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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阅读

作品:逗你玩|作者:剑侠客PK逍|分类:综合类型|更新:2025-05-21 19:47:31|下载:逗你玩TXT下载
  “天啊,我真幸福死了!”

  “不过我还有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人们常说死鱼眼死鱼眼,为什么你的眼睛这么好看?”

  余若男猛地一颤,半晌无言。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从我发现床头那只鱼缸忽然变空了的时候。”

  “但你还是选择了我?”

  “是。”

  余若男都要幸福地流泪了,她一屁股坐到王典诗的怀里,正坐在他硬挺挺的匕首把上。她又被硌了一下,但是她不怕。

  “你如果再回到那个女人身边,我就杀了你,也杀了她。”

  王典诗抱往她。

  “这话从你认识我开始你就开始说。”

  王典诗不知道,余若男道术浅微,只练成了一颗护身灵珠,有这颗灵珠保护,刀剑不侵。此外的法术就很不怎么样,别说杀人,就是变化一下都累得不行。“杀了你!”只是一般的小女孩和小妖精都会的撒娇。

  余若男是王典诗三年前买来的金鱼,放在床头,照顾它照顾得无微不至。

  王典诗本就最喜欢金鱼。

  余香宝剑也挂在床前,千年的宝剑精气外溢,金鱼禀受了宝剑的精气,得道了,并深深爱上了他。

  三年的“同床共枕”,余若男明白王典诗对女人的兴趣,也明白他对金余香的感情。她觉得,要得到这个男人,只有先勾引他。

  “你还没回答我,鱼都是死鱼眼,为什么你的眼睛这么好看?”

  “因为啊———”余若男调皮地揪着他的耳朵上下摇摆,“我常常吃别人的眼睛。”

  余若男看着王典诗瞪着的眼睛,笑了:“等你睡着了,我就吃你的眼睛。”

  作为一个小妖精,最大的好处就是能把心爱的人吓上一大跳。

  “好吧,我让你吃,我想让你的眼睛变得再好看一点。”

  “那你说,这辈子相爱一辈子的人下辈子还会在一起么?”

  王典诗这才发现,无论是人是妖,只要是女人,都是一样的幼稚,只得敷衍道:“那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要生生世世和我爱的若男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余若男忽地觉得鼻子一酸,一股热流直奔眼睛。她是一只鱼,鱼没有眼泪。

  她死死抱住王典诗,为了这一句话,她可以为他贡献出自己的一切。她猛地把嘴唇贴在了王典诗的嘴唇上。

  毫无防备,王典诗觉得一个圆圆滑滑的东西从余若男嘴里送了过来,一咕噜,滑下了自己的肚子里。

  余香宝剑(3)

  人的眼睛?

  王典诗一阵恶心,但脸上还是配合着余若男的表情。

  一阵荡人心魂的长吻过后,余若男从他怀里站起,转身去吹灯,忽然低头,看见红绣鞋上落了一点尘土,便弯腰去弹鞋。

  这一弯腰,滚圆的臀部忽地拱起,正离王典诗的脸不足两尺,几欲破裤而出。

  余若男心里偷偷地笑。

  那一天,她就是用这一招勾引上了这个自己心爱的男人,她对自己很自豪,她觉得这一招很管用。

  王典诗果然有了反应。

  他拔出了匕首,无声地从这两块奇美无比的肉中间插了下去。

  繁花似锦,鸟语花香。

  王典诗一路扬鞭策马,虽然意气风发,但背心里的冷汗,还没有完全干透。

  在这场人与妖的斗争中,毕竟还是人胜利了。

  可他自己知道,这最终的胜利,是多么的来之不易。

  他不但要保全自己,还要保全他的妻子,一旦这只金鱼精发怒,自己也许不会死掉,但金余香必然死无葬身之地。

  一只妖精对待自己的情敌,会采用什么样的方法?

  直接把她吞入腹内?

  还是吃掉她的眼睛,让她在黑暗中度过余生?

  所以他要忍,甚至不惜伤害自己的爱妻,当着她的面和妖精亲亲热热地离去。

  是妖精都是性淫的,是妖精都是多变的。

  因为它性淫,所以现在她对他好得无可无不可。

  因为它多变,一旦它玩腻了,就会毫不留情地吃掉自己,最起码是眼睛。

  谁让它是妖精。

  现在自己终于胜利了,终于在它意乱情迷之际亲手杀了它。

  剩下的事就是要赶快去找金余香,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她。自己为了不被妖精看出来,对她一个字都没有说过。

  她一定伤心透了。

  她一定还在原处低声饮泣,一定哭得身体软得都走不动路了。所以,王典诗飞马直奔分手之地。

  于是,王典诗就看见了金余香的尸体。

  虽然妖精被杀了,可是王典诗毕竟还是输了,而且输得非常之惨!

  血流尽了,尸体非常轻,血全部浸入地里,只有金余香的脖子上还有一点鲜红。尸体已冷,但依旧柔软异常。王典诗抱着她,看着她惨白的脸。

  余香宝剑也不知道去向,宝剑是同生共死的宝剑,人已死,剑何存?

  王典诗把金余香平放在地上,然后抽出了匕首,插入了自己的胸膛。

  竟然一丝疼痛也没有。

  拔出匕首,没有血,伤口自动愈合。

  竟然连死都死不了?

  难道上天非要他受这剩下几十年的煎熬么?

  王典诗忽然觉得小腹一阵火热,一个珠状物缓缓升起,是余若男死前喂给他的东西。

  那到底是什么?

  王典诗忽然怔住了。

  在情字面前,没有人是赢家。

  就像以往一样,几百年一转眼就过去了。时间永远是让人琢磨不透的,有时候一分钟都很漫长,有时候几百年就像一分钟一样“刷”地流逝了。

  对王典诗来说,这几百年过得既不漫长,也不短暂。

  没有人知道他是活了几百年的人,他还能活多长时间,他自己也不知道。

  他就这么漫无目的地活着,和行尸走肉没有什么区别。因为他连一丝丝的目标都没有。

  他知道,是余若男喂给他的东西让他好好地活了这么多年,无论那是什么东西,那一定是她最宝贵的东西。

  自己吃了那个东西之后连自杀都做不到,何况那个东西在余若男肚子里的时候。如果余若男不把这个宝贵的东西喂给自己,自己无论如何也是不可能杀死余若男的。

  这个道理王典诗几百年前就明白了。

  但别人都死了,自己还活着干什么呢?

  王典诗不知道。

  可他又不得不活着,天荒地老,继续活下去。

  时代早已变成了热兵器时代,连核武器都发明了几十年了,所以王典诗老早就不显露武功了。那把他赖以成名的匕首,早已不知道被他丢到什么地方去了。

  已经二十一世纪了。

  王典诗总要活在人群中,所以对外他有了一个身份:北京某公司的业务员。北京就成了他自己嘴里的“故乡”。

  公司里有一个年轻人,对这个奇奇怪怪的人非常感兴趣,时常借故来靠近他。

  “典诗,你到底多大啊?你又不是女的,怕什么,来,给我看看你的身份证。”

  “典诗,晚上我去你家好不好,咱们好好聊一聊。”

  “典诗,你是不是孤身一人?我也是无父无母的,咱们这样的人其实不用太自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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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香宝剑(4)

  对顾北英的好奇,王典诗总是能躲就躲,但是他老觉得,他和这个帅帅的有点面的大男孩挺有缘的。

  他们就在这种彼此亲近但又若即若离的状态下,共处了三年。

  公司的业务飞速发展,顾北英被派往南京公司做副总经理,临走,在人前依旧文文弱弱但是已经意气风发的顾北英单独和王典诗喝了一次酒,流了泪。

  “没事时,一定要来南京找我。”

  与顾北英离开快一年了,他忽然发现对顾北英的思念与日俱增。于是向公司请了假,一马杀到了南京。

  南京是一座火一样热的城市,可是很美。

  王典诗走在南京的路上,觉得这个地方他好熟。

  顾北英听说他来,高兴得不得了,他们约定在城北的“十世缘”酒巴见面,好好叙一叙别后的情怀。

  王典诗早早得就来到了这里。

  十世缘。

  谁和谁能有十世的缘分?

  一个活了几百年的人,看着一群十几岁的男女孩子在矫揉地编织着忧伤。

  他一点也不觉得可笑。

  “嗨!”一个眼睛很大的小姑娘跳了过来,“这个年头可不流行装酷了,应该及时行乐才对,你叫什么?酷哥?”

  王典诗从第一眼看见这个小姑娘开始,就已经感觉体内有一个东西在动。这个一头染得红红绿绿的头发,穿着最入时的哈日族服饰的叛逆女孩,居然让那个几百年都没什么感觉的东西又活了起来。

  王典诗觉得那个东西的活动越来越强烈,几欲离体而出却总是不得其门。他忽然明白了,这个东西又一次找到了它的主人。

  这个世间,竟然真的有轮回。

  那只小金鱼,已经轮回成了一个二十一世纪的美丽女孩。

  王典诗从来没想到,在这个世界上还能见到她。

  他对不起她。

  但根本连道歉的机会都没有。

  现在,她居然又一次站在了他的面前。

  王典诗忘记了几百年的忧伤,已经死了几百年的心又一次滚滚燃烧。他一把抓住了那个女孩的手。

  “若男,若男,你不认识我了么?!”

  那女孩却连脸都吓白了,又不敢大声嚷嚷,惊慌地说:“我我我……我可是美女作家喔,我没别的意思,我只想体验一下激情偶遇这种爱情题材。你你你,你可别胡来,我男朋友马上就到喔!……他来了,你你你,放开我!”

  王典诗顺着女孩的眼光看去,门口,温文尔雅的顾北英正在东张西望地找着谁。

  酒吧里的彩灯闪烁霓虹,幻化出一派氤氲,王典诗忽然看见,顾北英的头顶,清晰地显现出一个宝剑的形状。

  这个形状王典诗太熟悉了。

  余香宝剑。

  余香宝剑还在保护着它的主人。

  王典诗轻轻放开了女孩的手,幽幽地说:“本来这次异乡偶遇能是个非常好的爱情题材,只可惜,主角是咱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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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火记(1)

  当时俺已经从北大毕业了,但是还在同学的宿舍里住着,于是,就赶上了干这么一件了不起的英雄事迹,呵呵。

  2001年12月05日23:33:13 理想:着火啦!!!!!!

  好大的火呀!就现在,我们斜对着的楼,二层,大火苗子,浓烟滚滚,还劈里啪啦的,看了两眼我赶紧回来了,好像烧了好久了,也没救火车来。有人照照片了。

  对不起,因为离我太近了,我打字的时候手都有点哆嗦了,不知道说什么,总这不太好受,火太大了。

  2002年3月11日10:05:41 大宗师:俺勇猛地救火实录

  各位,现在是三月十一日九点二十,俺要向各位汇报一下俺前半个小时的英勇行动。

  当时俺正在丁宿打电脑,忽听楼道里有人喊:“着火了。”俺出去一看,楼道里几乎没什么人,但有一点烟味。俺以为没什么大事,但是也想看看热闹,就杀了出。杀到一楼,见楼道口有一个人打电话,说什么:“四楼,你们快来吧。”俺一听,从四十一楼的楼梯杀上四楼,俺那天爷!一楼道黑烟滚滚,呛得死人,啥也看不见,想往里走都走不进去,俺又下到三楼,从四十三楼的楼梯上去,见也是黑烟迷漫,而且黑烟都是往上走,如果蹲下,倒能看见一点东西。

  此时从黑烟中杀出一个人,就是那个瘦瘦的比较不错的楼长,手里提着一个灭火器,用手巾捂着嘴,一边咳一边问:“还有没有灭火器了?”俺想此时他们一定把灭火器都干掉了,俺又失去了一次玩灭火器的机会。没想到此时一个傻哥们从楼道那边拿来两个灭火器,放到地上,问:“这玩意儿怎么使啊?”楼长二话不说,拿起一个灭火器就去冲进了黑烟,俺也二话不说,拿起另一个也冲进了黑烟。其实俺也不会使,但是玩儿这玩意儿就要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在救火中学会救火。

  俺冲进了黑烟,太黑了,俺都看不见自己的后脊梁背儿了(好像本来也看不见)。而且奇呛无比。俺冲到四十一楼一看,原来是415,当年陈旻倩她们同学住的宿舍,当然,后来我知道现在住的是物理系的人,整个一楼道人都出去上课了。有几个睡觉的也都杀出去了。

  当时的情景太恐怖了,你根本想不到那是我们熟悉的四十一楼四楼,眼里除了烟和火啥也看不见,脚下不知道踩得的什么东西。有两个保安在用灭火器灭火。那着火的地方是门后一个床,但已经把整个屋子都烧了。据耳闻,一个处于灰头土脸和焦头烂额之间的傻哥们说,火苗从屋里烧出来,把外边挂的衣服点了,衣服一下烧起来,他们玩命的把一楼道挂的衣服全摘下来了,要不一楼道都得着了。

  俺借着火光,扫了一眼灭火器上的说明,拔下保险,冲着火滋了几下,爽!因为那火光是从门后边床上出来的,有门挡着,那两个保安从门缝和门边往里滋,根本管不了什么事,俺大喊一声:“得进去滋。”就要往里冲。谁想有一个保安的灭火器滋完了,一把抢过俺的灭火器,说:“我来吧。”就冲了进去,俺到现在还在郁闷,被他抢了头功。

  俺又杀到四十二楼,大咳了一阵,此时从楼下冲上一批北大保安。俺觉得俺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了,就杀到了三楼,见拐角处有保安和几个学生,俺过去一看,他们把高压水龙架好了,不知道为什么不上四楼,只在三楼这儿冲四一五的窗子。

  四零五的火可能已经灭了,我看见楼长和保安已经冲了进去,把窗子打开,整个窗子框连外墙都已经焦了。楼长把烧焦的被子和一个烧焦的电脑机箱扔了下来。结果一个被子还挂在了三一五的打开的窗子上。所幸没烧着。

  此时水来了,楼下几个穿西服、皮夹克的瓢把儿和翅子指挥,我身边的两个保安拿着高压水龙,冲上就滋。果然高压水龙的威力不凡,一下就把三一五所有的玻璃都冲碎了。不停地冲里滋,大量的水流了下来,俺身边的一个哥们儿说:“三一五有五台电脑,算是毁了。”

  一会儿,一点火光都没有了,水也停了,只有滚滚的黑烟从窗子中往外冒。俺又杀上四楼,见还是一片黑烟。楼长早把电掐了,所以没有灯,还是非常黑。俺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进去,看见楼长和保安把从屋里扔出来的东西铺了一地,全都烧得不成样了。一个保安在屋里用一个小水管还在滋,有一点冒烟的地方都要滋上半天。楼长在外边还在说:“这个还在着,这个还在着。”

  俺往屋里一看,真是惨不忍睹。所有的东西全是烧烂了以后又被水滋得更烂。全成了黑漆漆的浆状物体。脚下也都是这样的黑浆。俺发现黑烟总是向上跑,又上五楼一看,天!和四楼刚才一样,黑烟滚滚,啥也看不见。也是一个楼道都去上课了,没什么人。

  俺又下到三楼,看见楼下杀来了救火队的嫰绿色队服,这还是俺第一次真的看见消防队,不过已经用不着他们了。保安也都在楼下列队准备走了,瓢把儿和翅子们聚在一起抽烟,倒也是一个很独特的风景。

  救火记(2)

  俺忽然发现,在俺跑上跑下(就算是看热闹吧)的时候,还有背了书包去上自习的,有在屋里看书的。连看热闹的都不多,别说帮忙救火的了。这帮傻小子,不救火的话这样的热闹也不是老能赶上,干什么不看啊。

  俺想起在昌平的时候,有一次外景地着火了,全昌平园七百多人一块儿每人端一脸盆水往那儿跑。声势极为浩大,最后在女生楼下放了好几十个脸盆,让大家去认领。那次运气好的玩了灭火器。李佳行回来用浓重的天津味自豪地说:“我干了三个。”当时俺就以没玩到灭火器为大憾,这次总算玩上了。

  而且俺们文科系的住四楼的时候,成天满楼道都是人,怎么会有早上一二节都去上课楼里没什么人的时候呢?唉,这些可怜的理科生。

  我打到这里,挖了挖鼻孔,哇塞,手指头黑如煤炭,换个手指挖,又是黑如煤炭。俺赶紧照了照镜子。我天儿!整个一个少年包青天,得了,俺洗脸去了。十点多了,楼上那帮小的该回来了,俺还要去看看他们的表情呢。

  2002年3月11日10:38:49 合纱泛舟:只有一个问题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

  你应该在外面工作或者找工作或者吃喝玩乐,为什么在丁宿敲电脑———起火的原因值得怀疑,不排除个别人为灭火器的使用感觉朝思暮想最后不惜铤而走险……

  2002年3月11日10:56:38 大宗师:回答

  现在十一点了,俺刚才上楼看,发现那些小孩还都没回来,楼道里黑压压静悄悄,俺轻手轻脚走过去(不能不轻,因为一地脏水),正通过门上烧的洞往里看,突然出来一个保安,死盯着俺看。俺吓了一跳,只好装作没事人一样回来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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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边城刀声

  俺很少发这种古龙风格的帖子,但是这篇是特例,值得提示一句的是,大家应该还记得上文有一个网友叫“那天”,此人原本是我的同事。帖子中的票票是另一个同事。

  很多年以前,这里被叫做边塞。

  很多年以前,这里有很大的风沙。

  我走在风沙里,漫天的狂沙无情地撞在我的脸上,如刀刺。

  我的唇已焦,手已裂。

  我的背后,马匹已倒下。我的鞘中,已无刀。

  马是名马,刀是好刀。

  马能日行一千夜走八百,刀斩过八十四个成名大盗的人头。

  在一个黄沙漫天的地方,马就是女人;

  在一个没有人性的地方,刀就是朋友。

  朋友能帮你杀死想杀死你的人,女人却永远不能填补你内心的空虚。

  其实马更像朋友,刀更像女人。

  太行山下一战,我连杀五十四人,如果不是马这个好朋友,我早已被一刀劈死。

  边塞夜最寒,每当寒夜到来,我怀抱着刀,抚摸着它冰一样的皮肤。

  他们是我的生命,是在这边塞风沙之城活下去的基础。

  可现在,除了面前的风沙,我一无所有。

  片刻之前,我还在温暖的屋子里喝酒论剑,而且有朋友,有女人。

  马在槽头,刀在鞘中。

  桌前坐的是朋友,是女人。

  朋友有斗一样大的头,女人有蛇一样的腰肢。

  我这个朋友很奇怪,叫做“那天”;我这个女人也很奇怪,叫做“票票”。

  那天是江湖中久已成名的刀客,票票却是迷梦一样的女人。

  眼已迷离,心已碎。

  票票说:“我真的要走了。”

  那天紧闭双唇,看了看外边的黄沙———昏天黑地,如无数狂龙肆虐。

  “我送你。”

  票票感激地看着他,嘴里说着:

  “你看天这么黄,沙这么大?外边这么危险,你又没有马,又没有刀,还要带上我……”

  那天已站起身,依旧头大如斗,双唇却已咬破出血。

  “我送你。”

  这是我听他说过的最后三个字。

  这是我最后一次看见他们,还有我的马,我的刀。

  强烈抗议“那天”在北京起沙尘暴那天下午抢了俺的自行车和手机送公司的ppmm回家!

  永庆颁金(1)

  不开玩笑地说,我是旗籍子弟,也就是说,我是满洲人。对此,我深觉自豪。当年在满族文化网混过很长的时间,也参加过很多聚会,交了很多朋友,调戏过很多mm……

  不过我深为自己没有为满族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而惭愧。

  下边这篇帖子是断尾文章,是一次颁金节聚会的纪事,当时还特地学了学曹雪芹老师的笔法,现在看来,物是人非啊!

  二千零二年十一月十六日,天高而静,气凛而清,那北京城却是一片肃杀萧瑟,只因那燕山之秀、北地之灵,都聚会在京城复兴门外一处隐蔽之所,地名礼士路,楼名厚德福。直把那天地间一等一的灵异之气,收于一囊,丝毫不泄,故叫天地都无生气了。

  其日巳时,这京西地方虽紧临城墙,却也依旧杳无人迹;古木参天,依然无伴,长路漫漫,更少行人。路边一楼,到是辉煌壮丽。在那寒风过处,古道尽头,忽地一骑裂风,片刻间雪片般滚至近前。马上一人,相貌高古,品格清奇,超凡逸俗,气度如神。头戴九凤盘头貂腹狐掖护耳防风避寒帽,身穿五龙戏珠江山万里裘,倒挂一盘棋的如意疙瘩扣,外披神风仁武日月护肩披风,左弓右箭,胸前朝珠,手上扳指,原来是满洲一位天产圣人,文武双全,奇才盖世,人称大宗师的徐三公子。只因老主天聪年间,改女真为满洲,以后绵绵延延,数百年间,圣人迭出,遗下一个颁金节来。大宗师此来,正为英雄际会,祝念颁金而来。

  马到厚德福,早见楼前一人,身高八尺,细眉朗目,干巴巴一团足壮的精气神,却是邀天下英雄,会四海豪杰的盟主,爱信爱大侠。旁边一人,虎目熊睛,气势非凡,却是爱大侠的得力助手,焘御焘大侠。公子一见,忙下雕鞍见礼。爱大侠说道:“宗师今日来得恁早。”宗师正色道:“值此佳节,雅令颁金,正应齐心努力,复我满族之书礼,扬我中华之国威,安得不早?”焘大侠鼓掌喝彩:“还是宗师高见,只是我族这班杰义,还都未到。”宗师一笑:“事有繁简,路有远近,又何能以时限人。”爱大侠笑道:“严于己而宽于人,敏于事而慎于行,宗师真非常人也。”宗师一笑,当下三人携手入楼。

  方登二楼,早已叽叽喳喳,迎出三位格格来。俱是八宝攒珠牡丹花黑缎旗头,两串珍珠垂耳际,一块美玉罩当头。身穿描龙绣凤穿金针走银线团花旗袍,襟带白罗帕。袅袅婷婷,风摆荷花一般,却是小狐狸、小乌、那兰三位格格。那小狐狸本是八百年前得道的灵狐,化作一个妙龄少女,朱唇蜂腰,凤目圆臀,被宗师降伏,引归正路,至今已是三百余年。小狐狸为报大恩,遂以兄事之。那小乌来历更是不凡,乃是满洲第一女巫,眉清目秀,体态淑闲,好一头瀑布也似的长发,垂至腰际。对宗师亦以兄事之。那兰奔儿祖上永镇西川,亦兄事宗师。当下三个美貌格格拉着宗师,说长道短,不依不放,闹得宗师无法应对,却把爱、焘两位大侠放在一边。

  宗师当下入座,爱大侠与焘大侠又复出门去候众人。宗师回头,见上垂手坐一美妇,徐娘半老,凤目微合,似笑非笑,亦是一身旗装。宗师笑道:“不知道曹姐姐在此,未得行礼便入座,是我有僭了,不知道曹姐姐身上一向大安否?”那曹伶伶微微一笑,道:“宗师自管和妹妹们亲热,哪里还看得见我们这些朋友。”宗师大窘,正无言之际,那三个格格早不依不饶起来,去呵曹伶伶的痒,曹伶伶只得打起精神应对这莺燕交锋之祸,宗师却早脱身,往旁一桌而坐。

  这一坐,谁知道又生出一段烦恼。原来此桌上有一道名吃,如玉而润,似金而温,凝脂比其质,芝兰比其香,却是一盘碗豆黄儿。那三个格格见宗师移座,直围了过来,娇呼不止,小狐狸嘟着小嘴说道:“原来哥哥得了新吃忘旧吃,我们姐妹当年喂你的瓜子仁,其味想必早已忘到九霄云外去了。”说着说着,眼圈竟红了。小乌、那兰也是各自低头,宗师气不得恼不得,只得安下心来慰之。

  忽听霹雳一声:“宗师在哪里?宗师在哪里?”宗师抬头观看,却是一对武将,勇如天神,一名金子,有一身金钟罩横练的功夫,一名飞腿,旋风腿独步江湖,与宗师亦是故交。宗师笑道:“二位都迟了,还来怪我。”金子正色道:“宗师,当年我弟兄联手,尚不得撼宗师半步,我等隐居多日,苦练这拍砖之术。今日得遇宗师,焉能至宝山而空回,少不得又要讨教一番了。”宗师笑道:“世态微茫,奈何以小愤而坏大事?”原来宗师听其步声,已知其内力修为,虽然已甚高,仍远在自己之下,如当场动手,即手下留情,未必能保此二人不伤。想那宗师的拍砖功独步天下,人莫敢撄其锋,一用惊天动地,故宗师自己亦不敢轻动。

  永庆颁金(2)

  正说笑间,门外又进来一人,身穿死人蓝配鸭屎绿的中式西做不伦不类服,头戴一顶少皮无毛狗尾棉粘帽。身高八尺,横下里倒有六尺。黑肤厚唇,大手大脚,缝目微张,却是民俗专家万寿香。此人一来,群雄皆急起迎之。那老万一一应呼,却不盘桓,急至宗师面见,摘下狗尾棉粘帽,往桌上点三点。宗师笑道:“莫要拘礼,一旁坐吧。”那老万口虽答应,还是唯唯诺诺,眉目间神态颇为古怪。宗师再三催促,方才落座。原来在江湖上排辈份,宗师长着老万三辈,无人之时,老万也只叫宗师一声“师叔”,宗师也不计较,此时群贤毕至,那老万这一声师叔亦叫不出口。宗师看出他心思,微笑让座,亦是不究之意。那老万遂将粘帽点三点,以暗示伏地三叩首,一旁坐了。

  此时红日当天,碧空万里,此楼内祥云笼罩,紫雾迷漫,那三山五岳的英杰,五湖四海的豪侠,济济一堂,齐都来到。爱大侠清一清嗓子,开口说道:“无怪北京死气沉沉,这燕山秀气灵气皆钟此一地,他处自然无生气了。明日乃颁金庆日,故而今日大会群贤,要论一论我满洲绵延数百年之气数,何日当复兴。更兼近日江湖,妖类嚣张,或有灭满者,或有以满人自居而行毁满、谤满之事者。妖魔丑类,本不必究,听其自生自灭可也。然我等如无一丝惩戒,总令世人觉得天道有私。故请明公等今日论个惩戒妖魔之法。”众人听了,各自点头,只有几位格格拉着宗师之手,目注宗师,一个个脸上飞红,似瞧得痴了……

  注:

  颁金节:满族把每年的农历十月十三日这一天,定为满族的节日“颁金节”。颁金意为生成、生长、产生之意。明崇祯八年(1635年十月十三日),后金汗王努尔哈赤的儿子爱新觉罗。皇太极废除女真(又译为诸申)的旧称,将族名定为满洲。满族人为纪念这一天,就把它作为节日进行隆重庆祝。1989年10月,各地满族代表云集辽宁省丹东市,共同议定,以每年农历十月十三日这一天,举办满族“定名日”即颁金的庆祝活动。

  碗豆黄儿:也是一位身态颇丰的女网友。

  拍砖功:现在这种功夫我是不练的,主要因为换不回窝头。

  妖类嚣张:皇汉愤青。虽然过了几年,基本上这些人早就不在我的记忆之中了,但是偶尔上汉网看看,还是妖类嚣张啊。呵呵,呵呵,呵呵。

  千年元旦通宵记(1)

  在北大念书的时候,我一直就是“北大京剧昆曲爱好者协会”的成员。这个协会的人亲如一家,相亲相爱。

  每年元旦夜里,我们都要在大本营———北大枫岛的岛亭上聚会一晚,自得其乐,好不喜欢。我的大学生活,以在京昆社的日子为最美好。

  下边这篇帖子,是千禧年的元旦聚会之后发在京昆社的版里的。大概就是搞笑加意淫的文章。又因为当时深迷金批《水浒》,就仿学了一些笔法。

  现在看来,还是极度搞笑。而且自我感觉,无论是正文还是批注,都丝毫不让古人。呵呵。

  后边附一篇我毕业时写的文章《离开京昆社的日子》,应该也很值得一看。和这篇《千年元旦下通宵记》比较互补。

  新镌胡圣叹先生批评千年元旦通宵记

  燕南鹤云先生 撰

  古幽胡圣叹先生批评

  第一回 徐公子殷勤访故友 丁大侠慷慨会诸仙

  话说三皇治世,五帝为君,日月相更,星辰互长,化生出一派锦绣晶莹的花花世界来。劈头一句,已见作者文心锦绣。那时这世上三天一风,五天一雨,谷秀双穗,霞现八彩;更兼着民俗淳厚,真是老其老,少其少,生有所养,少有所学,壮有所为,老有所安。那社会之上,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好一派太平盛世融和景象。恨不生逢那世。不料静极生变,此四字是千秋不易之理。就有那后生无赖之子,无端生事,不知从哪里学来些奸猾损坏,做些损人利己伤风败德之事。看官听说,正所谓学好千朝难,学坏一朝易。不到百年,把个无扰乐土,变成了是非家园。好对。老不教少,少不养老,承上老其老一句。勾心斗角,人心大异;那些伤风败俗,损德伤行之事,一时却也说之不尽。这才感得天道循环,凭空生出个圣人来,要代天行化,以为万世师表。你道是谁,却是删诗著书,定礼乐制春秋的孔丘仲尼先生。那圣人因其时人心败坏,又愚蠢不堪,这才述而不作,专以礼乐教化。此论发前人之未发,谁言稗史中无经义。谁知后世之人更愚更固,连那圣人所定礼乐名教,全一盖抛诸脑后,不闻不问,一味的乖张。才有那承圣人之遗志者,制曲作剧,要借风俗行教化。其后延延绵绵,过了二千五百余年,人心有好有坏,世事有盛有衰,这风俗戏剧一道,却传延不绝。不过随世事兴衰浮沉隐现罢了。

  单说西历二千年腊月二十八日,正值世风变迁,戏曲不兴之际,却有数十位高贤聚首,正风俗、敦王化,倡戏与曲,做出一件大事。你道什么大事,竟是聚会于幽州燕园未名湖枫岛鲁斯亭内,相互切磋砥砺,发明启迪,更身体力行,将二千年的戏曲,振作发生,开辟了新一番天地。

  话说北地燕京有一位徐大公子,名德亮,字子光,因世道不兴,隐于燕园中文系内。要论他年纪却也不大,约在二十上下,竟是个圣人坯子,小小年纪,却有一番宗师气象。论哲思,庄周也拜下风,论文学,子建也强不过他,论嗓音,有出谭超马之势,论才貌,潘安也要自杀。杀与他字叶韵。真是文采风流,见识无双。这一日坐于古洞之中,忽然心血来潮,掐指一算,原来是后一千年,正当戏剧当兴,需要深山海岛各家大贤着力运作,此正值西历之旧千年已过,新千年将至,故有一番大事业将成。公子当下弃洞出门,招来一片祥云,将身一纵,早立于那彩云之上。果然是仙家妙法,转瞬千里,片刻间已从四十一楼四层来到了四十二楼二层上,虽然小有失足,崴了一下脚,却是了无挂怀。

  那四十二楼二二零洞的洞主,也是一位高贤,姓丁,双名智勇。只生得身高八尺,浓眉大眼,高鼻厚唇,一双夹死苍蝇的双眼皮。除了身材相貌远逊子光,这文学嗓音上却也不输他。更有一样好处,学马连良气得死谭富英。俗语出新。其时正任北京大学京昆艺术家协会的会长。公子竟自走入洞中,见钟表在地,被浪翻天,好对。原来丁大侠尚在梦中。公子开窗见日,那太阳已走没西山之后,公子叹道:“可知丁兄终日操劳。”上前摇他,见丁大侠张唇摩嘴啧啧有声,细细听来,竟是一出《春闺梦》。遂不忍叫他,坐在一旁,潜心等待,直等到次日清晨,那丁大侠才渐渐转醒。高人处世,与众不同。此时公子已下决心,今生今世不再听《春闺梦》。

  二人叙礼已毕,分宾主落座。丁社长抱拳言道:“不知大宗师驾到,有何指教。”那公子遂将此事说了一遍,丁兄抚掌大笑道:“却不道英雄所见?今日小弟社中同仁,早定下通宵之会,不但社中同仁,昔日旧好亦欣然前来。”公子道:“却不知都有哪几位高贤?”丁大侠道:“元始天尊朱晓鹏,九天玄女魏岩萌,通天教主郭健,天山童姥徐鹏。”看官牢记话头,此是第一番提此四人。公子大笑:“有此几位,大事可成矣。”丁大侠道:“日期即在今晚,奈何时限仓促,人手不够。”公子道:“小弟不才,愿效犬马。”丁大侠大喜,言道:“本约有数人购物,先是阳光男孩、当今京昆社头牌李响借故推脱,又有田媛大姑奶奶不去。尚约了新人刘旸———此人是宗师同门,遁迹扶桑,新近方归———与李春亮二位。那刘旸精滑不堪,末必肯去,李春亮新近入社,为人老实可靠,肯吃苦耐劳,必然肯去。”公子叹道:“可见社长治社有方。却不知所需何物,要如此人手。”丁大侠当下拿出一张清单,公子接过闪目观瞧,那上面写的是:

  千年元旦通宵记(2)

  苹果十斤,橘子十斤,鸭梨十斤,香蕉十斤,羊肉十斤,冻豆腐五斤,黑、白瓜子各三斤,蒿子秆一斤,金针菇一斤,香菜半斤,白菜一棵,莲藕一个,芝麻酱一瓶,腐乳一瓶,辣椒油一瓶,醋一瓶,方便饭盒五十个,方便筷子五十双,方便水杯五十个,火锅一个,电祸两个,速冻饺子七袋,速冻汤圆三袋,芥末一袋。极写当夜之盛。

  公子看罢,笑了一笑,道:“如此大量,五人前去也不多。小弟尚有私事,先行告退。”方言欲效犬马,忽又言尚有私事,是公子全身之策也。丁大侠大惊道:“正当需用宗师之时,如何肯放宗师走,宗师今日定要帮忙,如不然,智勇唯自杀而己。”你看他句句不离宗师二字,分明是借此二字压人,可气可气。公子笑道:“不是小弟躲懒,实是有些私事未了。”一边说,脚下有个要走的样子。丁大侠大急,抽出一柄刀来,放入颈中,读者读书至此,需存一问,谁的颈中?公子笑道:“不需如此,我不走便了。”丁大侠转悲为喜,二人当下坐定了等那刘李二位。

  谁知等到天交正午,也不见二人到来。把个丁大侠急得热锅上的蚂蚁相仿,只是团团转磨。公子几次要走,都被丁大侠抵死拦住。丁某末免不近人情。看看太阳当顶,丁大侠便拉了公子出来,要拼死前去买菜。刚一出门,正遇见李春亮。那李春亮刚刚要跑,早被丁大侠一把拉住,使个定身法定住身形。春亮眯着一双小眼求饶道:“不是小弟不肯帮忙,实是有事在身。”丁大侠说道:“今番绝不放你,除非与我等同去。”春亮急得小脸上热汗腾,好似水浇雷公一般,此四字活画出春亮之貌,笔法变化多端。告饶道:“不是小弟躲懒,实是有急事要走,哥哥放过我吧。”公子道:“如不然你先同我们去,先买几样你拿得了的你先拿回来,也省得丁大侠着急,也省得误了你的正事。”还是子光达理。春亮无奈,只得点头应了。四个驾云直奔万泉河早市。片刻间早到万泉河,见早市还未散,兀自人来人往的拥挤不动。公子对丁社长道:“先买几样让春亮拿回去,你我再转看不迟。”春亮一旁赔笑道:“就先买那五十双筷子如何?”公子一言不发,早买了十斤苹果、十斤橘子并十斤鸭梨,此时方显出子光办事之能。交与了春亮,春亮无奈接了,只压得虾米相似,驾云先走了。

  这边公子与丁大侠选齐了货物,只堆得小山相似。他二人各运神功,不一会儿吃完了大半,这才抹一抹嘴,细。将所剩之物运回古洞。见洞中先自有了十斤苹果、十斤橘子并十斤鸭梨,春亮早不知去向。二人也不管他,先睡了一觉,养足了精神,睁眼见日已向西,急忙通知各人,前来洗涤搬运。那丁大侠一路电话打过去,早有数位仙女下界。有仙女而无仙男,可见丁大侠电话有准。细看时,却见刘旸环肥,田媛燕瘦,但听得环佩叮当,娇声嘤咛,红红绿绿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