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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了,只是亲亲舔舔,用不着考虑整容的问题。

  就跟苦哥说的那样,狗就是狗,叮当虽然厉害,到底还是个小狗狗,没有一根杂毛的纯白,蓝宝石似的眼睛,娇小的体态,粉嘟嘟的舌头……

  足以瓦解一个人的心理防线,让人忘记它的不平凡。

  这不,非但小狐,就是胖子看它的眼睛也变成了可爱的心形。

  “小猫猫,乖,来姐姐抱抱……”

  小狐兴冲冲的伸出了手,不过她显然搞错了对象,硬是把狗狗当成了猫猫,还讨好的学了一声猫叫,不料把叮当给得罪了,小嘴巴一张就是“汪汪”两声,表明身份来着。

  “哇”的一声怪叫,小狐连蹦带跳的逃出老远,那反应比见了大粽子还要激烈,胖子讪笑不已,连忙解释说小狐天不怕地不怕蟑螂不怕毛毛虫也不怕,偏偏就是怕狗,像刚才这种近距离接触没有当场晕倒已经算是个奇迹。

  怕狗,加上自称小狐,不会是传说中的狐狸精吧?

  荒唐的念头让我哑然失笑,看来《鬼吹灯》的确有超自然的力量哦,至少,它让我开始想入非非了……

  抱着叮当走到山路的拐弯处,我朝山壁笑了笑,立即引起了小狐的又一次大惊小怪:“小狐你是不是被小狗狗迷了心窍,没事干嘛对着山壁笑……啊!”

  又是一声尖叫,看来跟小狐做伴一定得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至少不能有心脏病,不然很容易给她的一惊一乍活生生吓死。

  我当然不会对着山壁傻笑,只是有个人懒懒的靠在山壁上站着,我向他打招呼乍一看就像对山壁笑一样,也怪不得小狐误会。

  这个没有什么存在感的人当然就是苦哥。

  虽然他人未来声已到,可是山路恰好有个拐弯,小狐兄妹还没有来得及看到他就被凭空冒出的叮当——其实也就是拐弯的缘故,连蹦带跳赶来的叮当就成了突如其来幽灵乍现——给吸引,等他登场根本就没有了震撼力,被下意识的忽略也不奇怪。

  我甚至在怀疑,小狐兄妹开始肯定以为那个说等来两个贼的人就是白色幽灵,压根儿就没想到背后还有人。

  难怪小狐看清楚之后大呼小叫,意外么,自然得有所表示。

  “丹丹一直在等你的朋友,估摸着也该到了,又听到有人鬼叫,所以让我带了叮当跑来看看。”

  苦哥轻描淡写的两句话,让我心里暖洋洋的。

  什么丹丹一直在等,是他一直在等吧,估计是听到了小狐兄妹的尖叫,怕出什么事才急匆匆的赶来,这个……

  可以理解为关心我么?

  “你就是衣衣的那个苦哥?以胡大的名义发誓,还真够酷的……不对,先前的话是不是你说的?两个贼,我们那点像贼了?偷了你的心还是偷了你的肝?”

  这个小狐,怎么一来就和苦哥对上了,人家好歹是个主人耶,难道她真把他当古墓里的大粽子把自己当成了伏魔女天师?

  “张口大粽子闭口鬼星,灯丝是吧?还大包小包的,又是桃木剑又是黑驴蹄子,算天师还是摸金校尉?嘿嘿,地下旅游的倒斗人,不就是发丘娼坟的干活?还敢说自己不是盗墓贼?”

  小狐张张嘴还没有来得及反驳,苦哥已经瞄上了目瞪口呆还有些畏缩的胖子,笑道:“胖子,嘿嘿,胡八一的最佳搭档,想不到看到了真人,而且,似曾相识……”

  “你……”

  从看到苦哥就开始傻眼的胖子总算回过神来,上上下下的不停打量着苦哥,似乎有些期待又有些畏缩,显然是有些拿不准自己的判断。

  “是……是你?”

  “不是我。”

  苦哥就比他干脆多了,一口否决了他的询问,然后点点头算是打招呼,脸上的笑容明显有些勉强,笑意也明显有些做作。

  “我是鲤鱼背的主人,何苦,欢迎二位远道而来的朋友。走吧,如果你们不想做这锁龙渊的祭品,就请跟随我的脚步,走进我的龙门小筑!”

  正文 第十二章 小小陆无双

  (更新时间:2007…5…11 23:15:00 本章字数:2879)

  “岗——岗——”

  突如其来的叫声又猛又烈,把跟在我后面一路东张西望的小狐吓了一大跳,还好,胖子及时给她当起了解说员。

  “这是驴叫,民间传说驴子会‘打更’,就是在晚上每隔一个时辰叫一次……”

  “错了,这不是驴叫,也不是毛驴打更,而是黑子在欢迎简洁回家,表示亲热来着,拍马屁呢,对了,简洁和丹丹管黑子叫黑旋风,是个骡子。”

  走在前面带路的苦哥纠正了胖子错误的解说,没错,在夜里怪叫的就是被我和丹丹叫作黑旋风的骡子,真服了它,这人还没有进院子呢,它居然已经知道我回来了。

  进了大门,我先到马圈转了转,黑旋风站在黑暗里一动不动,两个眼睛闪着红光,看上去就像两颗红宝石似的。

  拍拍它的脑袋算是打招呼,它晃晃耳朵打了个响鼻,很是温顺的样子让小狐大为欣赏,伸手想跟我一样和它亲热亲热,不料它脑袋一偏张嘴就是一口,差点咬着了小狐的春葱玉指。

  小狐又给吓了一大跳,还好原本身手不凡反应不俗,忙不迭的缩手,一张俏脸先白后红,看来先是吓得够呛,然后是气得够狠。

  歉意的笑笑,我急匆匆的拉了小狐进屋,黑旋风本来就是野惯了的烈性子,小狐又是心高气傲的主,天晓得多呆一会儿会闹出什么乱子。

  丹丹真的还没有睡,在玩游戏,听到我们进屋才从卧室出来,好奇的打量着客人,当然,没有忘记打招呼。

  她患有小儿麻痹症,不过算不上很严重,只是腿脚不便而已,走起路来一跛一跛的,配上她精灵般精致的脸和正在发育的玲珑身材,看上去有着一种很别致的韵味。

  胖子还不怎么的,小狐却是看得倒吸一口凉气,脱口赞道:“陆无双!”

  陆无双是《神雕侠侣》的重要配角,是个美丽刁蛮的姑娘,和主角神雕侠杨过有段很精彩的故事,不过后来被杨过和女主角小龙女的爱情感动而退出,与杨过结为兄妹,终生未嫁。

  不管是在书上还是在电视里,杨过都是个心高气傲的主,和他结为兄妹的陆无双自然是个堪称绝色的小美人,恰恰陆无双也有腿脚不便的毛病,小狐把丹丹比作她,应该说是个很有水平的赞美。

  可惜,丹丹的笑容一僵,当即就沉下了脸:“不要拿我和那个笨蛋相比!”

  “哦,丹丹不喜欢陆无双,为什么呢?姐姐觉得她很好啊,又聪明,又美丽,还有心计有勇气,连赤练仙子李莫愁都敢斗……”

  “敢恨不敢爱,她算什么东西!”丹丹不屑的嗤之以鼻,“明明喜欢杨过,偏偏装什么糊涂认什么兄妹,差劲!如果我是她,不但不会退出,还会利用所谓的兄妹关系来个近水楼台先得月,哪里还有小龙女什么事!”

  说话间丹丹已经端出了热气腾腾的宵夜,早上我出门时她就说了到家肯定是半夜三更,不管是我还是客人都得饿扁扁,得准备宵夜打打饥荒才成。

  虽然迎接客人的是我,可丹丹终归腿脚不便,我还是自觉的帮忙张罗,听到丹丹信口开河,不由得瞪了她一眼,没想到她也瞪了我一眼,居然借题发挥撩拨起我来了。

  “小姨你还别瞪眼睛,你自己不也是个敢恨不敢爱的陆无双?明明就喜欢苦叔叔,为什么还要遮遮掩掩的不敢说出来?”

  正在拿碗的我吓了一跳,手上一滑,一摞碗全掉了下去,不过坐在一边的胖子手一伸就接了个稳稳当当,一个也没有砸着。

  早就已经落座的苦哥倒是没有什么反应,有一下没一下的用牙签剔着牙缝,跟没有听到似的。

  气氛一时有些尴尬,小狐转了转眼睛,笑道:“这么说我们的小丹丹是个敢恨敢爱的陆无双了,不知道你心里的杨过是谁啊?”

  “哼……嘎嘣!”

  丹丹不满的鼻子里出气,然后往嘴里丢了颗胡豆狠狠的咬出声脆响,同时挑衅似的挺起了初见峰峦的小胸脯。

  “首先声明,不要叫我小丹丹,我今年已经十五岁,算是姑娘家可以嫁人了!”

  丹丹的确十五岁,不过是虚得不能再虚的虚岁,在比较落后闭塞的三阳湾,也真的到了可以谈婚论嫁的年龄。

  “早栽秧早打谷,早讨婆娘早享福”,山里人习惯早婚,十五六岁结婚的比比皆是,当初大哥和嫂嫂结婚,两个人都只有十六岁,苦哥娶嫂嫂的时候也才十八岁。

  一般人家的姑娘十三四岁就已经订婚,像我这样二十老几还没主的早就算是嫁不出去的老姑娘了。

  “然后,告诉你们也没关系,我心里的杨过就是……苦叔叔!”

  这一次受的惊吓比先前还要猛烈,两个酒杯从我手上落下,砸了个粉粉碎碎,这一次,胖子没有伸手,因为他也傻眼了,根本来不及反应。

  “放屁!”

  苦哥终于开腔了,板着张脸苦大仇深似的,一张嘴就是粗话。

  “不——”

  苦哥话音刚落,丹丹就真的放了个屁,很响亮还带拐弯却没有臭味的那种,不用说是非常的不淑女,这下连小狐和苦哥都张口结舌傻了眼。

  豌豆黄豆胡豆这些东西炒来吃很香,可是有个副作用那就是屁多,丹丹好像是最近一年才喜欢上吃炒豆的,也经常听到她翻着花样的放屁,起初苦哥还怀疑她吃坏了肚子,又评脉又熬药又揉又掐的折腾了好久。

  现在把话挑明,这事儿似乎也变了味,丹丹吃炒豆放屁不是口味独特嗜好奇异,而是要引起苦哥的注意!

  从小到大她就没有伙伴,也就没有太多的复杂心思,她一直都很单纯,她的人就像她的名字,那就是——简单。

  糟糕的是,她不仅简单,而且聪明。

  苦哥知道我们的孤独,所以买了很多的书给我们消遣,后来有了电视,有了卫星接收器,有了电脑,所有的这些,都让丹丹和我不再寂寞,也不再懵懂。

  书,电视,电脑,开启的都是一个个绚丽的世界,展示的都是一个个精彩的人生,浪漫,爱情,谁家女子不怀春?

  豆蔻年华,心扉初开,作为接触最多的苦哥,无疑就是我们眼里的第一王子,近水楼台先得月,这句话并不是白说的。

  只不过,我把感情埋藏,而丹丹任青春飞扬。

  所以,她才会用她的方式来表现,来暗示,来……引诱,甚至,在外人面前明明白白的来表示。

  “苦叔叔,我喜欢你,就像你当年喜欢我妈一样,我知道小姨也喜欢你,但是,我不会放弃,我要和她一起嫁给你——”

  苦哥蓦然起立,胡子拉渣的脸有些狰狞,他没有看任何人,顺手抓起桌子上的茶壶狠狠的向地上掼去,不过一掼之下又迅速伸手追上往地面掼去的茶壶一把抓住,轻轻的放在桌子上,然后不声不响的出门而去,一句话一个字都没有说。

  从头到尾,他就没有看任何人,就连骂丹丹“放屁”的时候也没有看丹丹一眼。

  丹丹慢慢的偎进了我的怀里,肩头轻轻的抖动,隔着单薄的衣裳,我能感觉到她眼泪的温热。

  “小姨,我做错了么……”

  我无话可说,小狐却莫名其妙的插了进来:“你们没错,他也没错,错的好像是我们。”

  “好快的手。”

  胖子怔怔的看着桌子上的茶壶,仿佛看着一个沉淀了很多年的秘密,脸上的表情很怪异,摸金校尉见到大粽子似的。

  “我们好像在一个错误的时间,来到了一个错误的世界。”

  正文 第十三章 有贼自远方来

  (更新时间:2007…5…13 23:22:00 本章字数:3139)

  “闷葫芦,榆木疙瘩,臭石头,猪脑壳……看我不咬死你!”

  叽里咕噜念叨的同时,丹丹喀里嚓啦的啃着鸡翅膀,那旁若无人恶狠狠的样子显然是把无辜的鸡翅膀当作了某人的骨头。

  虽然少了个男主人,准备好的接风宴还是要开的,丹丹在我怀里抽泣一阵后若无其事的上了席,化悲愤为食量的样子让小狐兄妹偷笑不已。

  “说真的,你们家苦哥真的很酷耶,连我都有点动心……”

  一副花痴状的小狐显然是在逗丹丹,丹丹停止了发泄式的抱怨,嘴里叼着个鸡翅膀斜着眼睛上上下下的把小狐打量了一番,然后很是不屑的哼了一声。

  “不得不承认你很漂亮,可惜长得太夸张太风骚,一看就是个狐狸精,苦叔叔才不会喜欢这个类型,你就慢慢的做你的清秋大梦吧!”

  “这你就不懂了,‘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女人不骚,男人不要’,至理名言,没听说过吧?难怪那个怪叔叔,不,难怪你的苦叔叔不喜欢你。”

  这个小狐,还真是什么都敢说,难道现在的大学生都这么开放?

  我有些不满,心里却有点隐隐的认同感,再看丹丹,若有所思的样子,两个眼睛都在发光,似乎对小狐所谓的至理名言有了兴趣在瞎琢磨来着。

  看看的那些流行小说就知道,现在流氓混混痞子吃香得很,还美其名曰“淫荡有理流氓无罪”,一个个都是敢爱敢恨敢上床的那种,非但男人,女人也是一样。

  或许小狐说的是实话,可是要我为了吸引苦哥去主动去扮风骚,我还真办不到。

  “闭嘴吧你,好吃的那么多还塞不住你的废话?别教坏了小孩子,人家可是清水出芙蓉,很环保的纯天然山泉,给你污染了简直是罪过!”

  一上桌子就大吃大喝的胖子狠狠的瞪了小狐一眼,一副仗义直言的样子,不过目光老是朝我这边溜,看上去倒有些讨好的味道,也不知道是不是我自己的感觉太好。

  小狐的目光在我和胖子之间滴溜溜的打转,怪模怪样的做了个鬼脸,然后就识趣的岔开了话题。

  “说真的,老哥你好像认识这位酷酷的苦哥?怎么见了他就像碰到债主似的看起来浑身不自在?”

  这话没错,苦哥和胖子真的像是老相识,还在锁龙渊铁索桥那儿我就看出来了,这事儿蹊跷,没听苦哥说他认识这么一个胖子啊。

  “你们苦哥的职业是什么?”

  胖子没有直接回答小狐的问题,却问了个莫名其妙的问题,丹丹不假思索的就答了出来:“农民呗,还能有什么职业?”

  “农民?”胖子一口吞下满满的一杯酒再咂咂嘴,看那意思这答案早在意料之中,“副业是什么?”

  “副业?”有些拿不准的丹丹望了望我,“他在采石场上班,算不算副业?”

  “采石场?是不是敲大石头卖苦力那种?这倒是个很好的障眼法,他是什么时候去的?”

  “五年前……咦,关你什么事?又不是警察查案子!”

  “随便问问,随便问问,对了,能不能讲讲他的故事?”

  胖子干笑着打哈哈,不过丹丹一下子来了劲,也难怪,她是我和苦哥一起带大的,稀奇古怪的故事听了一大堆,可怜她没有伙伴更没有弟弟妹妹来带,压根儿找不着听众来炫耀,早憋坏了。

  胖子要听故事,可以说是正好抓着了她的痒处,何况是讲苦哥的故事,她更加的有劲。

  苦哥在三阳湾应该算是一个人物,知道他的人不少,因为他曾经发过很大的一笔横财,曾经轰动一时来着。

  当初苦哥家里穷,丢个石头进屋连坛坛罐罐都打不到一个的那种穷,他爸他妈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没有任何门路可走,也没有什么关系可靠。

  所以,苦哥初中毕业考上了中专(那时候的中专很吃香,三年就能毕业包分配的那种,可以说是铁饭碗的代名词)却没钱读书,连青梅竹马的恋人也跟了别人,没办法,山里人大都实际,嫌贫爱富是很正常的事。

  苦哥为此受到刺激,大病一场后两手空空的出了三阳湾,说是要学做生意,还发誓不混出个名堂决不回来。

  山里人有句俗话,叫做“生意买卖眼前花,锄头落地是庄稼”,显然生意不是想做就做一做就能成功的事情,可是苦哥运气不错,出门就碰上了天大的好事。

  一个黄澄澄的母鸡带一大群黄灿灿的小鸡到处寻食,这样的场景在乡下是随处可见,可是苦哥遇见的母鸡和小鸡是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山野岭,这就有点稀奇了。

  更稀奇的是,准备打牙祭的苦哥紧赶慢赶就是逮不到那个母鸡,用石头扔也是打不着,就连退而求其次想弄只小鸡做烧烤都是妄想,那个母鸡带了小鸡三转两转,居然就在苦哥的眼皮子底下消失了。

  本来苦哥是为了赶路错过宿头才遇上这个怪事的,也没放在心上,不过后来碰到个收古董的,闲谈时那么一说,古董商当场就双眼发光,财迷见到金娃娃一样。

  当然了,苦哥不是什么金娃娃,可是他见到的母鸡和小鸡却是和金娃娃相差不远的古董,还是已经具备灵气的金器。

  据古董商所说,大凡有些年头的古董都是活的,并不是死物一个,而是会四处溜达吸收灵气,大多幻化为各种动物的形态出现,要是够级别甚至能变成人形,金娃娃的存在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

  苦哥看到的母鸡和小鸡显然就是已经通灵的古董,而且从颜色来看应该是金器,要是能够弄出来,无疑是很大的一笔财富。

  古董商知道如何给金器定位,也知道如何发掘金器,可是他不知道金器出现的地点,苦哥知道地点,却不知道怎样才能弄到手,两人很快就达成共识,搭伙去取那笔意外之财。

  看好黄道吉日,算好破土时辰,点燃三柱清香,在一个风高月黑的晚上,古董商和苦哥一起动手,掘开了当初母鸡和小鸡消失的地方,挖地三尺又三尺再三尺,捧出来一个大大的土罐。

  很遗憾,土罐里没有金没有银更没有金娃娃,只有浅浅的一汪清水。

  失望之余,苦哥和古董商一起进城,打算找行家里手来鉴定一下,说什么也要搞清楚水是什么水罐罐是什么罐罐。

  进城的途中投宿,两个人睡一个房间一张床,古董商趁苦哥不备把那汪水给喝了,估计他认为那是有灵气的东西,吃了能成仙也不一定。

  结果,半夜里古董商闹肚子,来势汹汹,他还来不及起身就拉了一被窝的稀粑粑,而苦哥被他在喝“灵水”前下了药,睡得跟死猪似的。

  出了这么大一个丑加上做贼心虚,古董商连夜开溜,连土罐也带了去,不料苦哥只一醒来就目瞪口呆,因为他的被窝里到处都是金元宝,金灿灿的颜色跟他看到的那窝小鸡一个模样。

  发财,就是这么简单。

  “三两黄金四两福,要是你没这个福气,黄金到手都会化成水!”

  丹丹绘声绘色的把苦哥大发横财的故事讲得天花乱坠,末了还用老气横秋的语气感慨一番,当然,这个感慨照搬了苦哥当初讲故事的原话。

  “私吞明器,拉稀摆带,这算什么事儿啊,居然把我埋汰成这个样子!”

  胖子脸红脖子粗的唧唧咕咕,声音不大,却让丹丹瞪圆了双眼:“原来是你?难怪!”

  “难怪什么?”

  问话的是小狐,先前丹丹讲的故事让她笑不可抑,忽然听到老哥冒出句傻话,然后丹丹做恍然大悟状,一时间没反应过来,顺口就接了过去。

  “早上苦叔叔看水碗时就决定不去上班,还说了一句话,叫‘有贼自远方来’,当时还不明白,现在我才知道,原来今天来的客人里有个贼,那个贼就是你,你就是当年那个把稀粑粑拉到被窝里的古董商!”

  “废话,我哪会那么恶心芭拉的?这是诽谤!再说了,我又没有偷什么土罐,怎么能是贼?”

  胖子一脸激愤的拍案而起,可是丹丹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让他跌回原位不说,还整个儿软倒滑到了桌子下面去。

  “你当然没有偷土罐,你偷的是《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下卷!”

  正文 第十四章 天书奇谈

  (更新时间:2007…5…15 23:34:00 本章字数:2462)

  “《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下卷?!”

  正在喝汤的小狐差点给呛死,又咳又喘的折腾了好一阵,闹得跟胖子一样,脸红脖子粗的。

  非但是她,连我也吃惊不小,《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是《鬼吹灯》里的一本奇书,可夺天地之秘造化之功可以算无上宝典的那种,怎么能和苦哥和胖子扯上关系?

  “……古书《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残本,只有半卷,只是些看风水寻墓穴的小术……”

  《鬼吹灯》我只看到了第三章,这正是第三章对《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的介绍,很是简略,不过一看就能猜到正是这本书造就了主人公的传奇人生,就像《功夫》里那个小混混得到那些影响他一生的武功秘籍差不多。

  “晚清年间,有名金盆洗手的摸金校尉,人称张三链子、张三爷。据说他自一古冢里掘得了十六字天卦全象,并结合摸金校尉的专利产品‘寻龙决’,撰写了一部《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但此书夺天地之秘,恐损阳寿,便毁去阴阳术的那半本,剩下的半本传给了他的徒弟阴阳眼孙国辅,连他的亲生儿子都没得到传授……我说的可对?”

  丹丹说的是网鬼吹灯专区里的介绍,为了参赛我也看过,但是要我像她那样一字不差的背出来,我肯定办不到。

  “哟,原来你也是灯丝啊,幸会幸会!”

  小狐两眼放光,大有他乡遇故知的意思,不过脸上的疑惑却是很明显,本来嘛,既然说那本阴阳术的下卷已经毁掉,怎么会扯到了自己的老哥?

  因为《鬼吹灯》传神的描述,很多灯丝都相信它讲述的是个真实存在的故事,第一人称主角胡八一就是作者的化身,也就是说作者很可能真的是个摸金校尉,的确有着那么一本可以看风水寻墓穴的奇书有着那么一段段惊心动魄的探险经历。

  虽然专区里发布了《鬼吹灯》作者的采访报道,认真的说明作者并不是什么盗墓高手,可是有些中毒太深的灯丝根本就不信,在他们看来这只是烟幕弹而已——

  真人不露相嘛,可以理解。

  “怎么,不相信?没看到胖子已经吓得躲到桌子下面去了?心里有鬼哦……”

  “有个毛的鬼,他是喝多了,加上人胖血压高,突然站起来结果就晕了过去,睡得跟死猪一样,你看不出来?”

  小狐没好气的撇撇嘴,似乎胖子经常玩这种大醉然后大睡的把戏,她是一点也不担心他着凉。

  还以为胖子被丹丹吓得钻桌子呢,没想到会是这么个原因,难怪他钻了桌子就不爬出来。

  “贪吃贪睡,贪杯贪色,难怪会是个胖子……哎,你没发觉他和《鬼吹灯》里的胖子很相似?”

  瞪了胡说八道的丹丹一眼,我把醉醺醺鼾声渐起的胖子提到了客房的床上,毕竟是客人,怎么能让人家睡桌子底下?

  回到座位刚刚坐下,小狐又好奇的伸手过来在我胳膊上又摸又捏,一副好奇宝宝的样子。

  “没天理啊,虽然丰满是丰满,可跟粗壮根本不沾边,怎么就有这么大的力气,提个大胖子就跟拎小鸡子似的……你确定你不是大粽子?”

  又来了,走火入魔的灯丝,简直就是给大粽子迷了心窍。

  “提个人而已,大惊小怪……刚才说到哪儿了?呃,你哥就是《鬼吹灯》里的胖子……不对,说的是那本书,《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下卷!”

  瞪着丹丹看了又看,小狐有些迟疑的问:“你不会是要告诉我胡大都没有得到的《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下卷在你的苦叔叔手里吧?”

  “其实呢,《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根本就不分上下卷,它是苦叔叔捡来的一本老书,线装的很古董的那种,苦叔叔一直用来垫脑袋睡觉,当枕头来着……”

  “骗谁呀,那种堪称天书的无上宝典可以用捡的?还当枕头?暴敛天物也没这么个说法!”

  “谁耐烦骗你呀,《功夫》里绝世秘籍还搞批发呢,少见多怪……”

  丹丹说得很认真,我想了想觉得有可能,因为当初苦哥出去做的所谓生意就是收破烂,走村串乡东奔西走的,要是有那个机缘收到天书奇书什么的并不稀奇。

  他本来就喜欢看书,看的书很杂,就算是过期的黄历都能看得入迷,真要是收到《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那种深奥的书,翻翻看看很正常,用来当枕头无非就是随身携带的意思,哪里谈得上什么暴敛天物?

  “后来呢,就遇上了那个母鸡和一窝小鸡,然后就是和古董商搭伙,再以后就是古董商看中了苦叔叔的书枕头,半夜里偷了就跑,不过还算有点良心,留下了一大笔钱,结果以讹传讹就成了苦叔叔发财记那个恶心的故事……”

  “自相矛盾了吧,你不是说这书不分上下卷么,怎么又说我老哥偷……哦,拿了下卷?”

  “当然有原因哪,投宿的时候出了点小麻烦,就是那张床有只床脚是跛的,所以床面倾斜睡着很不舒服,苦叔叔顺受就把书枕头撕成两半,一半还是做枕头,另一半垫了床脚,偏偏那当儿古董商去厨房捣鬼下药去了,根本就不知道,结果就忙天慌地的拿走了半本书,恰好就是下卷!”

  “还真会吹啊,这么说上卷应该还在?拿出来给见识见识成不?”

  “哪里还在哦,苦叔叔第二天搞忘了,拍屁股就走人,根本就没有拿走垫床脚的半卷络火透的《鬼吹灯》!”

  丹丹说得是活灵活现,小狐听得是目瞪口呆,好不容易小狐才缓过气来,翻着白眼问:“好故事,是你编的?”

  “哪儿啊,是苦叔叔讲的。”丹丹看了看我,补充了一下,“今天苦叔叔没有去上班,呆在家里把《鬼吹灯》看完了,我陪着看了一阵,对那个《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很感兴趣,结果苦叔叔不以为然,就给讲了这个故事,说是独家披露首次报道。”

  “以胡大的名义发誓,这纯粹是诽谤,鬼话连篇!”

  小狐气乎乎的提出抗议,看样子苦哥要在场,她没准儿会直接找他算账,我是没什么话说,丹丹却又笑眯眯的添了把火。

  “鬼话连篇,说的好,苦叔叔就是这么评价《鬼吹灯》的,不过后面还有四个字——纯属放屁!”

  正文 第十五章 闲话马蜂窝

  (更新时间:2007…5…18 0:39:00 本章字数:2962)

  小狐一下子变了脸色,当场就拍案而起,怒道:“这是什么屁话,太伤人了,岂止是诽谤,简直就是恶毒的人身攻击!”

  “被糊弄了还这么维护人家,真是难得……现在的大学生就这水平,难怪当初能闹出天安门自焚的荒唐事件!”

  丹丹啧啧有声的摇头晃脑,完全是居高临下看好戏的样子,神气活现得差点把小狐气成个疯子。

  她说的天安门事件大家都知道,电视上也有正式的报道,就是练某某功的人为了追求什么圆满跑到天安门去自焚,其中就有个是大学生,那算是典型的中毒太深走火入魔,跟狂热的灯丝还真有共同点。

  满以为小狐会当场暴走,可是没有,她板着脸横着眼把丹丹从头看到脚再从脚看到头,然后摇摇头坐下,想了想噗嗤的一声笑了个花枝招展。

  “嗨,我还真是糊涂,跟个小丫头急什么劲儿,摸金倒斗,这种技术活深奥无比,小孩子家家的外行懂个啥,你说是吧衣衣?”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看完鬼吹灯,不会盗墓也能吹,有什么了不起——发丘印,摸金符,护身不护鬼吹灯,分金定穴走风水,灯灭鸡鸣不摸金——我可有说错?”

  丹丹所说的发丘印摸金符我都在专区介绍里看过,说的分别是发丘将军和摸金校尉的护身之宝,至于鬼吹灯,那是摸金校尉在盗墓倒斗中的独门规矩,要在开棺前在墓室东南位放一支点燃的蜡烛,算是活人与死人之间的默认契约,如果蜡烛熄灭,墓室玄宫里的东西就拿不得,到手的东西也要原样放回……

  很玄的诡异说法,一套一套的,真格的,看了这书去讲故事,效果肯定出奇的好。

  “说得是没错,没想到你还是看进去了嘛,怎么样,真的很精彩很神奇是吧?你还好意思说是纯属放屁,简直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

  “陪着苦叔叔看小说,当然能看进去了,精彩是精彩,神奇是神奇,可是真的是放屁耶,鬼话连篇,尽是乱弹琴……别瞪眼睛,就像那个《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根本就是来路不正侵犯版权来着!”

  “切,你苦叔叔说的你就相信?那是哄小孩子玩儿呢,夸夸其谈,胡说八道,真的是吹牛不上税哦!”

  “警告你不要说我是小孩子,都说了人家是大姑娘了!”丹丹不悦的白了小狐一眼,“你不信拉倒,还有别的证据呢——捅马蜂窝那节你记得吧?”

  丹丹和小狐较劲,目光却投向了我,我才看了区区三章,哪里又知道什么捅蜂窝的情节?

  轻松的从我眼睛里读到我的意思,丹丹给我讲解了一番,说是《鬼吹灯》的主人公胡八一和搭档胖子在内蒙插队的时候去捅马蜂窝,要弄点蜂蜜冲水喝,剩余的就拿去跟当地猎人换兔子肉吃。

  这是个很小的细节,不过为了躲马蜂胡八一和胖子扎到小溪里去被残缺的古玩弄伤,才就此牵扯出了深山古墓的信息,为后来的盗墓倒斗埋下了伏笔,可以说是个小小的引子。

  “这节写得很好啊,生动又有趣,满好玩的,要是有机会我也去实践一下,弄点蜂蜜尝尝鲜也不错嘛!”

  “你不是山里人,没有见过马蜂吧?”丹丹斜着个眼睛像看一个白痴,“难怪你看不出来这是个天大的破绽!”

  的确,这是个大大的破绽,我一听就明白了。

  马蜂的确是在树上做窝,可是马蜂窝里根本就没有蜂蜜,因为马蜂不会酿蜜,也不像蜜蜂那样采花授粉以蜜为食,它可是肉食性昆虫,并不是吃斋的善士。

  养蜂人最讨厌的就是马蜂,马蜂常常会守候在蜂箱附近捕食出来采花的蜜蜂,那叫“抱蜂儿”,空中出击,一抓一个准,抱了就跑,跟强盗打劫差不多。

  在野外真正有蜂蜜的是岩蜂和小黄蜂,它们的蜂窝做在岩洞或者树洞里,决不会像马蜂窝那样堂而皇之盛气凌人的挂在高高的树杈上。

  当然了,马蜂窝不是一无是处,七月半前后是马蜂的繁殖期,要是能弄了下来,里面的蜂儿又嫩又肥,用油炸了又香又酥还能驱除风湿,那可是鲜活可口的野味,吃了还想吃的那种。

  说到弄马蜂窝,可不是《鬼吹灯》上面那样弄根长杆子去捅,而是在晚上直接爬到树上点个松油火把去烧。

  马蜂不比蜜蜂,蜜蜂只要一蜇人毒刺就会活身体脱离,马蜂不同,毒刺不会离身可以再接再厉,而且毒性比蜜蜂厉害得多,要是恰巧蜇到头部的某些穴位,一只马蜂的一次攻击就足以致命——

  要是真的用杆子去捅,穿成个狗熊也不管用,人多人强,狗多为王,何况是凶猛的马蜂,它的毒刺可是连双层的帆布都能轻易刺穿。

  不过,凶猛的马蜂毕竟是昆虫,翅膀太过脆弱,只要给火一燎就得跟冰雹一样往地下落,用火把凑到蜂窝下面去烧,看来凶险却是安全,胆大手快脚稳就行,没有什么技术含量。

  真正厉害的人根本就不用火把,直接拿个肥料口袋从下而上去兜,一锅端,拿回去扔水里把成年的马蜂全部淹死,光是取嫩蜂儿就行,轻松得很。

  据说用活马蜂泡酒能驱风去湿,如果需要,可以拿个酒瓶把兜了马蜂窝的肥料袋弄个小洞凑上去,再拿个电筒在瓶底一晃,里面的马蜂见了光就会争先恐后的钻出来,结果自投罗网进酒瓶,再用酒漏灌酒就是很简单的事了。

  苦哥无疑就是那种真正厉害的高手,每年七月半前后家里都有蜂儿吃,用马蜂加上其他草药泡的药酒更是从来就没有断过,现在拿来给小狐兄妹接风洗尘的杯中之物就是。

  '手 机 电 子 书 bsp;这么看来,《鬼吹灯》上面的描写虽然活灵活现,却完全可能是闭门造车,难怪苦哥会说它鬼话连篇。

  ——虽说只是个小小的细节,但是管中可以窥豹,一叶可以知秋,这个常识性破绽延伸开来,整本书的真实性无疑可想而知。

  本来就是小说,小狐这种狂热灯丝非要说是自传体纪实,还挖空心思的找证据,连那些稀奇古怪的摸金符之类的照片都能弄出来,何苦来哉?

  人家作者都说了,书中描写的盗墓手法探险经历等纯属虚构,是他自己根据道听途说的故事添油加醋虚构出来的,怎么就还有那么多聪明人要去钻牛角尖?

  丹丹噼里啪啦的把马蜂的破绽一说,小狐瞪大了眼睛打死不相信,比某某功痴迷者还要固执。

  “别想蒙我,我也是农民的女儿来着,虽然我们那块没有马蜂,可我相信胡大不会骗人,再说了,这儿是川滇交界耶大姐,人家描写的是内蒙的马蜂,当然跟这里的不一样,水土不同嘛!”

  “真服了你……猪就是猪,进了还是猪……不好意思,不是骂你笨,我的意思是马蜂就是马蜂,内蒙的马蜂也是马蜂,不可能换口味吃素!”

  丹丹又是撇嘴又是挤眉弄眼的笑个不停,末了还让我做苦力去把苦哥装药酒的玻璃罐搬出来,那是个可以装二十五斤酒的大家伙,也不知道是他从哪儿弄来的。

  药酒罐一放上桌子小狐就彻底傻眼,里面泡的不止是马蜂,还有各种枝枝叶叶花花果果的草药,还有鲜红的大蜈蚣和碧绿的小蛇……

  “这个,就是我们刚才喝的酒?”

  “是啊,就是这个药酒,用小瓶子倒了拿出来的,味道不错吧……”

  丹丹的话还没有说完,小狐就“哇”的一声吐了个翻江倒海,这酒她也有喝,还一个劲赞叹酒香扑鼻味道独特,估计她没料到自己喝的竟然会是某些动植物的浸泡液,说白了就是两个字——

  尸水。

  乐不可支的丹丹差点笑背气,我又要给小狐捶背又要给丹丹拍胸口,正闹得不可开交,客房里突然传出来一声长长的惨叫,却是胖子的声音。

  正文 第十六章 夜话

  (更新时间:2007…5…19 7:08:00 本章字数:2719)

  正在吐个不停的小狐脸上再度变色,,毕竟惨叫的人是她老哥,可是反应最快的却是我,到底这是我的家而且我不像丹丹那样腿脚不便。

  第一时间冲进客房,撞进眼帘的却是个白花花的裸体,我不假思索的一脚飞出,结果和我一样大惊失色的胖子突然成了空中飞人,怪叫着重重地碰了南墙。

  脚跟脚追来的小狐和丹丹异口同声的尖叫,还好我反应快快的顺手抓起床单扔过去,跌得昏天黑地的胖子才有了个可以遮羞的东西,要不丹丹很可能会用那个好像是摸金符的东西把他直接钉到墙上去。

  到底这里是山村,裸奔根本就吃不开。

  “老哥你搞什么飞机好端端的干吗要脱光光还鬼叫连天难道是碰见大粽子了?”

  气急败坏的小狐怒发冲冠,说话噼里啪啦像是打机关枪,根本就不带标点符号的一气呵成,也不怕一口气接不上来当场给憋死。

  “我我我中毒了!好痒,全身上下从皮子痒到骨头,跟蚂蚁爬一样……你看,身上起那么多的红斑,完了完了,肯定得全身溃烂变成个白骨骷髅,连大粽子都做不成!”

  胖子唾沫横飞的大叫大嚷,用一只手抓着遮羞的床单,另一只手献宝一样伸到我们眼皮子底下,当真那白花花的肥肉上满是密密麻麻的红点,就跟满天星斗似的数不胜数。

  “中毒?亏你想得出来,还摸金校尉走南闯北见多识广呢,苕宝!”

  丹丹不屑的嗤笑出口,也不怕得罪人,要知道她所说的“苕宝”是这一带嘲讽人的话,相当于“瓜娃子”“傻二”“二百五”“白痴”之类的形容。

  “看起来真的好恐怖,连脸上都有……衣衣啊,这是什么玩意儿?”

  小狐不知道是聪明还是马大哈,压根儿就当丹丹在打呵欠,却是兴趣盎然的凑近胖子看了又看,想要摸摸又不敢的样子很是有趣。

  我当然不可能回答她的疑问,只好瞪了丹丹一眼,丹丹满不在乎的作个鬼脸,拈了颗炒豆扔嘴里咬得嘎嘣作响,没一点女孩子家的矜持。

  “放心啦胖子,你喝了苦叔叔的药酒,这是药性发作给你追风湿来着,嗯,就是把你体内的湿气毒素全都赶出来,你当然觉得全身痒痒……不过胖子,你的风湿看来很严重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