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随带路的官员,我和舞铃笙三女到城中最大的客栈--圣光客栈住下,同时领取了总共价值四千两黄金的消费点卷。我不由大为感叹。想当初,身为圣光王国枪兵时,整天出生入死,一年的总薪水也不过是千两黄金,即使打了胜仗,并且因杀敌多而立下一级战功(普通士兵的战功分三级,一级最高,三级最低),得到的奖赏也仅仅是黄金一百两。现在,居然毫不费力,就轻松领了四人份的四千两,虽然是消费点卷而不是「现金」,但做将领和当普通士兵的待遇也算得上是天地之别了。说起这消费点卷,也算是圣光王国的特色物品,这是圣光王国十年前由当时的长老议会提出的,此後王室的奖赏有很大一部分是采用这样的方式,这种带时效性的点卷主要作用是能刺激消费,而且由於仅限在范斯特城内使用,对繁荣范斯特城的经济还是起到了积极作用的。这里表过不提。
离睡觉时间尚早,舞铃笙三女兴致高昂,知道这里曾经是我住过的地方,於是一起怂恿我带她们去逛街,顺便看看范斯特城的夜景。我拗不过她们,只好客串了一次向导。
范斯特不愧是圣光王国的王城。即使是晚上,属於商业区的地段依然热闹无比。华灯盛放,一众商铺以及饮食娱乐场所,正是开门迎客的时候。我专门带她们去逛那些卖高档服装与饰品的商铺,三女从前到过的地方,除了物质水平极为落後的鬼域,就是没什麽东西可买的魂绝地下城了,哪有见过这等店铺绵延不绝,商品琳琅满目的景象。姑娘家本就爱俏,手上有钱,又有喜欢的东西可买,舞铃笙三女未过多久,便花掉了近两千两黄金点卷。如果不是因为拿不了那麽多,我相信不把四千两点卷用光她们都不会满足。通过这次采购,我发觉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女人买东西与男人买东西是不同的。男人买东西往往是事先想好要买物品的用途才直奔目标;女人买东西则一般是事先没计划,买之前也往往不细加考虑,只是凭著一时兴致就决定买了,买回去以後呢?又常常会发觉买回来的东西其实根本派不上用场。舞铃笙三女刻下就是这种情况了。
最後一站,是城中最大、也是级别最高的商铺--圣绮莎购物中心。这里,仿佛一个小型的城镇,是整个圣光王国商品最齐全的地方,当然商品的售价也是最高级别的。
在一个卖极品水晶玉器饰物的柜台面前,我停下了脚步。一枚拇指大小、闪著莹莹白光的水晶瓶吸引了我的目光,这小小的磨砂水晶做成的瓶子,瓶颈上系著一条细细的银链,可以悬在胸前做饰物。奇异的是把晶瓶倾倒过来时,仿佛一片乳白色的雾光漫过,澄清之後便出现了一个明豔的少女形象。瓶侧,有四个凸出阳文「秀丽无双」及一行蝇头小字「千里寄相思」。
我内心的震动差点就形之於色。长吸了一口气,我没有还价便将这件饰品买了下来,三百两黄金的售价使得这个小瓶几乎已是这间商铺内最贵的物品。但我付钱时却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
「这位客官您可真有眼光,这件饰品名叫…晶瓶美人璧…,整个范斯特王城之内,仅此一件哩。可惜一直以来没人识货。」店中服务生见我出手阔绰,谄媚地恭维道。
「不知贵店从何处得来这样的好东西?」我强压著内心的不快问道。
「回禀客官,据小人所知,这是一位女子典当给敝东家之物,因过了期限未来赎回,敝东家乃识货之人,知道此物能卖个好价钱,就将它拿到此处来售卖了。」服务生毕恭毕敬地回答道。
我知道他没有骗我。在范斯特城,甚至圣光王国全境内,这种卖高级首饰的商铺,一般都有兼营典当业务的。可是,她--这个美人璧原来的主人,难道竟然潦倒到要靠典当首饰来维生了吗?
第八十一章 邂逅
我不再多问,收好了「晶瓶美人璧」。见三女还在隔壁的柜台挑选饰物,便踱了过去。舞铃两女此时已各自选好了自己想要的东西,铃儿选了一对价值二百三十两黄金的翡翠手镯;舞儿则看中了一个价值二百两黄金的紫色水晶吊坠。笙儿本来也看中了翡翠手镯的,见铃儿已先拿起来试戴,却不好意思与姊姊争了。见我来到身後,乾脆央求我帮她挑选合适的饰品。见到小妮子满脸期待的样子,我不愿扫她的兴致,便根据笙儿活泼好动的性格,为她挑选了两只直径逾寸、边上镶著一圈细碎晶钻的亮银色耳环,在舞铃两女豔羡的目光中,我亲手将这价值二百八十两黄金的耳环为她戴在了耳珠上,笙儿获此殊宠,又看到镜中戴上了耳环的自己变得豔光四射,自然是喜不自胜。
回到圣光客栈,明月已是高挂中天。舞铃两女虽然不至於吃自己小妹的醋,还是急不可耐地穿上了各自选购的新衣,戴上了自己心爱的饰物,和笙儿一起,在我的面前轮番展示不同风情,目的自然是让我评鉴一番,看谁更有品味,谁的打扮更漂亮得体。
三女样貌长相几乎是从同一个模子里印出。如果穿同样的衣服,不言不笑站在我面前,连我都没把握能分辨出她们谁是谁。不过,由於她们此刻的打扮令人耳目一新,我不用看脸就已知道戴著紫水晶吊坠的是舞儿,左右手都戴著翡翠手镯的则是铃儿,而戴著亮闪闪晶钻耳环的,自然就是笙儿了。
三女样貌一般无二,性格却各异其趣。舞儿稳重而娴静,考虑问题较周到;铃儿聪颖好奇心重,非常容易害羞;笙儿性格活泼俏皮,但平日做事却十分马虎。这些,从她们挑选的衣服也能看出些许端倪,舞儿买的衣服大多是紫色,黑色,黛绿等深色系的服装;铃儿买的则多为鹅黄,白色,浅蓝等浅色系的衣裙;笙儿喜好也是偏向浅色系,但她的著装风格却比两位姊姊大胆得多,她既买了和自己皮质软甲一样浅绿色系的衣裙,也买了黑白对比强烈的紧身劲装,甚至还买了件性感无比的红色肚兜,说是打算穿给我看的。
(bsp;虽然笙儿最後真的穿上了肚兜,真空上阵对我这个「裁判」进行「色诱」,我却仍然不为所动,将全场最佳服装奖授予了舞儿。因为,她穿上那套紫色晚装时的样子实在太美了,不但神秘而高贵,并且充满了隐晦的诱惑:大v型开领的领口,露出了半截雪白酥胸,胸前又恰到好处地点缀著那颗心形的紫水晶吊坠,给我的感觉除了赏心悦目之外,剩下的就只能用如梦似幻来形容。
得到我的由衷夸奖,舞儿自是喜笑颜开,铃笙两女则有些神色黯然。为了不厚此薄彼,我只好另设了「最佳美裙奖」,「最佳饰品奖」,分别授予铃儿与笙儿。两女虽然知道我意在安慰,却也仍然皆大欢喜。纷纷表示要授予我「最佳裁判奖」,奖品就是三姊妹一起服侍我洗个香豔无比的鸳鸯浴。
对於这样的奖品,我当然来者不拒。不过,由於心中有事未能放下,我没有立刻接受三女的「颁奖」,而是表示要将领奖时间推迟到明天。在三女诧异的眼神中,我收起了玩笑的表情,告知三女自己必须外出一趟,去会会从前的一位旧。
我让她们自行休息不用等我。三女虽有些失望,但因见我并未主动告知要去见什麽人,而且表情异常严肃,知道不方便多问,识趣地只是叮嘱我快些回来,便自行去沐浴更衣,做睡觉前的准备。
我告别三女,出了客栈後一路疾行,轻车熟路便来到了当初离开秀秀的地方。那是一幢两层高的白色小楼,楼前是残破的围墙围成的一个小院子。这幢建筑虽然破旧,但当初却是阿烈积攒了几年的薪金,又借了我好近千两的「外债」,才好不容易买下来的。这里,曾经是他和秀秀的爱巢,而我这个做兄弟的,也试过雀巢鸠占,在这里和他的美丽遗孀有过一夜的爱欲纠缠……
来到小楼之前,那锈迹斑斑的铁栏杆依旧晃眼,厚厚的铁制大门却已经落锁。我心头升起不祥预感:难道,这里已经荒废,没人居住了吗?我从破损的围墙处一跃进到院中,眼前所见,证实了我的猜测。院中荒草已经长得齐膝高,墙角等处更是蛛丝密布,看得出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没人居住了。
我取出怀里的「晶瓶美人璧」,放在掌心缓缓摩挲著。心神,重新回到了那个难忘的雨夜:
已是临近天亮时分了,小楼之外,雨丝在风中飘摇,屋内,檀香嫋嫋、温暖如春。
「羽弟,你真的决定以後都不再找秀秀了吗?」一整夜的激情缠绵,秀秀脸上现出了几分柔弱疲态,只有眼神,依旧明亮得如同天上星辰。
「对不起。秀,我喜欢你,可是我害怕自己会从此迷失在你的怀抱里,我这次选择离开,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活著回来;如果有一天,我回来了,而你又没有嫁给别人,我想我会实践对阿烈的承诺,娶你为妻的。原谅我好吗?」我的声音决绝而无奈。
「藉口,都是藉口。你走吧,不要再回来了,我会想办法将你忘掉的。」秀秀语气平缓地说著,看到我无动於衷的眼神,却忽然变得歇斯底里起来:「什麽对阿烈的承诺,什麽害怕从此迷失,你根本就是为自己寻找藉口。阿烈死了,可是,我并不需要怜悯,如果不是一早已喜欢上你这个小兄弟,我不会在阿烈尸骨未寒就和你上床。可是,你是个自私兼无耻的骗子!为什麽一夕欢娱之後,你竟然说要离开?你真的打定主意离开也就算了,为什麽要留给我这样一个难忘的雨夜?你……你到底是人?还是魔鬼?」
「也许,我真的是魔鬼,忘了我吧。」我硬著心肠,起身穿好了衣服。然後,从衣兜里取出了一样东西--晶瓶美人璧。
仅仅因为上面的「秀丽无双」四个字,这美人璧成了阿烈上战场前用二百两黄金点卷买的打算送给秀秀的生日礼物。当时因为阿烈钱不够,我出了一百两,并笑著告诉他算是自己对嫂子的一点心意,不需要还的。阿烈当时狠狠地给了我一拳,说:小子,这麽会讨好嫂子,是不是没安好心?我当时大笑:哈,你要是不小心翘了辫子,嫂子就归我照顾了,怎麽能不早作感情投资?想不到,玩笑的话竟一语成谮,这件礼物阿烈终究没有机会亲自交到秀秀的手中,我的「没安好心」也变成了事实--在不久之前完完全全地得到了秀秀的身体。只是,我却没有了实践照顾秀秀一辈子这个承诺的勇气和决心。
我一言不发,将晶瓶美人璧挂到了秀秀的颈项之上。然後,在泪落如雨的秀秀额头上留下深深一吻,便毫不犹豫地拉开房门,任由自己孤独的身影投入到冰冷迷茫的烟雨之中……
一别数月,今天,我回来了,但依人芳踪已渺,连我留下的唯一信物「晶瓶美人璧」都出现在了商铺之中。也许,她已经重新嫁人,也许,她已经成功地将我忘却。
几点冰凉落到脸上。雨,适时而至。我呆呆站立著,任由雨丝在风中舞动,心湖已被失落与惆怅的情绪所占据。
回到客栈,我踏入房间的一刻,已睡的舞铃笙三女便醒了过来。她们因为潜意识里盼著我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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