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稍有点脑子的总监都不会因此而浪费了这么好的一个合作机会,况且还是关于《星探连盟》的独家报道。
我没有告诉班尼,我本身就非常想单独为他拍摄一组户外照片,但是我现在受雇于人,我的时间不再为我自己做主。在正常的上班时间里,我是个没有自由的人。
我曾经非常狂热的想要拍一组他的照片,因为这份狂热我还曾屈服于室内拍摄。我在柬埔寨做旅游报道的时候,听闻他在日本宣传新片,我当时想都没想就飞到了日本,但是我不是娱乐记者,也不在被邀请行列,我被拒绝在大门之外。原以为等他出来可以见上一面,结果那天粉丝太多,我被挤的特别惨,鼻子磕掉了一大块皮,相机还被踩坏了,最后连他的渣都没有见到。
现在,如果他一定要我为他拍摄一组照片,恐怕他必须等我忙完这一季的杂志艺术编排和指导。
他一定会读心术,所以才点名要我掌机。想着我便笑了起来,我不甚荣幸。
什么时候我能见到你的伟作?
这个问题我想只有我们的助理才能回答。
他点点头,站起来与我握手,我期待再次与你相会。
我也是。
他轻轻将我拥在怀里,趴在我耳边说,非常高兴今天能够见到你,在分别多年之后。
我也是。
送走了班尼先森,我感觉一切就像做梦一般,我简直迫不及待的想要为他掌机,我飞奔回办公室,打开我的行程表一看。上帝真的非常喜欢开玩笑,他们最开心的莫过于在你兴高采烈的时候泼你一大盆子的冷水,然后看你垂头丧气的模样。
是的,我上个星期无所事事到只能去拜访我的客户,但是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我的行程每天都被安排的满满的。
oh,fuck!我扔掉鼠标灰心丧气地靠在靠椅上。
伯爵咖啡厅
在接下来的一周里,除了审核各种各样的图片和文字,我更多的时候是泡在会议室里。我重新开启了我的狂人工作模式,每天都有饱满的正能量。
人只有在忙碌的时候才会发现自己是真实存在着的,是被这个世界所迫切需要着的。在连续奋战了几个昼夜之后,我终于有了一个喘气的空隙。
纽约的春天非常的舒服,在午后的时候喝着咖啡晒着太阳,整个人都变得飘飘然起来。
当我还扬着头伸展脊椎的时候,我便看到了班尼先森冰蓝色的眼睛。他戴着一顶格子的鸭舌帽,穿着长款的休闲薄大衣,将身体衬的挺拔而帅气。
你真是个大忙人 ,他在我身旁坐了下来。
没办法,我耸了耸肩,受雇于人就应该尽职尽责,不然老板该抄我鱿鱼了。
他瞟了眼我放在桌边的书,这样的天气接受精神的食粮,你还真是会享受啊。
不管生活多忙,都不能亏待了自己,我一边说一边问他,喝点什么?咖啡?
他摇了摇头,咖啡在工作的时候已经喝得够多的了。
也许你应该尝尝这里的茶,我说着招呼服务生给他点了一杯加入了佛手柑香味的英国伯爵茶。
如何?
很棒,班尼尝了一口,点头称赞道。
这是坐落在纽约曼哈顿大道尽头拐角的一家伯爵咖啡厅,店主是一对中年夫妇,来自中国广东,在很早的时候曾远渡大洋来到美国讨生活,之后便定居在这里。
我喜欢这里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这里具有浓厚的中国文化气息。古老的雕花大门前挂着牛皮彩绘花灯,暖黄的灯光就像深夜里木屋门前等候主人归来的指引灯。绣着精美图案的丝绸屏风将每个桌子隔成一个一个的包间,每张桌子上都有一盏走马灯,橘黄的灯将彼此照得半明半暗,增添了许多神秘美。深棕色的墙上裱着古字画,偶尔你会听见cd里唱着古老的歌谣。若店里烧一柱来自西藏布达拉宫的檀香,闻着那淡淡的香味你一定会以为自己来到了远古有着神秘色彩的宫殿里。我最喜欢的是这里的调羹,精美小巧,纹着不同的花纹和图案。
当你厌烦了屋内浓郁的中国文化气息,你也可以选择到户外呼吸新鲜空气。晒着太阳,喝着咖啡,欣赏道路两边古老的建筑,也不失为另一种好的选择。
我喜欢称呼这里的老板为伯爵,老板娘为蓝山,是因为老板的伯爵茶非常的正宗,而老板娘打的蓝山咖啡非常的拿手,当然价格也非常的昂贵。
他乡遇故知,当我第一次找到这里就疯狂的爱上了这里,它对我来说异常的亲切,我总是在休闲的时候喜欢开着我的smart,穿过繁华的百老汇和时代广场,穿过举世瞩目的帝国大厦,穿进曼哈顿大道琳琅满目的建筑群里,找到这条青石板的街道,来到这里,要一杯咖啡或者是一杯茶,看看书或者只是欣赏街道两边的古老欧式建筑。
我以为……班尼看着我说道,我正准备洗耳恭听,他却又不说了。
什么?我满脸都是疑问。
他用手比划了一下,显得有些尴尬,看到他欲言又止的样子,我的眉毛直接皱成了一团。
他犹豫了会,才慢慢说道,我以为你会精心打扮一番,没想到会穿的这么随便。
我终于明白他的意思了,看了下自己的着装,一身运动装的确显得有些随便。
我之所以穿着运动装是因为我刚刚陪我的客户打完高尔夫球,我本想在这稍作休息,然后再回去换掉掉衣服,没想到我刚点了杯咖啡,班尼便来电问我在哪里,在我还没说完他啪的就把我的电话挂掉了。
我尴尬地笑了起来,对不起,我也想精心打扮一番的,可是你没有给我时间,你挂电话的速度太快了,我完全来不及阻止你……
听我这么一说他也有些不好意思,补充道,你这样穿,就像一个小女孩。
真的吗?我睁大眼睛看着他,突然觉得时光好像又回到了十八岁那年的夏天,于是我伸出手问他,你准备好和我去大冒险了吗?
为什么不呢?他俏皮地眨眨眼,拉起我的手。
时光真的好像又回到了那个夏天,只是红树林变成了川流不息的人群,那些大怪物变成了来来往往的巴士和汽车。我们一边奔跑一边欢笑,把自己当做还没有长大的小孩,尽情的撒欢着。
我们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穿过热闹非凡的市区,最后在一处静谧前停了下来。
这里太漂亮了,班尼完全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那是纽约城难得幽静的一个角落,它恬静的就像初生的婴儿在保温室里安静的酣睡着。它坐落在哥伦比亚大学里一处绿化地带里,因为曲尽幽深和偏僻,很少有人发现那里竟有个爱丽丝的梦游仙境。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喜欢一个人躺在草丛里听风在林间奔跑,待黑幕降临,心情的美好值又会像手机电池一样冲得满满的。
你是怎么发现这里的?班尼先森绕着这一片仙境赞美了好一番,突然停下来皱眉问道,你的灯光师呢?
我想象自己在草原上拍雄狮,你见过一个野外摄影师在给他的雄狮拍照的时候身旁站着灯光师处理特效么?
班尼摸着脑袋笑了起来,连连道歉道,对不起,我忘记你是大师了。
千万别这么说,折煞我了。
那你用什么拍摄?
我从背包里掏出我的相机包,班尼一看到那个包,两条眉毛惊得直接站了起来,它泡了四天的水还能用吗?
当然,我一边打开包,一边取出我的相机,打开电源,一边试景一边解疑道,我找了许多维修店可是都告诉我不能修,后来我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偏偏里面一个重要零件停产了,我几乎找遍了全世界才好不容易把它给修好。
你为何对它情有独钟,你完全可以买个更好的。
那怎么会一样呢?它见证了那么多奇迹,就像家人一样,已经和我有了深厚的感情,这些都是别的相机所不能够替代的。我说着举起相机,将镜头对准他问道,准备好了吗?
班尼竟显得有些手无足措,惊讶地反问道,就这样开始?
不然呢?
我重新将镜头对准了他,他摆了几个pose,有些焦躁地问道,这样可以吗?
我把视线从镜头移到他的身上说道,再自然些,想象你自己是一头狮子奔跑在非洲的大草原上,你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感觉来,不用管我,你尽兴就好。
我知道,他一定是不适应这样自然的拍摄方式。从前化妆师要给他画好妆,服装师要给他搭配好服饰,灯光师要处理好灯光……许许多多的人围着他转,他适应那个环境,像这样奔放还是头一回,他一定不习惯。
不过他终究是个非常专业的演员,很快便进入了状态。他有时候尽兴奔跑起来的时候我根本就追不上他,只能抄小道截堵他。我仿佛重新找到了当年在大草原拍雄狮的那种感觉。我看着镜头里他欢笑的每一个瞬间,细长而充满灵性的睫毛,棱角分明的轮廓,心想,这是上帝多么伟大的作品,简直堪称完美。
他终于闹腾累了,扑在草地上问我,够了吗?
嗯,我一屁股坐在地上呼呼直喘气。
看来我真的是老了,这么折腾两下,差点要了我的命。哎,我的千年老腰……我一边卸装备一边捶我的腰。自从被那只鳄鱼蟹袭击之后,运动量一大,这腰就用刺拉拉的疼来抗议我对它的不负责任。
太累了……我一头扎在草地上,瞬间觉得全身都舒畅了起来。班尼拿过我的相机看我拍的作品,一边看一边满意的点头,棒,太棒了。
下次你可以把你拍戏的服装道具带过来,我给你来个特写,保证帅呆了!我拍拍胸脯放出豪言。很久以后,当我累得够呛的时候我才发觉那个时候我的脑袋一定是秀逗了,不然怎么会讲那么大的话?
夕阳的余晖从枝桠间零零散散地照下来,风轻轻的从耳畔刮过,我看着那些漏下来的光,一把夺过班尼手中的相机,像咸鱼一样麻利地翻了个身,趴在草地上架着照相机看那些光束。
你知道这个世界上什么地方最美吗?
班尼摇摇头。
趴下,我就告诉你。
他很乖巧地趴在我身边,我有些得意地摸摸他的头,满意道,真乖啊~
对我这一举动他只是瞟了我一眼,没有表示什么不满。我把相机递给他,他迟疑了一下,不明白我的意思。我把焦距调好,示意他看镜头。
这个世界上,镜头里的世界最美。
班尼半信半疑的拿起相机看镜头,他一定和我一样,看到镜头里那个缤纷的世界,它们飘渺得就像是一个梦境。
我不会忘记,那一天,在那个奇妙的仙境里,我们看到了另一个仙境。我枕在他的胳膊上,透过树与树之间的隙缝看天上云卷云舒,而他沉浸在镜头的那个世界里。如果有个人给我们拍照,我想那一定会美得让我掉下眼泪来。
后来班尼真的把他拍戏的服装道具带了过来,死乞白赖的要求给他来个特写。然后的然后,我不得不屈身给《星探连盟》的几大主演都拍了特写,并做了采访。拜班尼先森所赐,那个月我忙得焦头烂额,成功地实现了起的比鸡早,吃的比猪少,干的活比驴还多。
因为《星探连盟》,我的生命重新和班尼先森有了交集,在无数个夜里,我无比庆幸自己当年那么头脑一热写了那样一封email。如果没有《星探连盟》,不知道在未来的我们,还要错过多久,会不会那一别,便是一生?
所以,如果时光给了你太多的不如意,不要灰心丧气,沉淀下来的一定是最美好的,所有失去的,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
宴会的前夕
两个异国他乡的人,两个曾经一起共患难的难兄难妹在繁华的纽约城竟变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我们有空的时候会相约一起去看电影,去河边钓鱼,或者在哥伦比亚大学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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