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名捕大对决》 第177章

但现在的情形显然不然。

无情的看家法宝已用尽。

林傲一已中了他的“白骨阴功爪”,金钟罩虽大意身死,但无情依然无招架之力,他还是这儿惟一的赢家,只要:

他先杀了无情。

──杀无情,何其轻易!

只要他不能动,就不能放暗器;只要无情不能施放暗器,杀他轻而易举。

“他”一步一步的走了过去。

不,是“逼”了过去。

他一面前行,一面全神戒备,全力防范。

──无情,确不可小觑。

稍为大意闪神,下场就跟金钟罩一样。

──“金钟罩”就是那“僵尸”,他真的姓“金”原名忠照,也真的练就了刀枪不入的“金钟罩”硬门内功,而且也真的就是“绮梦客栈”常年跟在孙绮梦身边那位“铁布衫”的师兄。

“铁布衫”曾跟罗白乃提过“金钟罩”这个人,还着实吓唬了罗白乃一下。

这个穿裙子的人,可不想像“金钟罩”的下场一样,但他又得非杀无情不可,所以他步步为营,小心翼翼的向无情“迫”了过去。

他决不让无情有翻身的机会。

──也不让他有活命的可能。

他盯住无情。

无情不能动。

只能等。

──他在等什么?

──他能等什么?

等死不成?

迫近了。

站定了。

(bsp;“你怎么知道他就是金钟罩?”

“我还知道你就是‘四分半坛’的‘花裙神君’韦高青。”

那人的震动,在裙裾的颤动就可以看出来。

然后是呼吸声。

长长。深深、久久、厚厚、重重的呼吸声,隔了一会,再过半晌,又过顷刻,才徐徐的吐了出来。

直至吐完了最后一点余气剩息,那人才一字一字自牙缝里迸出来的语音说:

“你休想引我询问下去:我可不是林傲一,也不是金钟罩,我要杀你,决不延迟!”

话一说完,他就动手!

一动就是杀手!

他的“白骨阴功爪”,直向无情头顶的“百会穴”拍打下去!

这一招,可见他已恨极了无情,对他的防范,也小心到了极点,这一记,是一击必杀,不杀不击!

他防患的是无情。

他没有防别的。

因为在这狭仄的泥洞里,已没有别的活人。

至少,他是这样以为。

这显然是个错误的判断。

而且还错得要命。

──要他自己的命!

他的白骨爪才举起、拍落,他身后已徐徐站起了一个人,缓缓的举起了刀,悄没声息的伸前的刀尖,无声无息的滑步到了他的身后,然后……

一刀插了进去──

铁布衫 第十一回 一点红

插入了他的背脊里,“噗”的一声,再自胸前露出一截刀来。

刀尖上,有一点红。

殷红。

居然,没有很多的血。

可见,刀举得慢,但出刀时,却极快。

所以虽见血,只一点红。

直至她把刀陡然抽出来,大量的血水才疾喷迸溅出来。

她一脚把“花裙神君”踢出去。

她决不让血水沾到她的身上。

她一向爱干净。

她有洁癖。

她刚才扒在地上那么久,已觉得很脏、很脏很脏了。

若不是为了取得全盘的胜利,成为惟一的胜利者,她才不愿意那么委屈。

──但为了要成为赢家,受点委屈又算什么?

无情不惊讶。

他好像早已知道。

他没有抬头。

──他的确是抬不起头来。

虽然,他已脱离险境,并取得胜利。

“好刀法。”无情道,“习玫红,这名字以后恐怕要解释为‘杀人没有见红’了。”

“背后杀人,不算英雄。”自地上静悄悄爬起又静静地杀了人还俏俏的嘻嘻笑道,“幸好我是女人,不是英雄,也不要做英雄,何况,我杀的也不是什么英雄。”

无情道:“他确是‘花裙神君’。多年前,‘猛鬼洞’里的一役,他并没有死。”

习玫红用刀尖挑开了他的花裙袍子,皱了皱秀眉,道:“只不过,全身都腐烂了,他也只有以鲜丽的花裙子罩住自己,在这儿扮鬼装神,守着这口魔洞。”

“所以,在独木桥,猛鬼庙里,见到的腐尸,其实就是他;”无情道,“那具僵尸,当然就是金钟罩。他本就练了一身铜皮铁骨。”

习玫红晃着刀尖,看看刀口上的血,笑得姣姣的,说:“青月公子也断没想到,我们一早已在绮梦客栈的门前的一刻相聚里约好了:“要我假装杀你,然后诈死,看看林傲一要如何对待你,顺便把他的同党引出来。他也没发现,你逗引他说话的时候,你一直移动头部,佯作颔首点头,为的是要把‘一支独锈’的机关引露和开启。”

无情叹息:“他果然沉不住气,还是下了手。”

习玫红秀眉一剔一剔的,美得志得气扬:同伙也引出了两个,剩下的已不足畏。”

她一面在腰囊里掏出一些事物,一面笑道:“我故意向你斩上几刀,让他以为我真的非要杀你不可……刚才他的‘青电梭’也真利害,若不是你反而用暗器替我挡下了,只怕我还得挂彩,搞不好,还真要命丧猛鬼洞哩!”

说着,她把一件事物,“嗖”地打嵌入“花裙神君”的后脑匀子里。

无情看着,有点笑不出来了:“这是什么东西?”

“水晶。”

习玫红耸耸肩,满不在乎的说:

“只有他是我杀的,我当然要留下记认。”

无情笑意渐退,道:“我们已取得暂时的胜利,还是先弄清楚“蓝铁花瓣’的事,然后赶下山去,我怕‘绮梦客栈’有变──到底,我们还没弄清楚铁布衫究竟是何人哩!”

习玫红笑吟吟的摇摇头,面靥虽在幽黯的灯照下,依然玉雪好看。

“不对”

她把玩着刀。

刀口上只剩一抹血。

一点红。

“不是我们的胜利。”她又慢慢的平放了刀,左手轻轻托着刀腰,徐徐的向前递出,直直向着无情的胸前,一面笑嘻嘻的说:

“是我的胜利。”

无情的脸色变了。

习玫红的头上有东西在动。

──蝶。

不知何时,那一对黄蝶又回来了,一上一下,一左一右,飞得甚是好看、和谐。

“你第一道杀着在口里,原来叫‘一支独锈’,我见识过了。”她笑嘻嘻的说,“你最后一道杀手锏原来是背弩,叫‘三点尽露’,我也知道了──你说:我这个女子是不是很有福气?”

无情倒吸了一口气:“难道你真的是……王飞?!”

习玫红的刀已到了无情的胸口。

刀尖已约略刺入了他的胸膛。

无情还感到那种尖锐的痛。

刀势陡然止住。

习玫红笑。

笑得像一尾得宠的鱼。

“你说呢?”

她眉花眼媚的笑问。

她的刀借着微光,映着丽芒。

她的眉心却掠起一道杀意:

好像她是一只兰桡上初醒的猫,而无情是负隅的鼠。

她的计策是天衣。

无情是一袭破衫。

她挺着刀。

刀意欲飞。

她的心思却如诗似梦,但杀意却焚诗灭梦。

无情呢?

──少时他爱写诗,爱抚琴。

但多年前他已没有诗了,不写诗了,更不弹琴了。

──不敢入诗的他,还敢不敢入梦?还爱不爱抚琴?

不爱做梦爱写诗。

不敢入诗敢入梦。

──一个人无诗无梦,那才是活不如死。

你呢?

铁布衫 后记:武林不过污泥地

写小说(尤其长篇),写到后记的时候,最轻松,因为主要的全过去了,重要的已交待了,剩下来的,是轻松地聊几句。

所以,几个朋友聚面,有的是会计师,有的是测量师,有的是出版社负责人,有的是社里精英,天南地北,火烧冰雹,大吉利是,什么都聊,无所不谈,难免涉及拙作。诸事八卦者,根据资料,即是版次、版种、不同地域版类、印数,乘上版税,再加上各地发表连载、改编的稿费、笔润(也是稿费,不过好听些,但实际上可能更少些)和影视版权费(如果有),以我一九七七年少作“四大名捕会京师”(即“凶手”、“毒手”、“血手”、“玉手”、“会京师”五集约四十五万字)为例,廿三年来“纯获利”大概是两百五十七万(港元),而一九九八年才完稿出书的“破阵”(上下集大约廿五万字)到目前为止,才不过赚了十五万元(港币)不到,相差实在有几条落日大道的距离。

当然,大部分的收入不见得是来自香港,所以请税务局的人免虑。

原来,写小说也如投资地产、股票、基金一样,下注要及时,成名要趁早,利叠利,钱找钱,息生息,才会有高报酬。何况,艺术创作,说什么还得要一段时间过滤、净化、淘汰、流传,方才为人所接受(或曰忍受、吸收),再迟迟不下笔,鸡飞狗走,水尽鹅飞,只有望长云与落霞共一色。

江湖不过游泳池,但正如打仗是打出来一样,游泳也是“游”出来的。写作,正是“写”出来的。

错!错!!错!!!发现已迟,捶胸氹地,悔之已晚,何不早早开工,廿年一觉飘花梦,才七百多本书,少!少!!少!!!

胆大不妄为,说来轻松;玩物不丧志,谈何容易。自己兴趣多(例如电影、历史、气功),活动频(常上山、下乡、旅游),爱好博(光是家里宠物就数以百计),毕竟消耗、浪费了不少时光,磋砣、虚掷了不少青春。几时能修心养性,集中火力,好好写完几部小说?

武林不过污泥地,能不能开出污泥而不染,就看是不是能够立身成莲。

稿于二零零零年十月廿三日:为静庆寿辰,首在金屋搓麻将,横扫东大街,晨早饮茶,通宵不寐,清早赴志莲净苑,电脑相铺大玩乐,温静舒何梁相聚欢。

校于二零零零年十月廿四至廿六日:新鸿汇来“天下”一集版税,“有敌”二集已出版,将推出台版“猛鬼庙”。

第十三部:杜小月☆★

第一章 踏破铁鞋晤铁翼

第二章 危机就是转机

第三章 机遇藏于危机中

第四章 无情王飞问答

第五章 贪

第六章 贪狼化忌

后记:淡交至久味方真──回命运一刀

杜小月 第一章 踏破铁鞋晤铁翼

第一回 案发了

第二回 停手·住手·龙首

杜小月 第一回 案发了

“案发了。”

那骑在“猪头龙”上的怪道人咆哮道:

“出来受死吧!”

──案发了?

是什么案子?哪一桩案子?是房里的死尸?还是柜里的死人?究竟是楼上的断头案?抑或是上楼的无头人?乍听这一声吼,罗白乃都全迷糊了。案发了──案是怎么发的?受死?──谁该死?喊这话的又是谁?怎么形容如此古怪,而坐骑更加稀奇古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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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一时间,罗白乃反应不过来,“猪……”然后指了指自己鼻头,向那古怪道人嗫嚅着问:“──你叫我?”

“不!”那道人暴烈地吼道:“我叫他!”

他用多棱锋节的塔锏一指。

他指的的是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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