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线吧!”巧云放低了声音说。
桂爷摆摆手,示意她不要说话。
毓秀和巧云直直地盯着筛子的方向,又见几只麻雀飞过来,也站在雪堆上难望了一会,直接飞到筛子底下。
毓秀和巧云同时望了望桂爷。
桂爷仍不动声色。
很快,原来站在树枝上懒散地呆着的麻雀也陆续飞下来,学着前面的样子,先去雪堆上站一会,直接飞到筛子底下。
约摸又过了三两分钟,桂爷灵巧地拉动了细丝,就见几只麻雀惊恐地从筛子旁边射出去,一会便不见了踪影。
“噢——”毓秀和巧云同时呼喊着冲了出去,桂爷乐哈哈地跟在后面。
筛子底下,大约十几只麻雀把网眼钻得此起彼伏。
桂爷让二人压住筛子两边,自己紧贴地面伸进手,一只只缚到准备好的编织笼里。
把笼子盖严,就可以看见一堆麻雀在里面挤来撞去,还不时把篾子啄得“啪啪”响。
“真有趣,真有趣。”毓秀和巧云乐得在雪地里直蹦。
“中午好好慰劳慰劳你们俩,让你们尝尝桂爷的手段。”
“还是那么用泥包起来吗?”巧云调皮地歪着头。
“当然,”桂爷挥手之间像个得胜的将军。“吃过叫化鸡吗?那是乞丐们偷了吃,不敢公开烧,就想出了这个馊主意。嘿嘿,法子是土了点,可是味道好啊。更何况,咱这可不是偷来的,是劳动所得。”
看着桂爷乐得合不拢嘴,二人也禁不住笑了。
“我倒是急呢,”还是巧云嘴快,“现在就想尝尝叫化麻雀是什么味道了呢?”
“那可得小心哟,别吃了麻雀真变成叫化子。”毓秀捧起巧云的脸蛋,故意挑逗她。
巧云夺下桂爷手中的棍子就追赶毓秀,没想到脚下一滑,一个仰八叉扑到雪地里。毓秀赶紧把它扶起来,一边还格格地笑。
玩够了,就又回到笼子边,看那些麻雀上窜下跳。把手指伸过去,它们便赶紧躲开,但不一会,就有几只凑上来,狠劲地啄。
“小动物也怪可怜的哟!你看那只还眼泪汪汪的呢。”巧云有些心疼起来了。
“是你自己眼泪汪汪了吧?”毓秀故意把脸对在巧云前面取笑她。
巧云一把推开她。“没心没肺的东西,看你怎么嫁出去。”
“咦,”毓秀怪腔怪调地带着嘲弄的口吻,“原来巧云妹妹动情了呢。是思春了吧?”
“看我不撕烂你这张臭嘴。”话音未落已捏住了毓秀的脸。
正无拘无束地说笑,一抬头,桂爷还站在门口,脸不觉红了。
就在这时,传过来一阵吵吵嚷嚷的声音,夹杂着老牛“哞哞”和惨叫。
二人刚要问发生了什么事,却见桂爷的脸阴沉着,没敢再吱声。
华人
第四十八章 宰牛
二人循声而去,行不多远,拐过一堵败墙,就见牲口棚前的空地上围着一簇人,有的手里还举着什么,吵嚷声和牛的叫声比前更烈了。
雪地里躺着一头牛,大口喘着气,绝望的眼神让毓秀和巧云汗毛直竖。更令二人揪心的是,它的不远处还有一小牛犊,从雪泥里撑起来,蹒跚着向牛晃去,还没到近前,一个趔趄扑倒在地,正好滑向老牛的肚皮底下,然后迫不及待地寻找什么。是了,毓秀和巧云明白,它一定是饿了,只有极度的饥饿才会有那种贪婪的样子。然而它太弱小了,身上还只有柔滑的绒毛,是生的渴望才使它坚强地支撑起来,但是还未衔到妈妈的乳头,老牛腿一蹬,把它弹出老远。小牛试图再次立起身,但几次努力都失败了,只是肚子一鼓一鼓地。
二人不知发生了什么事,看到这种凄凉的场面,不禁伤心落泪。
不知谁同时将手掌拍在毓秀和巧云的肩膀上,把二人吓了一跳。回头一看,是春妮,后面还跟着春玲。
春妮只是“嗤嗤”地笑,春玲却做着小鬼脸。
“你们两个怎么在这里?”毓秀问。
“刚刚找你们去了哩,说你们到这里来了。”还没等姐姐开口,春玲叽叽喳喳地抢先说。“来了以后,又不见你们在这里。”
“看桂爷逮麻雀去了呢。”巧云回应。
“在哪里呢?”又是春玲,还没等回答,就抓过二人的手。
四人一起来到场院,就见桂爷呆坐着愣神。春妮叫了一声“桂爷爷”,反把他吓了一跳。
桂爷显然没有先前那么开心,立起身,轻轻叹了一口气。
四人面面相觑,不知该说什么好。
还是春玲小,没在意太多,只是随口说了句:“桂爷爷怎么没看杀牛的去呢?”
桂爷神色愈法凝重了,但显然是为了照顾女孩子们的情绪,极力压抑着内心的凄楚。
“孩子们,我来给你们讲讲花花的故事。”桂爷说的“花花”显然就是那头待毙的老牛。
“这头牛啊,跟了我整整四个年头了,干起活来真是一把好手,和我的感情深哩。现在正是农闲时候,又怀上了小牛犊子,全村人都为它高兴。只可惜护犊情深,小家伙刚离开一忽儿,它就挣着要找,穿鼻圈都给磨烂了,自己也被护栏绳缠住了一条腿。它越挣脱,就缠得越紧。刚巧那时我不在,它就拼力往外挣,结果把腿弄折了。在常人看来,不能干活,也就只是个废物了。就把它扔在冰天雪地里,等它冻死饿死,也好分块肉吃。唉,连小牛犊也难逃一劫了。”桂爷声音哽咽,眼圈都红肿了。
“那干么不直接杀了它,还要让它受这些罪?”春玲天真地歪着小脑袋。
桂爷连叹了几声。
“哪像你说的那么容易,宰杀耕牛是犯法的。必须等到自然死亡了,才可以宰掉。人们也只好想出这招术,想让它冻饿而死,再报到上面去。已经三天三夜啦,我听到它的叫声就难受得不行。”
四人默默地离开桂爷,刚才逮麻雀时的兴致也一扫而光,留下的只有伤感。在很多人眼里,“花花”早已是一堆牛肉,是煮在锅里香气四溢的美味;但对桂爷,却跟剜了它的心一样。感情真是奇怪的东西,没有它,也便没有伤痛;但没有感情,还能叫做人吗?
悻悻地来到二姐家,二姐正在准备午饭,见四个人都“噜嘟”着脸,有些不解。
“刚刚去看那头老牛了,快要饿死了;还有小牛,吃不到奶,真可怜。”还是春玲小嘴快。
二姐明白了个大概,先要她们坐下,看看天还早,也不急于做饭。
“那可是桂爷的心头肉呢。出了这档子事,其他人倒没有什么,桂爷却一直跟着伤心,从来没到过它跟前。那天我跟它说起这事,说着说着就掉泪了呢。嗨,与其这样让它活着受罪,还不如快了结了呢,可上面又不让,桂爷更是难受得什么似的。”见四个女娃子不说话,就故意岔开话题:“大上海没见过这么大的雪吧?”
这一招果然有效,气氛逐渐缓和下来。二姐趁机说:“雪是北方人年年都见到的,倒是你们这些城里娃儿,见识一下农村的春节倒是正理。”
“是啊是啊,我最喜欢过年呢。”春玲俏皮地把脑袋晃了晃,学着过年时常唱的儿歌:“过年好,过年好,吃了馉饳穿新袄。”
说完,又在地上转了一圈,摹仿着吃和穿的动作,把四人都惹笑了。
“农村娃儿呀,就盼着这一天呢。你看现在咱们吃的,除了白菜就是萝卜,就为了填饱肚子,哪里还能吃出什么味道?也就等到过年那一天,才吃上点带肉星的东西,小孩子们能不高兴吗?大人们呢,是愁这个年。你想啊,就这一天,得准备好长时间呢。可也喜欢这个年,有了这个年,才有点清闲的日子,三姑六姨的也借着这个时间走动走动。”
毓秀和巧云早就听说过农村的春节多么有意思,听二姐这一说,心里不觉又羡慕了一层。
“毓秀姐,你不是说这个春节要在这里过的吗?那我也不回去了,就跟你们一块过。”
“那敢情好。”二姐笑得合不拢嘴,“我守着四个女孩子,还不知怎么个乐法呢。那就先给家里写个信,也好让爸爸、妈妈心里有个数。老人们哪,就盼着这个日子团圆呢。”
数着指头春节就到了。腊八要喝粥,还要泡蒜;小年围坐在炕上吃糖瓜,说些甜甜蜜蜜的话,这些,尽管与城里也没有什么大不同,但毓秀和巧云内心的感受却是全新的。她们好奇地问这问那,用心品味过去从未体验过的每一个细节。
或许,在她们心里,比小孩子们更盼望这个特别的春节快些到来吧?!
哦,是的,这是她们第一次在农村过年,虽说远离了爸爸妈妈,但在二姐这里,享受着一样的亲情。熬一锅浆子,用破刷子贴上春联,再将五颜六色的过楣钱粘在门框和窗框上,冷风一吹,飘飘摇摇,煞是好看。
当然,更令她们新奇的,还有除夕的大红灯笼,守岁的奇异祥和,初一的隆隆鞭炮,让她们感受到了真正的年味。古老的思想文化,浓厚的传统氛围,也只有在农村才能真切地领悟到。
她们不觉又为这次特别的相会而从心底里庆幸了。
人,不就是生活在感受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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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陷阱
寒暑易节,冬去春来,又是一个繁花似锦的季节。
作为一个普通的小村庄,几个年头过去,也并没有见出什么大异样,但我们的主人公却与以前约略有些不同。
如今,人们还能提起李茂生,即使是那些老掉牙的旧事不再引起人的兴趣,但另一桩新闻使李茂生又复活了,那就是他的老婆带着孩子改嫁给外村一个铁匠。那铁匠腿有些跛,以至于年近四十依然光棍一根,但据村民们揣测,尽管长相不尽如人意,腰里钱却是赚了不少,像李茂生老婆这样拖儿带女的,正适合这样的人家。也正因有这样的后续,李茂生又成为街谈巷议的人物,他的那些事也鲜活如在目前。
当然,更多的话题离不开菊花。几年前村民就为她的不幸摇头叹息,但又无可奈何。想想也是,自家的事都管不好,谁还能管了人家这档子事?走投无路的菊花就像待罪的羔羊任李有才欺凌,泪水也只能往肚子里咽。自从那次小产之后,气色好长时间也没变过来。即使这样,恶狼一样的李有才仍不放过它,只要兴趣一来就要她,她也只能一次次含泪满足他的兽欲。在她心里,自己已经是李有才的人了,自己的男人想怎么就得怎么,这是天经地义的。等到肚子再大起来,医生告诫她再也不能手术了,便不得已趁一段清闲的日子,干脆搬到了李有才的新居。如今儿子不仅能叫爹娘,而且满大街跑得欢了。结婚酒席两年前就轰轰烈烈地摆过了,只是最近才扯上小红本本。
村民们的变化也不过如此,而知青毕竟城里来的,变化自然非这些常住人口可比。两个男知青托关系,找门子,终于回了城,就只剩了一个林瑶。那两位临走,除了简单的告别,身外之物啥也没带,含着不知快意还是留恋的泪水登上了南下的列车,从此杳无音信。
善良的秀水村人不忍看着几个城里娃子就这么跟自己受累,但所能做的,也不过让他们干些轻松一些的活。也就在去年,村里那位老教师退休,贫下中农一致推荐毓秀顶了那个空缺,这也正符合了毓秀的性格和心意;而当主任听说公社需要一个能说会唱的宣传员时,鼎力推举巧云,说她的歌唱得如何如何好,舞跳得如何如何棒(谁人见过?),公社里几个小头目合计了一下,没费多大周折也就办成了。
当然还有那个林瑶,眼见两个女孩子就有了称心如意的事做,也便有些耐不住,可几次想返城,都因政审不合格退了回来。村里人没有谁知道他的底细,按自己的理解,当然也属“出身不好”那一类。不过,这并没有使林瑶感到丧气,因为那时“革命样板戏”顶时髦,凭他吹得那口好笛子倒也随公社歌舞团转了不少地方,回到村里,也是村宣传队的主将。
巧云成了公社宣传队的干部,最高兴的莫过于春妮。这时她正上高中,学习不怎么紧要,自己又带着母亲的一些遗传基因,对唱啊跳的特别感兴趣,于是就成了巧云办公室的常客。甚至,村里有什么演出活动,不光要把巧云请回来,连春妮也成了活跃分子。
这些事二姐又喜又忧。喜得是孩子们大了,比以前更乖巧懂事了,而且,毓秀和巧云不用再风里来雨里去的;忧得是,二人都已二十出头,是该找对象的年龄了,可她们的归宿依旧不知何处。显然,以她们俩的丽质天成,莫说秀水村,就是全公社找个可心的小伙子也绝非难事。只是,在二姐心里,她们还是应该返回城里去,回到爸爸妈妈身边。在这里成家立业,也不是正事。可回城也不是吹口气的事,哪有那么容易?
不过,二姐也看出来了,上面对知识青年到农村去也还提倡,但事实上真正下来的少了,返城的倒是风潮一浪高过一浪。巧云就亲口对她说过,秀水村人对她好,可她的心依然在城里,因为那里有自己的爸妈,还有兄弟姐妹;在这里,总有种飘浮不定的感觉。而毓秀,虽未明确跟她讲,但她的心思二姐也估摸到一些,她也一样不会长期扎根在这里。不管怎么说,找对象是一辈子的大事,是去是留对她们而言不也是关系到一生的大事吗?
没有哪个人能在这种情况下做出准确的判断。结婚生子,意味着这一生甚至后世子孙永远是农村人了;伺机返城,可这机会又在哪里?即使将来能回去,又会是什么时候?回去后有如意的对象等着她们吗?二姐苦笑了,不用说自己,两个女孩子就不想这些吗?别看巧云整天嘻嘻哈哈,她的心其实比天还高呢。
事实确实如此。自打来到公社,见识的事情多了,也目睹了一些知青通过贫下中农的推举并经公社审批之后回到了父母身边,她的心动了。她也想过,借着现在的工作优势,可以多接触一些公社领导,这对将来自己愿望的实现不无裨益。
比巧心里更美的还有一个人,就是公社一把手吕主任。
那已经是巧云来到公社一周之后,巧云正跟另一个宣传员闲聊,进来了体态迥异的两个人:前面的那位四五十岁,中等身村,挺胸腆肚,白净面皮,眯着一对小眼;后面的一位二十出头,稍高而细弱,文文静静,戴一副宽边眼镜。
还没等巧云和那位叫秋月的姑娘明白怎么回事,前面的那位已经把浑圆的大手伸过来:“欢迎巧云姑娘,以后咱们公社的文艺宣传工作就靠你们两个啦。”
巧云一愣,她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这个人,好想在哪儿见过?
还没等回过神来,那个年轻小伙子介绍道:“这是咱们公社吕主任。”
巧云记起来了,就是李茂生死后亲自到秀水村表彰李茂生英雄事迹的那个吕副主任。
不同的只是,如今的吕振山早已坐了头把交椅。他没有注意到巧云的尴尬神色,只顾紧紧握住她的手,一个劲地“欢迎”。最让巧云受不了的是一边欢迎,一边把左手也凑上来,把巧云的小手夹在中间,并且不停地游动。
巧云的心里一阵恶心,但还是只能笑脸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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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春梦
自打李有才结婚,巧云到公社去了,大队给毓秀从小学校腾出一间房子,一者比较安静,二者上课也便利。为了让这个新家充满青春的气息,毓秀花费了许多心思,凡来过的村民都啧啧称羡:“人家城里娃就是不一样,不光长得跟公主似的,连住得地方也像皇宫呢。”
还别说,是有些精巧别致,春妮第一次进来,惊讶地叫了一声,这里瞅瞅,那里摸摸,喜欢得不知如何是好。转了一圈,意犹未尽,像个淘气的孩子,涎着脸搂住毓秀的脖子,娇滴滴地缠磨:“毓秀姐,我也搬来跟你一块住吧?!”
这正符合了毓秀的心思,她忙不迭地找到二姐,还没等二姐答应,就说出了自己的打算:“先这么挤着,等有空再打张床。姊妹两个一块住着,也好说说话。”二姐见她主意一定,而且,毓秀一个人在那儿自己也不放心,春妮过去正好做个伴儿,就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从此,只要一放学,春妮就往这里跑,像个百灵鸟似的,赖着毓秀叽叽喳喳叫个不了。
“春妮都长大了,越来越漂亮了。”毓秀给春妮扎着发辫,由衷地赞叹。
春妮没有像以前那样辩驳,只觉得脸突突直跳。
是啊,春妮真是长大了呢,而这个年龄的女孩子,一天一个变化。再加上她天性活泼好动,又具备天然的艺术细腻,热衷文化宣传,使得她言语行为更加出色。
“来,站起来比比。”毓秀拉起她,并排着站在一起,还别说,两人个头差不到哪里去。“我还一直把你当小孩子呢,看,都快比我高了。”
“毓秀姐也不能再长高了呀,再高反倒难看了呢。”
“是说你自己吧?身量苗条,体格风骚。哪个男人娶到你啊,美死了。”
“姐姐又说孬话了,看我饶了你才怪。”
二人逗着,在小床上翻来滚去。
日子在欢乐中一天天过去,春妮的心也更多地留在了村里。特别是村里有了文艺宣传队,她的心理也起了微妙的变化。说不出为什么,那个带着忧郁眼神的林瑶像一块磁石紧紧地吸引着她。在她心里,那个男人是一团谜,似有永远也解不开的心结。越是这样,她的好奇心就越重。没有任何理由,只是喜欢那么远远的看着他,那神态,那动作,都让自己心荡神摇。
“我这是怎么了?”那个夜晚,静静地,连一声虫鸣也不闻,更不用说鸟儿的啁啾了。整个夜色就像一张大幕,不光遮蔽了大地屋宇,连内心也一片混沌。听着毓秀均匀的鼾睡,她的思绪穿越时空随意游走。她不断地问自己,这是一种怎样的心情?自己解释不清,更不能向人述说。这难道就是那个叫爱情的东西?想到此,她的心跳得更剧烈,连呼吸都有些急促了。她觉得脸有些烧,如果是白天,她会照照镜子仔细瞧一下,一定布满了好看的红晕;而现在,她什么也不敢做。不知过了好久,再也无心躺下去,蹑手蹑脚地起来,却又不知该去哪里。点灯?那一定会把毓秀弄醒,她要问起来,该怎么说呢?
她又躺下来,心里说了句“荒唐”,自己也闹不清这个时候这个词的真正含义。甚至,更令她感觉不可思议的是,中学里那么多同学,暗送秋波的也不少,可就是感觉不到一拍别样的心跳。她知道自己是活跃分子,有男孩子喜欢也属正常,她嘴上不说,心里还蛮高兴呢。可就是这个林瑶,自己并没有跟他说过几句话啊,怎么就会有这么奇怪的感觉呢?或许,这还不能叫爱情,是私下里看的那本书上说的“青春萌动”。没错,是这样。可又有些不理解了,为什么那么多的男孩子没让自己动过心,偏偏这个一脸阴云的家伙让自己神不守舍?想想,人家也并没有什么勾魂秘笈,可自己就是控制不了,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
好想否定,不是这么回事,自己所看到的只是一个影子,所有的感觉都是虚幻的。但越强迫自己不去想,林瑶的音容笑貌就越法在眼前晃动。她躁动不安地数着绵羊,她听人说这招术蛮管用的,可这个夜晚,已经数了整个一个草原的羊群了,可就是一点睡意也没有。
非但如此,分明还听到了悠扬的笛韵,是林瑶最常吹的曲子,或许村里人听不出,但春妮能感受到,那是一首关于爱情的曲子,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余音袅袅,不绝如缕。
一定是林瑶在用这种声音表达自己秘而不宣的感情,是的,一定。她不断地问自己:只是在表达感情吗?应该是,如果是求爱信号,除了自己,谁还能听得懂?
她近乎陶醉了,随着优美的音乐不觉欢快地唱起来。对,是自己最喜欢的那首歌,也只有那首歌才与爱情沾一点点边。怎么,林瑶也喜欢这个吗?她唱着,犹嫌不过瘾,不自觉地随着节拍翩翩起舞。
哦,不仅仅是自己,台下还有那么多观念,正聚精会神地欣赏自己的舞姿,或者也跟自己一样陶醉于缠绵的笛声里。长这么大,登过许多次台,从来没有哪一次让她这样迷醉过。爱情的力量真的可以这么强大吗?又是谁在自己心田里播下了爱情的种子?她不愿想太多,她怕飞扬的思绪冲淡了此时此刻的恬静和美好。
突然,舞台的灯熄灭了,台上台下一片漆黑。尖叫声,嘘声,口哨声响成一片。她惊恐地睁开眼睛,但一道强光逼得她双手捂住,只留下一缕缝隙。
“妹妹春天做春梦了呢。”毓秀笑嘻嘻的声音就在耳边回荡,她猛地翻身坐起来。
一缕阳光照射在床铺的一角,屋子里弥漫着淡淡的温馨。
她似乎明白了些什么,脸涮地红了。
“还真看不出,春妮像个睡美人呢,我都想吻一下了。”毓秀穷追不舍。“公主遇到王子,一定很幸福的吧?”
春妮意识到自己一定说了什么梦话,羞涩地歪过身子,装出没好气的样子。
“你可越来越不像姐姐了,净来戏弄我。”
“哪有啊,是你亲口说的呢,不会告诉我只是梦话吧?!”毓秀还是半开玩笑地。
春妮更是头也不敢回,她知道这一刻,自己的脸一定灿若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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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爱情的种子
人的智慧有没有极限?什么才是改变人生最大的动力?人的一生到底应该追求什么?没有谁说得清,但事实会不断地改变人们的思想和行为。
毓秀,一个城市来的女孩子,见识的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村庄,接触的也只是普普通通的村民。在她几年的印象中,除了种地吃饭,把古老的传统保留的原汁原味外,其它也就没什么了。但是,从那个春节过后,她开始对农民刮目相看了。这些看似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村民,蕴藏着她意想不到的能量。就是那些笨手笨脚的村民,却踩出了她所见过的最优美的高跷。那些干着繁重的活儿,粗吼咙大嗓子高声大气说话的妇女,打起腰鼓来居然有板有眼。特别是成立了村宣传队后,姑娘、小伙子甚至很少出门的小媳妇也都欢欢喜喜地聚拢在一起,谈起演戏还头头是道。而且更令毓秀惊讶的是,那个一脸王者之气的楚爷,竟吹得一手好笛子,足以与林瑶平分秋色。她不明白,在秀水村几年,没见过楚爷动过笛子。所以,当她确知那些粗糙而灵巧跳跃的手指,拨弄出那么清越的音乐的时候,都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了。但她的眼睛告诉她,除了楚爷,又会是谁?
还有那个经常被扭到台上挨批的李茂山,在这特殊的年月里,也发挥出了他的一项专长。他把二胡拉得婉转悠扬,或激越,或舒缓,时而如空谷梵音,时而似高山流水,仿佛把人带到神秘幽邃的洞天府地。但也只是偶尔,更多时候,他只能拉出纯正的“革命现代京剧样板戏”。
当然让她吃惊的还有春妮,在毓秀眼里还一直是个孩子呢,学上得并不怎么好,可把演出服一穿,俨然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白毛女或李铁梅。有次她还听到旁边的人议论,“这个春妮,就是二姐当年的翻版呢。”
二姐却并不热衷这些,但毓秀还是从人们的议论中,从春妮初绽的才华中,依稀看到二姐当年的风采。现在的二姐老了,无情的岁月和苦难的经历剥蚀了她的美貌和才情,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劳动妇女了。她想起了一个词:后继有人。是啊,有春妮,便是二姐最大的慰藉。她看得出,人,特别是农村人,没有哪一个是为自己而活的。他们省吃俭用,勉强糊口而已,为得是什么?没有哪个人能解答出来,却祖祖辈辈又是这么过来的。他们知道自己挖不到金山银山,就勤俭持家,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可不管金山还是银山,是这样攒出来吗?
毓秀当然也解答不出,她沉醉在她所拥有的现实之中。她现在最熟悉的小学校,白天,是学生们的课堂,五个年级聚在三间教室里,一节课,先给左边的小同学上语文,再给右边的大孩子上数学。不光是她,孩子们也早已习惯了如此。那些棺材板子制作的课桌让他们记住了葱或蒜的写法,也背过了九九乘法表。
孩子们的说笑打闹带走了枯寂的白天,大人们的锣鼓喧天又迎来了奇妙的夜晚。开始,她还有些不适应,后来,每当吃过晚饭,她就从教室里拿条长凳出来,坐在校院里赏晚霞,等待着三三两两聚拢起来的村民。做完了孩子王,这一刻,便像一个戏班班主。
还有一个人和她一样兴奋,那就是春妮。她的兴奋是因为这种环境可以冲淡心理的压抑;而另一个,则只是为一个人,一个在别人眼里只是普通的那一个,春妮却为之神魂颠倒。从那天春妮说睡语开始,她就感到了什么,这最初的朦胧滋味自己何尝没有过?然而,几年下来,她的心反而淡了,不再是那个易于动情的青春少女,自己都觉得心有些冷漠了。她把感情冰封起来,不知是为了等待某一刻的喷发还是日趋消亡。反正,除了上中学时那个一样散发着浓浓青春气息的男孩使得自己情窦初开外,来到秀水村,类似的情感完全闭合了。她的情感世界变得浑浊。爱情是什么?是菊花式的还是嫣红式的?她找不出理想的解释,但每一种方式都让她每当想起就心惊肉跳。有时她也会问自己,是什么让自己逃离了人人都该有的情感世界?环境还是人?
这些问题有些深奥又非常现实。毕竟已经二十岁了,到了该谈恋爱甚至谈婚论嫁了。但另一个又在哪里?将来的出路会在何方?她不是没有迷茫过,但人前人后,她又会跟没事人似的。
那天她到公社开会,主任的小秘书一直在暗示着什么,但她一直装聋作哑。那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小伙子,当她碰到他的渴望的眼神的时候,心跳荡的不知所措,但她还是竭力回避。她知道感情的闸门一旦打开,就找不到渲泻的出口。莫说恋爱,命运都尚前途未卜呢。
她回首的瞬间,正好和那双失落的眼神相对,那失落中又满含着期待与信心。她要迎合他吗?或许将来会,但现在还不够成熟。
春妮比自己还小三岁呢,在她眼里一直是啥事也不懂的小娃娃,嗲声嗲气的像个可爱的陶瓷妹妹,惹人怜爱又不忍碰触。但那天比试了一下,居然跟自己一般高了,梦里的缠绵也足以证明她纯真的花朵嵌上了绿叶,绽放出爱情的绚丽了。
可这,还不是一个自由恋爱的时代;爱情,在村民眼里,还是一个陌生的词。他们眼中的男女之欢,跟动物并无不同。只须一个媒人,一次会面,一份彩礼,一顶花轿,就完成了爱情的整个过程。听上去有些浪漫,实际上就是一次简单的商品交换过程。而这个交换不是经济上的,而是政治上的。她到公社开会的时候就听说过邻村有位最漂亮的姑娘,只因家庭成份是地主,就要远嫁到一个贫穷的小山村里去了。她只见过那男人一面,还是在昏暗的煤油灯下,自己也羞涩地没敢抬头看一眼。不过,她肯定了媒婆说的是事实,只是送别时那男人跛得比媒人说的要严重得多。但她的父母毫不含糊的答应了,理由只有一个:从此,咱家的娃儿再也不用担着“狗崽子”的名号了。
可这个春妮,还用得着受这个成分的约束了吗?
一只手在她肩膀拍了一下,虽然轻轻地,但还是吓了一个愣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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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样板戏
来的正是春妮。这个她眼中的小妮子,今晚打扮得干净利爽。穿着那个时代少有的短裙,扎着鲜艳的蝴蝶结,不像是农家女孩,更像是城里的时髦女郎了。
“拾掇的这么漂亮,勾引谁呢?”毓秀故意摹仿着村里人说话的语气。
“你个坏毓秀,见了我就没好话。”
“呵,小妮子真是长大了,连姐姐都不叫了啊?”
“就不叫,就不叫。”春妮把嘴噘的老高。“谁让你没个姐姐样儿呢。”
“正因为我是姐姐,才关心妹妹呀!”
“表面上关心,实际上不怀好意。当我是小傻瓜啦。”
“妹妹傻啊?那就没聪明人了。”
就这么有一搭无一搭地说着,人也稀稀拉拉地来了不少。但直到最后,也没见到林瑶的影子。
这个晚上排练《智取威虎山》,林瑶扮演的是参谋长,还好,戏份不多,也没人在意。
开始,在计划排这出戏时,打算特邀春妮饰演小常宝的,这可是女一号,几个姑娘小媳妇争着演呢,以她的扮相,绝不会有什么问题;以她的性格,也一定乐得蹦起来。可这次,她主动要求扮演卫生员。虽然连正式的名字都没有,但她在煤油灯下偷偷地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看《林海雪原》,知道那个卫生员其实叫白茹,而那个小白鸽就喜欢参谋长,参谋长也喜欢她。
说不上是不是因为想到了这一层,反正当她得知林瑶没有演杨子荣而饰演参谋长时,她毫不犹豫地接下这一角色。她有充分的理由,毕竟还要上学,抽不出太多的时间和精力。
她心里明白这究竟意味着什么。这个晚上,“参谋长”没有到场,并没有引起太多的关注,只有春妮的心里像打翻的五味瓶。要去看看他吗?能不能找得上还另说,见面后说什么?就说我想你了吗?呸,她在心里吐了一口唾沫,怎么这么没骨气。她看过很多小说,知道这种事都是男的追女的,也只有一个小白茹才会那么傻……
可是,那个林瑶,天天变着一张老脸,没一点笑模样。她问自己,为什么偏偏对这张木乃伊感兴趣?她替他找了许许多多理由,最重要的一项是,他的心在城市里,秀水村不是他的归宿。
因为自己,林瑶就会留在秀水村吗?也只是一个闪念,很快又消失了。管他呢!如果因为我而留在秀水村,那他就是真心爱我的,愿意为爱而舍弃所有;即使留不住他,如果他喜欢,我也愿意奉献。想到这一点,反把自己吓了一跳。那自己成什么了?继而又自我安慰,不管成什么,我要追求属于我自己的爱情。没有爱情的媾合是耻辱的——她忘了这句话是从哪里看来的,但她坚信不移。嫁给自己不喜欢的人,那将是一生的悲哀。如果跟自己所爱的人结合在一起,那怕只是一天,也是值得的。
春妮觉得再也不能呆下去了,她把学校边边角角搜了个遍,确定林瑶不可能来了,心绪更为不宁。她想让和煦的晚风吹拂一下,希望自己能清醒。而这时,排练场次中正好没有卫生员的戏份,她躲过了众人的眼光,贼一样溜出了学校的大门。
农村的夜晚真的好美啊!她仰头看天,天上的星星真的像课本上说的一样眨巴着调皮的眼睛。若在以前,她会睁大眼静静地数天上的星星,数累了,伸几下懒腰揉揉颈部接着数。这样的暗夜,星星格外多,也格外明朗。她多么希望自己的心也像这眼前的小村庄,静谧、祥和,没有一丝纤尘,但是不能够。或许,正像毓秀说的,自己不再是小孩子,而是的的道道的大姑娘了。那么,现在所思所想不正是大姑娘应有的吗?爱情真是一个神秘的字眼,还没体验呢,仅凭这些不确定感觉,竟让自己失了魂似的。如果真的爱神降临了,又会怎样呢?
她想象不出,又控制不住自己。她把这几个月来那份别样的感情清理了一下。从看到他时的耳热心跳,到现在的神魂失据,她觉得爱情真的好甜蜜又好残酷。她不敢相信自己还能坚持下去,她的精神到了崩溃的边缘。她要把自己的心交出来,她要亲口对她说出她的爱,哪怕对方冷淡地拒绝,自己也好死了这条心,或许,从此,内心趋于平静。
是的,说出来。猛然间,她觉得自己是个勇敢的女孩子了。她知道,村里很多年轻夫妇都是靠媒人撮合的,而自己则要冲破这种樊篱,走自己的路。她内心激烈的跳荡不断地提醒自己,也只有走自己的路,才能获得向往已久的圣洁爱情。我春妮是秀水村唯一的高中生,是有学问的人,爱情之路也得与众不同。
“春妮,一个人在这里啊?!”尽管声音那么熟悉,黑暗中冷不丁冒出来,还是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哦,哦,是,”平时伶牙利齿的,这一会竟结巴起来了。
“没去排练节目吗?”又是明知故问。
“林瑶,你怎么没去?”幽怨的声音感觉不出是责备还是心痛。
那一个竟恬不知耻地表白:“春妮,你知道,我就在等你,我知道你会来找我。”
“找你?”春妮苦笑了一下。“为什么会找你,这么自信?”
“是的,我知道,你喜欢我,就像我也喜欢你一样。”林瑶的语气里充满坚定。
城里来的男人都有这么恶毒的眼神,任什么都能看穿吗?她一个颤栗,但很快又平静下来。“也好,”她对自己说,“如果不是他说出来,自己反倒不知从何说起。”
“喜欢?”她疑惑地看了看他所在的方向,觉得他冷峻的目光正盯视着自己。
“是。”那一个竟一点也没有回避。“这些年来,我从没有过这种感觉。”他顿了顿。“自从你在我的视线里出现,我就知道,我的公主正向我翩翩走来。是的,春妮,我等了好久好久。我也能看出来,你的眼神,你的一笑一颦,都在向我暗示什么。我想等你说出口,但我知道那是徒劳。春妮,我爱你。我从心底里问过一百次这是不是真的,我的心在回答是的。”
没等春妮往下说,他下意识地握住了她的手。“我已经在这里等了好长时间。我的心告诉我你会来,如果你不来,我也就死心了。果然,你来了,虽然比我预期的晚了些,可还是来了。为了这个夜晚,我已经等了好几个月了。春妮,你会答应我吗?”
“会,怎么不会?我也等了好久了啊!”可是,春妮只在心里呐喊,没有说出来。相反,当林瑶自顾自说着的时候,她脆弱的心一阵痉挛:当白马王子到来的时候,就是这种滋味吗?
她感觉到自己的小手被攥得越来越紧,惊恐地叫了一声“不要”,抽出来,转身跑了。
华人书香吧 bsp;第五十三章 爱情滋味
春妮扶着学校门前暗影里那株古老的家槐,目送人们三三两两地离开。她踌躇着走进去,毓秀正在收拾凌乱的残局。
“妹妹,你到哪儿去了,吓坏我了呢!”毓秀一把搂住她的肩,生怕她再跑了似的。
春妮露出淡然的笑。“这又奇了,我只不过出去一会就是了,怎么就这么操心起来了?”
毓秀听她的声音不对,没敢多问什么。熄灭气灯的瞬间,她隐隐看到春妮的眼角挂着泪珠。
“春妮大了,”她边收拾边在心里说。“已经不是处处把自己当偶像的小孩子了。她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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