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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星雨结婚的日子定在国庆节,他让妹妹来告诉明雨,让他做好当伴郎的准备,明雨笑着对刘星云道:“阿云,我喝了你哥的喜酒,什么时候又喝你的喜酒?”

  刘星云叹气道:“我呀,没人要。”

  明雨看到她很失意的样子,道:“别说傻话,不过人们常常说道:挑挑拣拣挑到一个烂灯盏,说的就是不要太挑剔,以免错过好的人。”

  刘星云听了他的话,有些迷惑不解道:“我没有呀,我还没有谈过恋爱呢?”

  明雨听到她这样一说,就热心道:“是吗?那等到过几天我介绍一个我的朋友给你。”

  刘星云笑道:“行呀,那我看看你的狗肉朋友是怎样的好法。”

  明雨听了不禁一愣,笑道:“狗肉朋友?君子之交淡如水,我那些朋友很少见面的。”

  刘星云不解道:“这就奇了,你们久不见面难道不陌生?”她觉得在些奇怪,一直不见面,还是朋友?

  明雨见到她有些迷惑,想了一下就说道:“正如我和你哥哥一样,数年未见我们仍是好朋友,真正的友谊是不因为时间久远而改变。”

  刘星云淡淡道:“我父亲常说,这个世界上最虚伪的东西就是友情,人和人之间不过是相互利用,一旦没有利用的价值,他们之间的那点交情就完了。”

  明雨听了她的话,他不赞成道:“你父亲在官场上与人难免会勾心斗角,你不过是一个女孩子,不该有这样的成见。”

  刘星云笑笑道:“当然你是一个例外,你是一个值得相信的男人。”她所说的值得相信,其实就是值得她去有爱,只是出于女孩子的敏感性,她才改变了话题。

  明雨也不觉笑了笑,道:“也就是说,我是你认为的那种好男人?可是人不是常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吗?如果从那个角度来说,我宁愿自己是一个坏男人。”

  刘星云的眼里有了更多的笑意,她大声嚷道:“这么说楚楚是被你的坏给弄到手的啦?”

  明雨见她很夸张的样子,摇摇头郑重道:“没有呀,我可是找人正正经经地向她提亲的。”

  刘星雨浅笑道:“你怎么不自己去跟她说呢?”虽然已听明雨说过,但她的心里充满好奇,这个时候不觉又提出来。

  明雨的脸红了,有些不好意思道:“我害怕被她拒绝,那样我多不好意思见你们。”

  刘星云却不以为然道:“就有什么呢,电视里的主角不是经常就样说吗:你可以不爱别人,但你不能勉强别人不去爱你。”

  明雨听了她的话,看到她一付很认真的模样,道:“我怎么就没想到这句话呢?刘星云,你要是早一点提醒我,我会自己去试试的。”

  刘星云笑笑不语,过一阵她忽然道:“大雨,今晚我请你去玩。”她从来没有约过男孩子去玩,但不知为什么面对明雨时,她总有一种很熟识的感觉,仿佛那是她从小就认识的好伙伴。

  明雨想也不想就一口答应下来道:“行,做你的护花使者,我去那里都行。”

  刘星云悄声道:“去我想去的地方。”

  公园,傍晚的公园,没有了拥挤和热闹,空荡荡的里面只的秋千、长椅、树影。明雨记不清已经有多少年没有到过公园去了,他也没想到刘星云带他到这里来,记忆里那大大的游泳池如今在他眼里看来也不过是一张很小的水塘,高高的秋千变得又矮又小。

  刘星云见他的眼里有些迷惑不解,道:“我小时候我父亲经常带我到这里来玩,我很怀念这里的一切,如今十多年没有到过,我忽然想到这里玩,所以就约你来。”

  明雨感触道:“看来你的童年很快乐的。”

  刘星云看到他脸上的感慨,于是道:“你小时候呢?”

  明雨想了一下,轻轻道:“我小时候在农村,由于当时刚实行承包责任制,为了让家里人过上好日子,我父母总是早出晚归,刚懂事的我带着小妹,常常是在月亮升起后才见到我父母,等到他们做好饭时,我早就已经睡熟了。”

  刘星云仰着头看着他的脸道:“你哥哥姐姐呢?”她一直对他的事充满兴趣。

  明雨低下头,收回他的记忆,看了看她道:“我只有一个妹妹。”

  刘星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道:“哦,那你的童年是带妹妹一起渡过的。”

  明雨听了她的话,思绪不经意间又回到小时候的岁月,于是动情道:“那时候农村没有电视看,我和小妹整天就是和村里的小孩一起到处逛,一起去河里捉鱼,一起到山上采野果。”他又想起童年里那些无忧无虑的快乐时光,那是他一生中难得可贵的快乐时光,虽然当时什么东西都没有,但得到的快乐却是最多。

  刘星云想了一下道:“我很小就进幼儿园了,因为我的父母都要上班。”

  明雨感慨道:“现在的孩子不同了,他们要的是电子游戏,电视和电脑,但我还是觉得田野和大地才是孩子最好的乐园,更能利于孩子的成长,天天在家呆着看动画片,孩子的性格全变得很孤僻。”

  刘星云看了他一眼道:“但这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性,比如我一进门就打开电视,那怕我不看,我也要开着,屋子里有点声音总是好些。”

  明雨听到她这样说话,不觉点头道:“这倒也是事实,现在人与人之间变得很难相处,电视便成了与外面最好的沟通工具。”

  刘星云忽然格格地笑道:“你这人真有意思,我很少和男孩子谈得来。”她很少象现在这样开怀大笑,她笑起来更是美艳动人。

  明雨失笑道:“是吗?我第一次见到你时,你不说话一个人静静的看着大伙说笑,让我觉得你是那样的高贵,远远不可触及。”

  刘星云想了想,笑道:“我第一次见你时,当时你连正眼都没有看我一眼,我当时有些奇怪,想不到陈伦也有那么冷傲的朋友。”

  明雨止住笑,忽然道:“可能是别人常去讨好你,我给你碰钉子,你反而记得我。”

  刘星云听到明雨这样说她,连忙道:“那倒不是,我不在意别人怎样看我。”

  明雨不觉失笑道:“那看来第一次见面时我没有给你留什么好的印象了。”

  刘星云道:“那我也是。”两人不禁相视一笑,又少了一份陌生感。

  远处的灯光照在刘星云的脸上,夜风轻拂她的秀发,她显得是那样的妩媚,那样的恬静。明雨不禁多看她几眼,刘星云见他一直看着她的脸,有些奇怪道:“我的脸很肮脏吗?”

  明雨很认真地赞叹道:“不,你很美的,我看呆了。”

  刘星云听到他的话,轻轻道:“楚楚听到这话,不知开心还是生气。”

  明雨看到她的眼里有一层很深幽的情意,不由自主地说道:“听到我对她说,她当然会开心,要是听到我对你说,她多半会生气。”

  刘星云没有出声,过了一阵她缓缓道:“既然你俩相爱,你就应多哄她开心,女孩子都是小心眼的。”她是一个很细心的女孩,懂得为别人着想。

  明雨听了她的话,很幽默地说道:“你们女人都是奇怪又充满矛盾,既希望男人在外面有所作为,又不愿男人不顾家,如果男人下班后整天呆在家,便骂男人没出息,但男人在外面打拼不回来,又骂男人把家当作旅馆,整天不回来。”

  刘星云有些不服气,反驳道:“你们男人更加可怕,总希望女人入得厨房出得厅堂,碰到风尘女子,便希望她象良家妇女一样温良贤慧,遇上良家妇女,又渴望她能有风尘女子般的万种风情。”她本来不是一个爱争论的女孩子,但是和明雨在一起时她就变得判若两人。

  明雨听了她的长篇大论,不觉失声笑道:“阿云,我以为你很单纯的,谁知你比我想象中要复杂很多。”

  刘星云没有理会他的话,她想了想才说道:“其实女孩子都很单纯,她们都希望拥有一个温馨的小家,有一个爱她的男人,还有一个可爱的孩子便满足了。”

  明雨看着她的眼睛,若有所思道:“欧阳楚跟你说的不一样,她说那是没出息的想法,她总希望能出人头地。”

  刘星云听到他又在说起欧阳楚,她的脸上忽然有一丝奇怪的表情道:“她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女孩子,不过我也不明白,有很多有钱的公子哥追求她,她都没理睬,你是怎么得到她的芳心。”

  明雨随口就应道:“这是缘分呀,缘分这东西是没法说清。”

  刘星云没有赞同他的话,她低下头想了想才说道:“可能是你的自信,还有你长得很帅!”

  明雨听了她的话,笑笑道:“男人长得帅有什么用,又不是选美,关键是要有钱。”

  刘星云皱起眉头道:“你整天都是说钱想钱,真没劲。”她的脸上是一脸无可奈何的表情,怪怪的。

  生活中,男人如果对女人说:我们只能做普通朋友,那意思是你长得太丑了;如果是女人对男人说:我们只能做普通朋友,那意思是你太穷了。

  没有女人会十分在意男人的相貌,她们真正在乎的是男人的腰包。

  男人可以什么都没拥有,但一定要拥有财富。

  钱不是万能,没钱却万万不能,人的生活中离不开钱,一个人老是提钱的确让人感到庸俗与势利,可是人们非得言利,因为人都是凡夫俗子,而利益的根本体现就是钱。

  人对金钱的欲望是永恒的。古人云:食色者,人之本性也!但一个人生病或吃饱时,便会对食欲失去兴趣;至于性和美色,随着年龄的增长,也会渐渐失去兴趣;唯有对金钱渴求的欲望是永远也无法满足的,甚至是死人,也要生者为其烧纸钱。

  钱可通神,亦可役鬼,所以才有“有钱使得鬼推磨”的说法。

  如果一个人对你说:这事难办或办不了,不是因为钱的问题,那么这件事一定是因为钱的问题。

  有了钱,你可以买一个女人的贞操,甚至是一个人的灵魂。

  刘星云不重视钱,那是因为她生于富足人家,钱仿佛是生来俱有,所以她才觉得钱不重要;但欧阳楚不同,因为她贫穷,人一旦贫穷,连最细腻的感情都会变得粗糙起来。朋友和亲人之间的反目成仇,老死不相往,也一定是为了钱。

  你可以任何东西都不相信,但你一定要相信钱;当其他任何东西都不值得相信时,这时候钱便是你唯一可信赖的东西,也只剩下钱才值得你相信了。

  机关的生活使陈伦如鱼得水,他仿佛被注了一支强心针一般,他一改以前在长城公司的懒散,人变得勤快许多,做起事来也精神很多。当然,他最喜欢去和跑得最勤的地方就是李云松的家,有一次李云松家的大彩电坏了,陈伦马上找一个开三轮车的人,两人把那个34吋的大彩电从五楼搬下来,过后他自己都觉得奇怪,那么大那么沉重的电视机,自己怎么会有力气把它扛下楼梯?他的耳朵仿佛生来就能听懂李云松的意思,而老六等人也没有让他失望,经常为他带来各式各样的山货野味,从前不近厨房的陈伦,如今杀鸡煮狗的本事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他能在短短的时间里就给李云松弄出一餐美味可口的美餐,让李云松吃得满脸红光,这种本事对他来说便是用来生存的本领,也是对自己将来的一种投资,而且这种投资会一本万利,为他带来丰厚的回报,“一分耕耘一分收成”,这句话用在陈伦的身上最合适不过了。

  钟斯敏已经去了两个多月,陈伦虽说没有和她把那张“大纸”领到,但他心里已经把她当作自己的媳妇了。男人在寂寞的时候常常会胡思乱想,陈伦也不例外,他在想着林娜,林娜带给他是一种从没有过的消魂,钟斯敏和她相比简直是什么都不会,可是自从那晚之后,他再也没有见过她,她仿佛消失了一般,陈伦从没有象这样怀恋过一个女人,她的呻吟是那么的诱人,身体扭动是那样的消魂,她是一个灵与肉结合于一身的精灵,深深地牵动着陈伦的神经,陈伦后来不止一次到他和林娜相遇的那间舞厅,却再没有见到她了。

  失落如同影子一样伴随着陈伦,他变得很懒散,一个人静静地呆在房子里,回味着那些不能忘怀的时光。男人思念女人,大多是因为性,女人思念男人,大多是因为情,男人重性女人重情,所以才有多情女子好色男人的说法。

  “笃、笃、笃”有人在敲门,陈伦问了一声:“谁呀?”,外面没有回答,他有些不高兴:这么晚了谁还在敲门?

  于是他开门一看,竟然是林娜,她静静地站在门外!

  陈伦高兴得来不及多想些什么,他一把就把林娜抱在怀里,进屋刚关上门,他紧抱着她,林娜也不挣扎,任由陈伦胡闹,两人躺在床上,陈伦已经伸出手解开她的衣服,他有点迫不急待,他的手已经摸索到她那温暖又富有弹性的胴体,闻到了她身上的幽香,他的身体变得很亢奋,绷得紧紧的,正在寻找突破的目标,林娜在他身下说了一句:“我的例假没有来,可能是有了。”

  陈伦听到这句话,宛如被一盆冷水泼到头上,泼醒了他的神经,也泼灭了他的欲火。他的手顿时停下来,身子也疲软了,如同被人抽了筋一般。

  男人最害怕女人说的话就是:“我有了,你要负责”,尤其这句话是对一个年轻的男孩子来说,它会使男人如同掉落到冰窑,全身的激情都泯灭。

  林娜觉察到陈伦身子的变化,她道:“你怎么啦?”

  陈伦掩饰他脸上的不安,见到林娜问他,于是道:“没什么,可能我太累了,我还没洗澡,我先去洗澡。”

  林娜似乎明白陈伦的心思,她道:“你心虚了?我想去检查一下,要是有了就做了,我不过想让你陪我一起去。”

  陈伦已经起身,听到这话道:“你说什么?”

  林娜盯着他的脸,一字一顿道:“我要你陪我去做手术。”

  陈伦的心里有些害怕,但他还是强作笑脸道:“那好吧,明天先去检查过再说。”

  林娜的脸上依然没有任何的表情,只是道:“你要是还有点良心,就陪我去。”

  陈伦连声道:“好的,我不是没责任心的人。”

  在卫生间里洗澡时,陈伦对林娜的思念早已荡然无存,仿佛被水冲走一般,他已经不对林娜有任何的想法,只是想着怎样把这只烫手的山芋扔掉,不至于惹出更多的麻烦,水温很舒服,宛如情人的手,轻轻地抚摸着他的胸膛,渐渐地抚平了他慌乱的神经,让他镇定下来,这事来得如此的突然,他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但等到他冷静下来,他就不惊慌失措了。毕竟常在河边走,没有不湿脚的。

  陈伦穿好衣服,见到林娜躺在床上,睁大眼睛一动不动在思索着什么,他轻轻道:“你饿不饿?要是觉得饿,我帮你去买夜宵。”

  林娜摇摇头道:“我没有胃口,你要是想吃你自己去,我躺一下就没事的。”

  陈伦心里巴不得要离开,于是他道:“那好吧,我去吃夜宵,顺便帮你带一点回来。”

  饿不饿对陈伦来说早就已经不重要了,他只是想逃离林娜,毕竟这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

  夜里没有风,热闹喧哗永远是都市的主题。也许是夜色的缘故,人们脸上的喜怒哀乐全不见了,平静的脸上看不到一丝情感的东西,陈伦的心很乱,他有些迟疑不决,不知道自己要到那里去。

  东边夜摊的主人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老人,他很平和地问道:“年轻人要点什么?”

  陈伦随口应道:“来一碗粥吧,等一下再弄一碗给我带回去。”

  老人点点头道:“好的。”他忙着去煮粥,灯光映在他的脸上,那是一张布满岁月沧桑的脸,他的神情是那样平静,看不到丝毫的失意和不快,也许他曾经有过太多的坎坷和曲折,今日依然能平静地活着,所以活着的每一分钟对他来说都是美好的,任何的困难和麻烦都变得不重要。

  吃过夜宵,陈伦的心平静了很多,他的情绪受到了老人的感染,回去时的脚步变得轻快很多,他本来就是一个工于心计城府很深的人,只不过由于事情来得太突然,而且他还没有过同类事情的处理经验,才让他一时束手无策,一旦他镇静下来,事情对他来说就不觉得可怕了。

  所以,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无论事情来得怎样的突然,都要以一颗平常心去对待,惊惶失措只能让事情变得更加糟糕,当事情无法解决时不妨作最坏的打算,然后再想办法去改变,可能反而让事情有转机。

  陈伦回到房间时,林娜坐在桌子前梳理头发,见到陈伦道:“这么快就回来了?”

  陈伦展颜笑道:“你在这里等,我当然要快点回来,这是我带给你的粥,你趁热吃吧。”

  粥很鲜美也很香,林娜吃得津津有味,她赞叹道:“这是什么粥呀?真好吃!”

  陈伦看到她脸上的笑容,他的心里也少了些紧张,耐心地回答道:“这是用墨鱼碎、鲜肉、蚌肉,淡菜一起煮成的,当然很好吃。”

  等到林娜吃完粥,屋里的气氛好很多,女孩子都是容易哄的,陈伦带回的夜宵让林娜心情不再失落,毕竟事情已经这样,大吵大闹也没有结果,还不如静下心来想一下解决问题的方法。

  许多的时候,遇上那些不可避免的事情,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静下心来,然后再想办法,只要愿意去面对,没有不能解决的事情。陈伦看了看林娜,道:“你的工作有着落没有。”

  林娜一脸不高兴道:“到教研组去。”

  陈伦见她脸上不高兴,安慰她道:“这比当老师好呀!”

  林娜想也不想道:“可能好一点吧,但那个清水衙门没什么意思。”

  陈伦知道她心里不乐意,道:“这是不错的了,很多人想去都去不了。”

  林娜叹一口气道:“我本想到教育局去的。”

  陈伦看着她,若有所思道:“慢慢来吧,你刚出来不用急。”

  两人又聊了一些有关生活中的话题,陈伦看到林娜妩媚的脸蛋儿,心里的火又燃起来,他道:“今晚不走吧,陪我一起说说话。”

  林娜听了他的话,脸上闪过一丝让人难以捉摸的神色,悄声道:“不,你很坏的。”

  她的话更令陈伦兴奋,他忍不住伸出手去抱紧她,林娜推他一下却没有推开,陈伦在她的耳边轻轻道:“宝贝儿,想死我了,你这些日子里跑到那里去,我天天去找你都没有见到你。”

  林娜伸出手握紧他到处乱摸的手,懒洋洋道:“我回老家去了。”

  又是一个特别的晚上,林娜的确是一个很出色的女人,她的声音充满挑逗和诱惑,她的身体随着陈伦的起伏而有节奏的起落,也许是她声音暗示的效果,陈伦象是没有过这样的强壮,他只觉得自己一次又一次被夹得紧紧的,林娜在呻吟,她已经很湿,她的手紧紧的抱着陈伦,他不由自主就加快节奏,他喜欢听到林娜消魂般的声音,她能激起男人更强的征服欲望,床上的女人不是用来看的,而是一起玩的,她无疑是一个很出色很有刺激性的玩伴。陈伦在冲刺,他要全力以赴去征服她,林娜兴奋得脸孔都在扭曲,不由自主的用双腿紧紧缠住陈伦,迎接高潮的到来……

  女人的门一旦为你打开,就再不会为你紧闭!人世间的情爱,就是这样的简简单单。

  第十八章、沦落风尘

  日子如水,不知不觉中又是一年到头,刘星云又去读书了,欧阳楚调到客服部当上副部长,长城公司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来长城公司由于两年前就挪用大量的资金去炒钢材期货,资金紧张后就向社会非法集资数千万,到后来炒期货的钱竟然全部亏空,几个到北方炒期货的人却建成了一幢幢房子,由于至今无法兑付非法集来的资金,许多集资人到处告状,于是政府只好出面让银行把长城公司帐上的钱全部冻结,用来还清集资款,加上长城公司这几年不规范化的经营全部浮出水面,那虚假的繁荣被撕开之后,长城公司顿时面临倒闭的命运,沦落到破产的边沿,明雨所有的努力全化为泡影,正如建在沙滩上的房子,永远也不会牢固,“狗死狗蚤死”,他的遭遇应验了陈伦以前对他说的那句话。

  时间会改变一切,拥有的东西可能会失去,遥遥无期的东西也可能会不期而至,生活本来就是如此,无法强求也无法逃避。

  明雨不去上班了,也已经没有班可上的,他简直无法面对这样的惨局,望着空荡荡的四壁,茫茫然道:“这就是我十几年读书奋斗的结果吗?”他在家里呆了十多天,一步都没有出门,失落感紧紧地压迫着他的神经,他无法在夜里入睡,也无法下咽,一切都是那样的令人感到失落和悲观。比这个更糟糕的是,他和欧阳楚所有的积蓄全部都交到长城公司建集资房,如今公司面临倒闭,房子建不成钱又退不了。其实两个人也没有多少钱,只不过那是自己辛苦得来的血汗钱,如今眼看着打了水漂,怎能不令他感到失魂落魄。

  明雨不知道自己已经有多少天没有到过街上去了,他觉得心里很烦躁,就推门走出去,他需要去放松一下绷紧的神经,习惯于朝九晚五的生活,固定领取自己的工钱,如今全部都失去,那种感受如同一个刚失去母亲的孩子一样无助,心里全是迷茫,他只觉得前面的路一片黑暗,自己不知道要怎样的去面对。

  街上的行人匆匆而来匆匆而去,为了生计他们无暇顾及身边的事,几个杂货店的打工仔赤着脚,光着膀子蹬着人力三轮车迎面而来,他们的神情是那样的轻松,脸上漾溢着满足的表情。明雨看在眼里,心里有说不出的羡慕,这些人没有很高的学历,也没有不着边际的梦想与追求,他们却很实在很满足,不在乎这个城市对他们的轻视与冷漠,不在乎自己的衣着寒伧与这个城市格格不入,因为他们本来就是这个城市里的匆忙过客,有一份工作有饭吃,有一个能容身的地方,自由自在地在这个城市呼吸着新鲜空气,这一切对他们来说就足够了!

  明雨真想和他们一样,不在乎是怎样的工作,只求自由自在地生活,可是他却不敢,他害怕那样去面对欧阳楚,也害怕周围熟人的眼光,他只觉得茫然不知所措,发觉在这个城市里竟然没有一个属于他容身的地方。

  有一份工作真好!是的,那怕工作很辛苦很脏很累,但有了工作,人的生活才有了保障,人才会没有失落感,才能象正常人一样在这个空间里自由自在地呼吸,活得有尊严。

  北京有很多本地人失业没有工作,而外来进京数不清的民工却在北京找到工作,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社会问题和现象,而造成这样最主要的原因,是这些失业的北京人不愿意去放弃所谓的自尊,甘守清贫,可是当一个人连自己都无法养活自己时,人的自尊和人格在别人的眼里早已经一文不值了。

  为自己活着,昂首阔步走在城市里自由自在地呼吸,没有比这事更重要的。

  夜色,匆匆的夜色。

  夜色掩盖了行人匆忙的脚步,也掩盖了城市的躁动与不安,夜色是迷人的,夜色里的女人变得妩媚多姿,充满诱惑。如果说阳光能让人健康,那么夜色就是让人消魂迷醉,人世间的悲欢离合,大多是在夜色里发生。

  街边的音像店里正播放着明雨熟识的歌:“茫然仰首苍天,谁人躲藏在背后……”这是温兆伦的《随缘》,明雨对这首歌最熟悉不过,他当年约田媚媚一起参加联欢晚会时,他为她就是唱这首歌。很久没有田媚媚的消息了,也不知她现在可好,行色匆匆的日子里,他已经很久没有想过田媚媚了,也无暇顾及那些曾经的往事,只是在自己的记忆深处,有那样的一个人和那样的一首歌,曾经情深款款地走过他的青春。不知不觉中他的眼睛湿润了,他现在正如无业的游民一样,在迷茫的日子里找不到方向,他以为一切都已经不再,但听到同样的这首歌时才明白,其实一切都没有改变,改变的只是自己的心境。

  歌声在依然,街灯已经亮起,明雨挺直了身子,继续向前走去,在街道的拐角,他意外地遇到了陈伦,如今的陈伦早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陈伦了,他在林业局只呆了几个月,就到县团委做团委书记,他已经完成人生的第一个三步跳,他对自己的未来充满着信心,他已经为将来作好打算,有李云松这棵大树,他陈伦能差到那里?他想到过些年去党校混张大专文凭,然后平调到镇下面做书记,弄出点政绩再回县城,他还年轻,前程不可限量。

  今晚他约林娜出来吃饭,虽然他和林娜之间不可能有结果,但男女之间的偷情尤如吸毒一样,一旦沾上就无法再分开。林娜有事尚未到,他便在街角处等她,却没想过会遇上明雨,他几乎已经认不出明雨了,明雨瘦了很多头发很长,满脸的风尘与沧桑,只有眼神依然是那样的明亮与不羁。

  陈伦一直把明雨当作自己的对手,明雨学历比他高,人比他帅气,当初在一起时做业务的能力比他强,上苍似乎把一切的偏爱都给予了明雨,但今夜两人再相遇时,他觉得明雨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明雨已经输了,至少在现在是没法和他相比。

  两人在一起说几句客气话,明雨得知陈伦已经到团委任书记,颇感惊讶,顿时无地自容,他一直经为陈伦不过是一个风月场上的浪子,没想到陈伦却平步青云,自己却碌碌无为在荒废青春,看来陈伦的确选对了方向,也走出一条属于他的路,而自己已沦为平庸。

  生活是很公平的,一个人只要有了梦想和追求,并且朝着这个目标去努力,他就有可能成功的时候;明雨从没有为自己的将来作着想,确切地说他从来没有为自己未来作打算,不知道自己要干些什么,该怎样去做,正是他没有方向和抱负,才使他碌碌无为。

  明雨不知自己是怎样和陈伦告别的,他回到房间里一头栽倒在床上,苦闷与不安象蛇一样紧紧地缠住他的心,他忽然想到了酒,酒是用来解愁的,现在他喝最合适不过。酒的确是一个很奇妙的东西,能让胆小怕事的人变得胆大包天,也可以让满腹忧愁的人变得嘻嘻哈哈。

  明雨喝的酒越多,他的思绪就越激荡。我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为什么会落寞到这等地步?想来想去什么都干不了,这是谁的错?这是谁的错?

  如果田媚媚见到我这个不成器的样子,不知她会怎样的去面对?明雨一直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田媚媚,可是不知不觉中,每次失意时他都会想起田媚媚,她是自己的初恋,她已经溶进了他的灵魂,他又怎能将她忘记?

  阿媚呢?明雨借着酒意站起来,翻开抽屉,找出田媚媚写给他的信。

  “你走的那天,我会哭的,”可是你没有哭,也没有流泪,你是那样的坚强,我为什么会那么软弱?如果你知道我没有工作,你会嘲笑我吗?我也想好好工作,可是我连工作的机会都没有,只能呆在家里闲着,我失意,我迷茫,你能安慰我吗?……

  相片里的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