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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阅读

作品:大宋金手指|作者:作者不祥|分类:综合类型|更新:2025-06-03 03:15:20|下载:大宋金手指TXT下载
  份,孟少堂心中一凛,原本生起的贪欲立刻烟消云散了。虽然大宋传国已久,帝子王孙繁衍昌盛,一些宗室亲族早就与平民无异,但若是在宗正寺的牒籍图谱中有载,便有恩礼(注3),何况如今天子已不再是太宗一脉,而是太祖子孙中秦王(评书中的八王千岁赵德芳)房,对于太祖后裔更是恩厚。

  “原来如此,老朽倒是失敬了。”孟少堂含糊地说了一句,既是表达对鲁班秘法的失敬,也是表达对胡福郎东家的失敬。顿了一顿,他笑道:“既是胡大掌柜有此美意,我日盛庄岂能不识好歹,我愿以此价自保兴进面粉。”

  两人又是笼起袖子一阵笔划,孟少堂能将日盛庄带到如今的地步,眼光手段都是上佳的,他不唯没有压价,反而把价格提高了些,片刻之后,两人击掌微笑,算是敲定了这笔生意。

  “有一件事,老朽欲向胡大掌柜请教。”见胡福郎让人拿笔墨来书写约契,孟少堂捋须道:“贵店有此妙术,便可以此横扫行在粮店,却为何要让利与我?”

  “东家有言,和气生财。”胡福郎道:“行在之大,大宋之大,天下之大,生意哪是一家能做得尽的,不如与诸同行携手。实不相瞒,若不是小店声誉不显,难以获取诸位东家掌柜信任,小店便不做零卖,直接将麦粉交由诸位同行转卖了!”

  孟少堂点点头,明白胡福郎的意思,保兴看中的是批发这一块,而不是零售。虽然批发也会面临竞争,但此时做批发的尚不多,各家粮店也多是自产自销,因此竞争的压力便会少上一些。

  “贵东家目光独到,真奇才是也。”想了一会儿,孟少堂赞叹道,他心中一转,保兴有鲁班秘术,又有如此东家,显然是无法阻止它的崛起,不如做个顺水推舟的人情:“老朽不才,在行在各大粮店中还薄有人望,愿意为贵店帮上一个小忙,邀请行在诸东家掌柜的一晤。”

  “如此多谢孟老东家了!”听到他这样说,胡福郎大喜过望,心道自己这一年莫非是时来运转,竟然处处有贵人相助,先是成了大掌柜,现在又交上孟少堂这样的大粮商!

  第二日,赵与莒便得到了临安的消息,听到孟少堂如此相助,他也不由得有些庆幸。

  这个孟少堂,不是简单人物,行事干脆,为人四海,成为临安粮商之领袖,倒不是偶然。自然,他现在只是表达了善意,若是保兴出了什么问题,他对保兴下起手来也绝不会手软。

  想到这里,赵与莒摇了摇头,自己的“保兴”,不知能否和另一个时空中的保兴一般崛起壮大起来。

  另一个时空中的“保兴”,乃是著名的荣氏兄弟荣宗敬、荣德生的第一家面粉厂,这也是奠定了荣氏一族“面粉大王”身份的第一步。赵与莒希望,自己能象荣氏兄弟一般,以“保兴”为带动中华工业的第一步。

  “保兴”既是有了稳定的销售渠道,他现在需要的就是大量收购小麦,这事情有胡福郎操持,用不着他过多关心,因此,他又把注意力转到对孩童的教育上来。

  这些孩童到郁樟山庄已经是二月有余,从最初的不熟悉,到如今的熟门熟路,发生了许多事情。而且,随着他们之间相处的时间长了,各人的性格、优缺,赵与莒已经越发地清楚了。

  “李邺。”在这个名字上用鹅毛笔画了一下,赵与莒叹了口气,摇了摇头。

  注2:此数据来自《略论宋代民间资本的流向》一文,作者李晓。

  注3:可见于《宋史》卷二一五。

  九、顽童(上)

  李邺叼着草茎,趴在溪流边上,百无聊赖地看着泉水。

  肚子咕咕地叫着,提醒着他已经有一夜没有进食了,他叹了口气,转过身来仰首向天,眉头紧紧皱在一起。

  当初在中原的时候,饿上两三日是常有的事情,那时不觉得,可现在,只是一夜没吃东西,就不愿意动弹了。

  之所以挨饿,是因为他从郁樟山庄中逃了出来。

  他是自愿卖身的,原本为的就是图个衣食,却没想到被大老远地从中原送到江南。送到江南便罢,可江南的这位主人也太难侍候了,自古以来,就未曾闻有强逼着僮仆读书习字的!

  他原本就是个浮浪性子,喜欢的是游手好闲,厌恶的是一本正经,因此呆了没多久,便责罚不断,几乎日日都被拉出来,作杀鸡骇猴的那只鸡。不是因为学业不成,便是因为调皮生事,赵勇在他身上,都抽断了三根竹鞭。挨骂挨打倒还罢了,李邺自记事起就没少挨过,最让他难堪的是,每次责罚都是当着全体孩童面前,而且还每次都被小翠姐看到。为了给他求情,小翠也被大少爷斥责过数次了。

  他最初是想哄得年幼的大少爷开心,自己便可以得个轻松的活计,却不料这位年幼的大少年比谁都难侍候。

  肚子再次传来咕咕的叫声,李邺骂了一声,有些怀念郁樟山庄的红烧肉来。

  郁樟山庄不但平时一日三餐,中午晚上都有荦菜,每月更是有一顿管饱的红烧肉,至今他吃过两次,那油汪汪的肉块咬到嘴里,让人恨不得连舌头一起吞下去。李邺在中原时也见过那些大户人家,却从未听说有哪家如此供给僮仆衣食的。若是不逼着他读书识数,那这种生活,几乎与仙境没有什么两样了。

  他虽然从庄子里逃出来,却没有逃远,一来是因为人生地不熟,不太敢乱跑,二来心中多少还是有些想念庄子里的衣食,特别是想念小翠姐的关照。他母亲早逝,父亲又是个醉鬼,因此此前从未有人如此关怀过他。

  “若是小翠姐知道我逃了,不知是会伤心,还是会象其余人一般骂我。”

  想到这里,他的肚子越发地饿了。

  不过,他又不愿意厚着脸皮回去,象这般逃出来的逃奴,主家捉住后,十之八九是打了一顿后发卖。与其去受那个罪,倒不如想法子逃了,这江南富庶之地,便是做花子,也总有口饭吃。

  他紧了紧腰带,从石头上爬了起来,肚子又开始咕咕乱叫,现在要做的是弄点吃的先垫垫。

  李邺看看四周,没见到什么人影,只有远处有个棚子。隔着溪流的那一边,是一片瓜田,瓜田里种着消暑的寒瓜(注1),李邺曾吃过一回,因此见了不觉两颊生津。

  那棚子里应当是看瓜人,只要避开看瓜人的耳目,便可偷一个来。李邺在卖身前也做过小偷小摸的勾当,因此轻车熟入,伏在地上,一寸寸地向瓜田里爬去。

  猎物早已挑好,那是一个大瓜,足有成年人的头颅大小。李邺舔了舔唇,他似乎已经感觉到寒瓜的香甜了,当他的指头碰着那个大瓜的藤蔓时,他把郁樟山庄里的不快全部忘光了。

  就在这时,犬吠声响起。

  “小贼,敢偷我家寒瓜!”

  怒咤声也在这个时候响起,李邺噌地跳了起来,回头看了看,却发现一个少年带着两只大狗,正对他怒目而视。

  “这……老爷没偷,你这小厮哪只眼见着老爷偷瓜了?”李邺这不是第一次小偷小摸被人抓住,他早就有了一套应对之策,若抓住他的是个大人,他早就下跪求饶了,但这少年看上去比他还要小些,不过十一二岁左右,与他年纪相当,虽然带着两只大狗,可那有什么好害怕的!

  “小贼!”见他还敢狡辩,那少年立刻急了,他挥动拳头:“你是讨打对不?”

  “你来啊,试试小爷可曾怕你!”对于那两只大狗,李邺还有些担心,可对这个少年,他却一点都不怕。

  少年吼了一声,眼见就要冲来,突然又停住脚步:“抓住这小贼,狠狠地抽了送官!”

  李邺正奇怪,突然间见两个歪戴帽子赤着上身的大汉从瓜棚里冲了出来,他心知不妙,这少爷虽然一个人出头,却不是一个人在这!他转身就跑,逃时还没忘记踹上那大寒瓜一脚,心道我吃不得也要让你吃不得。

  “班定远,霍骠骁,上!”

  那少年在他身后喝道,然后两只大狗便狂吠奔来,它们训练得其实不是很得法,真正的经受训练的猛犬在奔袭的时候应该是不出声的,但它们却一路狂吠,唯恐声势不大。

  不过,这样的大狗吓唬李邺已经足够了,他怪叫着加速,这些日子营养跟上了,加之每日又要晨练,因此他跑的速度极快,那两只狗一时半会倒也追不上。两个赤着膀子的大汉虽然喊得震天响,却未曾真的追来,毕竟这只是偷瓜的小事,值不得为此惹上官司。

  李邺不知自己狂奔了有多久,听得身后犬吠声渐远,他才敢放慢脚步回过头来。那看瓜的少年和两只狗都停下了,没有继续追他,他从地上拾起一块泥巴,用力砸了回去,嘴巴里还不干不净地骂了起来。

  若不是腹中饥饿,他觉得这样的日子也不坏,至少比起在郁樟山庄里那严厉得近于苛刻的纪律要强。

  “傲气面对万重浪……热血象那红日光……胆似铁打骨如精钢……胸襟百千丈……眼光万里长……”

  觉得无拘无束,偷瓜不成的不快,倾刻间便被李邺抛到脑后了,他背着手,唱起了曲子。这曲子是夜间学习算数时赵与莒教的,比起上午的识字,李邺更喜欢算数一些,他现在已经能顺利地数到一百,一百以内的加减也能够勉强算出,虽然比不上陈子诚和陈任,却也能与龙十二不相上下,并列男童中倒数第一。

  “大少爷除了教算术,偶尔还教唱曲子,这曲子好,我唱得最好,可大少爷从不让我去唱。”

  注1:即西瓜,原产于非洲,传入我国时间有汉时、五代时等说法,无论哪种说法,宋时中原和江南已经有西瓜,这是无庸置疑的。

  九、顽童(下)

  有的时候,赵与莒会给男童展示自己的时间,或是唱他教过的曲,或进说上两句话,这被当作他对孩童们的奖励。陈与诚与陈任是最常得到这奖励的,就连龙十二,因为前日在磨坊里干得专心,也得了一次,可那个聋子,站在被赵与莒称为讲台的地方,半晌也只哼哼了两声。在台下的李邺既是羡慕又是嫉妒,他早就想上去试试,而不是在这唱给竹子和野草听。

  “小翠姐定然喜欢我唱的曲子,大少爷懂的东西真多……他是富家之子,自然懂得许多东西,若是我出生在这家里,我懂得会比他更多!”

  对于自己的主人,李邺既是怕,又是敬,还有强烈的嫉妒。虽然在心底他也知道,自己便是生在富家,知道的东西恐怕也是远远比不上这位大少爷的。

  “他整日介愁眉苦脸,坐在书桌前写定画画,哪有老子现在逍遥自在,哼哼,两个月里就未曾见他笑过!”想到这里,李邺心中总算觉得赵与莒有一处比不上自己的,他心中得意,口里唱得便更响亮了。

  如果腹中不是如此饿的话。

  不合时宜的腹中饥鸣让他泄了气,左右看看,却找不到可以下手的地方。他定了定神,发觉前方竹林掩映之中有一处庄子,便加快了脚步。在庄子里讨些吃食,应当不成问题吧。

  庄子不大,不过住着二十余户人家,庄子正北是家大户,院落与郁樟山庄一般,都是前后四进的。见到这样的庄子,李邺不知为何觉得有些亲切,他凝神思忖,好一会儿才明白,自己是把这当作了郁樟山庄了。

  “老爷才不要想那个鬼庄子,老爷如今很是快活,很是快活,比在庄子里快活多了,便是大少爷也没有老爷快活!”

  带着这样的心思,李邺开始寻找目标,乞讨并不让他觉得羞愧,卖身之前这种事情他也没有少做。可是如今正是农忙时节,庄子里静悄悄的,便是小孩也未曾见着一个。

  “要不着老爷就自己拿!”李邺如此想。他见那大庄子院墙不高,便起了心思,找了棵靠着墙的柳树爬了上去。

  院墙里种着两棵枣树,此时正是枣子红时,望着树上的大枣,李邺再次觉得口齿生津,他左右瞧瞧,见没有人影,便顺着树枝向院墙攀去。

  “小贼,你竟跑到这儿来了!”

  眼见就要攀上院墙,突然传来一声断喝,李邺凝神望去,发觉那带着狗的少年从一间厢房里出来,叉着腰瞪着他。

  心中大叫倒楣,李邺松开手从柳树上落了下来,撒腿就往庄外跑去。显然这庄子便是那带狗少年的家,他在路上绕来绕去,却被那少年抄近路赶在了前头。

  “小贼,你逃不掉的!”那少年在院墙内愤怒地吼着。

  “来捉老爷我呀!”李邺一边跑一边叫嚷,回头望了两眼,见那少年没有追出来,脚步便慢了些。

  拐过前面那棵树,便可以出了这庄子,到时往田里一钻,便是几十个大人,也未必能捉住自己,这些里子被大少爷逼着绕山跑,可真没有白跑!

  “砰!”

  拐过树时,李邺觉得自己象是撞到了一堵墙,不但眼冒金星,而且鼻梁处传来的酸痛让他涕泪横溢。他捂着鼻子好不容易才站直身子:“该死的,谁撞了老爷……啊?”

  透过模糊的视线,他看到撞着他的是一个黑壮的汉子,这汉子赤着上身,脸上带着狞笑,那模样打扮,正是跟着看瓜少年的仆役。

  “小贼,却是自投罗网了!”

  汉子一把揪住李邺的脖领,李邺伸头就想咬他,那汉子眼明手快,一记巴掌抡了起来,李邺的耳边顿时开了个水6道场,锣儿磬儿鼓儿什么的,都嗡嗡响个不停。

  “捉住了还不老实,小贼,你也不打听打听,这是谁家的庄子!”

  李邺只觉得鼻子边上温漉漉的,这种感觉虽然有几个月不曾出现,但他还是明白发生了什么:他流鼻血了。他“呜呜”地哭了起来,无论他有多顽皮,终究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

  “小贼,你不是挺能跑的么?”没一会儿,他又听到那看瓜少年的声音。

  这次跟随在看瓜少年身边的除了两个光着膀子的庄丁,还有四条狗,虽然被庄丁拉住了脖套上的绳索,可那四条狗仍是狺狺狂吠,似乎随时都有可能扑上来。

  “别咬我,别咬我!饶命!”

  曾经被恶狗咬过的李邺可是知道其中滋味的,他现在无比想念起郁樟山庄的竹鞭了,那玩意儿虽然打在身上更疼,但不会有什么后患,更不会有生命危险,若是遇到赵勇心情好,抽下的鞭子还不会很重。而这狗则不然,咬上一口,便要伤筋动骨,没个几十天别想养好。

  想到郁樟山庄,他心中一动,至少先混过眼前这关,因此又大声嚷嚷道:“我家主人是郁樟山庄的赵大少爷,他可是皇亲,皇亲!”

  他人小,不懂得皇亲与宗室的区别,只道抬出这个来,便可以护住他。果然,听到这话之后,那个拎着他的庄丁脸色呆了一下,然后又看向看瓜少年。

  看瓜少年撇了一下嘴:“什么郁樟山庄,少爷我没听说过……咦,你说的莫非是那边的庄子?”

  这个时候李邺为了逃脱皮肉之苦,也不管他指的是哪个方向,只是胡乱点头。看瓜少年见了嘿嘿一乐:“早听说那边庄子卖了,却不想是卖给你家主人,少爷我听欧老根说,你家主人养了一帮子僮仆,在教他们读书识字和什么算术!你这小贼,定然是从庄中逃出的,要不怎么不是在读书识字?哈哈,原来我抓到的不是一个小贼,而是一个逃奴!”

  看瓜少年年纪虽小,分析起事情来却是细致入微,就连李邺是从赵家逃走的事情也猜了出来。李邺瞠目结舌,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

  十、相识(上)

  “何事慌张?”

  外头的喧哗让赵与莒很是不快,李邺之出逃,使他意识到并非所有事情都在自己掌握之中。对待这些孤儿,原本应是恩威并施才对,他威则威矣,恩却不够。这些孤儿毕竟是有血有肉有情感的人,本来赵与莒以为,自己好吃好喝好睡的安置他们,他们便应该感恩戴德才是,却没有想到出现李邺这么一个异类。

  幸好只有李邺一个……但他绝对不是一个好头,若是这些孩童日后遇着不如意之事,便如他一般想着逃走,应当如何处置?

  这个问题困扰了赵与莒好一会儿,甚至影响到他下一步计划,总有一日,他教这些孩童的,将是超过这个时代的东西。他不希望自己培养出来的人,反而成为他的对手,那种“吾爱吾师但吾更爱真理”的念头,至少在他立稳根基之前,是绝对不能存在的。

  这也是他在第一次见到孤儿们时,便提出“两个凡是”的目的。

  “大少爷,是附近庄子里的人来了,说是捉住了咱们家的逃奴。”小翠小心翼翼地看着赵与莒,从这个只有七岁大的少主人脸上,她很难看出喜怒哀乐来,他的脸上永远都是淡淡的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从来看不到少年人应当有的那种明快活泼。

  “李邺被送回来了么?”赵与莒眉头皱了一下,这又是一个麻烦。

  “大少爷……”小翠低下眉,赵与莒这些时日里的手段,已经让她忘记他的年纪了,虽然他话语很平和,听不出愤怒的意思,可小翠还是感觉到一种寒意。但想到那家规中的种种,她还是壮着胆子求情道:“大少爷,他还小……”

  “他还小?”赵与莒有些诧异地看了小翠一眼,然后失笑道:“比我还小么?”

  这话问得小翠哑然,不过,见到赵与莒竟然笑了出来,小翠心中一松,今日里大少爷心情似乎不是那么糟,或许那李邺的结果不会太糟。

  自从家里增添了人口,郁樟山庄的前后门便都有了守门的。守前门的是赵喜买来的家仆,年纪倒也不大,十七八岁的模样,原是一富贵人家的小厮,只因偷了家中少爷的纸学写字,被打了一顿后卖了出来。他自然也是改姓了赵,虽然是个执贱役的家仆,却喜好圣贤书,听得先生们子曰诗云便会跟着摇头晃脑,只道这“子曰”是极了不得的事情,否则为何先生们都时常挂在嘴边,便给自己取了个大名为“子曰”。到了郁樟山庄后,见到那些新买来的孩童都可以读书,自己却须得守门撒洒,早就满肚皮子的牢马蚤,不过做事倒是很用心,有空闲时也会追着请来的先生会孩童们问些字,赵与莒对他倒有几分同情,只是他已经过了最适合学习的年纪,否则赵与莒定然会将他收入这群孩童之中。

  “怎么回事,如此吵闹?”见赵子曰拦着一群人,赵与莒扫了一眼,然后沉声问道。

  这种事情原本应是赵喜或赵勇出面的,但今日特殊,这父子都不在,赵勇去了宿松(注1),而赵喜则去了磨坊——在这山溪之上,他们正在按阶梯建另外两座水坝,以增加磨坊的数量。

  “大少爷,他们说李邺在他们那偷瓜。”赵子曰恭恭敬敬地说道。

  对于自己的这位少主,赵子曰的心思与那些孩儿完全不同,他只恨自己未能早些遇上如此的主人,否则也不会为了读书识字而费尽心机。因此,他看着李邺的目光就颇有些不善:大少爷如此待他,他竟然不知珍惜,却要从郁樟山庄逃走,还在外边做下偷鸡摸狗的勾当,叫人家找上门来,折了主家的面皮。

  李邺鼻青脸肿,眼神里既有羞恼不愤,又有恐惧。逃奴偷盗被捉,又被送回主家,这可是大罪,想到赵与莒的家规中那些严苛的条例,李邺就不寒而栗,若真被打残送官,他便是死路一条!

  “大少爷。”因此,当赵与莒的眼神扫过来时,他便挤起笑容点头哈腰。虽然这两个月的相处,他发现奴颜婢膝在大少爷面前并不讨好,不过多年来养成的习性,要他立刻改了,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赵与莒没有用正眼瞧他,目光越过他,直接停在那个得意洋洋的看瓜少年身上。

  这少年也不过十一二岁的模样,眼睛里竟是顽皮,盯着赵与莒看了会儿后,便颇为失望地叹了口气:“罢了罢了,将这小贼交还与你。”

  看瓜少年乃是乡间富家子弟,是附近乡里出了名的顽皮,看瓜不过是闲得无聊去瓜田里耍子。他听得郁樟山庄大少爷的名头,原来便想来见识见识,正好李邺送上门来,在痛揍了李邺之后,便带着家中庄丁来。他本有些与赵与莒比试的心思,但见赵与莒只是七八岁的模样,自觉是以大欺小,便觉得无味。

  “何故气势汹汹而来,偃旗息鼓而去?”赵与莒却不肯放过他。

  赵与莒这话问得文绉绉的,看瓜少年听得不是很明白,只是猜着其中没有什么好话,他翻了赵与莒一眼:“你便是赵与莒?听乡里说你极聪明的,我想来看看,你这么聪明的人物,怎么家中养的僮仆却是小贼?”

  看瓜少年辞锋犀利,全然不象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孩童,赵与莒眼前亮了一下,这少年倒有些意思。

  “你口口声声说他是小贼,他偷了你家什么东西?”赵与莒问道。

  “偷了我家田里的寒瓜!”那少年将头一昂。

  “证据何在?若是没有证据,怎能说他偷了你家的寒瓜?”赵与莒又问道。

  “早知你会抵赖,所以我将寒瓜都带来了!”少年撇了撇嘴,这些日子他听得许多关于赵与莒的传闻,家中父母每每教训他时,便会将赵与莒的例子举出来,他心中不愤,也有意要折赵与莒的面子,因此他向庄丁们使了一个眼色。庄丁笑嘻嘻地拿来一个筐子,里面装着五个大寒瓜,看上去极是诱人。

  “我没偷,我没偷!”李邺这时慌了,他大声争辩道:“我只是摸了瓜一下,没有偷瓜!”

  注1:今安徽宿松县,属于安庆市,在南宋时是一个产铁的基地。

  十、相识(下)

  “闭嘴!”赵与莒厉喝了一声,两个月来主人的积威尤在,李邺想起那些鞭笞,立刻噤若寒蝉。

  “请教尊姓大名?”

  赵与莒避开了对方的锋芒,转而询问他的来历。看瓜少年并不觉得意外,人证物证俱在,他料想赵与莒也无法反转,便撇着嘴道:“我姓霍名重城,五里之外的霍家庄便是我家。”

  霍姓少年倒也聪明,虽然知道赵家不过是连个虚爵都没有的宗室旁支,却只敢在李邺面前自称小爷,到了赵与莒面前则不然。赵与莒点了点头,然后微微一笑,他这笑容看到李邺眼中极为诧异,因为在他印象之中,赵与莒仿佛不会笑一般。

  “他当时是用这个筐偷瓜么?”赵与莒再次问道。

  霍重城原本想点头,但眼睛瞥了那筐一眼,心中猛然大悟,暗道好险上当,他虽然识字不多,但自己的姓却是知道的,那装瓜的竹筐上写了一个霍字,分明是他霍家的,李邺怎么会先去偷这个筐再去偷瓜!这个赵与莒果然有些小聪明,先问清楚自己的姓,再提这个筐,免得自己抵赖。想明白这,霍重城的点头便变成了摇头:“这筐是我们家的,他偷时是空手。”

  “霍重城,他偷瓜是哪一位见着的?”赵与莒又问道。

  霍重城回头看了跟班一眼,一个庄丁会意,挺胸突肚地走了出来:“我看到的!”

  赵与莒点了点头:“我赵家家规森严,李邺,背家规第二条。”

  李邺全身抖了一下,然后硬着头皮背道:“家规第二条,为非作歹者杖击二十并送官。”

  这两个月来,他们日日都背家规,因此早就烂熟在胸,赵与莒一问便能脱口答出。背完之后,他刚想出声哀求,却被赵与莒冰冰的目光一扫,到嘴的求饶话语又被堵了回去。

  “若是这叫李邺的偷了你家瓜,便属为非作歹,杖击二十并送官办,你看如何?”赵与莒又转向霍重城。

  “就应该这样。”霍重城用力点头道。

  “来人,将李邺绑起。”赵与莒又向自家庄丁喝道:“将执行家法的木杖也请出来。”

  赵子曰立刻将李邺拉了过来,他根本不用绑,因为霍家将李邺带来时便已经将他反绑住。另一个家丁回屋,没多久便拎出一根木杖,这刷着白漆的木杖足有手腕粗细,看得霍重城也是一愣:给这木杖杖击二十,只怕会当场毙命,根本没有必要送官了。

  他是来削赵与莒面子的,却不是来结生死仇的,但少年人面皮薄,虽然知道不好,却也无法说出软话来。

  “我还有一事想请这位庄丁大哥帮忙。”当赵子曰与另一庄丁将吓得魂飞魄散哭起来的李邺按倒时,赵与莒又喝住他们,转向那个自称见着李邺偷瓜的霍家庄丁:“为让这李邺心服口服,你可否将他当时是如何偷瓜的现场演示一番?”

  那庄丁看了霍重城一眼,见他没有出言反对,便学着小偷的模样去抱瓜,他学得倒是活灵活现,只不过在抱起瓜时却遇到麻烦。霍重城既说李邺是空手偷瓜,但瓜都是圆的,五个大瓜,抱起三个便是极限,第四个勉强,第五个无论如何也抱不起来了。

  “这位庄丁大哥是大人,尚且无法抱起五个瓜,我家这小厮手小臂短,如何能偷走这五个瓜?”赵与莒冷笑了一声,看了看霍重城:“霍重城,你还要说他偷了你家的瓜么?”

  霍重城面色难看了一会儿,他用力挠着头,没想到自己一时大意,却留下了这样一个大破绽。

  来兴师问罪的时候,他便想到没有实证难以服人,便让庄丁去摘瓜充作物证,若只是一个瓜,未免显得自己小家子气,故此一连接了五个瓜,便是这五个瓜,成了他的最大漏洞。过了一会儿,他又哈哈笑了起来:“罢了罢了,这次算我输了,不过你家这小厮是个逃奴吧,今日我将他送还与你,还带着五个寒瓜,算是我冒犯的赔礼。”

  这个霍重城倒有意思,这般年纪的少年,少有如他这般拎得起放得下的。赵与莒微微颔首,学着大人的模样拱手施礼:“既是如此,那便多谢了,霍兄好走。”

  霍重城撇了一下嘴,对于赵与莒这副小大人模样显得很是不屑,他翻身上了自己的小驴,然后对着跟随而来的庄丁们一挥手:“走吧走吧,今日倒也有趣,爹爹回来便有得说了!”

  见霍重城这般模样,赵与莒心中更是称奇,他向前迈了两步,降阶行礼道:“霍兄!”

  叫一个十二岁左右的孩童“霍兄”,赵与莒对此已经习惯了,正如他身边人渐渐习惯他与众不同之处一样,他也在习惯这个时代。

  霍重城回头道:“还有何事?”

  从赵与莒的称呼里,霍重城便判断出赵与莒没有敌意,因此他回话中也透着善意。除近同龄的少年里,没几个他看得上眼的,倒是这个让他铩羽而归的赵与莒,令他刮目相看。因此,他回应得也就很和缓,脸上还带着笑。

  “若是闲暇,不妨到这来玩。”微一踌躇之后,赵与莒又哑然失笑,自己竟然对这个十二岁左右的少年起了结交之心,难道说自己习惯了这具七岁的躯壳,竟然也如同这年纪的孩童一般希望找到玩伴?

  “你这人好生闷气,有何可玩的,以后再说吧。”霍重城也不客气,他摆了摆手:“若是我闲得无聊了,便来找你耍子。”

  他带着一般人几条狗,一路喧闹地离开郁樟山庄。目送他们远去之后,赵与莒转过脸来,第一次正眼瞧着李邺。

  李邺垂着头,大气也不敢喘,虽然赵与莒为他洗脱了偷盗的罪名,但他自己心中明白,事情不会就此结束。他逃走之事,赵与莒还未追究,更何况他还为主家引来了是非。

  他可以想象得到自己的结局,杖责、发卖。虽然此前他觉得离开郁樟山庄倒也有错,但经过这番事,他已经有些后悔了。

  十一、北顾(上)

  “李邺,今日感觉如何?”

  陈任每日晨跑归来时,都会对在门前蹒跚着扫地的李邺问上一句,别的几个男孩也是如此。

  每当此时,李邺便会面红耳赤,低头不语。

  那日被霍重城送还之后,出乎人们意料,向来表现得冷静近乎冷酷的赵与莒,并没有将李邺送官。按照家规,李邺犯了第一条、第二条和第四条,应当杖六十并送官,赵与莒没有将他送官,除了杖六十外,还另加了六十杖,只是分三十日施行,每日四杖,都足以打得李邺哭天喊地,便便又造不成太大的伤害。不过这次赵与莒没有让当众施刑,只是每日晨起之后,将李邺拖入小柴房中杖责。

  除此之外,李邺还被从孩童之中驱逐出去,遣到门房,作为赵子曰的跟班,每日开门关门,做些洒扫清洗的活儿。他被从孩童中驱逐出去,自然也就没了孩童的待遇,不仅要操执家务,衣食上也比义学中的孩童差上一筹。

  而赵子曰因为应对霍重城得体,被赵与莒特允夜晚也与孩童们一起学算术。这对于一心向学的赵子曰可是极好的奖赏,虽说与这些比自己小六七岁乃至十岁的孩童在一起学,他多少有些尴尬,但能正儿八经地端坐受学,哪怕学的并不是他向往的子曰诗云,也让他极是感激。

  李邺在这群孩童之中几乎没有亲近之人,相反,在共处的日子里,他惹事生非,倒是欺负了不少同伴,因此,见他倒霉之后,象陈任这般的,免不了会来嘲笑,李邺只能充耳不闻——屁股上的杖伤还痛着,时刻提醒着他若是再犯家规会有何等惩罚。

  可每日都见着这些同伴们晨跑嬉戏,他心中的羡慕与嫉妒几乎难以掩饰,他原本也是其中一员,因为自己不珍惜,才会落到今日之结局。看到赵子曰能上个夜学就高兴得日夜合不拢嘴,他心里更是沮丧,他向来是瞧不起赵子曰的,这么大个人识的字却连自己也不如,还敢摇头晃脑说什么子曰诗云。

  最让他惭愧的,要数见着小翠了,比起严苛的主人赵与莒来,这位婢女几乎是所有孩童的女神。她既温婉又谨慎,在很大程度上替代了孩童们心中的母亲角色。至于这座庄子名义上的女主人全氏,每日里便是吃斋念经,为两个儿子祈求福祗,反倒在庄子里没有多少存在感。

  想到小翠,李邺心中便是酸痛酸痛的。

  陈任见问他没有反应,便也不理他,有他这个实例在,孩童们对那三百余字的家规更是畏惧,都不敢再有逾矩。他们回到如今被称为“义学”的院子之中,将李邺一人留在了门外,若非传唤,李邺根本不能进入院子了。

  偷偷抹了一把眼睛,李邺又开始蹒跚着扫地,逃过一次后,庄子的看守极紧,他已经没有逃走的机会了。

  院子里传来琅琅的识字声,那是请来的先生在教孩童们识字。这位先生是个不第的秀才,没有什么才学,但教千字文还不成问题。以往的时候,李邺都极其厌恶这个说起话来就摇晃着脑袋的先生,可现在,他觉得这位先生似乎也变得可爱起来。

  若是自己也坐在那被大郎称为“教室”的大屋子里,跟着先生一起摇头晃脑,那该多好。总不必象如今这般,不但每日劳作不休,而且还得受别人的嘲讽,无脸去见对他们关怀备至的小翠姐。

  “李邺,你又在偷懒么,你以为如今还是在义学里?”一个路过的下人见他在发呆,出声喝斥道:“快些扫,休要叫俺再看到偷懒了!”

  李邺慌忙舞动扫帚,加快了自己的进度,至于那个下人是谁,他懒得回头去看。

  地才扫了一半,他突然听到远处有蹄声,此时大宋缺马,因此民间养驴、骡之风极盛,驴骡虽不如马般善跑,但驼人代步总聊胜于无。李邺用手遮着阳光,向蹄声来处望去,没一会儿,便见到一匹阉马与一头骡子奔了过来。

  骑在马上的人他不认识,只知道是个满脸胡子的大汉,那骑骡子的却是郁樟山庄的大管家赵喜。

  前日赵喜去了临安,一则是去看看“保兴”的生意,查查大掌柜胡福郎的帐,二则是去见石抹家的郑掌柜,收上两个月的雪糖款项。此时已是七月,依着赵家与石抹家的约定,双方每两个月结一次钱。

  李邺见赵喜神色匆匆地来到门前,引那个满脸胡子的大汉进入门房,然后又急忙入内,没多久,便将满脸胡子的大汉引入二进偏院,那是赵与莒书房之所在。

  满脸胡子的大汉进了书房后见到赵与莒时一怔,他只道是来见赵家家主的,却不料在此见他的竟然只是一小小孩童。

  “未亡人寡居,不便见外客,故令小儿陪客,尚请见谅,不知尊客高姓大名?”

  从赵与莒背后的画屏后面,传来全氏的声音,这让满脸胡子的大汉脸上的疑色顿消,他拱手行礼,用有些卷舌的官话说道:“小人乃石抹家少东家遣来的使者,有要事禀报。”

  赵与莒不安地扭动了一下身躯,皱起了眉头。虽然郁樟山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