问道。“他也对这事摇头了吗?”
克罗姆韦尔解释说赫斯特一般很尊重他下属的决定。他告诉我说这一切相当复杂,然而,他觉得有些事可能会发生,可事情还是会有希望的。他回华盛顿以后就会知道了。
我当然知道他这么说只是出于客气。我知道得很清楚,克罗姆韦尔至少两个月之内是不会去华盛顿的。事实上,七八天以后,他会去布彻斯特,他在那儿会以非常流利的当地语言出出入入。
“我下个月去加利福尼亚。到时候我可以在那儿看见赫斯特。”他说,连眼都不眨一下。“我原来出差去过那儿。”
“噢,顺便说一下,”他又说,好像他才想起来似的,“你的朋友克伦斯基医生那人挺怪的……我是说,作为一个外科医生来说。”
“你是什么意思?”我说。
“噢,我也不知道……我应该雇他当当铺老板,或者干点儿别的什么。或许他只不过装装样子逗我玩儿。”
“你是说他说过的话吗?他一喝酒就那样。不过,他的确是出类拨萃的——一个优秀的外科医生。”
“下回再来,我一定得去看看他。”克罗姆韦尔说。“我小儿子的脚先天畸形。
也许克伦斯基医生能给看看怎么治。“
“他肯定会的。”我说,忘了别人也把我说成是外科医生。
好像是要试试我,或者就是开个玩笑,克罗姆韦尔又说:“也许你能告诉我一点儿这方面的事情,马克思医生。你不也是干这行的吗?”
“不,不完全是。”我说,“不过,我只能告诉你这么多。我们治愈了几个这种病例。那完全视情况而定,要把它解释清楚就太复杂了。”
听到这儿,他明白地笑了。“我懂了。”他说,“可你觉得有希望治好吗?”
“确实是有希望的。”我热情地说。“目前在布彻斯特有一个很出色的外科医生,他的治愈率高达90%。他还有一些我们并不熟悉的特殊治疗方法。我认为那是种电疗法。”
“你是说在布彻斯特吗?那太远了。”
“是的。”我附和道。
“我猜我们还有一瓶葡萄洒吧?”克罗姆韦尔提了个建议。
“如果你坚持要喝的话。”我回答说,“我再喝一点儿就该走了。”
“别走。”他请求我,“我真的很喜欢和你谈话。你知道,有时候你给我的印象更像是写东西的。你不像外科医生。”
“我原来常写点儿东西。”我说,“可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干我们这行的,搞文学的时间可不多。”
“就像我们摘银行的,是吗?”克罗姆韦尔说。
“挺像的。”我们俩都好脾气地朝对方笑了起来。
“可也有内科医生写书的。”克罗姆韦尔说,“我指的是小说、戏剧和一些类似的东西。”
“是的。”我说,“好多人都写。斯科尼勒、迈恩、萨姆塞特、曼哈姆……”
“可别小看艾力·弗尔,”克罗姆韦尔说,“刚才莫娜跟我说了好多他的事。
写了一部艺术史,或者那方面的东西……是吧,莫娜?“他转向莫娜问他说得对不对。”当然,我从没读过他写的书。我不知道好画和坏画有什么不一样。“
“我也不在行。”我说,“不过我觉得你看见画,就能知道它是真的还是假的。”
“你为什么这么说呢?”
“噢,凭感觉。这就和你能迅速地鉴别伪钞一样。”
“你把我想得太聪明了,马克思医生。当然了,干我们这一行的,是有人习惯地对伪钞很警觉,可我不是干那个的,我们有这方面的专家。”
“那当然。”我说,“可是说真的、莫娜说得挺对……你哪天得读读艾力一弗尔的书。你想一想,他居然利用业余时间写了本了不起的艺术史《给病人看病的时候他还一边在处方上写两笔呢。他还常坐飞机到很远的地方去,比如说于卡坦、西亚姆或者东部岛屿什么的。我怀疑他的领导们根本不知道他去过那些地方。表面上过着那种无聊的生活。他是个优秀的内科医生。可他是个艺术型的人。我真说不出我对他多尊敬。”
“你说到他的时候口气和莫娜一样,”克罗姆韦尔说。“你跟我说你没时间干别的事!”
听到这儿,莫娜插话了。对她来说,我是个多面手,好像干什么事都有时间。
比如说,他怀疑过马克思医生是个训练有素的音乐家,下象棋高手,或者集邮爱好者吗?
克罗姆韦尔断言说他怀疑我在很多方面都挺行的。只是我太谦虚了,不愿意承认,他确信我是个想象力很丰富的人。他很随意地提到他那天晚上注意到了我的手。
他觉得从那双手上看得出来我不只会操手术刀。
莫娜用她自己的方式解释了一下他的评论,然后她马上问他是不是会看手相。
“不太会。”克罗姆韦尔说,看起来好像挺惭愧似的。“不过,已经足够把卖肉的和罪犯、药剂师和小提琴家分开。这谁都会,不懂手相的人也会看。”
这时候,我想走了。
“别走。”克罗姆韦尔请求道。
“不,不行了。我必须得走了。”我说,握了握他的手。
“希望我们再见面。”克罗姆韦尔说。“下次记得把你太太带来。她挺可爱的。
我对她的印象好极了。“
“真的吗?”我说,脸都红到脖子根儿了。“好吧,再见。祝你旅途愉快。”
听到这话,克罗姆韦尔举了举怀子。我发现他眼里掠过一丝嘲弄。在门口,我遇见了莫斯科韦基。
“坐在桌子旁边的那个人是谁?”他小声问。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我回答说,“你最好去问问莫娜。”
“那么,他不是你的朋友?”
“这也很难说。”我说,“好了,再见。”
那天晚上,我做了个恶梦。像一般人那样,梦的开始是我追别人。我沿着一条黑暗的街道追一个又瘦又小的人,在我后边,另一个人追我。在那个人追上我之前,我追上我追的那个人很重要。那个小瘦子和斯皮瓦克一样。我已经追了他一晚上了,从一个地方追到另一个地方,最后,我终于追上他了。我不知道追我的那个人是谁。
无论他是谁,我觉得他气息很长,脚程也很快。他让我觉得非常不自在,好像只要他想的话,他随时都可以追上我。因为对斯皮瓦克来说,尽管我只想看见他掉河里淹死,可对我来说,把他抓住是最紧急的。他身上带着些文件,对我至关重要。
追到凸出水面的防波堤时,我终于追上了他,紧紧抓住他的脖领子把他提了起来。让我万分惊奇的是,他根本不是斯皮瓦克——他是发了疯的谢尔登。他好像没认出我来,大概是因为天黑的缘故吧。他双膝跪下,求我别掐断他的脖子。“我不是波拉克!”我说,一把揪住他的脚把他倒立起来,这时候,追我的那个人赶上来了。那是艾伦·克罗姆韦尔。他把一杆枪放在我手里,命令我朝谢尔登开枪,“来,我告诉你怎么做。”他说,使劲儿拧了谢尔登的胳膊一下,把他拉到他跟前。然后,他把枪口抵在谢尔登的头上。谢尔登像条狗似的呜咽着。我举起枪,顶在他头上。
“开枪!”克罗姆韦尔命令道。我扣了下板机,谢尔登的身子弹了一下,像弹簧玩具匣里的玩偶一样,脸朝下倒下了。“干得不错。”克罗姆韦尔说。“现在,我们得快点儿了。我们得在明天一大早赶到华盛顿。”
在火车上,克罗姆韦尔完全变了个人。他现在又变得像我的老朋友乔治·马歇尔了。他连说话都特别像,尽管他当时说的话很没条理。他跟我谈起过去的日子,那时候我们常常在那个优秀的爱克塞斯剧团扮小丑儿。他朝我眨了眨眼,亮出外衣里面的衣眼,就是信我们那种教的人穿的衣服,上面印着金色的字母——fratres semper(兄弟共济会)。然后,他拍了下我的手,用食指挠我手心,和原来一样。
“够了吗?”他说,又朝我圆滑地挤挤眼儿。顺便提一句他的眼睛已经瞪得很大,非常可怕,那双甲状腺肿大的眼睛在他那种圆脸上叽哩骨碌地,像只肿大起来的牡蛎。尽管,他只有挤眼的时候才这样。当他又恢复到他的另一种身份,也就是克罗姆韦尔的时候,他那双眼睛就变得很正常了。
“你是谁?”我问。“你是克罗姆韦尔还是马歇尔?”
他把食指放在唇边,像谢尔登一样,发出嘘一嘘的声音。
然后,他像表演口技似的,声音从嘴唇里冒出来。他很快地告诉我,几乎听不见,而且说得越来越快——要跟上他的话我的头都要晕了——他已经在关键时刻把消息泄露给我说,总部的人对我非常满意,所以我将被派往执行一项特殊任务,是的,去东京。我将扮作麦卡度的一个得力助手——是为了搜索一些丢失了的画。
“你知道,”他的声音更低了,又用他那双可怕的、像肿起来的牡蛎眼睛盯着我,掸掸衣服,拍拍我的手,又侥挠我的手心,“你知道,那画花了我们几千美元呢。”
说到这儿,他开始讲日语了。令我吃惊的是,我发现我听他讲日语像听英语一样容易。那是个艺术专员,他解释说,那家伙每天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他是春宫画专家。我将扮作一个内科医生在横滨见到他。他会穿着海军上将制服,戴一顶滑稽的三角帽。说到这儿,他用胳膊肘使劲推了我一下,嗤嗤地笑着——像日本人一样。
“我很抱歉地告诉你,亨利,”他继续说,又变回纽约口音,“他们在你太太身上发现了罪证。是啊,她也给牵连进来了。她被抓的时候。手里还有一大包可卡因呢。”
他又用胳膊肘推了我一下,这一次更加不怀好意。“记得上一次我们见面吗?在格里米。你知道,就是他们疏忽了我们的那一次。那次以后,我又玩了几次那种绳梯的把式。”说到这儿,他抓住我的手,对我示意了一下。“现在,听着,亨利,把事办好。……我们下车以后,你就沿着宾西法尼亚大街慢慢走,好像你正在散步。
你会碰上三条狗,前两条都不是,第三条会跑到你前面让你拍他。那就是线索。一只手拍它的前爪,另一只手,把手指伸到它舌头底下,你会找到一个麦粒大小的纸团。牵着那条狗,让它给你带路。有人叫你站住的话,你就说一句‘哦哦’!你知道那代表什么。他们哪儿都有间谍,连白宫里都有……现在,听清楚了,亨利,“
他开始说得像架缝纫机一样,越来越快,越来越快。“你看见总统的时候,就像我们那样拍他的手一下。你挺奇怪的,是吧?不过,我们不管。把它埋在心里吧。亨利,他就是总统。千万别忘了!他会告诉你这个那个的……他不知道你是从哪儿来的……可你别管,听着就行了。别泄露你知道的事情。奥伯斯普里斯克斯韦基在关键时会出现的,你认识他……他已经跟我们一起干了好几年了……”我想让他再说一遍那个名字,可是他已经停不下来了,一会儿也停不住。“我们三分钟之后分手。”
他小声说,“我还没告诉你呢。你可是最最重要的,你明白吗?”他捅了我肋骨一下,弄得我很疼。他的声音小得比针尖还细,我只能断断续续地听清他的话。我的身子痛苦地扭动着,如果把最重要的细节给漏掉了,我该如何是好呢?当然,我记住了那三只狗。条子是用密码写的,我可以在船上把它破解开。坐船的时候,我还得再好好学一下日语。我的发音不太好。“你现在懂了吗?”他说着话,掸掸衣服,拍了我的手一下。“等等,等一下。”我请求道,“最后那部分……”可是他已经走下台阶,消失在人群里了。
我沿着宾西法尼亚大街向前走,做出一副正在散步的样子。我的心慢慢沉了下去。我意识到我现在完全迷惑了,有一阵儿,我问自己是不是在做梦。可是,那不是梦。那确确实实是宾西法尼亚大街,一点儿没锗,就在那时,我突然看见一只狗站在路边。我知道那是只假的,因为它被绑在铁栏杆上了。这使我确信我是头脑清醒的。我睁着眼睛,想找一找第二只狗。我没转身,后面有人跟踪我。我很着急,第二只狗也顾不上想了。克罗姆韦尔或者乔治·马歇尔——那两个人也糊涂了——他们没告诉我被人跟踪了怎么办。也许,他说了——当他小声说的时候。我越来越恐慌了。我尽力口想,想回忆我是怎么卷入这笔肮脏的交易中的,可是,我的大脑已经精疲力竭了。
突然,我的心差点儿从胸腔里跳出来。在拐角处的弧光灯下站着一个人,是莫娜。她手里拿着一摞东西,正分发给过路的人。我走到她近前的时候,她递给我一份,对我使了个眼色,告诉我——“小心点!”——我慢慢地向街对面闲逛过去。
那会儿,我手里拿着那份东西连看都没看一眼,在腿上轻轻拍打着,好像那是份报纸。然后,我假装擤鼻涕,我把它塞到另一只手上。擤鼻子的时候,我飞快地看了一眼,读到这些话:“结尾像开关一样圆满,同舟共济。”我陷入了深深的迷惑之中。可能这是他小声说话的时候,我漏掉的另一细节吧。不管怎么样,我现在准备把那个条子撕成碎片。我每走一百码左右,就一片一片地把那些碎纸片扔掉,每次都有意地听一听追我的人是否停下来把它们都捡起来。
我看见了第二只狗。那是只带轮子的玩具狗,看起来像是被哪个淘气的孩子玩够了扔掉的。为了要证明一下它的确不是真的,我用脚尖轻轻踢了它一下。它一下子就摔碎了,当然,我假装这一切都很自然,又迈开步向前走了。
看见第三只,也就是那只真狗的时候,我离白宫大门口仅几码远。尾随我的那个人这回没法跟了,除非他变成隐形人才能不被我发现。不管怎么说,我现在看见最后一只狗了。那是只身体庞大的新大陆狗,像只小兽一样。它跳着朝我跑过来舔我的手,差点儿把我撞个跟头。我站了一会儿,然后拍了拍他那暖暖的大脑袋。我小心地弯下腰,把一只手伸进它嘴里,探到舌头底下。千真万确、那儿有个小纸团,用银纸包着。正如马歇尔或是克罗姆韦尔说的,它只有麦粒那么大。
我牵着它走,走上了白宫的台阶。所有的警卫都做同一个动作——使劲挤挤眼睛,轻轻地掸掉衣服,在门外的脚垫上蹭鞋子的时候,我注意到了用红色字母标出的“兄弟共济会”。总统向我走过来,他身穿燕尾服和带条纹的裤子,扣眼里别着朵石竹花。他伸出双手来欢迎我。“噢,查理!”我叫了起来,“你怎么到这儿来了?我还以为我要见的人……”突然,我记起了乔治·马歇尔的话。“总统先生,”
我说,深深地鞠了一躬,“这实在是一种殊荣……”“快进来,快进来,”查理说,抓着我的手,用食指挠了挠我的手心。“我们正等你呢。”
如果他真是总统的话,他可是还和原来一样,一点儿也没变。
查理是我们那个俱乐部里最不爱说话的。因为他不爱说话,让人觉得他挺聪明似的,我们就讽刺他,选他作我们俱乐部里的总统。他家住在街对面的公寓里,我们都挺喜欢他,可从来不能跟他很要好——因为他总是令人费解地沉默。有一天,他失踪了,几个月过去了,他还是没有一点儿消息。我们当中谁也没从他那儿得到过信儿,他好像从地球表面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现在,他把我让进他的书房。他可是美国总统啊!
“坐吧,”查理说,“随便点儿。”他拿出一盒雪茄。
我只能坐在那儿瞪圆眼傻看着,他和原来一模一样,连燕尾眼和条纹裤都一样。
他那茶褐色的头发也一如往昔地梳个中分式。指甲也照例精心修剪过,还是原来的那个查理啊。乌夹下面,也还戴着薛西斯协会的老标志,兄弟共济会。
“你知道,亨利,”他开始说了,语调柔和,抑扬顿挫,“我保留自己身世秘密的原因。”他微微向前倾了倾身子,压低了声音。“你知道,她还在找我、”
“(我知道,他指的是他的妻子,他不能离婚,因为他是天主教徒。)”是她策划的这一切。你也许知道……“他跟我圆滑地挤挤眼,就像乔治·马歇尔那样。
说到这儿,他开始转着手指头,像在玩一个小球。一开始我没注意,可是后来他叉重复了好几遍那个动作。我知道他在暗示什么了。
“噢,那东西……”
听到这儿,他举起一个手指头,放到嘴唇上,几乎听不见地“嘘——嘘——”
了一声。
我把那个小纸团从我马甲口袋里拿出来,打开它。查理不停地很严肃地点点头,但没出声儿。我把那张条子递给他看,他又很快递了回来。我仔细地读了读,然后,我把它递过去。他迅速把它给烧了,条子是用日语写的。经翻译,意思是:“我们坚决与联邦结盟,结局会和开始一样。”
电话铃响了,查理用低沉而严肃的声音接电话。最后,他说:“马上请他进来。”
“奥伯斯普里斯克斯韦基马上就到,他和你一起去横滨。”
我刚想让他再解释清楚一点儿,他突然把椅子转向我,把一张相片递到我眼前。
“你认识她,是吗?”他又把食指压在嘴唇上。
“下次你再见到她,就是在东京了,也许是在内庭。”说到这儿,他打开他办公桌最下面的一个抽屉,拿出一个贴着金色标签的糖果企,就是我和莫娜卖过的那种。他小心地打开盒子,给我看里边的东西:一份情人卡,一束看起来像莫娜的头发,一把象牙柄小匕首和一枚结婚戒指。我看着这些东西,查理盖上盒盖,又把它放回到抽屉里。然后,他朝我挤挤眼,掸掸他的衣眼,说了声“俄亥俄”!我也跟着说了句:“俄亥俄!”
突然,他又把椅子转了过来,递过来一张相片。这次换了另一个人,不是莫娜,而是一个和她很相像的人,无法看出是男是女。留披肩发,像个印第安人。有一张神秘的、引人注目的脸,使人联想起堕落天使。我觉得很不自在,我正看着,查理把像片翻了过来。在相片的另一面是莫娜,打扮得像个日本妇女,头发也像日本女人那样梳起来。她的眼睛向上斜看,眼影涂得很重,让人觉得她的眼睛上裂了两道缝。他又把相片翻过来倒过去的,如此这般,几次三番。屋里是一片可怕的寂静,我想不出这样做有什么意义。
这时,一名随从进来说奥伯斯普里斯克斯韦基到了。他念起那名字来倒像是要奥伯斯葵花籽似的。一个又高又瘦的人像一阵风似的进来了,他径直向查理走过去,嘴里称他为“总统先生”,接着就开始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用的是波兰语。他根本没注意到我,幸亏他没注意我,因为我差点儿犯了个严重的错误,把他真正的名字叫出来了。我正想着,事情的进展很顺利。这时候,我的者朋友斯塔苏,除了他不会再有第二个人,突然不说话了。
“这是谁?”他草率无礼地问道,指了指我这边。
“好好看看,”查理说,挤挤眼,先是朝我,然后朝斯塔苏。
“噢,是你呀。”斯塔苏说,勉强向我伸出手。“他怎么也参与进来了?”他对总统说。
“那得由你来定。”查理温和地说。
“哼。”斯塔苏咕哝着。“他从来什么事也干不好,他总是一次又一次地失败。”
“这我们都知道。”查理平静地说,“不过,这都一样。”他接了下按钮,一个随从进来了。“格里斯沃德,把他们送到机场;用我的车。”他站起身来和我们握了握手,他的举止跟他的身份完全一致。我觉得他的确是我们伟大共和国的总统,除此之外,他还很机敏,能力也很强。到门口的时候,他叫了一声:“同舟共济!”
我们转过身,完全是副军人派头,重复了一遍:“同舟共济!”
飞机上没灯,机舱里也没有。有一阵儿,我们谁都没说话。最后,斯塔苏说了一串波兰话打破了沉默,它听起来很熟悉,可我除了潘和潘尼这两个词之外什么也听不懂。
“说英语吧。”我请求道,“你知道我不会说波兰语。”
“试试看,”他说,“你会想起来的,你说一遍,别像个哑巴似的,波兰语是世界上最容易学的语言。瞧,就这样……”他开始发出咝咝的声音,“现在,打个喷嚏!好。从喉头发出咕噜声,好。”他把舌头卷起来,像地毯那样,“咽一下!
好。你看看……这没什么嘛。基本原理就是有六个元音,十二个辅音和五个双元音。
如果你没把握的话,就吐口唾味或者吹声口哨。别把嘴张得太大,吸口气,舌尖顶住嘴唇。就这样,说话快一点,越快越好。把声音抬起来一点,好像你要唱歌似的,就这样。现在,发腭音。喉间发出咕噜声,好!你学会了。现在跟我说,别结结巴巴的:ochigkishyi seiecsuhy plaifuejticko eicjcyciu!太棒了!你知道是什么意思——早饭做好了!“
我对自己很满意。我们又学了几句,比如说:“午饭准备好了,”“水开了,”
“今天刮大风,”“把火点着,”等等。我很快就会了。斯塔苏是对的,我只稍微费了点劲儿,单词就一个个从我的舌尖上蹦出来了。
“我们现在要去哪儿?”我用波兰语问。
“izn yotzxkiueoeumasysi。”他说。
这个饲我仿佛也有印象。一种陌生的语言,波兰语。它代表了一种意思,甚至人真的不得不用舌头来表演杂技。这是种很好的练习,它使舌头变得更灵活。说了一两个小时波兰语之后,我又想起来我要学日语这事了。
“你到那儿以后干什么?”
“drnzybyisi nttituhy kidjeueycmayi。”斯塔苏说。用我们本国语说,它表示“别着急”。
然后,他又说,用一种我已经忘记了的脏话,“少说话,多观察,等命令。”
在这段时间里。他丝毫未提及过去。没提我们在德里格斯大道的童年时代和他那好脾气的、总给我们买冰激淋吃的姑姑。她总爱说点什么——用波兰语,就是那种话——好像她正唱歌似的。斯塔苏一点儿也没变。还是和原来一样爱绷着脸,爱跟别人做对,性格乖僻,对人很倨傲。小时候,我对他又惧又怕,特别是他发脾气的时候。他是个十足的恶棍。他常常拿把刀子或匕首很快向我冲过来。他唯一对我好的一次是他姑姑让他去买泡菜那回。我们常在路上偷吃一点儿。那味道可真不错,是原汁原味的泡菜。波兰人都非常爱吃。一种是泡菜,还有炸香蕉片,那香蕉片又软又甜。
我们着陆了,大概是在横滨吧。我什么也看不清,整个机场都笼罩在一片黑暗之中。突然。我发现飞机里只有我一个人。我跌坐在黑暗之中。斯塔苏不见了。我轻轻地叫了他几声,却没人答应。一种恐怖感紧紧地攫住我。我开始流汗了。
下了飞机之后,两个日本人向我跑过来。“俄亥俄!俄亥俄!”他们喊着。
“俄亥俄!”我重复一遍。我们坐上人力车,向市中心去了。很显然,城里没电——只有到处悬挂的纸灯笼,好像在过什么节。房子都是竹子的,干净而清爽。人行道上铺设着木头砖,我们不时穿过一座座小木桥,好像人们在老式电影里见过的那样。
我们进入麦卡度宫殿区时,天刚刚破晓。
我想我本该发抖的,可这次我很平静,镇静自若,准备对付一切突发事变。
“麦卡度可能有我另一个老朋友。”我想,对我自己的聪明颇觉满意。
我们下了车,停在一扇漆得火红的门前,换上木履和和眼,拜了几次,就等着门打开。
最后,那扇大门悄无声息、令人难以察觉地打开了。我身处一间环形房子中,屋里挂着旗子,上面镶嵌着珍珠宝石。屋子中央矗立着一座巨大的佛像。佛像脸上呈现出端庄而又神圣的表情。他身上有一种我以前从没见过的安详,我心中顿时充满了神圣感。整个世界仿佛陷入了一种令人出神的静寂之中。
一个女人从一个隐蔽的拱廊里走了出来。她穿着礼服,手里托着一件圣器,她向佛像走过去的时候,一切都变了。她随着一种古怪丽音调又不和谐的音乐和一种由木头、石头和铁器敲击出来的演奏声向前舞着。从每个门口,都有舞者走过来、他们的脸隐藏在一个个可怕的面具后面。他们在佛像周围围成一个圆圈,然后又聚成扇形,并发出了神秘的声音。突然,他们都没了,我一个人在房子里,独自面对一个酷似公牛的庞然大物。那东西蜷曲在一只铁的祭坛上,那祭坛看起来倒像个煎锅。我现在看清了,那不是什么公牛,而是个半人半牛的怪物。它的一只眼睛安静地闭着,另一只眼睛却死死盯着你,尽管显得毫无敌意。突然,那只大眼睛开始向我挤了挤,羞答答的,还很轻桃,就像在城里那些贫民区路灯下徘徊的女人。它挤着眼睛的时候,身子更蜷了,仿佛准备要进烤炉了似的。然后,它闭上那只大眼,装作睡着了的样子。它还时不时地动一动它那挤得很滑稽的大眼睛。
我踮着脚尖,偷偷地慢慢向那可怕的怪物走过去。离那个像只平底锅的祭坛只有几英尺远的时候,我突然恐怖地发现有几簇小火苗正舔着它的底。那怪物好像动了动,挺惬意似的。它又把那只大眼睛张开又闭上,闭上又张开,那表情看起来很可笑。
我又朝前挪了挪,现在我能感受到那些小火苗散发出的热量来了。我甚至闻到了皮肉被烧焦之后发出的焦臭味。我吓得呆若木鸡,站在那儿,一动也不敢动,脸上汗如雨下。
那怪物突然跳了起来,前腿直立,后腿支撑着身体。我惊惧地发现它长着三个脑袋。所有的六只眼睛都睁得大大的,死死地盯住我。我呆住了,只是盯着它烧焦的那部分,那里脱落下来,露出一层象牙般又白又沿的皮。现在,它的头也开始变白了,只有它的三只鼻子和三张嘴还是红的。眼圈是蓝的,是那种钻蓝色。每个额头上都有只黑星,一闪一闪的,像真的垦星一样。
那怪物还是用两条后腿支住地,开始唱了起来,头使劲儿向上抬着,振着鬃毛,骨碌碌地转动着六只可怕的眼睛。
“天哪!”我用波兰语咕哝了一句,好像马上就要晕倒了。
那支歌我越听越熟悉。那只怪物以一种超自然的能力,迅捷地从一个音域转换到另一个音域,从一个调子转到另一个调子,最后变成了那首清晰而准确无误的《星条旗永不落》。它一边唱着国歌,半人半牛怪物的美丽的皮肤由白转红,又变成蓝色。额头上的黑星星也变成金色了,它们像信号灯似的闪着。
我的脑子跟不上这些令我手足无措的变化,好像变成了一片空白。也许,我已经晕过去了。无论如何,我知道接下来那半人半牛怪物就消失了,和那个祭坛一起。
在那面漂亮的紫红色旗子上,亮起了紫红色和白色,上面镶嵌的宝石像火红色的星星似的一闪一闪,一个体态妖饶的裸体女子跳起了肚皮舞。她的肚脐眼儿有美元硬币那么大,涂成胭脂红色。她披着波斯人的头巾,带着手镯和脚镯。我在哪儿都可以一眼把她认出来,无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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