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色和夜色》 第1部分阅读

春色和夜色作者:黄秋子

春色和夜色

我仰躺在床上,高高将翘起的双腿搭在壁灯底下,像倒挂的蝙蝠安祥而自足。嘴里斜插着半支点燃的香烟,小红点儿在黑暗里闪闪,时明时暗。躺在我旁边的是代星儿,我的女朋友。到夜里,她便习惯性地像条鼻涤虫样死死地粘住我。我喜欢她这样粘住我的感觉。这是种最落到实处的实惠而踏实的感觉,从肉体到精神。但我从来不对代星儿公开我的喜欢。因为许多东西旦公开,就不再是原来的东西了。特别是感情或感觉这东西。

“我还要!”代星儿说。

“不是刚刚才要过的吗?”我说。

“明知故问啊,你!”代星儿个鲤鱼翻身,骑到我身上挠我的颈窝,“我还要!你知道。”

我真的是在明知故问呢。我明白代星儿要的是我过去的故事,比电影更像电影但没有她参与的我的生活。可是,我不是已经给她讲过很多次了吗。

可是,讲过很多次了,她仍然还那么感兴趣。我点儿不觉得奇怪。因为个女孩儿做什么事儿都是使人奇怪的。所以也就见怪不怪了。

我又给代星儿讲了遍。不知由哪天起,我讲我从前的事儿的时候,是把它当作故事来讲的。故事的开头总是“从前”。我的“从前”都跟女人有关。这是百听不厌的真正原因。

“真的不介意吗?”我不止次地追问她,“说真的?”我这样问她,只是好奇。因为女人天生就是在醋浸泡出来的。

“有什么好介意的。”她看着我,然后拉过我的手放在她的左胸口上,“你摸摸我的心脏就知道我没骗你。”她的心脏果然跳得很正常。

“你总这么问,就是想激起我的嫉妒吧?!”我怀疑代星儿有意将嫉妒给隐藏起来。

“我也是为你好。早点把嫉妒用完不是更好吗?存在心里,小心发霉。”我笑着说。

“我才不上你的当呢。”代星儿这会儿就会软着身子缩进我怀里,边抚着我的脸颊边嬉嬉的笑。这时候,我真想摁亮壁灯,我想看代星儿副幸福满足的模样儿。那模样儿准会像灰姑娘遇到为数不多的但也样心爱的灰马王子样,快乐得不成体统。

我控制住了没让自已去摁。我是个男人。个男人不能像个娘们儿样的,心底有什么心底积了多少感情就非得口气儿骨脑儿的倒出来。男人要想永远保持被女人崇拜的形象,其实也是有必要在女人面前保持点神秘的。再说了,“让我次爱个够”实在也不是件值得提倡的事儿。爱,最好是细水长流的好。最好像杯白开才好,这样你想往里面兑点什么就兑点什么。

我给代星儿讲着我的故事象往常样,我总是无法避免地往里面兑点什么内容。因为有内容的故事讲起来才越发地像个故事了

这时候,窗外的星星和月亮爬到我们的窗栏上来了。我和代星儿不约而同的朝窗外看去。

我们看的不是自已家乡南京的星星和月亮,我们看的是武汉的夜空里的星星和月亮。星星很明很亮,月亮也不是我从前看到的混浊模糊的月亮。

代星儿看月亮的样子比月亮还美,还要迷人和生动,有种像是梦的迷离的朦胧的飘浮的感觉。就像我少年时常作的无数的纯净的烂漫的梦样。

“咦,洛科快看,那片浮云要留在月亮身旁不走了吧?”代星儿兴奋地说。既然称它为浮云,谁还会留得住它呢?我知道,这是代星儿在“指桑抒怀”。

“嗯,也许是吧?”我附和着。但我真地看到那片浮云没有离开的迹象。

“它们也会有爱情吧?”代星儿每回看着星星和月亮时,脑子里总有无限的妙想和天真的疑问,个接个:“呃,洛科,你说,这爱情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代星儿又来了。不过,我并不厌烦,虽然这问题有些孩子气,但哪样儿浪漫不是由孩子气的话儿构成的?人活着,活到任何时候,也别太实在了,也别太“成熟”了。这样,生活就没有意义,活着也就寻不来乐趣。

月亮和浮云到底有没有爱情,我想谁都答不上来,只有月亮和浮云才知道。至于爱情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我在心里默默地反复念了两次,不觉在黑暗里笑出了声儿。我想,这世界上只有代星儿才会问这样绝无仅有的问题出来。尽管觉得这问题有点“弱智”,但我还是思索了下儿,却的确又无法回答出来。

是呵,爱情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呢?

“想好了么?”代星儿在黑暗里再次搂住我的腰。

“噢,这个这个我实在是讲不好呢。”我吱吱唔唔地,为了不冷场,我硬着头皮说道:“严格地说呢,爱情压根儿算不上是个什么东西。它既无形又无影不过,人们倒情愿爱情是个东西,这样,人们就可以牢牢地抓住它”

“你也情愿这样么?”

“?!”我答不上来。许多的孩子提的问题,有时候是叫大人回答不上来的。不是因为深懊或过于肤浅,而是没有颗像孩子那样单纯的心。所以也就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或运用什么语气回答。老实说,我当然不情愿爱情是样儿东西。东西可以转来转去,会遗失,会散化。

我们之间突然出现了沉默。屋子里很安静。墙壁上的吊钟的秒针正在嘀嘀答答地,正在试图努力撕裂着整个黑暗里的沉静。时间就像把带齿的锯,我渴望着这把锯能够将我和代星儿之间的沉默给锯开个裂缝。可是,沉默依旧。为了打破这局面,我问:“要不要我把壁灯拧开?”

“不要,这样也挺好。我可以睁开眼睛想梦里曾经想过的事儿。”代星儿说。

我收回我的右手。

“洛科,你有没有觉得这是别人的城市的感觉?”

“奇怪,我倒还没这种感觉。你呢?”除了我自已所在的那个南京市叫我感到种与生俱来而又无以抗拒的陌生之外,我到哪儿都觉得我是逃出了笼子飞翔的鸟儿。

“我也是。看来,我们命中注定是要在起了”。代星儿重新搂着我的脖子。

代星儿的话让我震。确切地说,是由她嘴唇里蹦出来的“命运”两个字儿让我震。她不知道,我有多么憎恶这两个字。若是在从前,谁要是跟我提“命运”这两个字,我就会恼怒地叫道:“去你妈的命运”。我妈在世的时候,总喜欢跟我说这个是命运那个是命运呀的。我妈还说,命运就是命中注定,上天早就安排好的事儿和布置好了的运气,设计好的道路让人走。连个人被车意外轧死了患病了跳楼了也都被我妈称作是命运之中早已注定了的事。包括我后来没考上清华或北京大学,也被我妈说这是我的命运。我听着心烦。

我现在听到代星儿说起“命运”这两个字,仍然心烦。但是,不知为什么,我现在却寻不来从前的恼怒了。不是吗?自从南京火车站与代星儿别,就是七年,七年来我们没有任何通信联络,现在却突然邂逅在同座城市。邂逅在个叫“洛科咖啡厅”里

我的腿突然由墙壁上坠下来。我用象和代星儿结婚年的小两口似的语气说,“睡吧,明天不是要到超市进批咖啡豆回来么?”

第章

我叫洛科。身高米,或者米。和代星儿样,26岁了。怎么就26岁了呢?虽然这年纪还不算老,但适合装老男人。我体格健美而匀称,长相还算英俊。地道的南京人,却口京片子腔调,现在呢,渐渐练就出了口汉腔,不过汉腔说得不如京腔地道,也就是半吊子汉腔吧,但还可以蒙混过去。这半吊子汉腔还是我的女朋友代星儿五十的教给我说的。代星儿说得有道理,人得遵守入乡随俗的规律,只有这样,才能在他人的城市里呆下去,才不被人叫作“乡巴佬”或“外地人”。乡巴佬从未让不是乡巴佬的人或自认为不是乡巴佬的人正眼看过。乡巴佬总处于呆在不是乡巴佬的眼角里的局面。城里人与生俱来的优势就在这“名称”上得到显示。

武汉话不好学,有点咬口,和,和和和之类的平卷舌前鼻音后鼻音难得分清。但武汉人不计较这个。这似乎注定反映了武汉人的个性:豁达,不好计较。况且,方言向都有点词不达意的毛病。

“莫看武汉这城市热得不可原谅,但武汉的姑娘伢都长得很正点,要条子有条子,要麦子有麦子,就是嘴巴烈了些,说话张口爱带哨儿,不过,心眼儿还蛮过得去,那哨儿不是冲你来的,那是口头禅,是股子‘味儿’”代星儿首先教我说的这句话,我总也记得。我先头并不明白其中的意思,代星儿倒挺耐烦的。

她又说:“条子,指的是女孩的身材,比如胸围臀围身高之类的;麦子,指的是女孩儿的五官长相”。

我问:“带哨儿是什么意思?”我暗自在心里想,带哨儿也许跟性器官有联系的。我听过的许多的“汉骂”,十之都是离不开男女的性器官的。其实,“汉骂”是有些狠毒的。但是,越狠毒越叫人感到亲切。我怎么也弄不懂这个。或许表面上看起来反差越大的事物,内部的联系也就越紧吧?

“带哨儿就是爱说脏话的意思。”代星儿给我解决汉腔疑难问题后,凑到我近前,问:“你看我麦子和条子哪样正些?”

我说,你起来站直了让我看看?代星儿骨脑儿地郑重地站在我面前,我有意想拿她开开玩笑取取乐子,叫她摆出几个造型呀转几个圈儿呀把裙摆拎起来露出白晰的大腿呀挺挺胸翘翘臀部呀代星儿倒不恼也不怒,挺有耐性的接受我的“瞎折腾”,鼻尖儿和额头上都沁出汗滴了。我装出认真地打量了她番之后的模样儿说:“你条子和麦子都还过得去呢。”我本来不想说这句真话的,但看到她那渴望的眼神,我就脱口而出了。女人的弱点和优点就是都有颗虚荣的心。

代星儿眼里竟闪出泪光来,将温软的嘴唇在我脸上叭地亲下:“真的呀?!这么说,就是正点啦?!”

“嗯,算是吧!”我噘着嘴用副老男人的腔调说。

从她迷离着泪光的眼睛里我知道,这句话于女孩来说,分量有多重。就好比个相恋很久的男孩对他的女友郑重的话:“我爱你”之类的情意绵绵的话。

“几年不见你,你变得越来越油腔滑调了。”代星儿这是在跟我撒娇,跟我调情。我不是不知道。

调就调呗,所有的情都是调出来的。就象我和代星儿的“洛科咖啡厅”,倘若那些煮出来的咖啡没有个能调出情来的名字,怎么吸引得住顾客?!

代星儿还是七年前的代星儿,我指的是她的性格。指的只是她在我面前的性格。比较起来,我的性格却变了不少。我扔掉了大部份,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浮动在我体内的单纯偶尔的腼腆和动不动就容易对生活产生远得不着边际的想象力。现在,我变得越来越接近蒙田老爹在他的本随笔集的卷首语里所说的那样:你从我身上可以找到所有的矛盾——羞怯,蛮横;贞洁,滛荡;健谈,寡言;坚强,脆弱;聪明,愚蠢;撒谎,诚实;吝啬,慷慨;节俭,奢侈

但我过去的许多旧同学朋友亲戚,却都说我越来越成熟了。我想,通常的成熟意味着什么?除了意味着学会处理生活锁事,还意味着丢掉单纯,回归本性吧!

我直认为,个真实的人,他她的体内就包容着这些好好坏坏的东西。这也才是最完美的人。那些试图将自已雕琢得浑身都闪着高尚光芒的人,即所谓完美的人,有几人过得快乐的?!

我体内携带着的这些概括性的矛盾重重的所谓的个性,你的确不难看出,我既非好人,但也算不上是个恶棍。我对我的个性表示满意。这既符合个真实的人的标准,无论从侧面或者是正面;也无论是从里还是到外,你都感觉到我是个真实存在的实体,不像镶在镜框里面的“艺术”照片那样掺点假做点手脚满足自已或别人的虚荣心。

况且,我爸妈从来就没指望我能成为个天大好人。爸妈只要求我做到不去那不该属于人去的地方不做那不该是人做的事儿便心满意足了。

有回我也问代星儿,你喜欢我什么?因为我真的无所有。我认为个女孩儿喜欢个无所有的男人,虽说不是件悲哀的事儿,但于少也是令人费解的。

代星儿说,我不喜欢你什么。我就是喜欢你这不好不坏的性子。

这年头都批量生产你这类型的女孩儿。什么目的?想体现母性之爱吧?我说。

没什么目的。只是怀疑纯粹的好人和纯粹的坏人,这两种男人都能带给女人不安的因素。代星儿说得有道理。

我知道我这性格也符合经济社会下的人的生存准则。更确切的说,我更符合做个“社会人”的标准。

什么叫社会人?“社会人”就是个不好也不坏的在人类社会占绝对优势的人。这种人适于生存。

社会人的前提条件必须要经受得起社会的理性思维的验证。也就是说,进入社会之后,你必须摒弃浪漫主义和理想主义,必须是个纯粹的存在主义者和现实主义者。

我总觉得我在经历过两次刻骨铭心地挫败之后,仍能坚持着活下来并活得好好的,不在于我的意志或毅力有多么坚定或坚强,而全赖于我的能够不断变幻着的性格。

这让我相信,人的性格成不变是个错误之谈。性格是随人的成长而成长的。人在不断成长的过程中总是要经历这样或那样的事儿,或个欲望因实现而沉溺,另个欲望又迫切地由心底升起受这诸多因素的影响,就不得不使你的性格发生变化。这世界上,成不变的只有襁褓里的婴儿或庙宇里的信徒。

说代星儿的性格几乎没怎么变,这话肯定是假的。只不过,她对我个人还保留着从前的某些个性或习惯罢了。这说明,她爱我,直都爱着我。

她为什么对我过去的那些事儿点都不计较?就凭她爱我。

我二年前曾经是影视界的名小有名气的演员。健康年轻品行算不上端正,但还是让我的不少同龄人羡慕。也就是说,如果我循规蹈矩的再忍上三年或五年的话,是很有可能成为国内影艺界的“大腕”或“大鳄”的。

不过现在现在惦记着娱乐圈内有个叫洛科的还比较讨人喜欢的观众屈指可数了。正如我所说,那些东西都是“曾经”的过去的,段烟飞灰灭的往事。

是的,我离开了娱乐圈。对于演技日渐纯熟前程片大好的洛科离开了他的圈子,时间成为许多娱乐记者或喜爱我的观众追捧的对象。但最终离开娱乐圈,准确地说,是被那个狗娘养的导演给哄出演艺圈的。千万不要以为我叫那导演为狗娘养的是因为我恨他的缘故,只不过是我不记得或不愿意提他的名字的缘故。或者说,我觉得狗娘养的这个名字更符合他。

三年前某著名娱乐报刊记者叶小片所言,“著名影视演员洛科仿佛像水在夜之间被突然蒸发掉的样”我觉得这样写,越来越符合我离开电影圈的意愿。

是的,不能怪那狗娘养的。全都是我的错。刚步入社会没多久,得到点名声就沾沾自喜或者说不把名声当回事儿,仿佛觉得那些名声天生就非我莫属的。其实不是这么回子事儿。

都是些如烟往事。我不想再和往事计较。计较于多也没用。

春色和夜色

第二章

严格点的说,我现在什么也不是,既没有稳定的职业,没有了梦,没有了理想也没有了追求不过,这只是暂时的。因为我和代星儿约定好了,前十年她养我,后十年我得养她。这是由代星儿提出来的。种最俗气而又最实惠的承诺。也就是说,我这辈子,不,至少两个十年里,我是属于她个人的。呵呵!这小女人可真是有心眼,用这个来套住我,用这个来叫我对她作出承诺。

现代人不怎么相信爱的承诺了。知道为什么?因为男女之间拥有纯粹的爱情之说,被这个市场的物质的社会给揭穿了。

我只剩下个空空的壳。漂亮的年轻的,平面的带着体温的躯壳,需要随时填充且又随时流失的永远保持空的壳。当然,用现在人们常说的“豆腐渣工程”来比喻我,我点也不为此而感到沮丧或者失落。因为我不再强调和刻意要求自已应当是什么,或成为什么出类拔萃的人物。我是自已把自已倒干净的。这多好,现在能将自已空荡成壳的人满世界又有几个?这年头,能把自已空得只剩下副壳是种境界。真地!

我感谢那狗娘养的。

息影之后近年里,我过了近半年的流浪生活。那半年,完全是按照我梦里的形象设计出来的,可谓是真正的浪人的形象,我在身上斜挎着把橙黄|色的吉它。其实,我不懂音乐。连五线谱都不识。但我觉得我有必要背上个吉它在身上,那样看起来很酷。我甚至为了使自已看上去更酷,酷得连音乐都懂,我还特意蓄了头长发,像迪克牛仔样。我有时候对着镜子会得寸进尺地想,如果有匹马就好了,那样我就会过过“西部牛仔”的瘾。我还背着破旧的瘪囊囊的帆布背包,背包里除了张几乎空白的金龙卡把剃须刀和几本十八世纪欧美作家的诗集和小说和尼采的文集之外,什么也没有。

我的金龙卡里面的钱不算殷实。尽管我实质上跟流浪汉样,但我还是没感觉到我的穷。这全都是因为想象中的浪漫还没有用完的缘故。

流浪,可以说,这是每个少男少女时最初的梦,最高的愿望和最美丽的理想。也是我少年时的梦想,是我多年前渴望的幸福。

我终于实现了我的流浪的生活。但同时,流浪也是带着某种逃跑在其中的。因为当时刚被影视圈踢出局,还有不少人等着看我的笑话。我不能让那些家伙得逞。

真正流浪起来,倒使我忘却了我是为了逃避的现实的事实。但同时,我又掉进了现实中去了。现实是叫人动不动就情感泛滥的。现实生活中,引起人悲哀悲愤悲观悲伤的“活物”太多了。这让我很快认识到,少年的梦真的是个梦。流浪的滋味可真的不怎么好受。寂寞多得能熬成浓度咖啡,而且还是那种不带丁点儿糖的苦玩意儿。

还好,我算得上是个乐观的人。乐观的人总是有喜爱或感兴趣的事儿来支撑着的。我喜欢那种眼睛里总是满满的,从没有空过乏过的感觉。看美女是随心所欲的。现实中的美女虽不及荧光屏上精心打造出来的美女漂亮,但值得信赖。这信赖主要表现在,荧光屏上的美女再美也跟自已没关系。最多只是望梅止渴,回家躲在床上想入非非阵。现实中出现的美女,倘若肯冒点险的话,是能有办法将望梅止渴变成“吃梅解渴”的。

半年的功夫,我行走过不少城市,后来又回到了北京。感觉北京是最能带给我家的感觉。但我没想到,我最后被圈定在武汉这座城市里了。这真的是我没有想到的,或者说,这是超出我想象之外的。

每到处,我从来就不想把自已弄得像个乞丐,我还没到这样的地步。即使到了这个地步,我也要把自已弄成个体面的乞丐。

所以无论走到哪儿,也无论我穿得好与坏,我首先总得先把自已弄得干干净净的漂漂亮亮的,像个人样儿。我向来憎恨肮脏。我每天都要想办法洗次澡,每天都要换次内裤,坚持早晚刷牙,每天都要对着镜子刮次像蓬草样疯长的胡须。

年轻的人称我为时髦的流浪汉或三毛的接班人。

年纪稍长些的人则把我看作是社会里的条游荡的野狗。

年纪再长且自认为生活在“主流社会”里的比别人多认识几个字儿的所谓“文化人”则将我们看作是“害虫”。是谁制造出“害虫”的?他们却怎么也不开口回答。

叫什么来着现在对我来说,都无所谓。我有所谓的是,如何消除丰盛的寂寞和空虚。七十年代的人,除了物质和寂寞之外,似乎什么都缺。

七十年代出生的人,习惯给人种“无所谓”的感觉。

七十年代出生的人,习惯跟生活别着干。比如说,世界是这样的,我不能也这样;生活是那样的,我为什么要那样?

七十年代出生的人,没有过去。或者说,不怎么愿意相信过去;过去是父母的。父母憎恨饥饿,我们却怀念饥饿。

七十年代出生的人,也不怎么相信未来,未来太值得怀疑了。什么战争呀病种哪温疫呀天灾人祸茬接茬儿,没个完儿,仿佛活着就是个偶然了。

七十年代出生的人,只注重现在,只在乎今天。只要把今天活好,怎样都行,行为个性里很有些大气凛然豁出去的精神。是将“拿来主义”运用得尽善尽美的代。港台明星的夹舌头普通话竟也学得十足的相像,仿佛他先人也被“殖民处理”过似的。这有什么好?!或者说,这没有什么不好。再比方说,连今天都没活好的人,凭什么去要明天?连今天都活不好的人,昨天肯定也活得糟透了;又比方说,七十年代的人怎么你啦?将“爱”做出来了,而且,做得也挺成功的,直从床上做到床下。将爱由从前的被看作只是传宗接代做到了它不只是传宗接代,它还是种生理需要和带给人们欲仙欲死的享受。尤其是女性的爱,被七十年代出生的人,给实质性的解放了。

我倒是力图来去如风,力图不带走所到的城市里的颗尘埃。事实上做到如此地步,于我来说可真是有点难度。因为每到处,我都有遇到了喜爱和不容易忘记的人。这些人有男人,也有女人。算起来,她们和他们都称得上是女孩和男孩。女孩和女人,男孩和男人是有区别的。他们喜欢将自已看作女人和男人。他们和她们都迫不及待的等待着做男人和女人,想早点熟起来。好像热带地区运送过来的香蕉样,明明是生涩的,但只要往撒些催化剂,便熟了。所以,我们呢,多半都是伪成熟,即便是副熟透的模样儿,也还是伪造的。但只在方面是真实的,这便是在爱方面。

我没考虑过我是不是因为生在七十年代感到悲哀或不悲哀的问题。次也没有想过。我只是觉得我好像总悬浮在半空中,没着没落的。

在四处流浪和游走的日子里,我有时候会突然生出对饥饿的迷恋。成天不吃东西,我从不将不吃东西解释成没味口,而说成是为了体验诗人的肠胃的感觉。可是我最终也没找着。饥饿来得太早了或太晚了,总是与我擦肩而过似的。还有,冰箱就在我对面,它在向我招手,它在引诱我。结果,我觉得我有些对不起诗人。这世界上,诗人大多都保留着饥饿的,就像博物馆里保留着古董样。我不喜欢古董,我闹不明白古懂为什么那么值钱。但我喜欢诗人和诗。依我的个性,没人会相信我曾和诗这样严肃深奥或者说深沉而高雅的东西有扯上瓜葛的。谁相信呢,我对诗人的了解并不亚于对女人的了解。诗人跟哲学家样古板孤独好静,清高,虚伪,自以为是的活在自已精心构造的梦的楼阁里我曾经沾染了或者无意中模仿了诗人的这些个性。我也偶尔不得已拥有了孤独,装腔作势地喜欢孤独,偶尔也会陷于沉思,崇拜死去的诗人的死去的方法。但是我不古板,这是因为我学不来这古板。古板是诗人的“气质”。这跟现代人无论如何也不能淋漓尽致地模仿出古代人的“高贵气质”样。

但我怀念有诗的那个年代——我是借助着别人的怀念而也跟着怀念的。要知道,八十年代我还是个孩子。八十年代多美啊,八十年代的人多单纯啊,个诗人只用首诗或偷窃来的诗就可以将女孩的身心给勾引来的浪漫年头。现在写百本诗集也勾不到女孩儿的个回眸。在物质占绝对优势的社会,高尚的精神再也没有什么机会闪光了。

我偶尔的沉思也只是在看到周围的漂亮女孩儿或有风韵的女人时才会产生。而且,大多数时候,我是个开朗快活的人。尽管有时候也不忘伤感回,最终的目的还是为了去验证和辨别伤感是种境界还是种状态或姿态。偶尔伤感于我来说是味药引子,是我为了寻求心灵的宁静才这样的。还有,有时候我难免不得罪自已的心,伤感也就成了我和我的心和解的唯的途径了。

我的伤感的药引子,多数来自于尼采文集。尼采的文字是不宜多看的,看多了,便意味着把生活看得太透了。这是我的经验之谈。

我头脑灵活,追求时尚,通常情况下是诅咒孤独的,但我还是爱上了写诗。诗和孤独是统的,缺不可。我爱诗,不是缘于我的个性,而是缘于我小时候对歌德的崇拜。因为读的第本诗集是歌德的,所以我从小就渴望能当名诗人。因为我想,这世界上,离爱离精神离自由最近的只有那些漫妙绝伦的诗句。那诗句里浸泡着天堂,隔离着地狱。

后来我退却了。为这句“每个诗人都是在痛苦中锻造出来的”。我害怕痛苦。我从前写些分行的句子时,总习惯把自已尽量弄得痛苦些。效果的确不错。但逐渐地,我觉得我的小日子过得挺舒心挺熨贴的,我也就不肯再把自已弄成那个样子。——远离痛苦是件幸福的事儿。尤其是想到顾城海子这两个写诗的人,我觉得我放弃做名诗人是理智的行为。人活着就是个偶然。诗人活着,便更是偶然中的偶然了。所以好多年过去了,我几乎不去碰诗歌。也就是说,我几乎不去碰“痛苦”。诗歌跟痛苦是与生俱来的孪生兄弟。

但没过几年,我又重新拾起了这爱好。我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重新拾起来的。因为流浪的日子里,真的好寂寞,好孤独。我需要抒情或需要发泄。——诗于我的切身意义就是抒情和发泄!从诗句中,我体验并了解了诗人需要的是什么?是的,诗人需要的是自我与个性;需要的是灵魂与肉体分开:包括自我捣毁,然后又重新建立个新的另个彩色的“自我”。

就跟所有的诗人样,我变成诗人或歌词作者缘于我在生活里遭遇到的失恋或失意。每首诗是对每个写诗的人痛苦或快乐的理性检阅。虽然诗是最不可靠的。这不仅缘于美妙的或让人疼痛的诗句总是离梦靠得近,而且连物质上也靠不住。

我写了很多的诗,自觉不赖。有时看自已写的分行的句子时,会时不时地动之以情,并像动物发情样也会诗性大发的写出大堆,还把从前写的句子努力的回忆起来重新写下来,还激|情万丈地拾起立志做诗人的愿望。可结果是,诗文不值。不单只是我的。这是个现象,坏现象。通俗小说大当其道。有时候,我真想写封信给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先生好好诉诉苦,请他无论如何也得想点办法匀出半块面包给全世界所有处在落泊中的诗人。诗人在精神领域堪称是神,可最后还是抵不住现实生活的揭露:诗人原来是个带着胃馕的神!这既是神的悲哀,更是诗人的悲哀。

这是我管得了的吗?

我还是在偶然之间变成了诗人的,带着跟谁赌气的倔劲儿,最后没能坚持下去。因为诗歌没给我带回半个银子。我要生活啊!我只得到歌厅去唱歌,在歌厅里偶然遇到个曾经录用过我的诗作的某报社的编辑。在这位编辑的提醒下,我将原来写的部分诗句稍微动了点手脚,改成朗朗上口有韵脚的歌词儿。

我做起了歌词作者这个行当,这对我不难。第首歌词面世也是这位编辑的帮助才得以成交的。

我内心还是迷恋诗的,最后我以自费的形式出了本诗集向诗歌作个郑重的告别式。出版社给我的回报是500本诗集,我留下十本,其后将那490本统统卖给个收垃圾的了。回报为29块6毛。收垃圾的还多占我7分钱。我平素不怎么为钱计较的,但这回,我偏对那收垃圾的家伙通娘骂老子的大发顿脾气,收垃圾的家伙吓坏了。就这样,我愣是把那7分给争回来了,还多倒赚了3分。事实上,我并不真的生收垃圾的家伙的气。

当然,我并未因为填写歌词而大发了笔,我还是个无名小卒,买我歌词的也是不名不闻之人,且多数是穷光蛋。说是买,其是也是白拿。写歌词也没让我挣多少钱。我还得以到各大小歌厅翻唱当红歌星的情歌敛取生活费用。不过,应付简单的生活倒不用费心。

可见,编辑对我的建议是带着浪漫意味的。

尽管现在挣的钱使我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但我内心平静。我总告诉自已:这没什么!我丝毫不抱怨谁与谁没有刻意在乎过我。因为人们为了生活也活得很累。

再累也是有明天的。明天会更好。即使明天还是那么那么的累,可人们就是愿意这么说和这么想。

我理解。这年头,容易得到的东西固然很多,但容易失去的东西也很多。普天之下,芸芸众生,在得与失之间徘徊辗转的人何其多?先是为过日子,然后再为生活,最后再把自已的生活弄回到日子的状态,直到弄得乱七八糟

人生是个轮回。既是如此,难免不被命运的车轮给轧伤的。我只在世上活了二十来个年头的时候,我目睹了人间部分的悲喜和罪与悔。我曾经乱写过首诗,题目叫做无所谓:

很多的梦不是破碎了就是变得湿搭搭的

由什么时候开始的?

无所谓

爱情像入冬以来的初雪

落地及化成什么体统?

无所谓

个孤单的身影被倒贴在午夜广场

怎么看怎么都像堆新鲜的骨灰?

无所谓

嘴角叼着香烟的少年路行走下来

为何爬满带菌的眼神?

无所谓

爸爸昨天公然和相好的年轻寡妇跑了

妈妈翻箱倒柜握着存折才肯擦眼泪

难道她的生命单纯得只剩下个现实的胃?

无所谓

邻家的被阉割的爱犬使别家的波斯猫怀上了它的种

夜之间整个城市为此变得争论不休

“避孕手术是怎么做的嘛”如此下去怎么了得?

无所谓

菜市场的女人面色潮红的脱掉布底鞋抽打自家孩子的小屁股

孩子虽然惊惶万状却不跑也不避仍然笑嘻嘻

也许早熟的孩子由妈妈脸上看出这是她月经不调或遇到了更年期?

无所谓

明知道现在世界上自杀的方式越来越便利

比如铁轨或高层建筑

干吗还有人要去研究并模仿拜伦或屠格涅夫是怎么死?

无所谓

十六七岁的学生在儿童和少年的范畴里犹豫徘徊

鬼鬼鬼祟祟地在网上或小说里寻找如梦似幻的浪漫

却弄不清楚是大陆版的好还是港台版的妙?

无所谓

繁华的街道上个瘾君子在唠唠叨叨

坚决主张说什么人在微笑的时候其实才最丑陋

理由仅仅是“微笑可以藏纳切污垢”?

无所谓

我的还剩下三天就要同我结婚的第七任女友拎着伏特加来只为跟我说拜拜

我不用问就知道她已经傍上了虚岁六十实岁七十的大款老头儿

我不按她说的“放爱条生路”又能怎么样?

无所谓

我常常坐在天桥的阶梯上唱无所谓呵无所谓

边抽着烟边数着心跳然后再把自已关进冬天样深邃的沉默

只为等待着下个女孩的爱情将我再度磨成灰?

无所谓

无所谓

后来这些分行的句子无意中被我的个会作曲的朋友谱上曲子当成摇滚歌唱了。当初,我觉得他是个傻瓜。我怀疑我这样沉重的词儿他能“摇滚得动”吗?

尽管我这样认为,他还是有点郑重的对我说:“我喜欢你的这些句子,它们就像是端在我手中的杯冒着热腾腾的雾气的咖啡。淡淡的香,沁出淡淡的雅;淡淡的涩里,透着真实的人生”。他是拿着杯咖啡说这话的。我想,他若是拿杯白开水恐怕就说不出这种话来。我确信他是在借助咖啡抒自已的情怀而并非是在赞美我的句子。这家伙,跟女人似的动不动就爱乱抒情!我可没觉得词儿真有这么好。

不过,他抒完情后,就给我张“红色的老人头”。看到“红色的老人头”后,我就确信我写的词儿真的好。至少有点好。

我用百块钱买下了。以后这句子就不是你的了。他说。象个十足的阔姥那样把钱往桌上搭,又象个尖脑袋商人做成笔划算的交易样得意。我点都不讨厌他那副扔钱的样子,点儿也不觉得我吃了亏。反而,我很惊喜呵。那可是我连续三次寄到某报社退回来的句子!说具体点,那是被编辑宣判“文不值的垃圾”。我哪里想到,这世界上竟有这样昂贵的垃圾!——真的是有“变废为宝”这档子好事儿?!我好象遇到了。

我和他相处过两个月的时间。虽算得上是好朋友,但彼此之间很少说话。我的这个朋友是个流浪歌手,长得白白净净的清清瘦瘦的。他是自愿流浪的,他跟我样,也是家里的独生子。但他家里有点钱,他从来不在我面前显山露水。我和他在起相处的段日子里,他从来就不提他家里的情形。他穿得也不怎么样。我想,这家伙别是担心我会找人合伙绑架他讹他家里的钱吧?经过段时间的观察,我倒看不出他在哪儿使着小心眼儿防着我。

渐渐地,我便生出丝感动来。我感动的想,呵,有钱人或有钱人家的孩子不在别人面前提自已有钱,这在咱们国家可真是种十分难得见到的品德。咱中国百姓骨子里最大的毛病就是爱“斗富”,“拼富”,“显富”,“露富”,有了点银子,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我的这个买走我字儿的朋友有些腼腆劲儿,就跟女似的,容易脸红,容易羞答答。他什么也不缺,正儿八经的念完了大学,读的也是我从前选的那个专业——经济管理学。这个专业是非常适合他及他的家庭的,可以学以致用,半点知识也不会被糟踏浪费的。谁都知道,知识的产物就是经济。他家里有个规模不小的加工厂,他的爸妈等待着他读完大学回家接班。但这专业不适合他。

他大学毕业后,没有接班。只是没有立刻回家接班而已,但早晚还是会接班的。他不接班谁接?不过是暂且趁着青春依旧时,先玩玩激|情,玩玩个性,玩玩前卫。现在最流行的是颓废。越颓废仿佛也就越美,颓废成为时尚和美的代言,也是自由和个性的象征。你看看,街舞街头行为艺术任性的面?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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