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里根,扎着粗粗的马尾辫,穿着男士衬衫,满脸的雀斑。她的学生叫她凯丽女士。因为我入学前的大部分时间都跟着她,跟着她用手指画画,还有给松果加色,所以我也习惯叫她凯丽。
一天上午,凯丽早早地去上班了,弗兰克在餐桌旁吃早餐,他刚洗过头发,湿漉漉的,夹克衫搭在椅背上,衬衫袖子拉了下来。这是他在这里过夜的有力证据。他用母亲的咖啡杯喝咖啡,蒸汽翻滚而出。我狂塞了几块脆玉米片,坐在他对面,默默地吃着。我的眼睛一直游移在他肌肉发达的前臂上,那儿有些怪异的文身符号,金色汗毛下面露出已退色的蓝。他发现我看他了,看着我的眼睛说,“你很好奇吧,想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
“我不认识东方文字。”
他露出几分傻笑——在我的记忆里,弗兰克从来没有这样笑过——然后他轻啜了一口他的咖啡,我啧啧地吃着脆玉米片。加菲猫脸造型的时钟滴答作响,指针在不停地摇摆。
最终,我妥协了,问道,“好吧,告诉我它是什么意思?”
他低下头看看,像第一次读它一样,“不要相信任何人。”
我又吃了几片脆玉米片,脸上发烫起来,“母亲知道这个吗?”
他点点头。“离开越南后,我驻守在日本冲绳。我们中有几个人一起出去文了这个。我们以为自己很了不起。真蠢。”他摇摇头,“我吃了很多苦,吸取了很多教训。这玩意儿,”他指指手臂上的文身。“算是自己的人生哲学?现在它只是让我记住自己有多蠢。”
“到现在还是这样吗?”
“你说呢?”
我洗完自己的碗,不予置评。
几个月后,凯丽和我搬到弗兰克家,那是一座位于格兰岱尔的有两间卧室的小屋。麻雀虽小,可五脏俱全。弗兰克自己做了硬木地板。墙上的油画笔直地挂在那里。书按大小稳妥妥地放在电视机上面的书架上。母亲忙来忙去,拿着她制作的木炭画挂在墙壁上,弗兰克做做鬼脸,没说什么。
正因为这样,我喜欢他。
当她整理冰箱时,我出去了。门廊、秋千和一块已枯黄的不够用来踢足球的草坪。虽然我装东西的箱子都在另一间卧室,但是有一只箱子在我身边。全垒打赢得的奖杯,初版《蜘蛛侠》的漫画书和父亲的照片。我凝视父亲那轻松、愉快的微笑和嘴里叼着的那根香烟,母亲总是不想闻到的香烟。我听到身后的纱门嘎吱作响,弗兰克站在旁边朝下看着我。
“这座房子里永远有你父亲的位置。”他说。
母亲在叫他,于是他回到屋里去了。
那天晚上,我呆在自己的房间里,熟悉新房间、新家具,和从长方形窗户望出去的新景象。虽然我只打开了一小部分包裹,但是我还是要重新把我的东西放到抽屉里,像小狗一样在铺被窝时总要环顾一下四周。我不喜欢那棕色的地毯,桌子的方位和新房的味道。
这时有人敲门,因为这里是弗兰克的房子,所以我猜是母亲。
我无精打采地坐在母亲从旧货市场上给我买的豆包形沙发上,它外面又加了层灯芯绒。
我问,“什么事?”
弗兰克走进来,看了看我。我以为他会生气,因为我把桌子斜放在角落里。但是他没有,反而问,“你害怕什么吗?”
我茫然地看着他。我闻到了他的刮胡水的味道。
他凑近我,又问了我一句,“你有什么忌讳吗?”
于是我告诉他:我不在的时候,不准随便进我的房间;不要像父亲一样;不要碰我的漫画书。
当我说完,他点点头,“我知道了。”
他出去时带上了门,我想我真是再明智不过了。
弗兰克并不是圣人。他有点神经质,还有点多疑。他在所有门上都安装了两套门闩,在窗户上排了一根电线通到他床旁边的监视器上。要解除它,只有通过主触板,或是拿到他放在垃圾处理装置里的一只防水磁盒中的圆钥匙。他要我晚上关窗睡觉,即使房间里闷得像烤箱一般,也不允许开窗睡。“但是这样不舒服。”我说。然而他说,“舒服虽重要,但安全更重要。”
他在家中留有工作用的武器——一支奥地利格洛克手枪,放在壁橱的枪盒里,隐藏在一堆杂志中。你可能认为在他开锁以及装枪之前,入侵者就能把我们全都杀死,但是在放《卡森》时,母亲和我听到外面的风撞得纱门嘎吱作响,不到半秒钟,弗兰克就冲出卧室,非常镇定地双手持枪,瞄准离他右脚六英寸以外的范围。
灰色外星人(1)
第一部 黑夜飞行者
“至于夜晚呢,我警告你,夜晚可危机四伏:
风会在夜晚改变,梦会降临
而且非常冷,
大角星附近会出现奇怪的星星,
各种声音在天空中呼叫一个陌生的名字。”
——阿奇博尔德·麦克利什,《一封留在地下的信》
第一章
因为我们知道危险就在那儿,就在小镇一条悄无声息的街道上,这时的危险,要比在显而易见的地方——比如战场上——更加令人生畏。举个例子,在美国内陆的一条街道上,三个小男孩骑着自行车,绕着8字形,在这样一个美好的五月黄昏,任何危险都会让人吃惊。可怕的重大危险呢——那是不可能的!
不是三个孩子都处在危险之中。实际上,在1977年5月21日这个清香弥漫的黄昏,其中两个男孩和威斯康星州麦迪逊市其他人一样非常安全。可第三个男孩就没这么走运了。他的运气要差得多。
他的基因里深埋着什么东西,所以有人对他特别感兴趣。人们以为这些人不存在,但实际上他们是存在的——而且还掌控着这个地球。
对孩子来讲,这就很糟糕了——实际上简直是悲剧,因为这些生物——如果可以称为“生物”的话——给那些侥幸存活的受害者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无法治愈的创伤……
太阳下山了,落日的余晖落在林木街各家的门廊上。玩耍的时间也随之结束了,几个男孩陆续回了家。
丹尼又骑了一会儿车,艾赫莫先生家的狗“壮壮”一直盯着他。不一会儿,艾赫莫先生穿过他家门前的草坪走了过来。他吸一口烟斗,烟斗便发出一闪一闪的亮光。他问道:“我问你,丹尼,晚上愿意跟我和弗兰克叔叔一起去钓鱼吗?这个星期我们收获可不小呢!”
丹尼是个孤独的孩子,妈妈酗酒成瘾,爸爸又经常打人,所以他总是很喜欢这样的机会,能够躲开家里的紧张气氛。他可以带上自己的睡袋,铺在小船的底舱,如果有鱼上钩拉线,他肯定会醒的。但今晚却不行。“明天一大早有童子军练习,”他回答。“要早起床。”
艾赫莫先生身子往后仰了仰。“钓鱼你都不去啦?”
“九点就要到公园。也就是说七点半要做弥撒。”
“啊,是的。的确是那个时候。”他又吸了口烟斗。“我们钓到一条鲟鱼,就用你的名字给它取名吧。”然后他笑了起来,喉咙里发出一阵低响,这时起了风,月亮也升起来了。他转身回去了,让丹尼一个人沿着阴暗的林木街回家。丹尼使尽全力踩着那辆蓝翎牌自行车,不想再去看头顶那越来越黑的天空,也不敢回头望。
他停好自行车,跑到有灯光的后门。他跳上台阶,走进明亮的厨房,心里的一块石头总算落了地。他闻到了烤鸡的余香,觉得肚子饿了,但他知道鸡肯定已经吃完了。他来到客厅里。
他在客厅里没待多久。对他的爸爸、妈妈来说,电视剧《爱之船》简直就是宗教,后来他们又迷上了《神秘岛》。他宁愿回到自己的房间,去看用二十美分从罗·布鲁姆那儿买来的《蝙蝠侠》。
就在同一时刻,在几英里之外,喜欢《爱之船》的凯特琳·彭斯正一边看着电视剧,一边听她妈妈说如何给脚指甲涂颜色。要涂得很红,而且要用一种慢慢变硬的指甲油。这种指甲油持续的时间长,很少脱落,正适合脚趾甲。下个星期学校组织出游,她想——一直这么想——涂好脚指甲去参加“海滩日”活动。
乔伊斯曾听到一种有磁力的低语声,她认为这正是自己内心深处的想法,于是就搬到了威斯康星州的麦迪逊市,搬到了这幢临水的简陋公寓。离了婚的女人在麦迪逊这个地方容易找到男人,这些想法低声对她说。当然,这些想法很可能没有告诉她,在这个地方,要把一个孩子从房子里偷出来然后远走高飞,也很容易;等孩子开始叫喊的时候,谁也不会听见,除非夜晚的风。今天晚上就是这样,《爱之船》开走了,房子里一片寂静。
星期六,夜渐渐深了,月光照在屋顶上,一幢幢房子里的灯先后灭了。午夜一过,麦迪逊市就静静进入了梦乡。
三点以后,丹尼·卡拉汉意识到周围发生了变化,足以让他从梦中惊醒。他睁开眼睛——但除了星星什么也看不到。一开始他还以为自己在钓鱼。然后他就意识到,他还躺在床上,他看到的星星其实是家里的天象仪,那是花九美元从爱德蒙科学仪器公司买来的。天象仪是个深蓝色的塑料球,里面有盏灯。塑料球上布满了针孔,排列成夜空的模样,你把灯关掉,再打开天象仪的电源,奇迹便发生了:浩瀚的星空就在你的周围。
灰色外星人(2)
可是他却没有打开过天象仪,想到这里,他感到极度恐惧,一股酸味从嗓子里涌上来。他张开嘴巴,想喊他爸爸,却发不出声音,只吹出一口气。星星在他脸上移过,先在他鼻子上抖动,然后掠过他的眼睛,泪水在无助中默默地流了下来。
只有天象仪的马达发出嗡嗡的声音,风吹着屋前院子里的橡树,沙沙作响。丹尼在床边坐起来,扣上睡衣的扣子,就像要出门的人扣好外套一样,最后他把四粒大扣子都扣好了。一个想法低声对他说,“站起来,看看窗外……”他双手紧紧地抓着床单。老橡树冲他摇晃着脑袋,那个声音低低地说:“去吧……去吧。”
这时他发觉自己的脚趾已经碰到了地板,然后他便站在了流转的星群之中。接着他的身体朝窗边飘去。靠近窗户的时候,他看着窗户自动打开了。然后他移动得更快了,从窗户中穿了出去。他想抓住窗框,可没抓着。接下来他就从前院那棵橡树的枝桠间飘过,他挣扎着想抓住一根树枝。
他总算抱住了一根树枝,可他的身体却向上翻转过来,最后双脚朝着天空。他用尽全力抱紧树枝,可那股向上拉的力量越来越大。“爸爸,”他叫道,就在这时,他从树枝上被拉开,那股力量将他拉向空中。
他听见一条狗叫了一声,看见下方有一只猫头鹰,翅膀在月光下熠熠生辉,猫头鹰的叫声被风吹散了。
他一边上升,一边尖叫、挣扎。他在空中飘着,双手乱舞乱抓。在他下方的远处,月光在蒙诺娜湖面的微波上跳跃。然后他就到了夜空的云层中,他在云的间隙中飞过,在云的峰顶上翱翔,耳朵里听到低低的雷声在云中孕育。
面对着奇妙的景象,他终于不再尖叫了,可眼泪仍旧顺着脸颊滚落下来。他颤抖着,喘息着,慢慢地从一片云的上方经过,他看见了下方远处那银色的湖面,还有点点光亮,那就是麦迪逊市。他闭上眼睛,双手捂着脸,向上移动,上面看起来好像
上一页
下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