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斐的眼泪再也绷不住流了下来,直到满面。街上,下班赶路的人流拥挤而匆忙,她顺着人流走着,被冷风吹干了眼泪。明天,她还要以坚强的姿态去医院陪伴何芳雨,不能再让她担心了。
沈娇在晓斐走后,一直坐在黑暗的房间里一动未动,灯也没有开。从昨天到今天的事历历在目,晓斐她没有说错,但是一切完全在沈娇走进警局的那一念,那一念完全改变了宏泽宇和杜晓斐的命运。那天晚上后面还发生过他人不知道的一幕——
在警察局门口与晓斐对话离开之后她便悄悄跟上宏妻正要启动的车,壮着胆子敲开她的车窗。
“什么事?”宏太太对沈娇既陌生也反感,凡是宏泽宇的朋友她都反感。
沈娇则扒着窗说:“宏太太,我的口供你有没有兴趣听,对你很有用的。”
宏妻不禁吃一惊,目光狐疑地扫视着她:“你上车。”
两人在车上的秘密对话是这样:“我和杜晓斐、宏泽宇都认识。”沈娇说。
“知道,我们之间应该没什么可谈。”
“以前是没什么可谈,可现在不得不谈了。因为我刚才在警察局说了慌,我说我只看见宏泽宇拿着刀刺人,其它的什么都没看见。我想宏太太也是这么说的吧。”
宏妻沉默片刻:“你的胆子可真大,居然敢撒谎,我以为你和他们是朋友,怎么又想到找我?你有什么目的?”
“聪明,我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如果宏太太能够给我100万,我就一直把这个谎撒到底,和宏太太同一个目标了。这样子两比一,以晓斐和泽宇的关系,你看法官会更相信谁呢?”
“哈哈哈……”一阵尖利的笑声,“100万,换一个谎言,你真会赚!我没有想到杜晓斐能有你如此厉害的朋友,可你怎么就知道我会答应你呢?”
“如果你警局说得和我一样,那您一定会和我合作的,何况这点钱对宏太太来说根本不算什么,而对我却相当重要。你和jack都恨宏泽宇他们,这难道不是一个大好机会吗?”
“你真会自作聪明,那还有一个人,她也可以作证。”
“你说邱嫂,据我所知她已经不省人事,最多算个植物人了。”
“那也不能掉以轻心,”宏太太不禁暗忿居然上了这个丫头的船,而且还正中自己的下怀。“好吧,你必需守信用,否则下场会比他们惨!我先给你50万,其余的等宏泽宇判了刑再给。”
“宏太太真是爽快人,我这个赌看来是打对了,这是我的卡号,谢谢。”说完她便下车消失在夜幕下。
就这样,一边是沈娇和宏太太昧着良心的联盟,一边是杜晓斐何芳雨和泽宇的焦灼与度日如年,一边是宏辉和律师的四处奔走。
另一边是邱彬,他日夜在那里守护着母亲。邱嫂是个命苦的人,却一直以他为荣,八岁那年老公病逝,她没有再嫁人,与儿子一直相依为命。邱嫂靠着一双勤劳的手没让儿子吃什么苦,从小教他做人道理,要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做人要有良心和责任感。
所以,为了报恩,他进维达公司帮泽宇。可是现在,如此善良的一生只为别人活着的母亲却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妈妈,你是对的吗?”他用热毛巾帮母亲擦拭着手和腿,医生说这样会帮助久躺的人血液循环。他现在几乎不回家,只是回去拿过东西,就在母亲的病房边搭个钢丝床,方便照顾邱嫂。
宏辉来看过他们几次,交待医院要用最好的药,不论如何要保住邱嫂。
第七十四章 庭审1
铃兰花,杜晓斐把洁白美丽的铃兰花挂在病房的窗台前,清香怡人。请记住本站的网址:。她回头问何芳雨:“阿姨,你觉得好看吗?”
看到何芳雨盯着花儿微微点头,走到何身边,“您打着吊针不方便,我喂你吃苹果吧。”她把一只苹果削成一片片,用牙签挑起来喂何吃。
“晓斐,”何温柔的声音:“你回家去吧,你的工作室也需要打理啊。”
她讲得没错,晓斐的小生意算是暂时搁浅,她现在除了照顾何还会每天去看下邱嫂,帮着邱彬和护工照看一下。心系几头,体力心力都已经透支,但她依然坚持着。“放心吧阿姨,我没问题,我的网店最近也没什么生意。”
“明天就要开庭了,你还是先回家休息吧。”
“嗯,等护工过来我就回。”
“如果,我是说如果小宇这次逃不过牢狱之灾,那你就不要委屈自己了,是我们对不起你。”
“阿姨,您怎么能说这种丧气话呢,泽宇不会有事的。我只希望能尽快抓住那个jack,我要当面质问他。”
晓斐说这话的时候仿佛也是在给自己打气,她的目光望向窗外那片蓝色的天空。
春节过去的第二个月末,也是杜晓斐与宏泽宇预定的婚期过去半个月后,这起重伤案第一次庭审在a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
宏辉、晓斐、邱彬坐在旁听席上。看到泽宇被带出来的时候,晓斐的眼睛首先与他的眼睛相投,只是发觉他的眼睛蒙上了一层落寞。晓斐的心里感到一种针扎般的刺痛,想泽宇他何曾受过这样的煎熬?
这个时候一定要给他勇气和鼓励,她将蓄满希望的目光递给他,轻轻地说:“加油,泽宇!”
当事人辩护律师和公诉方检查官各就各位。由检查官首先发问:“宏泽宇,你同被害人是什么关系?”
“她是我们家的保姆,我们关系就和家人一样,我叫她邱嫂。”
“当时你是因为什么原因与宏太太和朴先生发生冲突?”
“是邱嫂打电话给我说他们来家里闹事,之后我和我妈回家,就看到他在踢家里的房门,情绪很激动,我正在想是不是该报警,那时候他就拔出了刀子。”
“那请问他们为何要到你家里来闹事?”
“他们……想要我妈珍藏的一件古董花瓶。”
“那是你们的东西吗?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这个我不清楚,我也是才知道。”
检查官继而转向法官说:“有关这起案件,检方正式提请两名重要证人上场作证。”
在得到法官同意后,宏妻上来了,走到证人位上。
“宏太太,请问您当时是和朴先生一起去宏泽宇家的吗?”
“是的。”
“请问您为什么去那里?”
“这里有关系到我们家的私事,朴先生是我的女婿,而宏泽宇则我丈夫宏辉的私生子。
此话一出台下一片哗然。
宏妻继续说道:“因为他家里一直藏有那只古董花瓶,根据法律上,我丈夫的东西应属于我们夫妻共有财产,我有必要把它取回。”
“这么说是朴先生陪同你去拿东西的?”
“是的。”
“那是不是对方不愿意交出花瓶所以你们有了冲突?”
“她胡说八道,那个花瓶是二十多年前我在拍卖会上买下送给他母亲的,从头到尾与她无关!”宏辉站起身说道。
宏妻接着说:“你们有所不知,我们宏家的情况很复杂。他的母亲,就是我丈夫的情妇,一直包养到现在。我去她家只是问一件东西,他们就不吵大闹,要把我们赶出去。”
“那刀是谁先拔的,因为刀上有两个人的指纹,其中一个不是宏泽宇。”
宏妻咬紧牙指着当事人席上的泽宇,“是他!”
听者都愕然,泽宇叫道:“你说谎!是姓朴的拔的刀,你说谎!”
“泽宇,你对我们仇视,为了你的母亲我可以理解,所以你一生气就拿刀子刺jack!”宏太太接着做戏。
公诉人说:“所以,是因为两方多年来积下的怨恨,导致当事人因为言语不合就拔刀,当事人原来想对付的是朴先生,而不想在混乱中伤到了保姆。”
法官问:“那受害人现在伤势如何?”
“据医院调查回来报告,受害人处于昏迷不醒状态,伤情很严重,可能随时有生命危险。”
对泽宇来说,宏妻方才的说词是对自己和母亲极大的侮辱,像是被人活活剥了皮一样的难受。法官对宏泽宇说道:“当事人请注意克制自己的情绪。”
这时,泽宇的代理律师站起表示:“我反对,反对公诉人利用单方面证词诱导证人说些与本案无关的隐私话题而作出的推断!那只是推论,并没有以事实作为依据。”
第七十五章 庭审2
作为旁证参考,法庭提问邱彬:“你是邱嫂的儿子?”
“是的。。”
“你们与当事人一家关系怎么样?”
邱彬吸了一口气,“亲如一家。”
“那案发时你不在现场是吗?”
“是的,我在上班。”
“你母亲与宏泽宇母子有没有过结?”
“没有。”
检方公诉人说:“还有一个与本案当事人都无关系的目击者出来做证。”
法官同意,沈娇进来了。杜晓斐看着她,她眼睛直视前方,进来后没有看在场任何一个人。
“沈小姐,你能发誓你所做的证词都是实话,没有半句虚假吗?”
“是的,我发誓。”
“沈小姐,请你描述一下与当事人的关系。”
“我是陪我的朋友杜晓斐去试衣服的,他们快结婚了。”
“这么说你与当事人并不认识?”
“我们认识,是因为我朋友,平时生活中我和他没有交集。”
“好,你现在可以说说当时你看到的情况了。”
“我看到当事人和jack正在夺刀,然后就看到当事人把那个保姆捅了。”
“你有没有看到有人从后面推他?”
……
“没有。”
当沈娇回答这话时,晓斐再也按捺不住站了起来,对她怒目而视:“说谎,沈娇你昧着良心撒谎。”
她被告知禁止喧哗。问题继续:“那你有没有看到保姆是扑上去要拉开他们两个的?”
“当时太乱了,里面人我也不全都认识,我不太清楚。”
“好的,我的问题问完了。”
泽宇的律师说:“我这里提请沈小姐的好朋友杜晓斐做证。”
晓斐走上证人席。
“请问杜小姐,你和沈小姐同时到达宏泽宇的家,你所看到的事实是什么?”
“我看到他们两个人在争抢,那个jack手中拿着刀对着泽宇他,泽宇闪开了,然后他把刀夺下来转身就要走,因为他的母亲晕倒在沙发上了。那个时候正好邱嫂上去,可是突然间jack就从后面抓住他拿刀的手往前推,结果就捅到邱嫂了。”
律师说:“在这之前我要提请法官和各位陪审团注意,那个jack也就是朴先生,他在韩国的名声也不好,经常和一些上的人有接触。”
法官问检查官,“有jack消息吗?”
“根据我们调查,目前我们已经联系了韩国警方通辑协查,暂时还没有此人消息。不过,现在已有三名证人可以证实的确是宏泽宇持刀伤了人,其中包括宏泽宇的未婚妻,基于他们这层关系,我建议陪审团考虑在内。现有证据和证词已经可以充分证明,所以我希望提请法院以杀人未遂罪和误伤罪判决当事人。”
法官问道:“受害人有提出民事赔偿吗?”
“没有。”
杀人未遂罪和误伤罪?不,这不公平,这样的罪名根本不能成立。
辩护律师反驳道:“首先宏泽宇没有任何前科,是个一向成绩优秀工作认真的青年,在这起案件中尚有一人未出庭,请法官和陪审团慎重考虑,不要冤枉了一个青年的大好前途。还有,本案存在诸多分歧和疑点,宏太太自己也承认与当事人及母亲关系不和,她主动上门讨要东西,人之常情会不同意,这是起因没错,但是之后jack私自踢门已经构成私闯民宅触犯了法律,而他又逃之夭夭毫无消息,这更说明了什么?只能证明他做贼心虚。如果他没有做错事,何必要逃走?所以我希望撇去当事人与杜小姐的关系,详细地考虑一下她的证言。至于沈小姐,据我所知你曾经在jack的手下做过事,也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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