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临出发前的一个晚上,她又被他拉到床上捣弄了很久,直到凌晨才被放过。
房间里开着空调,厚重的窗帘被拉上,连一点光都没有透进来。唐垣森抱着体力不支晕过去的任可歌,把玩着黏在她脸颊上的头发。
没多久,任可歌悠悠的醒了过来。她迷迷糊糊的打掉了唐垣森的手,嘴里咕哝着:“……不要弄。”
见她醒了,唐垣森笑着把她抱得更紧些。“我弄你哪里了?”
“……”
“我弄得你舒服吗?”他声音慵懒得如同是草原上一头吃饱喝足的雄狮。
任可歌没忍住就在被窝下踢了他小腿一脚,“变态!”
“唔……既然你还有力气打人。不如我们就再来一次吧!”
“!!!”
经过这几个月来,任可歌在任家父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情况下多次夜宿不归。她当然知道挑起了某人的兴致后果到底有多严重。
趁他的手还在自己的背上游离,她就赶紧把他的手从自己背上捉了下来,然后紧紧的扣住他的大掌使他不能再动。
“你不要闹啦,我都累死了。”
“明明出力的都是我,你能有多累?”唐垣森轻而易举的反手将她的手握住,然后让她的手搭在自己腰上,让她更贴近自己。
见他停止了手上的动作,任可歌知道自己是暂时安全了。她把头靠在他胸前,低声说:“……我最近老感觉自己都睡不饱。”
其实唐垣森也发现了。最近带她吃出去吃饭的时候,她都是一副完全不在状态的样子。而且食量也比平时减少了很多,只是吃一点点就觉得没胃口。就算是带她去她平时很喜欢的餐厅,情况也没有改善。
“我都让你不要老是天天呆在家里,偶尔要出去运动一下,这样身体才会健康。”
“我有运动啊。”
他好笑的反问她,“那你都做了什么?”
“遛猫。”在唐垣森怀里调整了一个舒服的位置,任可歌带着困意继续说道:“其实遛猫也很累的。它每天都要走到好远的地方去,每次遛完它我都觉得自己快要热得虚脱了。”
“要不我再给你买条哈士奇吧。”他亲亲她的发顶,“反正你也遛猫了,多遛一只狗能充分的增加你的运动时间。”
“……我不喜欢哈士奇。我喜欢金毛犬,它又乖又聪明,牵出去多威风。”
唐垣森发誓,他真的只是随口说说而已。但没想到她真的是很认真的在跟他讨论,“好啊,既然你喜欢的话等我出差回来就一起去买条金毛犬吧。”
“……恩。”任可歌点了点头,很快就在他怀里睡着了。
*
第二天,唐垣森醒来的时候任可歌还在睡。
他蹑手蹑脚的将她从自己身上挪开,生怕自己动作太大就会吵醒她。
直到他拉着行李箱准备出发去机场,任可歌连睡姿都没变,一直安躺在床上。
唐垣森走过去,亲了一下她额头。这时她才有点醒了,一脸半梦半醒的看着他。
“我走了。我不在的时候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
“出门之后,记得要把门锁好。有事没事都记得要想我,如果出了什么意外要第一时间给我打电话知道吗?”
任可歌咂咂嘴,“……唐垣森,你怎么这么啰嗦。”
她居然敢嫌弃他?
唐垣森一挑眉,俯身就把她吻的娇喘连连,连反抗的余地都不给。
最后还是因为时间到了不得不出发去机场,她才被放过。
任可歌听着他关门的声音,浓厚的睡意再一次向她席卷而来。她也不知道最近自己到底是怎么回事,没有胃口吃饭、人也懒洋洋的什么事都不想做,就算每天睡上十多个小时都总觉得还不够。只要能够沾到枕头的地方,她不用几分钟就能入睡。
她一开始还以为是因为最近天气太热的缘故。
但这个想法只持续了一个星期。
在一个星期之后,她应邀去了距离a市搭飞机只要几个小时就能到的z市,去为自己准备上市的新书签名。
z市也是国内的一个大城市,一到晚上更是有不夜城的美名。
从早上跟着编辑封懿冉去印刷厂去参观新书的制作过程,然后下午开始在新书的内页上签名。整整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麦克笔也用光了两、三支,但签名的进度才进行了一半左右。
到了晚上的时候,封懿冉带她去z市有名的夜市一条街。里面有各种各样的美食,而且价钱也合理,两个人几百块钱下来就能撑得扶墙走。
任可歌跟着封懿冉来到她经常去的那家店坐下。她扭着自己酸痛的手腕,她感觉自己这辈子都没有签过这么多个名字。
“你快点吃,今晚好好回去休息。明天还要签剩下的部分,签完你才能到处玩!”封懿冉把老板刚刚端上来的烤鱼给她夹了一份。
z市跟a市的天气差不多,坐在露天的地方吃东西,就算隔壁有一大把铁风扇在吹着。任可歌也还是觉得热得受不了,累了一天她更是头昏脑胀的。她刚抬起筷子把烤鱼夹到自己嘴里,却被鱼肉腥了一嘴,连忙把鱼肉吐在地上还干呕起来。
封懿冉被她的反应吓到了,马上放下手中的东西就给她顺背。见她也没吐出什么东西来,就给她递了杯温水让她喝下去。
“哎呀,你这是怎么了?不能吃鱼就不要勉强嘛。”
任可歌“咕噜咕噜”的把水喝光才觉得舒服些。“其实我是可以吃鱼的啊,不过这鱼真的好腥。”
封懿冉不相信,她都是这家店的老顾客了,她带着朋友来了这里无数次,从来就没有试过鱼腥的不能吃。她夹了一口到嘴里,味道还是跟一起一样没变,而且一点腥味也没有。
“没有啊。那里有腥味,我觉得很好吃啊?”
任可歌奇怪的看了她一眼,以为是自己的味觉吃了问题。她再吃了一口,可是依然觉得腥得都吃不下,不得不吐出来。
最后上来的一道菜是咕噜肉。任可歌本来对这道菜没什么偏爱,可今天她却一直吃个不停。而封懿冉觉得这菜放醋放太多,一吃下去味蕾都被酸味攻占。她本来就不能吃酸,这下更是酸得皱起眉头。
任可歌觉得自己最近的生活实在是太反常了,便无意间跟封懿冉谈起这件事。
“我觉得也没啥。”她给任可歌杯子装满雪碧,回忆起往事。“我姐姐跟我大嫂怀孕的时候都这样。”放下手中的瓶子,她打趣的看着她。“不过你连个某生活都没有怎么可能生孩子。”说完,她还哈哈的大笑了几声。
可任可歌完全笑不出来啊,她脸色刷的一下都发白了。
说到某生活她还真的有……而且……安全措施一直都是唐垣森在做……
封懿冉看着她一副要哭不哭的表情,隐隐觉得事情大条了。她推推她的手肘说:“喂。你该不会是……”
“那个……”她哭丧着一张脸,像是在捉住救命稻草一样捉住她的手,“你知道我住的那家酒店附近有什么大医院吗?”
封懿冉果然被惊悚到了!
这顿饭她们都没敢再这么悠闲的吃下去。
她迅速反应过来用手机帮任可歌查到了距离她酒店最近的妇婴医院,还把医院的地址存进她手机里。她在路边拦了辆的士,一路护送她回酒店。在任可歌下车之后,她还探出个头来跟她说:“虽然我明天一早还要上班不能陪你去医院。但是万一你出了什么是都可以给我打电话,我会马上飞奔过来。”
任可歌感动的点点头。
一晚上,她都紧张得在酒店的大床上辗转反侧。直到窗外的云层都出现了鱼肚白,一夜未眠的她赶紧起床,换了身衣服就到酒店楼下打的士去医院。
在挂号处买了病历,任可歌还挂了一个最贵的专家号。她坐在诊室外面等了一个多小时,在她周围都是有亲人陪着来产检的孕妇。她们的肚子都鼓得像个气球似的,像是一戳就会破掉;更有些孕妇手脚浮肿的利害,连走路都需要人扶着。
她忐忑不安的看着前方的电子显示屏,看到自己名字的时候,双脚都是软的。
给任可歌看病的医生是一个很有耐心的中年妇女,见她是一个人来,便也没多说什么,只是问了几个简单的问题。接着给她把了一下脉,然后给她开了一张验血单,让她先去交钱,接着到门诊室找护士就可以了。
任可歌乖乖的交钱、找护士、抽了一小管血。
又是一轮漫长的等候之后,她拿着自己的化验单找到刚刚那个医生。
医生先让任可歌坐下,才接过她递过来的单子。
她看着医生和煦的笑脸,听着挂在墙壁上的时钟“滴答滴答”的响,竟然有种像要被人判刑的感觉。
“妊娠四周。恭喜你,任小姐。”
作者有话要说:唐先森我也想给你生个猴子(*゜ロ゜)ノ
明天就要结文啦啦啦【明天那张会更苏,请自带铝合金双眼
周末放任锅锅的番外
然后星期一开新文o((≧▽≦o)
chapter。40 。。。
从医院里出来已经是中午。
太阳明晃晃的挂在头顶,晒得人仿佛有了晕眩的感觉。
任可歌手里拿着医院的检查单,摸着自己依然平坦的肚皮。她无法想象这里面已经有了一个小生命,接下来的日子她的肚子会变得越来越大,直到十个月之后她的孩子就会呱呱落地来到这个世界上。
忙碌了一整个上午,她不仅没有吃东西甚至连水都没喝过一口。饮料什么的她是不敢喝了,只能到医院附近的商场里面买了一瓶矿泉水还有三明治。她挑了就餐区里面一个最隐秘的座位,一边机械般的啃着吃不出味道的三明治,一边默默的流眼泪。
她想起了以前在上生物课的时候,那个老师曾经说过:千万不要惹怀孕中的女人。她现在还算深刻体会到了,因为身体内的荷尔蒙改变,害得她都莫名其妙的喷泪。她很害怕,害怕得不知所措。在陌生的城市里,身边连一个可以告诉她接下来要怎么办的人都没有。她唯一能想到的人就是孩子她爸。
任可歌掏出手机,连时差问题也不管了,直接就拨通唐垣森的电话。
现在澳洲进入了夏令时,比国内的时间快三个小时。
唐垣森接到任可歌电话的时候正好是旁晚五点多,他早上刚跟这里的公司签约成功,正准备从酒店出发去对方预定的庆祝地点。
“喂……”
任可歌紧握着手机,当听到他的声音的那一刻,突然就觉得无比安心。
唐垣森见她没说话,也是静静的听着她浅浅的呼吸声。许久之后,他忍不住先开口:“可歌,发生什么事了?”
他的声音这么温柔,方才难得止住的眼泪这下又没有骨气的流了下来。她哽咽着,“……怎么办?”
听着她颤抖的声线,唐垣森很快就察觉到她在哭。他心头一慌,连忙安慰她:“可歌,你怎么了?你先别哭,告诉我发生什么事了好不好?”
“都是你的错……”
“恩?”
“医生说我怀孕了。”
“……”
“已经四周了。”
隔着越洋的线路,任可歌的话直接把唐垣森的魂魄都给震飞了!他拿着手机的手都抖了起来。喜悦、兴奋、震惊,所有的情绪一窝蜂的涌上心头。他开心到大脑缺氧,连呼吸都几乎停顿了。
跟在他身后的李特助也发现他不对劲,对方公司来接他们去会场的人更是向他投来一个询问的眼神。他轻咳了一声,可唐垣森也没有任何反应。最后他不得不在他耳边低声问:“boss,你怎么了?”
“……我要当爸爸了。”他像是不可置信般自言自语。
“哈?”他在说什么跟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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