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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出去散散步吧,怎么样?”她的声音几乎同人起立在我的身旁了。我躺在床上,交叉着双腿,借着窗外的光看柳迎风的照片。傍晚了,天还象早上黎明来临时的粉亮。她的邀请更使我的心也明亮起来,也给我个小小的振憾。章言很少这样主动邀请我和她起出去散步的。
我们走在外面,边走边聊。
“你给我的感觉就是个感情十分细腻的男孩。象你这样的男孩,甚至男人,实在不多。”她抱着双臂,看着我笑了,说,“文学滋养出来的。诗人尤其如此。”
“是么?男人的感性可不怎么被包括女人在内的推崇呢。因为你们十个女人中至少有九个是喜欢理性的男人的。感性的男人往往被女人看作是缺乏雄性或刚性的。但婚后也许完全相反。”我轻快的笑了,“再更正点的是,我不是诗人,但喜欢看诗,偶尔胡编乱造些。”
“那就更难得了。”章言说。
“您怎么知道我跟诗有联系?”我问。
“当然是迎风跟我说起的。”章言提起柳迎风时很自然,很平静,不象从前那样小心谨慎。
我们并肩漫步在公寓附近的公园里。已是暮春之际,公园里景色怡然,草木葱郁,鲜花绽放,鸟儿虫儿蝶儿知了儿还在嬉闹,还在欢噪。
公园内有个大的足球场地,绿油油的草地上洒满了无限的青春与活力。我们同时伫立观看,且同时产生了在等待着逗留在球门外面的足球飞进门内的兴致。球,还是被个少年踢飞了。我撇撇嘴角,不怀好意地笑道,“中国足球总处于这样弱智的水平,总也看不出有点长进的迹象。您说呢?”
章言对体育不怎么感兴趣,包括足球。现如今,提到体育,人的脑子里首当其冲地想到足球,然后才是其它。的确,足球是最能够引起人为之疯狂的项运动。但章言似乎并不这样,即使狗日的中国足球夜间能成为世界流球队,照样是激不起章言的情绪来的。她只给我个无所谓地笑,纯粹是为了敷衍我,“也许吧。”
我知道再跟她谈足球,肯定是浪费表情,白谈。我注意到,她的上睛不停地滴落在陌生的人身上。她关心的是形形色色的男人和女人,她他们的情态走路的姿势说话的表情,身上的穿着打扮甚至丑陋或美丽。章言是搞写作的,写出的作品里离不开男人和女人。
我懒得看那些陌生人,但除了美女之外。我眼里所谓的美女不是指那些蹦蹦跳跳地三五成群地走在起的“青橄榄枝”形的生活阅历片空白,体型尚未发育完全的青春少女。我喜欢身材丰满,又有丰富的生活阅历的女人。有阅历的女人,才是本内容精彩丰富的好书。从里到外,都给人种成熟的味道。许多象我这般大小的女孩子看上去挺漂亮,实则漂亮全依靠青春撑腰的,空洞。乏味。只能引起时的冲动,却并不能引起人去回味的。
我记起来了。早前读高中时,或再将我的时光岁月往前推些。从十四五岁的时候,我就已经偏爱成熟的女人。初中时期,我们班上乃至整个中学的同学都十分迷恋青春红男绿女,蜂涌到校门口的小货店或路边摊上购买拔又不拔兴起的印有青春明星的不干胶照片或挂历。我也买了很多,但我从来不买少男少女的,我专挑成熟而性感的女人,偷偷锁在抽屉里,偷偷躲在背窝里拿手电筒看。到现在,我都十分清楚地记得,有次我买了厚匝钟楚红等的不干胶图象。代星儿看到了,就十分纳闷地说,洛科,你怎么不买的,怎么老买这些青春已逝的老牌女星的呀?张皱不拉叽的老脸,看着看着就自个儿跟自儿儿的未来较劲起来。未来是什么?未来就是皱纹加衰老。
我不无赌气地说,代星儿,你懂个屁!小男人都喜欢成熟的女人,就像老男人喜欢嫩葱似的小女孩儿。代星儿被我这么说,噎住了。
我看见代星儿瞪圆对大眼睛脸憋得通红,直愣愣地,而且副气乎乎地模样儿看着我。我把嘴里含着的那句“每个少男,都希望自已在少年时期拥有个比自已大出好多岁的女人作情人”的话硬生生地吞下去了。偶然之间动了丝恻隐之心。
代星儿读初中时就喜欢我,因为喜欢我,所以处处的依着我,甚至有些讨好我。因为我也算是班上长得最高最好看学习又名列前矛的男生。在班上许多同学的眼里,我和代星儿被认定为“天生的对儿”。代星儿算是班上最漂亮的女生,但我不认为漂亮,只因为可爱。像只小猫小鸟样,因为纯真自然才显得可爱。可爱离美是有些距离的。可以说,这个年龄阶段的少男少女,都是可爱的群。结于美,对于女人的体型笑颦音容笑貌,我怀着种敬仰之心。我最迷的是好莱坞女星奥黛丽赫本,玛丽莲梦露,麦当娜,钟楚红,还有穿着旗袍的张曼玉。她们简直是人间的尤物。
到高中时,我和代星儿还在个学校,个年级,个班里。进入高中时的代星儿指着张她初中时拍的照片和当时照的照片问我,我从前漂亮还是现在漂亮些?
我看也不看照片就说,现在漂亮。
代星儿说,你撒谎。好多同学,包括我妈妈都说代星我从前那那张照得漂亮,因为后面的那张脸上有几颗青春痘,眼神里藏着丝忧郁。同我妈妈样,我也不喜欢忧郁的人及人的眼神。但我也不至于象我妈妈样,完全的拒绝忧郁。我妈妈的拒绝里面带着武断和憎恨的性质。妈妈同我说过她憎恨忧郁至少有两个原因:其,忧郁的人的心思总是叫人揣摸不透;其二,忧郁的人是有意借着忧郁来骗取他人特别是男人的同情,采用的是种伎俩。
我对妈妈的说法,并不以为然。也许因为要证明自已也是有着思考和具备着思想的能力,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不愿意就某个话题要保持同妈妈的看法致了。我渐渐由伪装做喜欢忧郁这样的种气质到真的从心底里喜欢它了。许多的忧郁的情歌,总是叫人心动,能激起心灵的共鸣。齐秦的歌声就是这样的,听着他的歌声,即便没有涉足爱情的人,也是可以在忧郁中体验到爱情的滋味的。爱情的滋味是由酸甜苦辣搅织成的,其中有不断的分分离离,爱爱恨恨。
总之呢,个人的眼神里有点什么总比什么都没有要好。哪怕是忧郁这样的叫人不喜欢的东西。后来我想,适当的将忧郁当作种点缀,只要不过分地深沉,隆重,也不乏好看的味道在里边的。
我将初中和高中时照的照片对照着认真看了又看,本正经地说,我始终还是认为高中的这张带点忧郁气质的要漂亮。只是,你干吗不敢挺胸呀?代星儿发育了,胸部开始隆起来了,已经具备了我所看到的许多漂亮又成熟的女人的轮廓了。只不过是个轮廓,仍然还是有些潦草模糊,笼统,离丰满性感成熟还远。个漂亮的女人,除了外在的线条五官优美之外,还需要具备些内在的东西去充实的。
问题是,我发现我越来越搞不懂代星儿为什么要藏住她逐渐隆起的胸部。
代星儿脸红了。我明白她不让自已挺直胸部的原因是因为羞涩。我有点恼了。我把代星儿拉到学校附近的个人少的地方。严肃地对代星儿说,代星儿,我知道你喜欢我。说真的,我现在也是有些喜欢你了。我也有想过等我长大以后,我要你做我的女人。我强调说,是女人,不是女孩儿。说着,我扳直她的肩,意孤行地非让她把胸挺起来,然后认真的审视她打量她,笑了,对,挺起来你就是个女人了。以后不准再故意弯着腰了。
代星儿当时愣愣地,之后,扑哧地笑开了,“嗯,我听你的。”她的情态婉然就将自已当作我的女人了。
考上大学时,我想,如果代星儿也和我样考上大学了,并且还在个学校的话,如果不出别的差错——除非我能够遇到外形和气质酷似麦当娜赫本张曼玉等样的女人,代星儿就很有可能实现她爱我并拥有我的愿望。
当然,我也是带着无限的期盼和遐想来和代星儿好的。代星儿在学校里长得也算是出类拔萃的。今后我很可能是要将代星儿当作我的女朋友的或我的女人的。代星儿当时还处在发育阶段,还有几年的时间来得及让岁月将她精雕细琢。大学毕业了,代星儿肯定也会出落得象钟楚红样别致阿娜了。当然,这是那时的个美丽的幼稚的想法。
自从高中时期我说过等我长大要她做我的女人的话后,我几乎每天都要看看她的胸部,看看她的r房有没有长大,就像辛勤的农人虔诚地等待他们的责任田里的庄稼成熟起来样。代星儿那时候,就是被我当作我的责任田来看待的。在只有当我俩偷偷躲到无人的地方的时候,我就东张西望着将手伸到她的上衣里,轻轻地在胸部处去摸摸,感觉下她r房的大小。不知怎的,我每次将她的r房握在手里,我的手里还觉得有风进来的感觉。我有点淡淡的欣喜,但更多的还是失望。我想,是我的手比她的r房长的速度快的缘故吧?有时,代星儿也要求看我的身体有什么变化,在我同意给她看时,她却害羞得捂住脸和眼。呵呵。
我并不是只有想过并抚摸她的r房这种愿望和行为。我也有想过要和代星儿爱。虽然压抑,但害怕,不敢。每次有这样的冲动时,我就接连好多天也不跟代星儿说话。我努力挣扎着将这种念头转移到学习和没止境的考试上。这真是个好办法,可需要多大的毅力和耐力呵。直到我高中毕业在家等到大学通知书之后的那个暑期。不过,好歹也是比我爸爸等的时间短的。据说,我爸爸像我个年龄的时候,连女孩的手都没摸过。结婚是我爸那个年代里的人唯亲近女人的方式。
想想,我在成长的过程中是带着愿望的。都跟女子有关。十四岁之前,我想得最多的是弄清楚女人和女孩在外表上存在的区别性,没人告诉我这个。我问过我爸妈,结果不是挨了打就是挨了骂。老师是更问不得了。那肯定被认为是坏坯子。可是,在我靠自已从书店和网上看到关于这方面的内容后,我觉得老师都是假正经,比谁都虚伪。我曾经问过代星儿,女老师跟所有的女人是不是都样的。代星儿愣愣地,想了半响后才不大肯定地说,好象没什么两样。也跟我妈妈样用‘那个’,也要恋爱结婚爱然后生孩子;也喜欢男人亲她吻她。
那时,我和代星儿才十三四岁。听了代星儿的话,我半信半疑地说,真的?代星儿为了证明她的确说得没错儿,就在个中午带我去偷看班主任兼语文老师和她的男友在办公室里“做好多的小动作”。老师其实也没我想象中的那么圣洁。她他们既不是圣女,也不是圣子。
十八岁前,我想身体力行的体验回爱。我有好多次从我妈谈论的话中,也多是教导我的话。叫我要好好做“人”。很间接的警告我别去碰女孩子别去谈恋爱,那样会偷吃“禁果”,不好收场。我妈再嘱咐,“好好读书,以后娶个漂亮的媳妇。你媳女就是你的田你的地了,你想什么时候种播种就什么时候播;想怎么侍弄就怎么侍弄”。我真巴不得早点把书读出来,我渴望早点有块“责任田”。我在期待中天天的熟了起来。可是我越离成熟近了,我越是不相信我有等待的耐性。人的身体总是先于思想成熟的。这不单是受许多的性学及文学作品中爱描写乃至电影电视里的爱场面的撩拔,更多的是,我的体内的越来越多的荷尔蒙在作祟的缘故。少年的冲动多是由性压抑造成的。我就是。当我的身体开始增长毛发时,我既兴奋,有着无限的幻想。许多的幻想几乎都是关于性的,它令我感到无比的燥动不安。出现燥动不安的情形时,我的裤子常常无缘无故就湿漉起来。
爱情于少年来说,是个漂亮的幌子。性,才是少年恋爱直奔的主题。只有在体验过爱之后,少年才开始关注爱情了。跟成年后的男子截然相反。
现在明白,男人是继事业之后,看重的是女人。其实,事业也是为着将来有个可心的女人而做的。
想起少年时的事,虽然使我面色略有些潮红,但是,真的很愉快。毕竟,少年时代里面藏着我的段初恋。初恋的迷人之处在于屁事不懂。
我的初恋感情是由代星儿给的,包括那些身体上的感觉。虽然青涩,使人胆怯,并且也从不来不敢设想未来会怎样的结果的爱情,但也是辈子也没法叫人忘怀的;只属于身体的。
我的真正的爱情是由柳迎风那里获得的。真正的爱情,就是成熟的爱与成熟的性的完整与完美的结合。带给人的是精神与肉体上的消魂的享受。
现在,无论是青涩的初恋,还是成熟的爱情,都这么从我的精神及生活里抽走了。想到这些,我不无悲哀。
我默默地沉浸在我的悲哀里,又默默地做着努力的挣扎和进行着自产自销。我自产自销的方式就是尽量去捕捉些新奇的能带给我视觉上的美感的那样的女人。但是,路上,我几乎是没怎么瞧见到美女。这个时间的美女实在是件稀罕物。我想,我所喜爱的那类美女也许都被圈定在厨房里或餐桌旁了。我将眼睛望向天空,看天空中放飞的各色各样的风筝。我保持缄默,不想打扰章言去精心“研究”她的女人和男人们。
咚!咚!咚!
“可以吗?”章言隔着我的卧室的门问。
“你忙完了?”我边开门边朝她的卧室看过去。她的电脑关了。
“嗯。没什么完和不完的。”章言有些无奈地撇撇嘴笑笑。然后和我并排坐在床沿边,“我想和你聊聊。关于迎风的。可以吗?”
我点点头,“没什么不可以的,您尽管说吧。”
“迎风现在在协和医院。”章言说话总是这样的突然。
“她病了?”我的惊慌出于本能,关切中带有强烈的忧虑。后来我意识到我不能回答得这么快,我应当问章言,你告诉我这些有什么用?
“也可以这么说。”章言说。
“‘也可以这么说?’什么意思?”我不解,“也就是说,柳迎风也可以没有病。但她为什么在医院?”
“她现在很好。是她的朋友病了。”章言理解似的望着我,然后认真的说,“她的朋友在做个肾脏的移植手术”
章言后面说的是什么,我再也没有心思听下去了。我的心因为手术的直接者不是柳迎风而放下了。老实说,我只关心和在意柳迎风,我才不管他谁谁谁呢。我内心里隐然升起阵欣喜。但同时又对章言所说的话感到茫然不解。准确地说,我还在为着章言的那句“也可以这么说”而疑惑着。这疑惑如果不在这会儿解决,就会始终纠缠着我。
“能不能明确的告诉我,迎风有没有问题。”我补充道,“身体?”
“她身体半个月前已经康复了。”章言平静地说。
“这么说,她真的是病了?”我的心又提紧起来,但听到说半个月前就康复了后,心又放下来。短短的时间内,我的心因为提放的,心跳变得加速起来。
“迎风把自已的肾捐出来给伍云清。”章言的手又习惯性的在半空划比划着。而后以观察性的目光看着我,“伍云清就是那个带走迎风的男人。他得了尿毒症,全身浮肿的样子简直失去了人形。”
这世界上,每天都在大量生产悲伤与痛苦;但每天也在大量生产快乐与幸福。只是因为悲伤与痛苦不及快乐与幸福那样容易消化。所以,人们永远深刻记忆着的是那引起悲伤与痛苦的事儿。我想说,痛苦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能确信,即使我没面对面镜子,我也能看到我的面部点也没有受到伍的病痛的感染。伍于我来说,是个陌生的人,但我同样能确定,伍跟我在路上遇到的陌生人不样。我和伍的陌生里还是有些联系的。我敢肯定,这种“联系”是叫人不愉快的。
“这么说,不是迎风病了,是她的前夫?!”我说话的语气听上去怪怪的,有点复杂。或者叫人怀疑有点幸灾乐祸。
“前夫?哦,我告诉你,迎风从来就没有过婚姻。”章言正视着我。
“什什么?”我感到阵晕眩,愕然地望着章言,声音混沌浊重,象由胃里艰难的迸发出来的。章言以点头的方式回答了我,我不再追问下去。恋人们的分手总是能寻找到理由的。这些所谓的理由全都是谎言。我感到憎恶。
“还有呢?”我冷冷冷地补充道,“关于迎风的事儿。”
“说来话长。”章言说,“我是通过我表哥关理哲才认识了柳迎风而且成为了亲密的知已的。”
提到关理哲导演,我这才明白过来,我能够顺利地成为他旗下的演员是怎么回事儿了。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是关于迎风所谓的“切”之外的内容吧?为什么要违背柳迎风的嘱托而将她的行踪告诉我?”我看出章言将这些告诉我时是有些顾虑的,或许这么多天来,她直都在思考着要不要将柳迎风的行踪告诉我。
“我知道什么都瞒不了你。但是,我告诉你是希望你们谁都能够在面对你们之间的结束,做到象面对你们的爱样坦然,且做到真正理解的地步。彼此真正理解了,才肯真正放下,谁也不必为谁感到亏欠而不安,这样不是更好么?”
“我懂!”我点点头。
“不妨去武汉看看迎风吧。”我觉得章言说这话时是带着冒险的性质。
我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才好,所以犹豫了会儿后,说,“让我想想吧。”
我以为这只是我的种托辞。但是,几天后,我还是下定了决心要在这个月底去趟武汉看看迎风。我在作着出发前的准备。我的准备做得比任何次出门时都显得隆重谨慎。
我甚至有种奇怪的预感,我此次离开北京去武汉,或许不会再回来了,从此在武汉扎根也不是不可能的。没有根据,不过是种预感。平白的蒙萌生出这种预感,在我心底是引起场小小的不安的。北京在我心目当中,到底也是座叫人迷恋的城市。我了解它,并且信赖它。
但是,由小说里看来的想象中的武汉,也是个叫我生出平白的好感来的大都市。这好感在想象中建立起来,多少有些牵强。假如那里没有迎风,我会仅凭着好感就去和它亲近吗?
在临去武汉前,尽管我觉得我已经做到了决意放下同迎风的那段感情的想法。但是,不知怎的,我竟然在梦里梦到我和那个从未谋面的男人。梦里,我对那个男人挥拳,我将他打得鼻青眼肿。我把他当作我的情敌那样“盛情款待”。
真的!我在假想中无数次的与我的这个情敌“见面”。我们见面的方式有种。归纳起来,无非分为两种:类,是所谓伪绅士派头;二类,赤裸上阵的暴力型的。我甚至拿铅笔在白纸上糊乱的画着,白纸上的那个男人,常常被我画成被打得面目全非,惨不忍睹。
这想法和做法总能带给我丝快感,孩子气的,病态般的。但接下来,便又是阵强大的沮丧涌上心头。
章言外出了。为了她写作上的事儿。大约三四天后回来。我预备在章言回来之前去见见我在北京里剩下的不多的朋友。
我还是十分惦记阿帆的,还有陈小曼。可惜,我这生是再也没有机会见到阿帆和小曼了。他们六月份就已经死了。陈小曼死于性病。准确地说,死于艾滋病。阿帆也感染了这个病,阿帆是在陈小曼死后周后,自已注射过量的海洛茵而死的。并非死于意外,而是自杀。因为阿帆在自杀之前给雪晴打过电话。雪晴从阿帆怪怪的话语中感到某种不祥之兆。当雪情找到阿帆时,阿帆已经死了。雪晴是通过警察的电话才找到阿帆的。警察是通过阿帆的手机才找到雪晴的。阿帆手机上只保存着雪晴个人的电话号码。雪晴看到的只是全身蒙上了块白布单的阿帆。
听到阿帆的死讯,我的心头立刻笼罩了层厚重的悲哀和阵并不轻微的晕眩。我尽量抑制住自已的悲伤。
“阿帆他要我对你说,对不起”雪晴悲伤地说。
“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我和阿帆是起从南京来这儿的。”我的眼睛热乎乎的,语气既忧伤又带有责备。
“看了不如不看的好。”雪晴这话颇有几分禅意,“死对阿帆来说,也许才是最好的选择或结果。他已经到了没法回头的地步了。你懂么?”雪晴的脸上呈现出难过与恐惧的表情。我能从雪晴的表晴里看到她当时看到阿帆死时的样子。阿帆死时的样子定很难看。个生灵镀上了死亡的轮廓怎么可能好看呢?
我和雪晴仿佛在心灵里同时有了无言的约定似的,都缄口不再提阿帆了,提起阿帆是使人感到难过的,又使人感到悲哀。这次,真的将会是我们最后次提阿帆,包括他的名字。个吸毒者从此死了,死是必然的,烟飞灰烬。
只是,阿帆的死跟他的生样,是堕落的,混蛋的。他的灵魂和肉体同时被毒品吞噬。
“你这次来,是有事要跟我说吧?”雪晴问我。
我说,是的。然后,我就将我要离开北京的想法简单地告诉了她,但我没有告诉她我具体的去向,及为什么要离开的原因。
我想,雪晴会为我的离别感到难过。因为我们才谈到阿帆的死,又听到我要离开北京的事儿,难免不难过的。果然,雪晴听后,沉默不语。过了好会儿后,才勉强地笑道:“离开也好,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雪晴真的完全的成长起来了,花苞子真正绽开的美,怎样遮掩都掩饰不住了。我很高兴。
最后,我选了个晴好的日子去了趟老麦的歌厅,我要去跟老麦道别。
同老麦道别倒有点意外的震动与惊喜,因为正赶上老麦结婚大喜之日。那刻,在我认准了新郎是老麦时,我的思维出现了短暂的停滞。仿佛天下所有的男人结婚都是正常的事儿,人生的必由之路,只有老麦结婚使人感到不正常。
但我看到的那个穿着齐整笔挺礼服的男人不是别人,正是老麦。我实在是象看到了则人间的大喜剧,又象是个天大的玩笑。只是怎么想怎么看都觉得难以找到和谐的契合点。
我直相信,老麦对自由的坚持就好比是枚化石能够抵抗得住岁月的考验的。但结果不是这么回子事儿。老麦结婚了。老麦也结婚了?我是在几年后才知道老麦同雯结婚的真正理由。知道老麦结婚的真正理由后,我更加侧服和敬重老麦了。老麦结婚的理由就是雯肚子里的那个孩子。可以说,老麦是爱雯的,超过以前爱的任何个女人。从老麦敢对雯公开发点小脾气就可以知道。老麦从来不对别的女孩发脾气,他只对雯发。这就说明老麦的心还是与别的女孩保持着微妙的距离的。对雯还是与对其他女孩是不样的。
还有,老麦对雯的信任指派说话的语气,虽表面听起来有点生硬,但那生硬也完全出自于对雯的爱的认可和不可抵毁。老麦是将爱的重心偏向雯的,他不是感觉不到这点。只是不敢承认不敢面对。
但老麦爱雯总不及他爱自由爱得执着和深厚。老麦对自由的爱从来都是大于对于个女人的爱的。老麦比谁都更需要女人的爱情,但老麦想撇开婚姻。老麦从前曾情绪低落地对我说,我相信爱情,可是我无法信任婚姻。再伟大的爱情也是经不起婚姻的检阅的。
我觉得老麦的这句话说得非常经典。我爸爸和妈妈的婚姻不正是如此么?!受着老麦的影响,我不渴望婚姻。至少不急着渴望过早地步入婚姻。但我不会拒绝婚姻的。在看到雯无法成为老麦的妻子时所承受的痛苦,我的心就软下来了。我想,女人爱上个男人后,都是希望嫁给那个男人的。三十或四十?我希望我最好是在这个年龄里同个女人结婚。
雯肚子里的孩子不是老麦的。是谁的,雯自已也不知道。那是雯酒醉后让哪个混蛋给弄出来的。
老麦也知道不是自已的,但不对任何人讲。老麦对任何人讲的是雯肚子里的孩子是他的。雯不是个随便的女人,雯犯这样的错儿肯定与老麦脱不了干系。个女人爱个男人,但又无法和她爱的男人结合,是容易产生极度的伤悲和某种“自虐”行为来的。老麦是个聪敏的人,表面上大大冽冽副自由派的玩世不恭的样子,实则感情细腻如丝。雯为他怀过两次孩子,但又背着他将两个孩子打掉。这也是出于对老麦的爱。雯知道,老麦始终将婚姻当作自由的羁绊的。但这次,雯怀了别人的孩子去医院堕胎,老麦从别的员工那儿知道后,赶往医院。恰巧听到医生对雯说,这次打胎是有很大的危险的,生命的危险虽然不大,但以后是要丧失了做母亲的机会了。老麦注意到,雯在听到医生这样如宣告的话语时,身子不自觉地倒退了步。这是雯的个晕眩的姿势。老麦赶紧搀了把,感觉到雯的手心手背片虚冷,汗涔涔的,脸色苍白如纸。
“你想想吧。”医生用同情的语调强调说。仿佛医生本人也得要再好好想想似的。医生是个有点良心的年轻女孩儿,刚出道不久的嫩模样儿,人生的经验还没有来得及积攒多少。这样的人的善良比起年纪大点生活阅历丰富的人的善良,要地道得多,纯洁得多。
“已经没什么可想的了。”雯望着医生,视死如归的表情。老麦看得心痛。老麦从来没有为个女人产生这样的心痛的感觉出来。
“这个”医生迟疑地说着,眼睛却是看着老麦的,眼里有种蔑视。老麦不是没感觉到,医生将他当作是“罪魁祸首”的,“那就准备手术吧。”
老麦突然不知哪来的勇气,竟然背叛自已的“自由主义”,字顿地对医生说道,“医生,我们决定留下这个孩子。给您添麻烦了。”说着,连拉带拖地将雯带出了医院。
“我们结婚吧,下个月。”老麦拿定主意,并不给雯考虑的口气。
“算是同情还是可怜?”雯冷嘲热讽地说。
“什么都有。婚姻本来就什么都包括,比如责任义务不是吗?虽然我无法保证我婚后能成为个所谓的好情人或好丈夫,但我相信,我能够成为咱们未来孩子的好父亲。”老麦用的是“咱们”。老麦看着雯,仍然字顿地说道。老麦从来没有对任何女人说过爱呀之类的。包括对雯也是如此。也许不是不爱,而是怕爱情毁掉他三十多年来精心守护和经营的自由,会在这样的“字眼里”坍塌。“我爱你”对于老麦来说,决不亚于种郑重的承诺。老麦从不对任何女人承诺爱。
“你会后悔的,你会恨我的。”雯不停地在老麦耳边喋喋不休地重复这句话。
“除非你后悔,除非你哪天恨我。因为我没有余地。”老麦说完后伸出双臂,做个要拥抱雯的姿势温柔地说,“还等什么?”
情感就同人的生命样,总是得要有个去处的。
雯还能说什么?!
他们的婚礼就在老麦歌厅里举行。隆重而简朴。我没有走近,只远远地看着老麦温情脉脉地牵着着袭白色婚纱的雯的手,随着音乐款款步入歌厅内。雯的洁白的婚纱终于还是没有隐藏住她的隆起的肚子,雯点都不为她肚中的胎儿的提前来临而感到羞涩。雯好象是特别将那个孩子邀请来参加他们的婚礼的,她要让她的孩子感受到她的幸福。老麦穿礼服的样子也蛮好看的,幸福在胖而红润的脸颊上滚来滚去。
雯终于还是打动了老麦。雯使用什么魔法将老麦收压在她的裙裾下的?我不得而知。但个男人若有雯这样的女人,辈子都将是种幸福。
老麦最终还是娶了雯。有情人终成眷属,不对,老麦与许多的女人都有情,倘若都结成眷属了,那世界将乱套了。
应当说,老麦同雯终成眷属,这多好。但我的感觉里仍有丝的悲哀,莫名的。老麦直是我的偶像,因为他的自由的个性与生活的态度。现在老麦的偶像形象正在点点地由我的心目中突然淡去了,难道因为他最终还是步入了婚姻的缘故么?我说不清楚。
春色和夜色
第十四章
我有点儿想章言了。尤其是经过她的卧室的门时看到那台电脑和那张黑皮转动椅。它们都空了。我心同它们样空。
章言在第四天后回来了,很守时。副风尘仆仆的模样儿。时间是她的魔,她的镣铐,她的精神的归宿,她的敌人,她的恋人当然,最多的时候还是她的饭票。与她相反,时间是我的垃圾,是我的寂寞与空虚的延伸。章言回来,我非常高兴。
为什么不在朋友那儿多住几天,轻松轻松呢?我嘴上虽然这么说,但心里却不这么想。我希望她能更早天回来才好。
章言耸耸肩,无可奈何的表情说,我必须得回来。因为同几家报刊约的稿件日期临近了,我必须遵守承诺,要不,报刊编辑会另选他人的,这意味着其他人从我这儿夺走饭票。
我笑。说,哪儿有那么严重啊。
章言也笑。说,就是因为这是不太严重的“夺”,所以没法动用“法律武器”。
我想将这样使人快乐的玩笑话进行下去,可是,章言已经只脚踏进了她的书房。她又猫到电脑旁写字去了。紧接着,便又是片噼噼啵啵的敲打键盘的声响。这声响穿过时间,穿过风,直穿进午夜的我的房门,固执地钻进我的耳朵。
直到零晨我始终睡不着。引起我睡不着的并非归于那阵噼噼啵啵的敲打声,而是我即将兑现的个决定。这个决定于我来说就如同个任重而道远的使命,我必须要努力去完成它。
这决定跟我前天早上偶然在章言卧室内发现的样儿东西有关——这是样儿神秘的东西,样特殊的东西。
我起床走出我的卧室。章言还在工作。房门半掩着,我依然看到了她的整个姿势。她坐在黑皮沙发里,眼睛动不动的注视着电脑屏幕,思想化作黑点儿文字之后又铿镪有力地落在电脑屏幕上。个个的却那么完整,丝毫也没有摔得粉碎的痕迹可寻。
“您这样会累倒的?”我没有叩门就走进她的卧室,轻轻地,点脚步声也没有。她调转过头来的时候,我看见她的鼻翼微微地动了几下,眼里也闪烁着晶莹,然后又转过身去,以掩饰自已的激动。我又向前走几步,就立在她的背后,双手扶住她坐下的那张黑皮沙发的靠背上。个靠写字儿养活自已的女人真的好辛苦。有时候看着章言整目没完没了地趴在电脑前敲字儿时,我心里确实生出种无言的怜悯。心想,难怪女人愿意傍大款愿意做“二奶”的。当然,章言所拥有的这套还算不错的公寓并非缘自于她写作而赚来的。这套公寓是她由母亲那里分来的。她告诉过我,她爸爸曾经作为名技术人员到伊拉克去扑灭油井,结果不甚掉进油井内烧死,连把骨灰也没有带回国。那时,章言已经是个刚出大学校门的大女孩了,正在为找工作而犯愁。爸爸的死为她和她的妈妈带来了笔数目不小的赔偿金。她妈妈得体地将这笔赔偿金分作两份,人份。然后,几个月后,她为哭得死去活来的妈妈寻找了个老伴儿,之后经过对妈妈的新老伴儿阵儿的观望,发现妈妈同新老伴相处得还不错,颗心也便放下来了。最后也就决定离开家乡来到北京,开始了自食其力的日子。
“我把我爸用命换来的钱买了这房子。虽然没有把骨灰带回家,但我能够在这房子里感受到我爸的存在。我常常把这房子当作是我爸送给我的礼物。”章言曾指着电脑前的张二十寸黑白大照上的男人说。我这算是见过章言的爸爸了。
我尽量不让我的脚步发出声音来,可是,章言她还是听到了我的脚步声。她习惯性地先作个对文字进行保存的工作后,停止了不停敲打的双手,然后转过头来,双手压住颈部,接而又扭扭。预备由沙发椅子里站起来,浅淡地笑,“哦,是的,搞写作也是个体力活儿。我奉劝你,千万别做作家。”
“那您为什么要坚持呢?”我问。
“我是学文科的,可是不写字儿,我实在也想不出哪样儿工作能供我生存的。”章言无耐地说,然后又笑了笑补充道,“相对而言,我还是比较喜欢写作的。这样的环境更适合我,自由,自在,单纯,感觉挺好的。”
“您别起来,我替您按摩按摩吧。”我说着,双手已经很轻柔地落在了她的肩膀上。因为怕她拒绝,所以来个边斩边奏。
“哦,太感谢不过了。”她让她的背离开黑皮转椅的靠背,完全的坐直身子,笑着指挥,“肩部往上简直疼得受不了了。呵呵,电脑病,难免的。”
我的手指在她的肩膀上颈部来回的揉捏着,轻轻地捶打着,跟她敲打键盘时的动作样熟稔和富有节奏感。章言微闭双眼,很放松很享受的样子。这样子使我感到温暖。如果再放点美妙的音乐,那是再好不过的了。我真的就放起了音乐。巴尔扎特的。
“啊,手艺不错。你只跟我交待过你唱过歌拍过影视剧,写过诗,填过歌词,好象从没有跟我透露过你还有按摩这项的。”她笑开了,半试问半夸赞,“很专业。做过按摩工作?”
“没有。”我笑呵呵地摇头,转念想,打趣地说,“不过,你这个建议不坏,我今后也许会作考虑的。”时代变了,变得越来越“公平”或“男女平等”了。现在做妓的,不只是女人的专利。有钱的女人照样可以买男人的。我甚至也亲身体验过。只是,没有切实可行地收到钱。因为动了恻隐之心。想起来,多少有些脸红。
“哈哈要考虑得趁早,别浪费‘资源’”她笑得全身都颤动起来。
她的肌肉有点松驰了,我的手触在她的颈部肌肉上时,手指往下微陷。我仿佛由她松弛的颈部触摸到衰老,就象我小时候触摸到我奶奶干瘪的r房样。当然,这加入了我的过大夸词。这跟我想到女人的衰老远比男人更叫人害怕。
大约半个小时之后,我停止了按摩。她表示感谢,又对我的手艺进行番夸赞,说真是种享受,然后说,“难怪柳迎风对你动了真心呢。”
“柳迎风这么对你说的?”我问。
章言笑道,“这还用她说么?”的确不用我问什么,章言和柳迎风是那种相互之间已经建立起某种默契与诚信,相依相存无?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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