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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阅读

作品:口号万岁|作者:飞腿脚|分类:综合类型|更新:2025-05-21 21:59:02|下载:口号万岁TXT下载
  兰鸵郧啊u庖丫颐谴戳诵矶嗖槐恪r虼宋颐怯斜匾哉飧龇冻爰右郧謇怼! 】墒牵蔽颐鞘酝记謇怼跋执难А闭庖桓拍畹氖焙颍突岱11治侍獾母丛有浴f渲凶罟丶奈侍馐牵跋执闭庖桓拍罹哂卸嘁逍浴k唤鼋鍪且桓鍪奔涓拍睿币彩且桓黾壑蹈拍睢1热缦衷谕?004年,我们却可以说欧洲比非洲“现代”,还可以说某件东西很“现代”。因此,对现代文学的理解不仅仅是时段上的差异,而且包括空间上的差异。 让我们分别列举并进行简评。 从时间上说,首先存在一个“现代文学”的上限与下限的问题。 关于“现代文学”的上限,有很多不同的观点。第一种是1919年,划分点是“五四”运动。理由是文学与政治应该一致,“五四”运动使整个中国文化得到更新,中国文学的性质当然也发生了质变。这种观点目前在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界很少,但是学者以外的很多人都这样认为,特别是中学语文课本就是这样教的。笔者给一年级大学生上现代文学课时,第一天问他们现代文学什么时候开始,他们全部说是1919年。这个观点思路明确,缺点是过于简单,因为实际上还是要去追溯1917年的文学革命和1915年的《新青年》。 第二种是1917年,划分点是文学革命,理由是文学的独立性,强调从文学自身的发展线索来判定时段。目前大学教学体制基本采用这个上限。但是这样就等于说现代文学只是新文学,它忽略了通俗文学的发展脉络。 第三种是1911年或1912年,划分点是辛亥革命与中华民国建立。理由是现代文学应该是现代民主国家的文学,推翻了皇帝,才真正有个人的精神空间。这也是把文学与政治相联系。从通俗文学的发展来看,这个上限倒是一个分界点。但是从文###动来看,这个年份的意义不是特别突出。 第四种是1898年,划分点是戊戌变法,理由是思想变革是文学变革的内在动因。北京大学一些学者的“20世纪中国文学”概念,实际上就是以1898年为。谢冕先生主持的“百年文学总系”,挑选十几个年份进行分写作,第一本书就是1898年,谢冕先生亲自写的。1898年北京大学的前身京师大学堂成立,从现代教育史上可以说是一个开端。 第五种是1840年,划分点是鸦片战争。理由是在古代与现代之间不存在独立意义的“近代”。这实际是把近代文学合并到现代文学。近代文学是历来教学的薄弱环节,也是近年来的研究热点。 第六种是周作人等人的意见,认为现代文学是从明朝开始的,理由是个性解放、人的觉醒。这一观点无法在教学上实现,只能当作一种学术参考意见。 关于“现代文学”的下限,分歧倒不是很多。 第一种观点是1949年。这既是正统的,也是大多数人的观点。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使中国文学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但近年也出现了一些不同的看法,理由是从文学自身来看,1949年没有什么重大事件。 第二种观点是1976年“文革”结束,从新时期以来是“当代文学”。这种观点认为50…70年代的文学基本是解放区文学的延续,应该属于“现代文学”,文革以后才进入了所谓“翻天覆地”的历史新阶段。 第三种观点是1942年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认为此前的文学是以五四精神为主导的,此后进入了以共产党思想为核心的当代文学。 最后一种就是主张不分现代与当代,打破下限,笼统称之为20世纪中国文学。这个主张影响很大,实际上许多学者都进行了跨越“现代”和“当代”的研究。但是这个主张也受到了一些学者的质疑,认为它忽略了许多应该得到重视的差别。20世纪中国文学实际上的阶段性还是不能回避的。 从空间上讲,“现代文学”的所指经历了范围上的多次变化。从50年代王瑶先生等开创这门学科始,“现代文学”长期指以无产阶级为核心的、团结其他阶级参加的新文学。所以各种版本的现代文学史著作中,革命文学占的比重最大,其他文学处于边缘,或者是同路人,或者是受批判的对象。 新时期以后,观念发生很大的变化,边缘和中心开始对换。经过20年的演变,革命文学已经占比重很小,所谓“人性论”的和“具有永恒艺术价值”的文学得到重视。但基本框架还是新文学的框架,而且产生不少新的问题。比如忽略了现代文学史上重要的思想斗争,忽略了当年大众的阅读选择,变成一种个别专家趣味等等。 关于现代文学应该不应该包括通俗文学,很早就有过不同意见。严家炎先生与唐彛壬驮酃q霞已紫壬衔Ω冒n晌难Вn商迨省l茝|先生则强调“现代”的价值意义,反对包括旧文学。但随着学术界对“现代”这一概念理解的拓展,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应该包括通俗文学。也就是说,在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各种文学都发挥了不同的作用,它们是一个整体,而不是简单的先进战胜落后的关系。1998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再版了钱理群、吴福辉、温儒敏的《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这本书在每个10年都专门设立了通俗文学一章。这表明了一个极大的变化。旷新年先生批评这个框架有不妥之处,但这已经是一个趋势。2000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新版现代文学史,也专章讲授了通俗文学。 所以,目前关于“现代文学”这个概念,出现了许多课题。一是在中国20世纪产生了各种文学,如何对待。以某一种价值观念进行取舍后,对不符合自己的标准的文学干脆不讲,恐怕是不妥的。比如有的当代文学教师不讲文革文学,有的连十七年也不讲。“空白处理”恐怕不是历史研究的最佳方式。但是,另一方面,也要注意不同文学的价值区分。张恨水与鲁迅就是不好随便比较的。要把这些问题研究清楚,我们就要回到文学史中去,仔细考察当时的文学生产、流通和接受的状况,包括考察出版、报刊、文学教育和各种亚文学的状况。这样我们或许会尽快找到妥善处理“现代文学”这个概念的方法。 (发表于韩国汉学国际研讨会)    

  无题谈诗

  没有题目的文章实在不好做,就像没有项目的奥运会一样。倘若撒开缰绳漫无边际地扯上一通,难免被裁判为态度不严肃的墙头芦苇;倘若揣着裁判员的心思绞尽脑汁地大显其观诗慧眼,则又有企图凌越新诗专家的嫌疑。唐朝的科举我总有点看不惯,如果不是恩师看中了那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话,凭白居易的本事,还真说不定弄它个“八十老童生”呢。冒犯,冒犯。 由此便想到,为什么胡适在答复絮如的信中,对他所了解的卞之琳的《第一盏灯》进行辩冤,而他不熟悉的何其芳的《扇上的烟云》却表示“哀怜”呢? 自从读了“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之后,胡适的形象在我心中便永远也膨胀不起来了。据说他把名字改为“适”,来源于《天演论》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如果说在个人生活上他还可算个“适者”,那么在文学见解上,他就越来越远离“优胜”而走向“劣败”了。从1937年《独立评论》上那场关于新诗“看不懂”的争论,我觉得胡适在美学观念上已经到了江淹的更年期。念念不忘把自己摆在新文学“第一盏灯”的地位,结果却大有化作“扇上的烟云”之虞也。 无疑,胡适是个功臣。《尝试集》勇敢地扯下裹了千百年的脚带,在金莲玉笋的辱骂和轰笑声中,跌跌撞撞地印下一串解放的足迹。于是,便在一片天足的杂沓纷纭中,新诗走出了它的第一个十年。 但是,这种原始的新诗如果一成不变地保留其生活方式,那夭折就不远了。早期原始社会人的寿命都不过十几岁而已。需要出英雄,于是,新文学史又亮起了第二个“第一盏灯”,即以汉语为外语的李金发。 李金发以走私法国的象征主义而青史留名。我在《春风不度玉门关——象征主义在中国的命运鸟瞰》一文中某些有关的话,不妨剽窃于此: 法国象征主义如同一股世纪初的春风,飞越千山万水,吹到中国这座刚刚解冻的花园,为放足不久的诗坛带来异域的芳香,带来新奇美的艺术追求,使中国产生了一批幼稚而又早熟的“七岁的诗人”(兰波诗题)。然而,中国的血型似乎永远是“ab”,可以容纳一切,但一切最终要变成“ab”。仅仅十余载,象征主义就昙花一现,枯萎于现实主义灼流滚滚的夏天。进步的艺术流派何以夭折呢? 首先,中国诗坛乃至全民族的审美胃口实在太弱了,承受不了如此之大补。连胡适、艾青这样的大家都摇头侧目,只好慢慢地来了,此发展规律之必然。 其次,作品实在幼稚,佳作极少。试作定量分析,可知模仿远远大于创造,长期竞争不过浪漫派和现实派,与法国祖师相比也有辱门风。只是到了上世纪30年代中期,才勉强占领了几年制高点,不过,那已是中国化的象征主义了。 追求主体原因,则可看出诗人缺乏对诗歌发展规律的高层次把握,对古典诗歌修养不够,语言学知识欠缺,理论与创作分家等等。 终于,我们只好叹息一声“春风不度玉门关”了。《中国初期象征派诗歌研究》一书中似乎也隐隐包含了这种情调。今天,把李金发这盏灯拾起来,只能是“自将磨洗认前朝”了。由于上述那些原因如今都已基本解决,所以,二三十年代那些风得以顺利地吹过来了,但可惜已不是春风了。 现代诗歌的研究,应该成为中国新诗如何发展的重要依据。亦步亦趋,终非久计;何去何从,有待深思。舒婷与北岛,早已不再是少年时的江淹了。现代派现代派,很多人可以把梦话拿去发表,标榜为现代派。一切概念皆有其历史性。现实主义倘若一味坚持“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那结果必然将诗坛变成没有项目的奥运会。一种体育项目,玩的人多了,奥运会就分给它一块金牌,以后没人玩了,没人看了,自然无人报名,项目自然取消。但在体育史上,还是要研究它的起源发展、规模影响,谁拿过冠军,是否被观众认为粗暴野蛮不道德等等。例如拳击,是应该改革竞赛规则,还是一律以公开斗殴拘捕呢? 我有个想法,觉得诗歌这种形式在人类的艺术史上进入了晚年。记得在哪本刊物上看到过相似的观点,颇为欣慰。我认为,对现代派诗歌的研究最能有助于对这个问题的或肯或否,因为现代派是新诗艺术的珠穆朗玛峰。 (发表于《敦煌诗刊》2002年卷)    

  北京人的口头语

  北京人有两个口头语:“就是说”和“等于是”。用这两个口头语可以连接任何上下文,例如: “您喜欢张艺谋的电影吗?就是说他那电影吧特有个性,等于是你一看开头就被它给吸引住了。” “我觉得咱们中国足球肯定没戏,就是说中国这个民族就不适合踢足球,等于是陪人家老外白玩儿。” 北京人的一大段话中往往塞进了许多“就是说”和“等于是”,而上下文之间却经常并不存在可以等价替换或者相互阐释的关系。北京人就是这样,把本来没有关系的万事万物都“等于”和“就是”到一块儿,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侃得云山雾罩,有时自己也忘了到底要说什么。他们并不注意事物间客观上的具体联系,而主要是为了求得主观上的表达愉悦,图个说得“嘎崩流利脆”,说完就完,谁较真谁傻冒。用个时髦的学术名词,叫做“能指的游戏”。北京人是语言艺术大师,但不是语言大师,更不是生活大师。他们在玩弄语言中得到了许多幸福感和优越感,但也有被语言所玩弄了的时候,更多的时候是被生活给玩弄,被那些语言能力平庸,甚至是结结巴巴的外地人给玩弄了。只有那些聪明的北京人,能够放弃这两个舒服的口头语,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实事求是地看世界,看人生。 (发表于《武汉晚报》)    

  北京文学的贵族气(1)

  北京文学的研究者一般都注意到了北京文学的平民气,从老舍到王朔,都被看成“市民精神”的代表。然而如果仔细研究北京文学所表现出来的平民气,特别是与其他城市文学的平民气进行比较的话,就会发现,北京文学在平民气之外,或者说背后,还有着强烈的贵族气。这不但是北京文学区别于其他城市文学的重要标志,而且也是北京文学的平民气与众不同的重要标志。 本文所说的北京文学是广义的,包括京派文学与京味文学,以北京人身份进行创作或者以北京生活为题材的文学。本文所说的贵族气指超越于平民日常生活之上的以精神生活追求为核心的人文气息。 京派文学的贵族气似乎不需要过多证明。鲁迅论京派和海派时早就指出,京派近官而海派近商。“文人之在京者近官,没海者近商,近官者在使官得名,近商者在使商获利,而自己也赖以糊口。”(《“京派”与“海派”》)京派文学的作者大多不是北京人,但他们喜欢在北京当教授和文人。他们喜欢北京比较舒缓的生活节奏,用欣赏的态度来描写北京的生活。他们最重要的作品不一定是北京题材,沈从文、萧乾、汪曾祺都以“乡土文学”驰名。但他们那些“乡土文学”的特色恰恰在于是以北京文化人的视角来创作的。鲁迅把这类乡土文学叫做“寄寓文学”。他们已经脱离了自己所描写的乡土,他们身在文化的中心,遥想着那田园色彩的乡土。那乡土不是现实,而恰恰是表现他们贵族姿态的一种手段。沈从文所描绘的如歌如梦的湘西,只存在于他的记忆和幻想之中(参见拙文《沈从文的自卑情结》),他的湘西世界是作为罪恶的都市世界的对立面而存在的,是沈从文批判现代文明的参照系。如果失去了这个意义,那就有理由说沈从文《边城》一类的小说是虚伪的。他们描写的是下层社会,但关心的却是人类文明走向的形而上的问题。正如陶渊明虽然“种豆南山下”、“戴月荷锄归”,但他的思想境界仍然是贵族的。鲁迅戏称他们为“京派大师”,就是准确地看到了他们贵族气的一面。贵族也关心平民疾苦,或者说正因为他们是贵族,他们才关心平民的疾苦,重要的不是“疾苦”,而是“关心”,贵族的姿态就从“关心”上展现出来。林徽因的《九十九度中》非常关心炎热的暑天里的穷人,但小说的阅读效果却很爽快。凌叔华的《绣枕》非常关心平民女子的命运,但小说的笔调是那么优雅。正像通俗小说经常描写王公贵族的富丽堂皇的生活,却恰恰因此暴露出自己的世俗气息。京派文学正是用一种“垂青”的态度,俯瞰人间的态度,使人觉得其高不可攀。京派文学表面的轻松里,蕴藏着深厚的自负,仿佛和蔼可亲,实则距离明确。京派文学的个人性十分突出,虽称一派,但互不统属互不瓜葛,语言风格也“各村有各村的高招”。沈从文使用自己苦练出来的长短不齐的经常不合规范偶尔还有病句的抒情性语言。废名喜欢使用枯涩简洁模拟绝句表达方式的略带病态的短语。汪曾祺虽然不是北京人(籍贯江苏高邮),却最喜欢模仿北京口语,他使用一种描述性极强的又富于抑扬顿挫韵律的语句。例如小说《八月骄阳》里的一段对话: “还有个章法没有?我可是当了一辈子安善良民,从来奉公守法。这会儿,全乱了。我这眼面前就跟‘下黄土’似的,简直的,分不清东西南北了。” “您多余操这份儿心。粮店还卖不卖棒子面?” “卖!” “还是的。有棒子面就行。……” 他们的选择都是不能相互取代和复制的,具有“艺术精品”的特征。他们也因此而藐视叙述者距离生活太近的海派和其他派,以“洁身自好”的风度高蹈于文坛。从接受的角度来看,他们的读者也是很少的,大体限于知识分子阶层。他们所关心的平民是看不到也看不懂他们的大作的。京派文学家大多是平民出身,但京派文学却是彻头彻尾的贵族气文学。这是由于京派作家在文化上成了地道的北京人,他们过着被哲理和诗意点缀起来的文化生活。易中天教授在《读北京》一文中写道: ……北京人的活法是哲学的,也是诗意的。因为中国哲学是一种人生哲学。它并不来自逻辑推理,而来自人生体验。体验只能用诗来表达,生活也只有诗化以后才有艺术性。北京人的生活之所以充满艺术性,就因为他们总在做诗。或者说,总在做梦。做诗和做梦,有时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如果说有区别,也就是梦有噩梦,而诗则多半是美好的。北京人便多半是生活在美梦和史诗之中。这使他们虽然难免不切实际,但也确乎大气磅礴;虽然难免自以为是,但也确乎圆润浑成。北京人是有点油,但不浅薄。他们也不避俗,但俗中有雅,而且是典雅和高雅。即便是最俗的俏皮话,也有历史典故打底子;即便是最底层的市井小民,也显得(当然也只是显得)相当有智慧有学问。甚至就连他们的世故,也因为是哲学诗,以至于最世故处反倒显不出世故来。岂止是显不出世故?没准还有几分天真可爱。北京人毕竟是古老文明最正宗的承传者。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们怎么也掉不了价。 而哲理和诗意,正是京派文学的精髓。如果说从京味文学中不容易看出贵族气来,那么从京派文学中是不难感受到那种“圆润浑成”的。 京味文学有两层含义。一是题材的京味,即传神地描绘北京地区的文化风俗。二是语言的京味,即使用纯正地道的北京口语。这二者往往是密不可分的,特别是描写北京地区的风俗时,如果离开了北京语,就难以奏效。有些写北京的散文,虽然事实都对,感情也真,但就因为缺少生动的北京语,或者对北京语表现得有问题,于是就不能列入“北京文学”的家族。例如林语堂的《说北平》,讲了北平的许多方面,但就是没有讲北平的语言,结果等于是写了一座“无声的北平”,文章的价值大打折扣。郁达夫的《故都的秋》倒是写了北京的语言,但是把北京人说的“一场秋雨一场凉”写成了“一层秋雨一层凉”,还自以为很会欣赏北京话,真是大煞风景。江浙一带的作家大多不能体会北京话的妙处,郁达夫如此,不懂装懂的徐志摩也如此。其他如鲁迅、周作人、茅盾、朱自清则老老实实,干脆不写。所以京味文学的作者主要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或者长期住在北京的人。否则,对北京生活没有深厚的体会,是难以“知味”的。 有些京味文学与京派文学是一体的。例如汪曾祺就既是京派也是京味,林斤澜也似乎二者都沾边。很多作家只要跟北京有点关系,就有被列入京味或者京派的可能。事实上像刘绍棠这样的作家不应当属于京派或者京味的范畴,他所主要描写的运河文化在严格的意义上不属于北京文化,他最接近京味题材的作品可以说是《京门脸子》,但京门脸子毕竟还在北京的大门之外,“一出北京城圈儿,直到四十里外的北运河边,都叫京门脸子”。而且他使用的也不是北京语,而是京东地区的俗语。只有像邓友梅、苏叔阳、陈建功、刘心武、韩少华、赵大年等人的创作,才是真正的京味。至于老舍和王朔,已经超越了京味而以一人成为一派,自应另当别论。 京味文学既然是主要描写北京日常生活的,那么它的平民气自然首先会引起人们注意。除了作品内容的日常性以外,作家姿态也充满平民气。京味作家不但出身平民,而且为人处世和写作风格也具有平民色彩。除了曾经做过中学语文教师的刘心武,一般不使用官方话语。邓友梅、陈建功都是作家协会的领导,但他们都很注意话语方式的随和以及个人性,刘心武也逐渐摆脱官方话语的痕迹,追求自成一家。因此平民精神的确是京味文学的要素之一。 然而京味文学的平民气,与其他城市文学的平民气有何不同呢?比如写天津的###才,写西安的贾平凹,写武汉的池莉,写哈尔滨的梁晓声,他们也被视为平民作家。相比之下,京味文学的平民气,就显出不是一般的平民气,而是在平民气的背后,透露出一股贵族气。    

  北京文学的贵族气(2)

  京味文学的贵族气首先表现在,对文化生活的眷恋以至迷恋成为作品的主要内容。以邓友梅的《那五》、《烟壶》为代表,作品所写虽是日常生活,但却不是着重于柴米油盐的物质方面,而是着重于精神方面。这种精神追求并不是“仓廪实而知礼节”式的物质满足之后的追求,而是与物质生活水平无关的集体癖好,甚至仓廪不实也要知礼节,即越穷越要摆谱,用老舍的话说:“我们创造了一种独具风格的生活方式:有钱的真讲究,没钱的穷讲究。”(《正红旗下》第二章)例如韩少华的《遛弯儿》中写道: “这遛弯儿,敢情不光图个舒活腿脚儿。遛这么一趟,见识多少东西呀,”一位退休多年的邻居,昨儿个从地坛遛回来,说:“越遛,我就越开眼,开心,开窍儿了……” 类似遛弯这样的日常活动,在京味文学里是作为文化内容来描写的。再如苏叔阳的《居住最高处》中写道: 那以后,调了学校。学校声言没房可分配,我就当了妻的家属,住在有平房可供教师居住的中学宿舍里。这14平方米的碎砖泥墙纸顶的小屋,记载了我最精壮的岁月里所有的悲与欢。从我24岁住到46岁,22年的时光,含辛茹苦也罢,坎坷屈辱也罢,艰苦备尝却也同家人甘苦与共,养活了两个儿子成长,那小屋刻写着我内心的世界,实在是我最留恋的地方。我的许多作品都产自这间小屋,我在许多文章里深情地描绘我的这间小屋。这间小屋也接待过许多师友。张锲兄该不会忘记在这间小屋里坐在小板凳上品酒闲谈的情景。还有外国朋友光顾这小屋,他们不觉这小屋寒伧,只记得了温馨,大概妻在我们屋前种的各种花草和蔬菜让他们觉得有浓郁田园风味和家庭的温馨吧。 以苦为乐,苦中作乐,正是孔子所说的“回也不改其乐”的真正的贵族精神。 京味文学的贵族气其次表现在,叙述态度的从容不迫。作品的叙事节奏一般都比较舒缓,不急于推进故事情节,而是重在“咂摸滋味”。叙事者对于保持作品的吸引力具有高度的自信,只管娓娓道来,而不过多卖弄新潮的叙事技巧。所以很多京味小说都有散文化的倾向,或者说是小说与散文的混合体。例如刘心武的小说《仙人承露盘》的开头就极似文化散文: 在北京北海公园的琼华岛上,有一个被许多游人忽略的景点,那就是藏在一个僻静角落里的仙人承露盘。那是一个绝妙的艺术品。在一个不大的平台上,有一个大理石座,座上有一根大理石柱,石座上雕着花纹,石柱上雕着缠龙,那石柱很像华表,但上面不是云形石雕和怪兽,而是一个小平顶,仿佛一个高举的桌面,“桌面”上则巍立着一个古装的铜人,这铜人面对北海湖面,将其双臂高高举起,所举的,是一个硕大的铜盘,那便是所谓的承露盘。 京味文学的贵族气还表现为,追求语言风格的个人化和艺术化。虽然都使用地道的北京口语,但各自仍具有不同的特色。林斤澜的通脱,邓友梅的练达,苏叔阳的俏皮,陈建功的潇洒,细品之下,都饶有趣味。例如陈建功《找乐》的开头: “找乐子”,是北京的俗话,也是北京人的“雅好”。北京人爱找乐子,善找乐子。这“乐子”也实在好找得很。养只靛颏儿是个“乐子”。放放风筝是个“乐子”。一碗酒加一头蒜也是个“乐子”。即便讲到死吧,他们不说“死”,喜欢说:“去听蛐蛐叫去啦”,好像还能找出点儿乐儿来呢。 过去天桥有“八大怪”,其中之一叫“大兵黄”。据说当过张勋的“辫子兵”,也算是“英雄末路”吧,每天到天桥撂地开骂。三皇五帝他爹,当朝总统他妈,达官显贵他姐,芸芸众生他妹。合辙押韵,句句铿锵,口角流沫,指天划地。当是时也,里三层,外三层,喝彩之声迭起,道路为之阻绝。骂者俨然已成富贵骄人,阔步高视,自不待言。听者仿佛也穷儿暴富,登泰山而小天下了。戳在天桥开“骂”和听“骂”,是为一“乐儿”。 京味文学不是在某种观念的感召下聚拢的,而首先是一种个人趣味的集合。 下面分别以最能代表北京文学特点的老舍和王朔为例,来分析一下他们作品的贵族气。 老舍被公认为“人民艺术家”、“平民作家”。通行的中国现代文学教材认为老舍为新文学赢得了广大的市民读者。老舍的重要成就之一是写出了北京市民的灵魂,一般认为,老舍笔下的老派北京市民要比新派北京市民成功得多。此中的原因是老舍在北京的老一代市民身上,写出了贵族气。 老舍的《正红旗下》写的是北京最穷的旗人。可就在这些最穷的人群里,读者却看到了那么精致优雅的文化。在大姐的一家里,大姐的公公“虽是武职,四品顶戴的佐领,却不大爱谈怎么带兵与打仗”,他“把毕生的精力都花费在如何使小罐小铲、咳嗽与发笑都含有高度的艺术性,从而随时沉醉在小刺激与小趣味里”。大姐的丈夫则与他的父亲差不多: 生活的意义,在他们父子看来,就是每天要玩耍,玩得细致,考究,入迷。 大姐丈不养靛颏儿,而英雄气概地玩鹞子和胡伯喇,威风凛凛地去捕几只麻雀。这一程子,他玩腻了鹞子与胡伯喇,改为养鸽子。他的每只鸽子都值那么一二两银子;“满天飞元宝”是他爱说的一句豪迈的话。他收藏的几件鸽铃都是名家制作,由古玩摊子上收集来的。 而大姐的生活是: ……她在长辈面前,一站就是几个钟头,而且笑容始终不懈地摆在脸上。同时,她要眼观四路,看着每个茶碗,随时补充热茶;看着水烟袋与旱烟袋,及时地过去装烟,吹火纸捻儿。她的双手递送烟袋的姿态够多么美丽得体,她的嘴唇微动,一下儿便把火纸吹燃,有多么轻巧美观。这些,都得到老太太们(不包括她的婆婆)的赞叹,而谁也没注意她的腿经常浮肿着。在长辈面前,她不敢多说话,又不能老在那儿呆若木鸡地侍立。她须精心选择最简单而恰当的字眼,在最合适的间隙,像舞台上的锣鼓点儿似的那么准确,说那么一两小句,使老太太们高兴,从而谈得更加活跃。 这种生活艺术在家里得到经常的实践,以备特别加工,拿到较大的场合里去。亲友家给小孩办三天、满月,给男女作40或50整寿,都是这种艺术的表演竞赛大会。至于婚丧大典,那就更须表演的特别精彩,连笑声的高低,与请安的深浅,都要恰到好处,有板眼,有分寸。姑母和大姐的婆婆若在这种场合相遇,她们就必须出奇制胜,各显其能,用各种笔法,旁敲侧击,打败对手,传为美谈。 …… 这里,物质生活的困苦被充满文化气息的精神生活所冲淡甚至掩盖。虽然是平民,却以贵族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而物质生活的困苦,更加凸显了“虎死不倒威”的贵族气。能够写出寒酸里的高贵,这是老舍文字的魅力之一。不但写北京如此,他写其他地方也能如此,例如短篇小说《恋》的主人公庄亦雅,是济南的一个小知识分子,他爱好收藏字画,可是买不起那些名贵的,他只能买那值三五块钱的“残篇断简”,或是没有行市的小名家的作品。而这就构成了他生活的最重要的意义。 在长篇小说《二马》里,老舍塑造了一个自幼生在北京,中年以后到英国去做生意的马老先生。他身在以赚钱为人生核心意义的资本主义大都会,却仍然保持着一副老北京人的做派: 马老先生是伦敦的第一个闲人:下雨不出门,刮风不出门,下雾也不出门。叼着小烟袋,把火添得红而亮,隔着玻璃窗子,细细咂摸雨,雾,风的美。中国人在什么地方都能看出美来,而且美的表现是活的,是由个人心中审美力放射出来的情与景的联合。烟雨归舟咧,踏雪寻梅咧,烟雨与雪之中,总有个含笑的瘦老头。这个瘦老头便是中国人的美神。这个美神不是住在天宫的,是住在个人心中的。所以马老先生不知不觉地便微笑了,汽车由雨丝里穿过去,美。小姑娘的伞被风吹得歪歪着,美。一串灯光在雾里飘飘着,好像几个秋夜的萤光,美。他叼着小烟袋,看一会儿外面,看一会儿炉中的火苗,把一切的愁闷苦恼全忘了。他只想一件东西,酒! 马老先生多少还算是有点地位的北京人。再看老舍笔下的骆驼祥子,这是个从乡下来到北京的社会最底层的车夫,但就是在他身上,也透露出一种追求精神生活满足的高贵气息: 这么大的人,拉上那么美的车,他自己的车,弓子软得颤悠颤悠的,连车把都微微的动弹;车箱是那么亮,垫子是那么白,喇叭是那么响;跑得不快怎能对得起自己呢,怎能对得起那辆车呢?这一点不是虚荣心,而似乎是一种责任,非快跑,飞跑,不足以充分发挥自己的力量与车的优美。那辆车也真是可爱,拉过了半年来的,仿佛处处都有了知觉与感情,祥子的一扭腰,一蹲腿,或一直脊背,它都就马上应合着,给祥子以最顺心的帮助,他与它之间没有一点隔膜别扭的地方。赶上遇到地平人少的地方,祥子可以用一只手拢着把,微微轻响的皮轮像阵利飕的小风似的催着他跑,飞快而平稳。拉到了地点,祥子的衣服都拧得出汗来,哗哗的,像刚从水盆里捞出来的。他感到疲乏,可是很痛快的,值得骄傲的,一种疲乏,如同骑着名马跑了几十里那样。 这就是老舍精心描绘的北京精神,在最需要基本生存的状况下,仍然焕发出超越世俗的浪漫情怀。正如庄子所说:“道之所在,每下愈况。”祥子的生活理想,表面看去不过是要买一辆属于自己的车,而实际上那车是一个象征,他追求的是个人生活的独立、自由和自我价值的充分实现。因此各行各业的读者才都从祥子身上看见了自己。老舍说自己的语言风格是要“烧出白话的香味儿”,其实这也同时意味着要从俗中提炼出雅,要从平民生活中升华出贵族气。老舍由于把握到了北京文化的这一精髓而成为北京文学的头号大师。    

  北京文学的贵族气(3)

  王朔的作品乍一看也是平民化的,而且是比其他京味作品层次更低的,以致很多读者和学者都把王朔的作品称为“痞子文学”。王朔的创作的确存在着“痞子”气息,但王朔笔下的痞子式人物并不是猥琐愚昧的简单流氓,而是具有强烈的精神优越感和自信心的,具有精神追求的“痞子”。这类自有一套人生哲学的北京痞子其实在老舍的笔下已经出现过,只是老舍对这些人物给予了明确的道德批判。从《老张的哲学》里的老张,到《茶馆》里的唐铁嘴、刘麻子。对于他们所做的不合乎一般道德规范的“无耻”之事,他们自己却有一套高明的解释。老张在自己开的学校里同时开了商店,他不准学生到别的商店去买东西,却说是为了“增加学生爱校之心”。算命为生的唐铁嘴用英国的烟卷吸食日本的白面儿,却得意得说:“大英帝国的烟,日本的白面儿,两大帝国伺候着我一个人儿,这点儿福气还小吗?”他们做着“小人”的事,却要把自己表现得像个贵族,这也是北京文化的特色之一。而到了王朔的作品里,对这些人物的态度就不是批判和讽刺,而是欣赏甚至赞美了。但是不论王朔笔下的痞子如何“堕落”,读者始终会感觉到他们不是为了物质追求而痞,会感觉到他们痞得有味道,有境界。有一篇评论北京文化的文章说: 北京从来就是一个敢于独立思考同时也敢于发表这些思考的城市。惟其如此,它才会成为五四运动和新文化运动的策源地。就连所谓“北京人什么话都敢说”,也有这种精神在内。它甚至使北京人的贫嘴让那些没见识、笨嘴笨舌的南方人羡慕不已。 同样,正是这种精神,使北京虽有粗俗粗鄙却不致沉沦。北京是不乏粗俗粗鄙的。它往往表现为北京特有的一种痞气,一种高贵之气,一种幽默之气!北京的痞气也是一流的。如果要和北京人比一比看谁更痞,相信没有人能比得过,实际上也没人敢比。但,北京却不会因此而变成一个“痞子城市”。因为贵族精神是北京人的灵魂。 贵族之气是北京城的灵魂! ——朱京生《北京的贵气和霸气》 王朔的《顽主》,写了几个不务正业、游离于社会边缘的青年,可是他们却不但拒绝上大学,而且公然看不起大学里的教授,甚至用恶作剧来戏弄教授。《空中小姐》的男主人公,诱骗女大学生,却自认为心地高尚纯洁。在他的自传体长篇小说《看上去很美》中,透露出像王朔这样的在北京长大的孩子从小养成的喜欢盛气凌人的的处世态度。这种过度的自信已经失去了老舍时代的“和气”与“含蓄”,而更强调“爽快”与“俏皮”。其实这是一种“没落贵族”的精神气质。王朔自己的生活范围和他所描写的主要人物的生活范围,并不是以胡同文化为代表的老北京,而是1949年以后兴起的以“大院文化“为代表的新北京。王朔自述说: 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四九年以后,新生的中央政权挟众而来,北京变成像纽约那样的移民城市。我不知道这移民的数字有多大,反正海淀、朝阳、石景山、丰台这四个区基本上都是移民组成的……我小时候住在复兴门外,那一大片地方干脆就叫“新北京”。印象里全国各省的人都全了,甚至还有朝鲜人、越南人,惟独没有一家“老北京”……我不认为我和老舍那时代的北京人有什么渊源关系,那种带有满族色彩的古都习俗、文化传统到我这儿齐根儿斩了。我的心态、做派、思维方式包括语言习惯毋宁说更受一种新文化的影响。暂且权称这文化叫“革命文化”罢。我以为新中国成立后产生了自己的文化,这在北为明显,有迹可寻。毛临死时讲过这样伤感的话(大意):我谁也没有改变,只改变了北京附近的几个地区。我想这改变应指人的改变。我认为自己就是这些被改变或被塑造的人中一分子。我笔下写的也是这一路人。 ——《无知者无畏》 王朔的话有些绝对,大院文化与老北京文化并非没有什么渊源关系。这些大院居住的是中国共产党革命胜利以后迁入北京的政府和军队各机关的“革命贵族”,在这些大院长大的孩子与胡同里的北京孩子既有相互影响,又有相互矛盾和歧视。大院里的革命贵族子弟视野开阔,知识面广,在求学就业等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王朔1958年出生,1976年毕业于北京第四十四中,后进入中国人民海军北海舰队任卫生员,1980年退伍回京,进入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