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施舍
我的奶奶还活着的时候,至少有一次把乞丐请到家里吃饭。大概是1975年,那乞丐也是一老太,河南或者是山东的,边吃边说:发大水啊,决了口子了,人死光了啊。我不知道奶奶为什么会相信她的话,还陪着掉了很多眼泪。这事给我印象非常深,30多年过去了,画面还刻在脑子里。
按照北京海淀救助站站长的意思,我奶奶做的事是不应该的。北京海淀救助站站长赵长林带着他的工作人员上街发倡议信,倡议市民不要向乞丐直接施舍财物,“我们的倡议主要针对职业乞讨者,希望提醒市民,不能间接纵容和支持不劳而获的行为”。赵长林介绍,2007年8月1日是国务院颁发《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4周年。(据《新京报》)
这里面包含着这么一层意思——宁肯让真正的乞丐饿死,也不能让职业乞讨者得逞。如果赵站长的倡议得到完全响应的话,结果肯定会死人。作为救助站的站长,我不相信赵先生发倡议是以饿死人为目的的,但饿死人的推断从逻辑上来讲是成立的。《毛泽东自传》里讲述了一个往事:“于是第二年夏天我们步行湖南全省,走遍五县,和我一起的有一个名叫萧瑜的学生。我们走遍了五县,不费一文钱。农民们供给我们饮,供给我们睡觉的地方。”如果赵站长的倡议早上一些年,我看毛泽东和萧瑜一个县都走不完就该打道回府了。
向弱者施以财物,是自古有之的。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施舍行为关系的双方,施加者会获得更多的快乐。比如说《红楼梦》里,贾母带着儿孙看戏,看到酣处,高喊一声“赏”,于是满台铜钱乱响,老太太哈哈大笑。你说,是受赏的高兴些,还是老太太更开心些?如果我说赵站长的倡议剥夺了很多市民的快乐,他肯定不会服气,但事实如此。
推论下来,赵站长的倡议有两个后果:一、饿死一部分人;二、让部分市民失去部分快乐。我想不通了,他图什么呢? 电子站
第三篇 贾府官方博客(4)
考察or旅游
中国新闻网报道,2006年11月20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以副检察长徐文艾为团长的公务考察团一行10人在芬兰赫尔辛基机场办理入境手续时,被芬兰边防局官员以该考察团出具的芬兰司法部邀请函系伪造信函为由拒绝入境。
这些人后来被“严厉”查处。
《新京报》就此采访了两位专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和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田文昌。两位专家对公款旅游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陈教授认为:“‘公费出国旅游’行为认定为贪污罪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田教授认为:“对于‘公费出国旅游’,我认为很难轻易就说它完全符合贪污罪,主要问题是很难界定它是否属于侵吞公共财产。”
说到法律,这两位是专家,肯定比网上那些骂他们的网友懂得更多,但由于他们有为腐败官员开脱的嫌疑,还是不可避免地被骂得狗血喷头。主要的原因,我想是那种以考察为名,行旅游之实的官员太多了,引起了大家的普遍愤怒。
以我有限的经验看,这种事情实在难以避免。前几年,一个叫赵燕的天津女人在美国被警察打了一顿,引起了无数网友对美国的愤怒,后来,有人披露说赵燕在美国的行程共14天,只有半天和宣称的“考察”有关,而且是公费,网友的愤怒又转向了该女。但是,如果用13天考察,一天旅游呢?白天考察,晚上游玩呢?我实在不相信会有人到了国外只谈生意,连街景都不看。
话说薛蟠,《红楼梦》里有名的呆霸王,因为父亲死了,京都的生意日渐消耗,而他呢,素闻得都中是第一繁华之地,正思一游,便趁着机会,到了京都——其实只为游览上国风光之意。他家是皇商,做生意是公事。那么,薛蟠是考察,还是旅游?
话是这么说,既然考察和旅游可以兼顾,为什官员出国会引起诸多不满呢?我想原因不外乎两个:一、旅游的内容多过考察,像赵燕;二、考了半天,也没察出什么。对这样的官员,自然是杀几头也不解恨的,但可惜,专家说了,连贪污都算不上,最多是违纪。
那就没办法了,只好让他们继续考察吧。
悔过书抄袭案
很多当领导的人都不亲自动手写稿子,讲话稿大都劳秘书动手,这些领导一旦出事,也很难拣起动笔的本事了。所以,当看到一个有贪污嫌疑的官员在法庭上念有抄袭可能的悔过书的时候,我并没有感到特别惊奇。
我惊奇的是评论者的大惊小怪,似乎觉得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难道真有什么不正常吗?悔过书无非就是对自己所犯行为进行忏悔,第一、如果忏悔的心是真诚的话,抄别人的几句话算得了什么呢?毕竟,能写文章的,谁没在自己的文章里引用过别人的话呢,能表达心情就足够了,何必尽出于我;第二、如果忏悔是假的,是不得已而为之,或者只是为了让自己的罪行看起来不那么严重,那抄不抄就更无所谓了。
用不是自己写的东西充数的事情,数不胜数,那些被揭露抄袭论文的学者都能堂而皇之地当上教授甚至院士,我们怎么能对一个贪污嫌疑人要求太高呢?
当贾宝玉听说自己老爸要从外地回家时,急得不得了,因为他对待功课的态度和韦小宝对待武功一样,从来没放在心上,当然怕老爸或者师父考查。即使功课可以临时抱佛脚,他的书法作业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补齐。幸好,贾宝玉的姐姐妹妹多,探春帮写一些,黛玉帮写一些……自己再抓紧点时间,终于凑够了数目,就不怕老爸的板子或棒子了。
读《红楼梦》时,估计也没几个人会鄙视贾宝玉这样拿不是自己写的东西凑数的行为,那么对一个贪官抄袭悔过书,我想也该抱一种无所谓的态度。
对新闻里的贪污犯,我现在只看谁能破贪污数字记录,毕竟,人太多了,发生在他们身上的其他事已经无法激起我阅读上的兴趣。抄袭?贪官抄袭个悔过书,也算个事么?好像还有人相信他们真的会悔过似的。
领导带个头先
在对待下人这一点上,王夫人和她的侄女王熙凤无疑是比较狠毒的。王夫人吃斋信佛,似乎长着一副菩萨下水,但逼死人命的时候却毫不犹豫地心安理得;王熙凤更不用说了,对小丫头,扬手就是一个嘴巴的场面屡见不鲜,更有甚者,摘下头钗扎人的事也做得出来。虽然说贾府里的下人被“上人”欺负是很平常的事,但二王姑侄肯定算得上狠中霸王,毒里英豪。
第三篇 贾府官方博客(5)
话说回来,王夫人说自己最恨丫头“狐媚子”,她自己起码能做到不“狐媚子”,也就是说,她能严格要求自己,保持老成持重的形象。王熙凤呢,更不容易了,比如她协理宁国府办丧事的时候,下人胆敢迟到,肯定会挨她一顿板子,能够让人挨了板子还心服口服,最简单的,她要做到自己不迟到。
如果把二王比做公务员的话,那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的公务员就逊色不少了。比如,有规定,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要自行报税,但去年一年算下来,主动申报的人也不过区区40万人。
全国政协委员张贤亮日前提交了一份建议:一定级别公务员家庭财产及收入应定期申报,这样不仅对腐败有约束力,还能带动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普通公民主动申报并纳税。(据《南方都市报》)
我相信,在中国,年收入超过12万的公务员也不止40万人,这个想法没有任何证据支持,如果公务员们不同意,那很简单,按张贤亮先生说的,申报一下看啊?太同意张贤亮先生的说法了:如今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民众要大大多于县处级以上的公务员,晋升到县处级的公务员完全没有理由以个人隐私权为借口拒绝申报或瞒报。公务员不定期申报家庭财产和年收入,公民主动申报纳税的制度就不能让人信服。
18年前,我曾经到乡下做过社教工作——这个词80后肯定不知道什么意思,不知道就不知道吧,也没什么,我要说的是,当地农民给我讲过一个顺口溜:化肥涨,粮价落,上面有病下面吃药。化肥、粮价之类的涨落,城里人感受不深,但后面那句话现在终于有所体现了。
不就是报税吗?没什么,领导带个头先。
谁在养活谁
计算贾府的财政是件相当困难的事,但不用细算,谁都知道他们早就入不敷出了。所以,贾母在听了贾政的“工作报告”后说:“怎么着,咱们家到了这样田地了么?我虽没有经过,我想起我家向日比这里还强十倍,也是摆了几年虚架子,没有出这样事已经塌下来了,不消一二年就完了。据你说,咱们竟一两年就不能支了。”
他们家看上去让外人羡慕,但也有走到尽头的时候。为什么呢?贾家是世族,除了家人亲戚,还需要很多下人,丫头、小子、侍妾、奴婢等,满足他们骄奢淫逸的生活。这些下人是不创造财富的,只会和主子们一起消耗,那么究竟是谁在养活这一大家子呢?
想来,贾家的主要收入无非两项,一是地租,二是世俸,其他也还有一些零碎收入,比如包揽诉讼的受贿款,放高利贷的利息,逢年过节皇帝贵妃的赏赐等。如果贾家没事,这些收入也很难支撑,只能采用贾政所说的办法,“寅年吃了卯年的”,一旦出事,甚至“无可指称,谁肯接济”了。
算来,是庄户里的种地的人在养活贾家了,这也是毛泽东称《红楼梦》是写阶级斗争的原因。贾政、贾珍等是做官的,无论是世俸,还是地租,当然都是地里产的作坊里出的交易中缴的——说到底,就是私租和官税收上去的。
所以,陕西榆林市市长李金柱骂一个只会讲套话、问到具体工作就张口结舌的财政局副局长时说:“我不需要你讲大道理,要务实!一问三不知,老百姓白养活了你!”(据华商网)
李市长说得很好,这些官僚确实该骂,但最重要的是李市长说的一个事实——官员是百姓养活的,而不是相反。有的人动辄就说“我们是以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世界上22%的人口”,这里的我们是谁,非常让人怀疑,如果是指占世界全部农业人口40%的中国农民,当然说得过去,但如果有人想抢夺功劳,说“我们”是自己,显然很难让人信服。
说实话的李金柱市长,新年愉快。
倒霉的孩子
作为一个酒鬼,我有过惨痛的教训,曾经因为中午喝酒过量被老板开除过。从那次以后,我下决心戒酒了,这样的决心我下过很多次,昨天又下了一次决心,到现在为止已经戒酒将近40个小时,我对自己很满意——确实,不是每下一次决心都能坚持40个小时的,我容易吗?
所以,看到cctv“经济半小时”节目里报道的河南信阳地区禁止公务员中午喝酒的规定,我举双手赞同。电视里,禁酒督查组的权力很大,连市长都敢查——当然,cctv记者陪着那天,市长不在办公室,只查了市政府秘书长,清白。直到到了乡里,督查组才查到一个酒气冲天的乡长,第二天撤职了事——倒霉的孩子。说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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