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若尚在场》 第36章

看到她名字的那一刻,我的心还是情不自禁地紧了一下,仿佛她与我天生就是仇敌,每一次遇见她,我都会发生不幸的事情。

第一次见到她,她告诉了我她与倪北夏的婚讯。

第二次见到她,岑穆时毫无预兆地倒在了我的怀里。

再然后就是庭审的时候,她狠心设计我吃下了堕胎药。

再再然后,她让现实给了我一记响亮的耳光。

她对我来说就像是一个魔咒,即使事情过去了那么久,我仍对她心有余悸。

而这一次……

或许是听到了我敲键盘的声音,岑穆时支起了上半身,睁开了眼睛,声音里还带着倦意,他说:“繁微,你在做什么?怎么都不开灯?”

他话中的每一个字都如同一把利剑,狠狠地扎在我的心里,窗外早晨温暖的阳光洒在我的身上,我却觉得像是跌进了冰窖里,周身寒彻了骨髓。

我没有打开秦怡的邮件,我无意识地伸手直接拔掉了电脑的电源,然后呆呆地站在岑穆时的面前。

屋子里突然寂静地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一下,两下……

“怎么不说话?”他的声音沙哑,眉头微蹙。

我不是不想说话,只是所有的话都堵在了喉咙里,我怕我一出声就会哽咽。

感觉到了我的不对劲,他似乎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情,他缓缓低下头,缓缓摊开手掌,在自己眼前轻轻晃动。

他突然掀开被子准备下床,拖鞋也没穿,走了几步之后,腿撞在了一旁的电脑桌上,发出了一声闷响。

我连忙上前。

他俯身将桌上的笔记本和水杯哗啦一声通通扫到了地上,电脑摔碎了一个角,玻璃渣和着水花四处溅开,我轻呼出声。

他双手撑在桌子的两边,颓然地垂下头,我从他的身后紧紧抱住了他,语气里带着焦急和安慰:“穆时,你不要这样,我们一定会有办法的,我现在就打电话给医生。”

我颤抖着手去床头找手机,泪水已经完全模糊了我的视线,我咬着嘴唇告诉自己,在这个时候绝对不能哭,这些年来我依靠了他那么多次,现在也轮到我给他希望,给他安慰。

“繁微,”他突然在我的身后幽幽开口,听起来那样脆弱和无力,“我真的看不见了吗?”

这样残忍的时刻还是来了,尽管之前我一直忧心岑穆时的眼睛,但是只要不好的事情一天没有发生,我就总觉得可能不会有我想象中的那么糟糕。

挽挽也被我们的动静吵醒了,他哭着闹着要妈妈。

似乎所有的重担突然全都压在了我一个人的肩上,我深吸了一口气,指甲掐进了肉里,强迫着自己迅速冷静下来。

我拨通了一直为岑穆时治疗眼睛的医生的电话,跟他简单说明了岑穆时此时的情况,好在医生并没有一口回绝我想替他继续治疗的请求,这说明他的眼睛还有机会恢复。

我将地上的玻璃渣全都清扫干净,扶起岑穆时坐回床上,他却大力地一把甩开了我,怒道:“你不要管我行吗?我自己能走。”

看着他倔强而忧伤的模样,我的眼泪又忍不住蓄满了眼眶。

我清了清嗓子,说:“穆时,刚才医生说了,他需要为你再做一次脑部的检查,这样的失明并不一定就是终生的,或许可以治好。”

他扶着床边坐下,稍稍平复了心情,他淡淡苦笑道:“是或许,却并不是一定。”

我抱起挽挽,也在他的身边坐下,我轻轻靠着他的肩膀:“穆时,你曾经在昆明的时候问过我,如果你看不见了,我是否还会在你身边。如今我能告诉你答案,不仅我会在你身边,我们的孩子也会陪着我们一起。所以你不要放弃不要灰心,就算是为了我,为了挽挽,好吗?”

“傻瓜,我并不害怕我会永远变成一个瞎子,但我害怕从此我不能再看见你,看见挽挽,看着他长大。我害怕不能再给你们带来幸福,而成为你们的拖累。”他有些空洞的目光望着前方,我不忍再去看他。

“我和挽挽才是你的拖累,我们都需要你的保护和照顾,你会很快好起来,然后带挽挽去划船,去骑马,去爬山。”我笑了笑。

“会有那么一天吗?”

我立刻点头,却突然意识到他看不见,于是出声道:“一定会的。”

挽挽躺在我怀里重新睡着了,而我则被岑穆时的臂膀圈在怀里,我们三个人就这样相依相偎地靠着彼此,用最彷徨也是最无助的姿势。

他辛苦得太久,背负得太多了,如果他头顶的天空能够重新亮起,无论要付出什么我都愿意。

秦怡:写给苏繁微(1)

当你看到这封邮件的时候,我已经回到伦敦了。

本来这些话我想当面跟你讲,但后来觉得,自己没有必要也没有资格再来打扰你。

苏繁微,其实你真的是个很差劲的女人,你的容貌你的能力你的性格甚至是你的家境,没有哪一样可以与我抗衡,但是这样差劲的你仍然让我嫉妒得发狂。因为北夏喜欢你,单凭这一点,我在你面前就已经输得一败涂地。

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是在去英国的飞机上。机舱里大部分都是留学生,而我的座位恰好在他的旁边。

我承认我是个心高气傲的人,我一直觉得以我的条件,以后必定要嫁一个非富即贵的公子少爷,怎么也不会去关注一个前途未卜的穷学生。所以整个航程里,我都没有跟他说过一句话,甚至都没怎么正眼去看他。

后来下飞机的时候他走在我的前面,有一个笔记本从他的背包里掉了出来,我捡起来准备叫住他的时候,却发现我跟他中间已经隔了好几个人,他的背影也已经越来越小。

我拿着那个笔记本一边走一边随意翻了翻,是再普通不过的国内高中的地理笔记,看上去并不像是来自名师的专业指导,也丝毫不具有什么收藏意义,我不禁纳闷他千里迢迢带上它来做什么。

只是北夏的字很漂亮,端正又大气,这一点倒是让我克制住了想把笔记本直接丢进垃圾桶里的冲动。

更让我觉得意外的是,当他发现这个笔记本丢失之后,他四下寻找不到,后来居然焦急地扯住了一名机场的工作人员,用当时还有些生涩的英文跟他交流,最终说服了他们,竟在全机场里开始播放寻物启事。

我坐在机场大厅最靠边的椅子上,终于开始认真看着这个少年。

他穿着白色的t恤,蓝色牛仔裤,再简单不过的打扮,却又青葱又好看。他站在人来人往的机场中央,干净的容颜那样耀眼,我从来没有见过这般出尘的男孩子,我竟不由得看呆了去。

他还在环顾着四周,期待着有人因为听到了广播而带着他丢失的这个笔记本出现在他的眼前。

我不得不重新捧起它仔细翻了一遍。

如果说特殊,可能笔记本里最特殊的就是扉页里贴有几张小照片,照片里都是同一个女生不谙世事的笑容,还有照片旁边一些乱七八糟的字迹。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一句“夏至是,北半球白昼最长的一天”,因为它像一句藏头诗一样,扉页的正中央大大方方写着“倪北夏”三个字,我猜就是这个男生的名字。

苏繁微,后来过了很久我才知道,照片上的那个女生就是你,旁边的那些话,也全都是你写的。

可那时我不知天高地厚,也偏偏不怕输。

我吸完了纸杯里的最后一口可乐,拿着笔记本站起身朝北夏走了过去。他的视线竟掠过了我的脸,直接停留在了笔记本上,这让我有些生气,生气他怎么可以这样无视我的存在。于是他松了一口气,正准备伸手接过笔记本,开口跟我说“谢谢”的时候,我抢先他一步,将拿笔记本的手背到了身后,我有些任性地为难他:“你送我到学校,我就还给你。”

我以为他会拒绝,会跟我讲道理,或者跟我说些好话,但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是默默弯腰提过我大包小包的行李,独自往机场外走去。

我追上去,好奇地不停问他:“你是叫倪北夏吗?我看到这笔记本里有你的名字。”

他淡淡点头。

我继续问他:“你为什么那么着急找它?就一个破地理笔记本而已嘛。”

他眸光一沉,没有说话。

“哦,我知道了,是因为里面的照片对不对?那个女生,是你的女朋友吗?”我毫无顾忌地开着他的玩笑,“或者,你暗恋她?”

他停下脚步,将肩上的背包带子往里拉了拉,我的行李加上他的行李,重量一定是不轻的。

他转过头,用深邃的目光望着我,说:“不是。”

他否定的这一刻,我的心里竟然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欣喜和庆幸,我看着他琥珀色的眼睛,突然心跳得有点快。但我却没有注意到,他否定的,只是我的第一个问句。

北夏一直将我送到我的公寓楼下,他将我的背包和行李通通放在了地上,然后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等待着我完成我刚才的承诺。

当时我脑海里就只有一个想法,我不能就这样轻易让他走掉,于是我任性地笑着说:“把你的电话号码留给我,我就把它还给你。”

他轻轻地蹙了蹙眉头,声音清朗:“你言而无信。”

我顿时被他噎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最终在他的注视下开始恼羞成怒:“你给不给?不给我把它撕了!”

气氛就这样僵持了,其实我真的不想这样,我只是面对他这种非常无所谓的态度,就不能控制自己的脾气。

他略略抬眸,目光不再温和,仿佛一瞬间完全变了一个人,他轻启薄唇,道:“你敢。”

秦怡:写给苏繁微(2)

我还是没有拿到北夏的电话号码,他让我产生出了一种深深的挫败感。

从小到大在我身边的男生并不少,但几乎没有人像他那样,任我主动到有些无赖,都还是对我无动于衷。

我以为这件事情就会这样结束的,我将笔记本还给他,然后他转身走掉,或许以后我跟他还会在校园里遇见,像个认识的朋友一样打一声招呼,也许连招呼都不会打就擦身而过,但绝对不会再发生什么故事。

所以后来我一直在想,老天让我再次碰到他,到底是对我的仁慈,还是对我的惩罚。

伦敦常常下着细雨,那天我忘记带伞,我抱着厚厚的教科书从图书馆里出来的时候看着外面烟雨迷蒙,不禁焦急起来。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天色也渐渐昏暗,身旁的行人越来越少,我咬咬牙,准备举起书挡在头上冲进雨帘里的时候,一把大伞及时地遮在了我的头顶。

我惊讶地抬头,便看到了北夏精致的侧脸,他像天神一般降临在我的身旁,拯救了我。

可是他的表情里没有笑意,只是淡淡开口道:“淋雨会感冒。”

他比我高一个头,我跟他并肩走着,竟别过脸去痴痴地笑了起来。

一步一步,不知不觉得就走了好远。

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会天,我不想这么快就跟他分离,于是我说:“我请你吃饭吧,就当是谢谢你。”

他的伞大部分都倾在了我这边,我跟他面对面坐在餐厅里,看到他被淋湿一大半的白色衬衣时,心里突然填满了暖暖的感动。

最后我开心地跑去买单的时候,服务生却告诉我北夏已经付过了,我看了看推开玻璃大门站在门外撑伞的他,想起他中途曾找了个借口说要去上洗手间。

我想我就是在那一刻开始真正喜欢上了他,他不像那些寻常男生般张扬,却自有一股安静温柔的力量。

我开始天天找各种借口粘着他,我就是喜欢待在他身边的感觉,哪怕他坐在那里埋头看书不理我,我也觉得很幸福。

法律很难学,纯英文的法律便难上加难,但他依然凭他的努力,第一年就拿到了年级的奖学金。

他成了我们同届留学生中的神话。

而我,为了追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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