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爱情》 第11章

作者有话要说:番外就到这吧。狗血不宜太长。

戚夕和乔宇大学后的故事大家都能猜出来,就不写了。

案发时间:

高三:程胥,姚越阳

高二:乔宇,陆妍,张夔

高一:戚夕,陈方芳

结局

戚夕一直觉得,五月是意大利最美的时候。

七年前的五月,她孤身一人,跌落佛罗伦萨。整个城市带着特有的砖红和浅黄色调,带着穿梭了千年特有的气味,被午后的阳光浸润得细腻而饱满。

城市其实很小,她缓缓步行,漫无目的地穿梭在价值连城的古建筑里,在下午三点随手推开了一家餐厅的门,点了一份主食。胖胖的老板娘在她桌前放了一只高脚杯,里面浅浅的红酒:“喝吧,亲爱的,你的脸需要红润一点。”大概是把她当成了才思枯竭的落魄艺术家或者是为了作品熬了几个通宵的学生。

老板娘看着这张东方面孔抿尽红酒,素白的脸慢慢爬上颜色:“乖女孩,你的人生还长着呢。”就转身去了后厨。

这是佛罗伦萨给她的第一个拥抱。

“amber!”

amelia拼命地挥舞着胳膊,冲上来便是一个大大的拥抱。

“亲爱的,告诉我你是怎样保持身材的?”

戚夕笑道:“认真工作。”

amelia不以为然地撇撇嘴:“中国人~”递过一个纸袋。

戚夕:“什么?”打开,里面躺着两只炸奶酪卷和一个勃朗峰蛋糕。

amelia:“我得把你喂胖一点,不然你要撑不起伴娘礼服了。”

戚夕依着酒店阳台的栏杆,看着一盏接连一盏的路灯出神。

夜风扫起发尾,凉意渐浓,她裹了裹身上的薄毯。

“amber,需要我晚上留下来陪你么?”amelia对着戚夕的背影问道。

“不用。”

amelia皱眉,走回阳台,看着她的侧脸,半晌道:“我真是好奇,中国没有好男人么?”

“嗯?”戚夕偏过脸,失笑道,“当然有。amelia,我不在想乔。”

年轻人犯点错,连老天爷都不忍苛责,但是当一个犯了错的男人事后找尽理由为自己开脱证明自己的无辜——真是唯恐她不知道他是个不负责任的混蛋。

amelia伸手捞过戚夕颈间的项链:“在想这位?”

戚夕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是啊,在想这位。”

那个晚上,程胥趁她睡着,在她的项链上串上了一枚戒指。

amelia揽过戚夕的肩:“你值得一个好男人。”

戚夕摩挲着颈间的戒指,指尖摸到内侧刻着的“cx”,淡淡笑了笑,揽住好友的腰。

amelia婚礼当天,一大早气氛就欢乐而忙碌。

戚夕把捧花递到打扮好的新娘手里。

“oh~amber,”amelia抱了抱戚夕,“我太开心了。我很高兴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天有你陪在我身边。”

amelia的妹妹走进来:“好了么?我们该出发了。”

戚夕:“你们先出发,我换好衣服马上就过去。”

刚把礼服穿好,手机跳进来一条短信。

“戚夕,我在佛罗伦萨。”

“今天很忙。”

程胥把手机放回口袋,继续散步。

戚夕曾说,五月的佛罗伦萨,空气里有种似有若无的香气,清新明艳不可方物。

程胥缓步走过大街小巷,目光滑过一砖一瓦,这是她生活了四年的地方。身体被难以名状的情绪一点点充满,浸得他胸口温热。

慢慢走上旧桥,最美丽的邂逅之地,据说但丁就是在这里遇见了他一生的挚爱比阿特丽斯,“藏在生命中最深处的生命之精灵,开始激烈地颤动起来,就连很微弱的脉搏里也感觉了震动。”

慢慢穿过旧桥上林立的店铺,程胥心下微微叹息,他的姑娘在哪里。

沿着街道继续往前走,远远的,一道绿色的身影滑进视线,程胥蓦地一愣。

戚夕拎着裙摆快步走向教堂,想要追上amelia一行,隐约听到了自己的名字,四下看了看没有认识的人,继续往前走了两步,心头却涌起异样,停下脚步转过身。

百米开外,程胥停下脚步,张嘴喘着气,心脏剧烈地跳动。阳光折进小路,她像个精灵一样,突然出现,他真怕自己一个不注意,她又消失不见。

程胥慢慢平复呼吸,轻轻喊了声:“戚夕。”

一个礼拜后。

程胥站在办公室落地窗前,手里端着的茶,半天都没喝一口。

老邹看看外面小雨淅沥的天气摇了摇头,这孩子是越来越不对劲了:“程胥,想什么呢?”

那天,戚夕看着他走进,什么都没说便转身离开。

程胥心都凉了:“老邹,你有没有干过什么对不起嫂子的事?”

老邹呛了一口咖啡,迅速摆手:“没有,从来没有。”两秒钟之后,瞬间〇_〇:“你真谈恋爱了?!!”

程胥长长地,低低地,叹了一口气。

老邹跟看着稀有物种一样看着他,斩钉截铁道:“对付女人,要用强的。”

程胥也是这么认为的。

看了一眼手机,清晨四点半,睡了五个小时就醒了。戚夕抬手覆住眼睛出神。

amelia曾开玩笑,你什么都不用做,在佛罗伦萨的街头就能偶遇你的心上人。那天,她看见程胥突然出现,如同看见一个不真实的梦境,灼得她心口烫,一路烫到嗓子眼。

戚夕翻身下床,去厨房给自己倒了一杯温水。刚喝了两口,门铃响。

门外的人睫毛和头发都湿漉漉的,像棵植物,静静地望着她。

程胥觉得自己的心脏仿佛生出了许多无边无际的钩子,拉扯住肋骨和锁骨,很疼,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戚夕被他眼里那些惊心动魄的色彩禁锢住,僵在他对面。

tiny听到动静跑出来,看到程胥,走到他脚边蹭了蹭他的裤腿。

戚夕终于败下阵来,垂下眼睫不去看他:“什么事?”

程胥:“当年的事,我根本不知道。”

戚夕眼皮抬都没抬。

程胥往前一步,他身上熟悉的气息混合着冰凉潮湿的水汽扑进戚夕的鼻子。

她抬起头看他。

程胥抬起一只手,伸到戚夕脸颊边,被她捏住。

程胥直直望进她眼里:“戚夕,对我公平一点。”

倘若有一天,你的生活中出现了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你们的相遇不算美好,过程也不算美好。

倘若有一天,你发觉这个男人骨子里要命的温柔,你回头的时候,他总在身后。

倘若有一天,你发觉自己对他依赖,渐而情深。

倘若有一天,你觉得你们在一起可以走得很远。

然后,他成了你整个青春的导火索,站在你面前,告诉你他一无所知。

戚夕放下他的手:“过去的就不要再提了。”

程胥的眼睛明亮起来,却在戚夕那句“回去吧”之后,又凉了下来。

门轻轻关上。

一门之隔,戚夕没听到他离开。弯腰抱起tiny,往卧室走去。

程胥觉得骨头凉。从头凉到脚。他头一回觉得,戚夕的冷心肠用在男人身上,不啻极刑。

身后大门突然传来敲门声。

戚夕诧异回头,程胥一向言行得体,有门铃只按一下,没门铃只叩三下。拳头敲击大门的声音持续了十秒钟没停。这个男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不讲礼貌了?!

戚夕见他没有停下来的架势,害怕大清早的扰民,有些气急败坏地拉开门:“程胥!”

程胥面无表情跨进门来:“你还欠我份生日礼物。”

想起在y市那回,自己确实说过,戚夕下意识地“嗯”了一声。

程胥四下望望,看到沙发边的小家伙,手一指:“tiny。”

tiny喵了一声,跑过来蹭到程胥脚边。

程胥弯腰把它捞进怀里,转身往外走。

“程胥!”戚夕匪夷所思地看着他,“你这是强抢私有财产!”

走到门口的程胥把手里的tiny往鞋柜上一放,转过身来,两三步走到戚夕面前,把她拥进怀里,铺天盖地一个吻。

戚夕完全傻了。

程胥干脆利落地告诉她:“我就强抢了!”

反正在她眼里他是纨绔子弟!反正他滥用父权!反正他不会等着她慢慢开窍了!信不信他有办法明天就能押着她去民政局!

戚夕第一次见到程胥这么匪气的一面,无言以对。

程胥拉开她的睡袍,两只手探进来,搂住她的腰。

戚夕冷得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程胥!”她好像只会喊这两个字了。

程胥没再有动作,脸埋在戚夕颈窝。

戚夕瞟了一眼钟,十五分钟了,程胥一动不动,一副就这样抱到老死的模样。

天空慢慢亮起来,阳光钻进窗户,给屋里的一切镀上毛茸茸的边。

戚夕觉得自己颈侧的皮肤,都被程胥的呼吸烫麻了。

耳边低低一声“戚夕”,轻得戚夕以为自己幻听。

“过去七年不如意,我拿以后七十年赔给你。”

程先生求完婚就高烧了。烧得迷迷糊糊。

迷迷糊糊也不撒手。拽着他的未婚妻。

直到戚夕在他耳边愤愤说了声:“我要上卫生间!”

清醒后,就更不撒手了。

“我和戚夕结婚了。”

戚夕看着这个生了病就转了性的男人,万分无语。

梁女士本就对女儿突然冒出来的这么一套房子极其诧异,被戚爸按住,没当着面问出来。听到程胥说结婚,瞬间绷不住了:“什么?!”

被叫来“板上钉钉”的程老爷子笑道:“证呢?”

程胥:“明天就去领。”

戚夕:“…………”

众人离开后,程胥勾过戚夕的腰拉上床,被子一裹。

戚夕:“干嘛?!”

程胥:“抱着。”

等到他睡着,戚夕退到客厅,接通了姚越阳的电话。

“戚夕,我还没结婚呢!我还没给姚家传香火呢!你就从了程胥吧,啊!我打不过他!!!”

“沉稳”的程先生求婚前,先去“热了下身”。

姚越阳:“戚夕!你明察秋毫!犯混的是乔宇,我也是无辜的!我真的是无辜的!!!”

戚夕无语,回道:“大晚上的打电话就是为了翻旧帐么?”

姚越阳脑子迅速一转:“不是!为了告状!告状!你管管你们家程胥!为了猴年马月的事跟三十年的兄弟动粗值么?!”特意把“猴年马月”咬得很重。

戚夕:“你是挺欠打的。”祸害了多少女同胞。

“别啊——”姚越阳正要喊冤,冷不防电话被挂断。

戚夕看着趴在她后背的程胥:“你怎么起来了?”

程胥:“找你。”

戚夕:“烧成这样你就不能老实点!”

程胥:“干脆生米烧成熟饭。”

戚夕:“我和你不熟!!!”

程胥:“以后有的是时间熟。”

——————————————————the end————————————————————

番外之陈方芳:

“演绎”完当年那个“跌宕起伏”的“故事”,陈方芳期待着戚夕的反应。

戚夕没有反应,平静无波地看着她。

陈方芳:“程胥让姚越阳派乔宇——”

戚夕:“你刚才说过了。”

陈方芳:“你——”

戚夕:“我只相信我自己的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三三:“看完番外,陈方芳感受到来自作者的深深恶意。”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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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问室友,喜欢什么样的小说。她说,有镜头感的。

我开玩笑,全短镜头行么?

于是在收尾工作最忙碌的时候开了这篇文。原名《短镜头》,因为每连按两次回车,就切换一个镜头,不停切,用这些短镜头拼出一个故事。

三三一听:“你起这名,人还以为你写的是恐怖故事。”

我:“…………”

文章基本一次成型,没认真修改。作为一次疯癫的神神叨叨的尝试,我很快乐,也希望你看得快乐。

在我们一生中,充斥着短镜头,关于已发生或正发生的一件事,你周围不同的人,介入的时间不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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