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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咒
序叶霓这阵子真是热,尤其在写《情咒》的这段时间里,霓好几次都想向女主角借一下她的念力,看看能不能求得一丝凉意。快……快冬天……我最喜欢冬天了,抱著热热的notebook躲在被窝里打稿子是件多么惬意的事呀!霓子伸出双手对著水晶球开始施咒——我要冬天,给我冬天,其他的我都不要……不是啦,好的我照单全收啦!但无论如何,霓子已经尽力了,各位若有任何想法都欢迎告诉霓喔。(风学园)接下来就是那个爱玩火的孟波。大家似乎对这个名字多有微词,可因为霓很欣赏「城市猎人」的牙羽撩,而早期翻译名为「孟波」。所以霓二话不说就爽快用了它。哪知道各位竟将他联想到另一人,唉……我怎会想这么多呢?现在要改名已来不及了,所以……请各位将就一下。其实风学园里的孟波一定比任何孟波都优秀,呵呵……容我老王卖瓜一下罗。嗯……天气热,脑子不听使唤,还要挤序……呜呜呜……「亲爱的编,让我这次的序缩水一下好吗?」美丽小编说:「哼,你哪时候不缩水了?」「呃……说的也是,既然有前例可循,这次就依例行事了,ㄎㄎㄎ……」当然在缩水结束前,霓要来出题目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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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的骗局
公公的骗局媳妇的肚皮老是没动静,王老汉心里着急,私下里更是加紧催促儿子丁旺,再加把劲。王家一脉单传,已有数代,如今丁旺虽说有个十四岁的儿子大傻;但大傻呆头呆脑,却是个天生的低能儿。为此,王老汉再三叮咛儿子丁旺,务必再接再厉,替王家再添个香火。但天不从人愿,过了十来年,媳妇明秀却硬是没再放出个屁来。王老汉自个晚婚,直到三十岁才生下丁旺,其后老婆得病死了,自此他便将一切希望,全寄托在儿子丁旺身上。丁旺才十五岁,他便替他娶了媳妇,第二年也如他所愿,有了孙子大傻。但是也怪,自从生了大傻之后,媳妇的肚皮,就再也没鼓过。饶是丁旺夜夜耕耘,弄得眼圈发黑,但媳妇明秀,却依然是身材苗条,肚皮不凸。王老汉心中纳闷,暗想∶「就是旱田,天天浇灌,总也会冒出个秧苗,怎地媳妇的肚皮却老没动静?」。他越想越不甘心,越想越睡不着,干脆披衣起身,潜匿到儿子门边,窥听起房内动静。嘿!也是巧,儿子媳妇正细声细气的说话呢!明秀∶你就别缠啦!明儿一大早还要干活呢!丁旺∶唉!我也想歇歇啊!可老爹一天到晚催我生儿子,我不勤着些,你又怎么生的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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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艳淫荡小少妇禹莎()
二十七岁的少妇禹莎是个新婚不到半年的美娇娘,她原本是在一家外商公司担任英文秘书的工神作书吧,但在几个月嫁给了与她相恋两年的工程师梅盛,照理说她们两人是郎才女貌、人人称羡的一对,不过禹莎却几乎是在渡完蜜月以後,便过着形同守活寡的生活,因为她丈夫梅盛忽然被他的公司调派到中东地区去当主管,而当时中东正是战火频传的危险时刻,因此禹莎碍於规定不能和丈夫同行,只能万般无奈的留在台湾独守空闺,加上同住的公婆又不允许她再回去上班,所以禹莎只好赋闲在家,过着表面优哉游哉、但内心却越来越苦闷的新婚生活。虽然和丈夫分别已经超过三个月,但禹莎却很少单独出门,因为她知道在教育界都颇富声望的公婆二人,俱是思想保守、家风严谨的卫道人士,加上她自己也不喜欢逛街购物,所以除了偶尔去看次画展、或是去听场她最喜爱的交响乐演奏会之外,这位曾经追求者多如过江之鲫的知名美女,就这样安安份份地过着寂静无波的日子。。。。上传者书籍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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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配为主
正文第一章身份对换夜风袭卷起轻丝帘幔,现出帘后的人来。女子裹着绛红色刻丝云锦长袍侧躺在竹塌上,玲珑身段锁在袍里隐隐约约,嫩白小脚露在外头,满头墨发铺散,几屡青丝贴着莹白似雪的脸颊落至脖颈处,那面容柔美秀雅到了极致,仿佛一幅自然天成的画,美不胜收。zxsm“哒哒……”木屐落地的声音由远而近,很快就清晰在出现在房间门口。房门大敞开,来人没做任何停顿,径直朝竹塌而去↓在来人撩开帘岜,竹塌上的女子霍然睁开眼,浓密在长睫下漆黑如墨的眸子在烛光在映衬下璨若明星。来人对上这双虽无锋芒却又异常冷洌的眸子,愣了愣,讪讪地说:“竹绵,谢公子想见你。”“这类无聊的人,妈妈以后都打发了去。我累了,今晚不见任何人。”竹绵慵懒的说道,她又闭上眼,不再搭理那个有些肥胖的女人。女人欲言又止,看了眼躺在竹塌上纹丝不动的竹绵,转身又“哒哒哒”趿拉着木屐离去。“原来在你眼里,我是个无聊的人啊……”忧郁的声音就那样幽幽的响起。竹绵缓缓睁开眼,见到床边悄无声息出现的男子,她并没有什么惊讶,唇角自然上扬,眸里却是清冷一片。她说:“你若不无聊,便不会来此♀里,可是——青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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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名媛的荣耀
封婳骄傲了一辈子,不俗的美貌,可供随意挥霍的财富,高贵的身份,如过江之鲫的追求者……她样样不缺。 但是叶秋,一个以戳穿她假千金身份的真千金的出现,却以摧枯拉朽的的姿态,转眼之间将她引以为傲的一切尽数毁灭,轻易将她的所有包括骄傲和自尊踩在脚底,让她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笑话。 重生回到过去,她决定,在那人还没有察觉到自己真正身份之前,先下手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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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妓女这8年--我的真实故事
神作书吧者:一贱终情我做妓女这8年我的真实故事!1首先说明我不是靠文笔来吃饭的,我的文化水平不高,但是身高有168m,下面是我这几年怎样由一个少女走向妓女的全部历程!我上网的时间不是太固定,希望不会玷污了大家的眼睛!我生于北方一个偏远的小县城,那里交通不发达,县城里面没有什么支柱行企业,唯一的一个水泥厂也倒闭了,这意味这爸爸妈妈都事业,也就是他们失业的那一年我失身!记得那是98年时候,也是我刚上高一的时候在九月份刚开学,教我们体育的是一个邻县的老师,个头在178左右吧,人也挺帅的想想有这样老师教我们还真是幸福啊我一直很喜欢运动,但是随来的打击让我彻底改变了对老师,对男人的态度和看法上传者书籍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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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言相濡以沫
《何言相濡以沫》神作书吧者:木子喵喵1、七年之痒遇见他们,是在车水马龙的街头。那个女人真的很美好,她挽着他的手站在街头,两人如交颈的天鹅般细语。他的脸上全是轻松写意,黑眸是无法错认的温柔。她知道,那曾经是他看着自己的眼光,如今,投在了另一个女人的身上。从俊朗的少年到成熟的男人,默苏曾以为自己真能够陪他很久很久,久到两人都白发苍苍,携手到老。七年时光单薄的如沙漏,原本美妙动人的事物,都随着它的流逝被篡改的面目全非,她才知道,他曾说的一辈子,也只是七年。当生活过的太过于安逸的时候,彼此间性格的差异渐渐凸显。他积极进取,她懒散被动;他追求周越,她甘于平淡;他努力攀上事业的巅峰,她却只想过平稳的生活。所以那一天终究会来临,上帝,只不过是在找一个合适的时间。“那个女人叫于若瑾,c大的学生,在夜总会兼职,也不知道为什么对慕西死心塌地的,你知道男人有时候真的很难抗拒这样的诱惑,所以……”当年的大学同学,同时也是他们共同的好友王凯为难的说,“不过是一次意外,他分得清轻重。”轻是什么,重是什么?陪酒女和女朋友之间,不见得女朋友就一定是后者,毕竟在诱惑面前,妻子都算不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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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屐归去
前尘:一梦江湖费五年浓浓的雾,隐隐约约,一切,都是朦胧。四人在林中奔跑,其中三人服饰相近,黑色大襟短衣,腰束黑布,裤腿宽阔,脚踝处紧紧裹着一层黑布绑腿,足下是一双麻鞋。不是中原服饰,看上去很怪异——以汉人的眼光来看。但若从所处地域判断,也可知这三人应是苗人。中间一人却是中原的汉式长袍,头戴玉冠,但他神色惶恐,时不时回头看一眼,仿佛后面有野兽追赶。急速奔跑中,可以看出三名苗人正保护着中间那位中原汉人。跑在最尾的那名苗人眼角左右一瞟,似乎因为接近目的地,脸上有一点放松。天空云层渐开,太阳露脸,雾气慢慢消散。远远,仿佛传来一道嘶哑的箫声,又仿佛只是林中飞鸟的鸣啼。林木飞速倒退,突然,最前方的那名苗人身形一直,停下脚步。孤岩倚石坐。他仅仅倚石而坐,全无戾意。他长发束起,一丝不苟,墨眉不细不粗,略略有点弯,飘逸却不柔媚,恰到好处;双眼因半垂读书略显氤氲,目形却赏心之极;高悬的鼻,似笑非笑的唇,弧线优雅的下颌,衣襟下微微露出的一截白皙脖颈,曲腿侧坐的身姿。无论是以汉人的眼光还是以苗人的眼光来看,这位公子绝对称得上俊,但仔细些端详,他全身却透着一股冰冰的气息,应该说是一名冷峻的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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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龙的名义守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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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生之城Sorrow
被上帝遗忘的天使:双生之城sorrow神作书吧者:藤木纯《双生之城sorrow》引子在上帝打盹的几秒钟里,她被肮脏的灵魂扔掉了。1“你说,这个孩子怎么处理?”女人说。“我怎么知道?!大哥留下这栋房子和那么多财产,难道全是给那个小女孩的吗?”“怎么可能,那应该是我们的,她根本不是大哥的亲生女儿!!”男人低下头抽着烟,眉头紧皱。“反正她还小,只要我们养着她,财产一样是我们的!”“我们凭什么养她?她跟我们一点关系也没有,而且就算我们养着她,她长大了,问我们要财产怎么办?遗嘱上清清楚楚地写着一切财产归她所有,到那时我们哪来那么多钱给她?说不定她知道我们独吞了大哥的财产后,还会报复我们!”“那你说怎么办?!”男人暴跳如雷,却压低声音说。沉默一会儿后,女人的眼神突然变得寒冷起来。她咬了咬牙,恶狠狠地说:“斩草除根。”男人猛地抬起头:“什么!你什么意思,你要杀掉她?她还只是个孩子!”“不,我的意思是把她送人。越远越好。”“送给谁?送哪儿?谁会要她?她都已经这么大了,对我们肯定有记忆!如果她再回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