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自七岁等你》 第11章

出来,将我一下子撞得坐倒在地上,我痛得说不出话来,她放下捂着唇的手,张大了嘴巴看着我。脸上的表情变幻莫测,脸色惨白。她的眼睛很大,还是红的,有泪水划过脸庞的痕迹,耳边飘着几绺柔软的发丝,使得她看起来楚楚动人,惹人怜爱。

“梅绿开?”她有些怀疑地看着我,似是在试探。

“是,杨小姐,是我。”我扶着墙壁,慢慢站起来。虽然我不喜欢她,却还是对她道:“你要不要擦一下自己的嘴,你的口红晕到外边了,看起来不是很好。”

她一愣,突然恨恨地瞪了我一眼。接着,她又偏过头去看身后,她看向空荡荡的走廊,十分失望,美丽的眼流下泪水。

我站起来,并不觉得有什么,她与我无关。

就在他要离开时,走廊上响起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我看见程烨急急地往这边走过来,他走得那么匆忙,仿佛他的爱人就在前方,而他,再也无法忍耐别离。

杨菲一看见他出来,就立即站起来,向前面跑去,言情剧里的经典戏码。

我向他走去,脚下一片冰寒,这才发现,自己的一只鞋子已经被刚才的冲撞给甩到后面去了,我只得去捡,我总不能光着脚去见他。

我向前走了几步,弓下身子去捡,那是一只黑色的高跟鞋,是程烨给我买的,因为我的脚比较小,是他对我全身上下唯一比较满意的地方,所以我生日的时候,他都会给我买一双鞋子。

我弯腰,把鞋子拿在手里,脚似乎是扭到了,我揉揉脚踝,正要穿的时候,程烨已经从我身边过去了。我刚想喊他,他已经像一阵风一样向前走过去了。

我想喊他,他已经到了楼梯的转角处,他的背影颀长挺直,我没有喊他,我想,他是去追杨菲了吧。既然我永远都阻止不了他,我为什么还要总是挑战这种毫无意义的事情,那是自取其辱,我还是去他办公室里等他。

我穿上鞋子,正要走的时候,突然一只温暖而熟悉的手紧紧地握住了我的手,他握得那么紧,我的心似乎都被扯疼了。

我转过身来,看他,微微一笑,“不好意思,我没带家里面的钥匙。”

他没有说话,只是用他那双漂亮的眼睛盯着我,我想他是生气了,他的身体都气得微微发抖。我只能深吸一口气,将袋子里的手帕掏出来,然后递过去,尽量心平气和道:“你的嘴角有口红,你要不要擦一下,等一下你的下属看见了,会不好。”

他的眼里又燃起与那个雨天一样的光,黑阗阗的眼死死锁住我,我总是学不乖,明知道哪儿是他的逆鳞还要不怕死的往刀口上撞,尽管我知道我这回并没有做错,但是还是惹他生气了,他的阴戾总是来得莫名其妙。

我收回手帕,垂首道:“好吧,随你吧。”

“你怎么不死在外边,你还回来干什么?”

他突然朝我大声吼,我被他的吼声几乎震晕了。身旁有员工经过,被吓得身子一抖,立即跑远了。

我不知道我应该说什么,因为有很多都可以说,“我爱你”“我想你”“我离不开您”“我舍不得你”“我只有你了”“我原谅你了”“你是我的丈夫”“我想家了”“我从没有想过要离开家离开你”“我只是在外面散散心”“。。。。。。”

我说不出口,最后只是瞪着眼睛看着他,轻声道:“我要回来。”

他一下子把我拖到他胸口,他的力气是那么的大,我几乎是被他提起来的,他又比我高上很多,我只能仰望他。

“我想回来。”

很久过去,他还是抓着我的手,公司里的员工远远看见都躲开了走,不敢过来劝,他生气起来无人敢劝。

我与他商量:“你要是生我的气,我就回去,我在外边等你。”

他的脸冷得像块冰,有些扭曲,很久,我的手都被他握得麻木了,我才听见他沙哑低沉得不像话的声音:“你怎么瘦成这样?”

我的鼻子一酸,赶紧低下头去,两颗眼泪直直地掉在地上。

因为这句话,我原谅他所有的错,我一把抱住他,他一把抱住我。

我也想问他:“你怎么也瘦成这样?”

可是,我没说,我只是使劲地抱住他。

“饿不饿?”他放下我。

“嗯,我走了很久,把钱都花光了,中午还没吃饭。”

“去吃饭。”

“好。”

“你不是说要帮我擦口红,怎么还不动手?”他突然问我,直直地看着我。

我愣了一下,反问道:“你要我帮你擦么?”

他刚缓和的脸色又阴沉起来,我瑟缩了一下,他突然又把表情放柔和,“你是我的妻子。”

“哦”我拿起手帕帮他擦嘴角的口红,我把用过的手帕紧紧攥在手里。

“你觉得脏?”他问我。

“我。。。。。。”我低下头去,却还是没把手帕放回口袋里面去。

在他的眼中,简单和愚蠢是划等号的,甚至,简单更可恨,因为她们本来是可以变得聪明的,但是她们安于现状,很不幸,我便是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人,所以,他总是一眼便让我暴露无遗。

“你为什么不问那个口红是谁的?”

我攥紧手里的手帕,道“算了,我能怎样。”

他用恨铁不成钢的语气对我道:“你是我程烨的妻子,怎么就这么不争气。”

“抱歉,让你失望了。”

“你能不能不要总是这样,除了对不起,你就不能对我说些别的吗?”

我很无奈,只得道:“我知道那是杨菲的口红,因为刚才我看见她了,但是我能怎么办,我除了是你的妻子之外,什么也不是。”

他看着我,眼里闪过震惊和一丝歉意,嘴唇抿得紧紧的。

我看见他这样,心里难受起来,对他微微笑道:“没关系的,我把手帕丢掉了就是。”

不远处就是垃圾桶,我朝他一笑:“你等等我”,然后把染了口红的手帕扔到了垃圾桶里。

他走到我身边,牵起我的手,我惊讶地看着他,这是以前一直没有过的事情。我想抽出手来,他却把我的手使劲一捏,我咬了一下牙,道:“我的手很冰。”

“我知道”他的语气凶巴巴的,但是又不是生气。

“总经理好,夫人好”路上员工一直偷偷盯着我和他看,他看起来有些烦躁,我道:“要不你还是放开我吧。”

他踢了一下栏杆,狠狠瞪了我一眼:“你闭嘴。”

我不再说话,只是像个犯错的人被他拽着往外走。

v十年v 最新更新:20140124 21:15:31

走出公司的时候,外面已经飘起了鹅毛大雪。

“好大的雪”我有些开心,我很喜欢雪,不过很冷。

“你怎么穿的这么单薄,像被虐待了一样。”

“我没有其他的衣服,他们把我自己的衣服给了我,我将就穿一下还行,可以御寒。”

“这件衣服是谁的?”他突然停下来,问我。

“。。。。。。”我这个人,从小到大,很少撒谎,因为我的谎言总是很容易被戳穿,太拙劣了,而且不能自圆其说。对他撒谎,我却是因为不敢。

他没再说话,只是开始剥我的衣服,他也不管这是人流集中的大街。我冷得发抖,他一把将我抱在怀里,用他的大衣裹住我,温暖舒适。他是天生的衣服架子,人又高,穿上竖领大衣,非常的英俊挺拔,像行走在街头的英伦贵族。

他把那件衣服卷成一团扔进了垃圾箱,我埋头在他的胸口,笑得像只狐狸。

“你想吃什么?”他关上车门,问我。

“随你吧。”

低缓的音乐在车内轻轻响起,是陈奕迅的《十年》。

我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看着他的侧脸,突然就有些悲伤,道:“二十年了啊。”

“什么二十年?”

“我们从认识到结婚啊。”

车子猛地停了下来,我顿时醒了过来,赶紧道:“不,我说错了,是十年了。”

“什么十年?”他转过头来,不解地看着我。

我一愣,脱口而出:“咱们结婚啊。”

他也是一怔,脸上很不自然,转过脸去:“没有十年。”

我这才回过神来,距离我们订婚有十年了,我们结婚,却才是七年。

“都说七年之痒。。。。。。”说到一半,我又闭上了嘴。

他重新发动车,我看看他的脸色,不是太糟糕,鼓起勇气问他:“你的伤有没有事?”

“什么伤?”

“就是上次。。。那个。。。在车子里。。。”

他的脸顿时阴云密布,我胆战心惊,急忙问道:“该不是真的很严重吧,有没有碰着旧伤口,会不会有后遗症,我看看。”

他又是一个刹车,警觉地问我,目光像一只狼,“你怎么知道我的旧伤口很严重?”

我正想着怎么组织语言,他的目光就逼过来,“不要欺骗我,你没有那个本事。”

我一急,顺口道:“我摸到的。”

他不相信,眯起眼,哼笑道:“摸到的,嗯?”

他的声音,让人无法抗拒。

我的脸烫得要烧起来,使劲点了点头。他只要使出一点点手段,我便像个初尝爱情滋味的懵懂少女,对他这样久经沙场的毫无招架之力。

他俯过身子来,贴近我的脸庞,在我的耳后吹出暖融融的气,,像个恶作剧的少年,低低笑:“什么时候摸到的,嗯?”

我的头完全低下去,躲又躲不开,只能紧紧闭着嘴巴,脸红得不像话。

他没有再逼我,只是得意地看着我,嘴角微微翘起,没有平常半分冷酷的模样。他对这样的游戏,乐此不疲。

他最后带我来的,是一家火锅店。他其实非常不喜欢吃火锅,因为吃完火锅,全身都是火锅味,整个人像是从汤锅里面涮出来的一样,但是我却非常喜欢。

大学的时候,我们学校里面有很多特色火锅店。周末的时候,便会和朋友同学一起去火锅店痛痛快快地吃一顿,冬天寒冷的时候,吃火锅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情。我总想在冬天的时候,自己去超市买食材,然后回家煮火锅,我们一边吃热腾腾的火锅,一边看电视聊天。我就是这么容易满足的人,我要的很简单,只要爱和生活。可是,他不喜欢,所以我自结婚以后,几乎再也没吃过火锅。

“怎么会想到来吃火锅?你不是不喜欢么?”

“我今天想吃。”

服务员拿来菜单,他点了一些东西,又递给我。我看他点的,多是荤菜,我便点了一些素菜。

等到火锅端上来,菜也全都下好了的时候,他却只吃了一点就不吃了。

他没什么胃口,我一个人,也没吃多少。点的二十多盘菜,也就吃了两三盘。

“你是不是没吃饱?”他问我。

我摇了摇头,道:“已经很好了。”

其实吃火锅吃的就是那样一个气氛,如果没有气氛,火锅吃起来就非常没味道,就像夏天的汽水冰凉的喝起来才会爽快。

“你是不是要先回公司?”

“我先送你回去。”

“没关系的,你给我点钱,我打车回去。家里是不是没有菜了,你想吃什么,我去买,下午回来吃饭吗?”

“上车。”

我们直接回家,家里十分冷清,空荡荡的。我把灯全都打开,又把空调打开,冰箱插上电源,电视打开,沙发上的啤酒瓶和桌子上的绷带扔的到处都是。

“怎么喝了这么多啤酒,你的胃本来就不好,应该好好吃饭的。”我把乱七八糟的东西全都扔进垃圾桶。

冰箱里空荡荡的,我去抽屉里拿了一点钱,程烨正在浴室里。我对他喊了一声:“我出去买点菜,马上就回来。”他正在冲澡,水声很大,似乎没有听见。

我罩上一件呢子大衣,便出去了。

我买了些排骨,牛肉,蔬菜,水果,一大袋子,沉甸甸的。我喜欢把冰箱装满,那样,我会觉得家里的人总是回来的。我还买了很多零食,几乎没有人会相信,程烨是个零食控,他星期天的早上,总喜欢戴着一副黑框眼镜,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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