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莎只是哼了一声,喝令我说:“转过去,我要换裤子,你要是敢回头,我就让你和肖做不成游戏!”
我靠,我双手捂在两腿之间,想哭地心都有了。老天爷,你不是这样玩我地吧?你让我看到了人间最美的一副图画,却又让我受这样地活罪?
我听到身后悉悉索索的换衣服的声音,又听到李莎说:“肖是个挺好的女孩子,我站在她一边。
晕啊,我还指望她们俩相处久了,能够互相承担一个史上最伟大的挫男呢?那些写yy小说,给我无数幻想的作者都该死,这世上哪有这么容易的事情!
“行了。”随着李莎解除了戒严令,我情不自禁的回过头去,她这时已经换上了一条迷彩长裤,脚上也换上了战斗靴,上身穿的还只是一件紧身的小背心。我靠,其实穿着这种把身体绷得紧紧的小背心,比不穿更诱惑人,尤其是,她内里再没有贴身的内衣,背心上的那两个突起非常的明显。她正在把一个左右各装着一支手枪的枪套套在腋下,“嗒”的一声,枪套的接头扣上,越发将她的身体凸显出来。
神啊救救我吧,我刚刚遭遇了惨痛一脚的兄弟又情不自禁的起来了。
李莎看到了,她这一次没有立即伸脚,而是看了看我说:“你还真是肖嘴里不折不扣的超级无敌大流氓啊。”
我用手挡住那尴尬的地方,吞了一口口水说:“本能,本能。”
李莎从箱子里拿出狙击步枪的零件开始组装起来,她干这活儿的动作非常的美观,其实我觉得她无论干什么都是非常美观的。我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她的身上,以至于我都忽略了她手中的那玩意儿。等她装好了,我才发现那是她以前用过的奥地利ssg69。
看来,她真的想杀人了。
李莎装好ssg69的主件,又开始在上面装夜视镜和可显著减小枪口喷焰、噪音和枪口冲击波特征的消焰器。这些都做完之后,就开始挑选子弹。一边想起了什么来,问我:“你刚才问我什么?”
说实话,我完全忘了问过她什么了,支支唔唔了半天,就是想不起来。
李莎说:“我想起来了,你问我有没有看过《倩女幽魂》对吧?嗯,看过。像你这样的家伙,就是被树妖吃掉的那些无名死尸哦。”
我郁闷,我说:“话不是这么说的,我是个男人,还是很健康很正常的男人,有正常的反应很正常啊。话说这也不能怪我,谁让你这么……诱人呢?”说这话的时候我小心戒备了一下,别一不注意又挨一脚。
李莎这时候正专心的把子弹挑选出来,然后压进弹夹里。听到我说的话,笑了一笑,说:“行了,我不打你了。你这算甜言蜜语吗?”
我赶紧说:“当然不是,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还有,你还是穿件外套吧,要不然,我很难控制自己的身体状态啊。”
李莎哼了一声说:“现在不行,穿上外套就会影响我的拔枪速度,我建议你也不要穿。你有多少子弹?”
我说:“就一个弹夹,今天又没想过要出什么任务。”其实我这样是很不专业的,要么就不要带枪,带枪了就应该多准备些子弹。应该具有一种随时随地可能发生战斗的意识。这也不能怪我啊,我真的只是个半路出家的警察。说实话到现在还觉得干这活不如卖盗版光碟呢。
李莎从箱子里拿了一把cz100出来扔给我,顺便又丢了两个空弹夹和一盒子弹给我。丢了这些,又丢了一个望远镜过来。她现在似乎没有兴趣和我闲扯,这让我有点羞愧。好像我脑子里除了那些见不得人的东西,就什么都没有了。
我很羞愧的把视线重新投放到手提上来,才发现小二早已经把资料传给我了。王健那个身份证很明显是假的,不过根据我描述的外形,他提供了一些可疑人物的资料。
最接近的,我认为是新龙组的三号人物,外号叫“虎彻”,印象中好像是一把日本刀的名字。至于那两个老外,我给他的描述太简单,他无法给出什么有用的数据来。旅馆貌似没什么大问题,不过小二还是传了一个详尽的以旅馆为中心,半径1公里的一个电子地形图过来,正好可以和手提里调出来的林场管理处的地图配合着使用。
如果真的是新龙组的重要人物的话,那倒可以说我的运气不错。我正愁一时找不到办法打开新龙组的缺口呢。
可是我觉得李莎的态度似乎有点过于激烈了,仅仅是因为那家伙猥琐的多看了她几眼,她就铁了心要杀人?而且还似乎是不惜暴露自己身份使用自己最惯用的手法?
我说:“李莎,你似乎有什么事情没有对我说。”
李莎用一个专用的防雨袋把她的ssg69包了起来,背在了背上,说:“你终于恢复正常的思维能力了。”
我决定不去看她那山峰呼之欲出的小背心,要不然,我很可能又会丧失思维能力了。
第二季 万丈红尘
第一六一章 麻烦很大,后果很难测
李莎随后丢给我的东西是化妆油,我又忍不住回头去看的时候,她的脸上已经抹上了一片花花绿绿的化妆油,不但是脸上,脖子上也抹上了。她还用一条布带子将她那汹涌澎湃的山峰缠了起来,外面再罩上一层马甲。这个马甲看起来很轻,但是我可以清楚的感觉到一种高密度金属的质感,不用摸都感觉得到,当然,我很想找个合适的借口摸一摸。
当她最后戴上一双黑色的长到肩膀的手套,把那两条雪白的手臂遮盖起来的时候,我已经不太看得出她是个女人了。她的那双手套似乎也不是普通材料做的,我装作很好奇的摸了一下,手感有点涩,好像有很多细小的尖锐的颗粒。我还想摸摸她的马甲,不过被她用充满内力的眼神逼退了。
做完这所有的事情,李莎大概只花了不到两分钟的时间。我不得不佩服她的专业,反观我自己,在这两分钟里除了精虫上脑之外,我似乎什么也没做成。为此我羞愧得要命,但是我又很快的安慰自己说,人家是专业人士,而我只是半路出家的,不丢人。
李莎最后检查了一下枪械,说:“对不起,防弹背心只有一件。不过我们俩保持好队形的话,一般情况下你中枪的危险比我低很多。”
我笑了笑,说什么对不起呢,在只有一件防弹背心的情况下当然是你用,这点觉悟我还是有的。她地装备很齐全。而我呢,除了我自己的92式手枪,李莎给我的cz100之外,最先进的装备大概就是雪冰魂留给我的军用手提了。除此之外,就是可以随时和后台联系地跳频耳机。但是我现在不能随便用。我现在是跟一个杀手搭档,而我的伙计们则是警察。
装备换好之后,李莎把她的箱子放在了木屋的角落里,在上面设置了密码。我看到密码锁上地数字显示为180,忍不住问她这是什么意思。李莎很耐心的回答说。如果180分钟内我们不能回来,箱子就会自动爆炸,销毁一切地证据。
我说:“这可不行,万一林场的工人来了怎么办?”
李莎看了我一眼,这似乎不是她平常考虑的问题。不过既然我提出来了,她说:“那你把它提到外面去吧。”
我靠,虽然我知道还有约3个小时这东西才会爆炸。可是提着这玩意的时候,我心里还是挺虚的。我早就说过,有些事情,是不适合我,而且我也不喜欢做的。
我知道一旦出去了。我们就要保持好互相掩护协调的队形,那就没时间问什么了,我宁可耽搁一点时间,也要先把我地疑问搞清楚,大不了时间不够我们回来拿箱子就是。
我说:“现在可以说了吧,你到底对我隐瞒了什么?”
李莎看了看表,涂了化妆油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来,她的语调也似乎没有任何的感情色彩,说:“和你打架的那个家伙,出手地套路很像新龙组的三号人物虎彻。但是据说没有人见过虎彻的真面目。”
我点点头。这个和小二传给我的资料分析很接近,但还不是重点。
李莎接着说:“那两个老外。最后阻止另外两个人动手的那一个叫马可士,是我们业内很有名的杀手经纪人。他不认识我,但是我曾经有两单生意是从他手里接下来的。准确的说,经纪人和杀手是不会直接见面的,这是行规。经纪人手里有杀手的部分资料,根据雇主地具体地需要挑选不同作案风格的杀手,杀手完成任务以后,经纪人通过特殊地方式通知杀手到指定的地方拿钱。这些都是行规。但是坐在他们旁边的,还有一个黄种人,英文代号lightinwolf,也就是电光之狼。国籍不明,在杀手榜上的排名是第五位。杀手经纪人和杀手同时出现在一起,这在行内绝对是很逆天的事情。要么就是死神那一级的boss修改了游戏规则,要么就是组织内部发生了重大的变动。”
我就问:“那你怎么知道那个马可士就是经纪人?”
李莎简单明了的说:“因为我任务失败以后,抢先违反行规窃取了经纪人的资料,所以我才知道组织指定了地狱食人魔来对付我。”
电光之狼第五?我那个汗啊。那一次我们对付地狱食人魔都差点应付不来,李莎也是借助了雪冰魂的力量在最终搞定,既便如此,她的搭档还重伤落入了杀手组织的手里,她自己也落得了一个亡命天涯的下场。可那家伙只不过排名第八,眼前竟然有一个排名第五的家伙,就凭我们两个人,那不是找死吗?
我吞了一口口水,说:“那你到底是打算干什么?”
李莎冷冷的说:“马可士刚才已经看穿了我,我必须将他杀掉。这是我活下去的唯一希望。但是要在他和组织联系,把杀我的基金调用之前。如果马可士还没有把地狱食人魔任务失败之后的基金转给电光之狼,或者说电光之狼对这个任务没有兴趣的话,我杀了马可士,就算和电光之狼正面对上,他也不会杀我。”
我晕,我觉得这不大可靠。她说的都是行规,但是马可士和电光之狼碰在一起就已经违规了,指望杀了马可士,电光之狼就对李莎视如不见。这太不现实了。'奇+'电光之狼?晕,我怎么老想到“电车之狼”?要是这个电光之狼只是hgame里面那个猥琐的电车之狼,那我们无疑就安全多了。我说:“要不我们报警吧。”
可耻啊可耻。若干年前,我在街上遇到一起车祸。发现一个自杀的小混混,当时我就对雪冰魂说,我们报警吧。那时候我一点都没有身为警察地意识,貌似现在我又忘记我是一个警察了。
李莎不想理我,没有从门口走。而是推开窗子像一个幽灵般的跳了出去。
什么意思啊,难道报警都不可以?我用脑子想就能明白,警队要行动,需要有合理的理由或者上级的命令。这可不是一两个钟头就能搞定的事情。难道我要跟林森说,我有杀手地内幕。马上采取行动?就算他肯信我,但是要搞定这个什么电车之狼,光靠我们小队现在的实力恐怕会损失惨重。那么,请他申请军方的特战队?靠,搞定了那些东西,那几个家伙早就不在那里了。或者,我们早就挂了。
杀手经纪人。排名第五位的杀手,新龙组地重要人物,这些人搞在一起来是想做什么?我很想知道这个问题,一旦搞清楚的话,我就发了。前提是。我能活过李莎手提箱上面限定地三个小时。我靠,这一次真的很危险啊。3个小时?她为什么不设置成30个小时,不,要是设置成30天不是更好吗?
李莎已经行动了,我估计我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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