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轻轻下床去,找到鞋子穿上,他已听到声音,“你去哪里?”
她一声不吭就就往外冲,他大步赶上一把抱住她就往床上拖,她怒极,双手拼命的拍打着他,他压制了她在床上,声音低沉沙哑,“不要闹了,你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你怎么去找他?你到哪里去找他?”
其实她亦知她再也找不到他找不回他了,她只是不肯相信,趴在床上眼泪无声的滑落下来,湿了他的手,他觉得他的心也是湿的,他像哄小孩一样哄了她,“你需要休息,要不又该头痛了,听话好不好?”
他从来没有这样柔言细语过,他对她从来都是横眉冷对,一直都不待见她。她终于不吵不闹,只是眼泪仿是开了闸的水龙头,再也关不掉,那么多的眼泪,他曾给她带来那么多的快乐,如今她便用这许多的眼泪还了他。
她的手不经意的碰到胸前的戒指,她疯了似的拉扯着,那样用力却怎么也拉不断,细细的绳子把她的脖子勒出血红的痕迹,她根本就是忘了疼痛,抑或已经疼痛到麻木,只是拼了命的去拽去扯。
沈逸承推门进来,看见她脖子的血痕触目惊心,他赶紧上前来,抓了她的手说,“我来。”
他细细的把绳子解开,她一把抓过戒指扔出很远去,而后呆呆的坐在床上不言不语,过了许久,她走下床去,捡起落在地上戒指,紧紧的拽在掌心中。
关永心再也没有要求见沈家恩,他们坐飞机回中国。飞机上有免费供应的红酒,她喝了一杯又一杯,其实她酒量并不好,全程几乎都是醉眼朦胧的,他也没有阻止,这样总好过她自虐自残或是伤心痛苦。
他送她到公寓楼下,看她脚步凌乱精神很糟糕的样子,本是要送她上楼,怎料她反而笑了,“怎么,怕我死?放心,我会好好活着。”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七章
回到家中,永心只觉得身心俱疲,因着长时间的旅途,因着逝去的爱情,她再也没有力气,其实她现在根本连哭的力气都没有,在美国的时候哭的太多太多,现在只是累,却再也哭不出来。
飞了三十多个小时,她甚至没有梳洗便爬上了床,拉了被子,干脆连头也蒙住,蜷缩成一团躲在被窝中,仿佛只有这样才安全,再没有什么可以伤害的了自己。她并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两日或者三日?她不吃不喝,其实根本也不会饿,神智也是半明半暗昏昏沉沉的。
手机铃声大作,她接起来,是叶兰兰,她焦急的问,“永心,在哪里?”
她迷迷糊糊的吐出一个字,“家。”其实她根本已分不清自己是在梦里还是现实,直听到外面响起震天的敲门声。她双脚像踩在云端一样,过去打开门,叶兰兰一把抱了她嚷嚷着,“关永心,这段时间你去哪里了,电话不通,人也不见,你去哪个山里闭关修行了吗?”而后又放开她说,“你这是怎么了,人不人鬼不鬼的,气色比病刚好那会还差。”
永心只觉得头重脚轻身子虚软,叶兰兰赶紧扶她在床上坐下,“你怎么了?”
永心摇摇头,过了好一会才说,“我见着沈家恩了。”
其实她难得连名带姓的叫他,现在却连着姓一起叫,她自己也不知是愤怒多些还是伤心多些。
叶兰兰并没留意,只顾着替她高兴,“他怎么样,好不好?身体没问题吧?”
永心茫然的说,“好,他做爸爸了。”
叶兰兰吓一跳,细细打量着她的肚子,“你有了?什么时候的事?”又说,“不能吧,你这病不是才刚好。”
永心挤出一个笑容来,“孩子在别人的肚子里。”
“喂,关永心,你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
“我前几天就是去美国了,去观礼,沈家恩和何甜甜的婚礼。”
叶兰兰盯了她看,确认她不是在说笑,怪不得她整个人都是木然的,她一把拥住她,“你要是想哭就哭出来!”
永心摇摇头,“我不哭了,我为什么要哭,我要好好的活下去。”她只是觉得自己傻,从小到大不过只有两段感情,可是每一段感情都让她伤筋动骨,疼的无以加复。他们每个人都给她绘了锦绣蓝图,许她一生幸福,她飞蛾扑火般的奔赴,却一次又一次伤的体无完肤。他们一边口口声声说着爱她,一边飞快的牵了其他女子的手,世界上有什么是直至海枯死烂的,肯定不会是诺言和男人的心。
淅淅沥沥的雨下了一夜,直到天明还没有停的意思,这个城市的春天雨水特别的多,从窗子里看出去,整个城市都笼罩在烟雨蒙蒙之中,灰灰暗暗的,就像关永心此刻的心情。幸而雨也不大,她打了把伞,走到路边公交站台等公车,以前她也常常站在这里等的,不过是等家恩的车。他一直都很细心体贴,每次看到她出来他都会俯过身来给她推开车门,他对她一直那样好,什么小细节都注意,什么都依了她,好的甚至不真实起来,果然不真实,到最后都成了惘然虚幻。
天地间都是白茫茫的水汽,她以为是雨,可是脸上凉凉的,摸上去,才知道是自己的眼泪。远处公车缓缓而来,还没停稳,就有许多人争先恐后的挤上去,她机械般的被大伙拥着推上车,就在最近的位置坐下,大家都低头忙着自己的事,没有人发现她一路都在无声的落泪,或者发现了,也不过是见怪不怪,这世间本来每天就上演着太多的悲欢离合。
永心搭了电梯上十八楼,打开房门的一瞬间,她甚至看到他就站在门口,笑着叫她小宝,她傻傻的应了一声,猛的回过神来,他早就不住这里了。
房子的每一个角落都充斥着过往欢快的身影,桌子放着一对情侣杯,红的那只是她的,蓝的那只是他的,这是他们自己在陶艺坊亲手做的,上面还有两个人的名字。沙发上的粉色小猪抱枕,是他买来送给她的,那时候他常常会叫她粉红猪,当他在商店里看到这只粉色抱枕的时候就毫不犹豫的买回来了。。。。
那些曾经的眷恋与甜蜜,到如今,都变成一把锋利的尖刀,一刀又一刀,狠狠的划过她的心,疼的无以加复。
她拿过胶带封了一只大纸箱,把这些小物品全都扔进箱子里,又走进房间拉开衣柜,把他的衣物全都抱出来,胡乱的塞进箱子里。箱子很重,其实她根本就抱不动,她拖曳着往前走,用手推用脚踢,把它弄进电梯里,而后一路折腾着到底给她弄到了垃圾筒旁,她下定了决心要和过往一刀两断,她怕自己会后悔,飞也似的跑进电梯冲回房子去。
她坐在空落落的房子里,许久,到底不舍,又冲下楼去,可是已经晚了,垃圾筒旁的纸箱已是不见,垃圾车合了门正要开走。她追在车子后面跑出小区,一路大喊,“停下来,停下来!”
她追着跑了十几米,车子渐行渐远,拐个弯消失不见。她蹲在雨中嚎啕大哭,终于知道再也寻不回他了,自己终于失去了他,她一直以为会是一生一世。
关永心搬了家,换了电话号码,连工作也一并都换了,她终于答应电视台的邀请,过去上班。报社的同事知道她要走,心下都依依不舍,但是亦觉得她换个环境未尝不是好事。
她的头发终于长到耳边,修的平平的,人也渐渐活泼开朗起来,脸比从前圆润些,乍一看,倒像个女学生的模样。她现在每天过着简单的两点一线生活,家,电视台;电视台,家,她把所有的心思精力都放在了工作上。每个人都以为她恢复了元气,只有她自己知道,心底深处有着怎样的伤口,不念不想不去触摸,一切都是好的。但里面一直潜藏着只凶猛的小怪兽,冷不防的,它就会张开血盆大口,狠狠的咬一口,连皮带肉的撕扯下来,血肉模糊,痛彻心扉。
她一个人生活,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书,一个人去医院,世界上没有谁离不开谁。但是她再也没有办法去ktv唱歌,走到那里她的眼泪就会不由自主的往下掉,她甚至连海鲜都不能够吃,一吃身上就起红诊,又肿又痒。去看医生,医生只说是人对某些事太过痛苦,身体机能也会刻意选择逃避,那么多的事情,失去家恩后,她再也没有办法自己一个人做,那些美好的东西都已离她远去,生活只剩了无边无涯的荒凉。
她最后一次去婚房子那,管子电线拉了一天一地,那时候他们本来计划三个月就装好的,后来出了车祸,停下来,就一直没再动过。她惆怅的想,这房子是永远都没可能装好的了。她卖了房子,因为价格比同类的房子低了好几万,很快就出手了。她留下了自己的那部分钱,把家恩的那部分存在银行卡里,密码写在纸上,然后把银行卡连同戒指一起寄给了沈逸承。
快递是任若西签收的,她把信封送到沈逸承面前。
他问她,“是什么?”
任若西摇头,“单子上没有寄件人信息,只写了你的名字,”又问,“会不会是什么危险品?”
沈逸承扬着薄薄的信封说,“谁会把炸弹装这里?”
他打开来,把里面东西抖落出来,戒指落在桌子上发出清脆的声音,又滴溜溜转着,随带出来的还有一张银行卡,上面粘附着张小纸条,简单的写着两个字——房款,旁边还有一串数字。他皱起眉头,是她,她好似一直这样傲骨铮铮,表面柔柔弱弱的,其实骨子里比谁都骄傲。
任若西看他若有所思的样子,便不再打扰他,退出门去。
他拨电话给她,里面传来悦耳的声音,“你所拨打电话是空号,请查证后再拨。。。”
他拿着电话,有片刻的发呆,而后又拨到报馆去,果然已经离职,接电话的正是叶兰兰,她一听对方姓沈,气就不打一处来,也不管是谁,只说不知道关永心的去向。她忿忿的放下电话,沈家那些人别再妄想打扰永心的生活。她只觉得悲凉,她们当初每一个人都看好的沈家恩,竟然也会p腿,如此的薄情寡义,果然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永心为了他,一只耳朵甚至永远失去了听力,他们凭什么还好意思来打扰她?!凭什么?!
沈逸承颓然的放下电话,他自然希望她振作起来,可是如今,她决绝的要同过往划清界线一刀两断,而他自然是属于过往暗黑历史的一部分,是她最不愿意提起的从前。
他驻立在落地窗前,从六十五层看下去,视线很好,半个城市都尽收眼底,站在这样高的地方,油然而生指点江山气吞山河的气势。可是,此刻,高处不胜寒,他的心却说不出的孤寂。窗外细雨霏霏,高楼大厦车流人潮都掩埋在灰色的雾霭之中,许多车又开了雾灯,朦朦胧胧中夹杂着万千纷飞银丝,犹如哭泣的眼睛。
他终于遇见了她,可是时间和地点完全不对,他们曾经离的那样近,在医院的半年时光,他每日陪着她,看她哭看她笑,疼痛的时候抱着她,他看她一点点的康复,就如初生婴儿般,他欣喜的看到她每天都在变化,终于可以说话吃东西走路,她曾经就在他的面前,那么近,触手可摸,可如今,又仿佛那样远,再也遥不可及。
其实她根本不怎么漂亮,更非倾国倾城,况且她在他面前从来都是垂头低眼的,眉心仿是永远舒展不开,大多时候见着的不过是她后颈上的三寸白。他见过她手术后的苍白憔悴,也见过她痛哭流涕时的狼狈不堪,可是每次想起她,总归是她最初粉脸绯绯灿若桃花的模样,那样的美好早已变成抹不去的印记,深深烙在了他的心底。
他拨内线给刘大伟,简明扼要的说,“我要她的住址电话公司,你去查。”
在刘大伟给他送来信息之前,他已是看到了她,不过是在电视中。?
换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