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的?我细细打量,猛地反应过来,美女的胸部明显比以前挺拔,只有七天啊,难道吃了什么猛发产品?不对,应该是用上了什么产品。
突然,美女的脸慢慢红起来,耳根脖子都红起来,美女到底是美女,对男人的眼光反应敏锐。我把眼光从美女的胸部收回,让她好好考试吧。
我拿出物理书来看,“鸿儒”马上走了过来,满脸的兴奋,看到是物理书,她拿起来,一张一张地翻,猜想我在物理书上作了什么记号,半天没找到,把书拍在我的桌上,说,“语文考试,不许看其他书!”
好不容易到了时间,我赶紧交了卷,回头正遇到美女的眼光,她似怨含嗔地瞪了我一眼。
接下来的物理考试,自己觉得及格没有问题。中午吃完饭,去到馨馨班级,馨馨还没有看到我,就有女同学对她说,“馨馨,你哥哥来了。”瞟过来的眼神,让男人飘飘然。
我走过去,大声问她,“馨馨,有人欺负你吗?”
馨馨脸红了,急着说,“没有没有,哥,你走吧,没事不要来。”
(bsp;看来考试没事,可我还是很威风地在教室里逗留一会,这个年龄的孩子,不能差一年,我在班里算中等,在这里,绝对高个。
下午考数学和外语,外语我应该没有问题,可数学却一点没有把握,好像没有多少内容和书有关,真令人感到奇怪。
我对着那些数学题,愁眉苦脸,突然,苦女有意无意碰了我一下,我转头看她,她的脸竟然也微微有点红,原来她有意把试卷摊开,让我看,白痴的眼睛很好,她的字又写得工整,我很容易瞄到。
我心里感觉怪怪的,我并不想看,对作弊我一向不以为然,可又不忍拂了苦女的好意,也就有意无意瞄上几眼,但并没有用心看。
秦老师走过来,轻轻敲桌子,警告苦女道,“把卷子放放好!”又不满地瞪我一眼,我也就不再去看她了。
在回去的车上,我关心地问馨馨考得怎样,她满脸沮丧地说,“考得不好,我又紧张了。”
我安慰她,说,“你不要紧张,像你这样心理的人,实际成绩总会比想象的好。”
她叹口气,说,“但愿如此。”又转而问我,“你呢?考得怎样?”
我轻松答道,“除了数学,其他及格没问题吧。”
她睁大眼睛,吃惊地看着我,说,“及格?我们老师说了,平均成绩达不到九十五分,根本进不了提高班!”
可怜的小女孩!2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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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去找菁姐,一路上想着怎么哄菁姐和我好,菁姐不爱我,她爱鼎蕤,对男人来说,和不爱自己的美女做爱,自有妙处。女人总是把爱和性合在一起,男人有时却愿意把它们分开,其实想想也是,性就好比美酒,如果品尝美酒都要有爱,那人世间要少了多少欢乐啊。
可女人不这么想,男人就要花言巧语,想法设法去勾引女人,许下种种做不到的承诺,往往带来无穷麻烦。如果美女不爱你,却愿意和你上床,像菁姐这样,那真是男人前世修来的福分啊。
但那天菁姐喝多了,也许醒来就后悔,所以才躲着我呢,要哄她继续,也许不容易。嘿!酒啊!瑛姑父说得对,酒色两味,乃人生之极品,我前世与酒还算有缘,但于色无缘,今世正好相反,也可以看作人生不如意吧。当然,酒色让我选,还是色更好一点,只是不要色得像中山狼那样,凡是女人,都要过一过。
想到菁姐那天在床上的翻腾,心里不觉又痒又醉。有人说,酒不醉人人自醉,色不迷人人自迷,我想,前一句不对,酒喝多了总是要醉的,后一句对,区别就在于,酒首先作用于人的身体,然后再作用于心灵。而女人主要作用于心灵,我指醉的感觉。如保姆,无论怎么相交,都不会令我产生醉的感觉。
我身边的美女,都令我心醉,无论清纯美丽如艾妹馨馨,还是妩媚妖娆如琳姑瑛姑,无论有过肌肤之亲,还是没有。当然,令我身心俱醉的,还是萌姐和菁姐,萌姐远在天边,菁姐近在眼前,想到这些,菁姐当时的媚态,丰挺迷人的身子,又历历呈现在我眼前。我下面不禁膨胀起来,本来已经到了菁姐门口,可挺着家伙,我犹豫了,要是她妈妈出来开门,看到我这样挺着,会不会立刻翻脸?就算是菁姐开门,看到我挺着家伙去找她,也太带有侮辱性,也许什么话也不说,就会气得把我踢出来,哄她更无从谈起。
反正时间还不晚,就先去花园转一圈吧。
夕阳在残破的然笑道,“痴傻也许就是你生而衔来的宝玉。”
我心里不禁怦然而动,故作不解地问,“菲姐,你这话什么意思?给我解释解释。”
“自己意会去。再见。”菲姐似乎觉得已经和我聊得过多,或者过深,又想就此打住。我赶紧回到正题上来,以和菲姐多说上几句。我说,“菲姐,最近我都不知道该看什么书好了,你推荐几本你喜欢的书,或者推荐你喜欢的作家给我,好不好?”
菲姐哂笑道,“你才读了几本书?就好像读腻了似的,不怕人笑话。”
“哪有,菲姐,我只是想读点真正上档次的书,我相信菲姐喜欢的书,一定上档次。”我一直想知道菲姐最喜欢的作家,了解了这一点,也了解了这个人的内心。
“从白痴到马屁精,你的进化速度也太惊人了。”菲姐笑吟吟地说,但并不生气。
“哪有,菲姐,我是真心想读菲姐喜欢的作家。”
“别人喜欢谁不重要,关键要知道自己喜欢谁,这就需要大量阅读,通过比较,找到自己的最爱。”
我叹一口气,说,“可我没有大量的时间啊,菲姐,你不知道,读书对我有多苦,今天还考试呢。”我猜这招对菲姐可能有用。
果然菲姐好奇地问我,“你考得怎样?”
我又叹口气,故作痛心的样子,说,“辛辛苦苦,十一哪也没去,拼命复习,也就将就及格。”
“真的?在提高班能及格?看来你还真是天才。”
“天生的蠢材——菲姐,你别笑话我了,帮帮我才对。”
“这我可帮不上你,找你菀姐啊,她可是万家读书的状元。我数学几乎是白痴呢。”菲姐有点脸红,这次应该是不好意思,在一个白痴面前承认自己更白痴,不容易啊。
“菲姐,我不要你帮我这个啊,我要你帮我读书少绕一点弯,少读一点废东西,菲姐,求你啦,把你最喜欢的作家推荐给我吧。”我一边说着,一边贴近菲姐,摇着菲姐的胳膊,一股令人心醉的幽香,让我魂飞魄散。
“不许这样。”菲姐把我推开,嗔道。
我看到菲姐并没有真的生气,故作腼腆地说,“对不起,菲姐,我——我只是——”
“不用解释,菲姐知道,你这些毛病都是琳姨和菀妹她们惯出来的。可菲姐不喜欢这样,你也不是小孩了,要学会庄重自持。”
我肃然起敬地说,“是,菲姐,所以你要帮我,她们都惯我,只有你是在教我,所以你要多给我一点时间啊。”
“想的美。”此刻,少女特有的娇美,在菲姐脸上绽露无遗,女孩在你面前表现出她最可爱的一面,那就是她不讨厌你的标志了。菲姐以前是讨厌我的,我心底不仅喜滋滋起来。
我故作可怜状,说,“求你了,菲姐。”
菲姐沉思一会,说,“好吧,你去尝试尝试约翰高尔斯华绥的作品。”
我心里大喜,原来菲姐喜欢他!我本来就知道,像菲姐这样喜欢文学的人,内心必然如火一般热情,只是她们过于清高,很难对人打开心扉,往往寂寞燃烧一生。
我问道,“名字怎么写,菲姐?”
菲姐犹豫一下,说,“跟我来吧。”
我又大喜,我一直想进菲姐的房间看看,始终未能如愿。不知道菲姐今天会不会让我进去?我规规矩矩跟着,到了家,菲姐让我在客厅等着,可我只当没听见,跟着菲姐往她的房里去,菲姐也就默许了。
菲姐拿笔纸给我写名字,我四周打量着房间,很朴素,床的对面是个大书柜,中间窗户下放着写字台,对面是唯一的装饰,一幅高一米宽一点五米左右的书法作品,我一眼就看出了那是启功先生的亲笔,写的是周敦颐的《爱莲说》。
菲姐给我纸条,看我审视书法,问我,“读过这文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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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学过。”我老老实实说。
“能背吗?”
我转过身,望着菲姐,一字一句背起来,多年老师的经历,这回可总算派上一点用场了。
“真不错。”菲姐由衷赞道。
“菲姐,我觉得周敦颐先生写的就是你。”我也是由衷赞道。
菲姐脸红了,说,“别胡说了,拿着纸条走人。”
“菲姐,我就不能在你这儿玩会啊。”
菲姐沉下脸来,我赶紧说,“好吧好吧,我走,菲姐,你这儿一定有他的书,让我带几本走吧。”
菲姐说,“我的书从来不借人,你自己去找吧。”
我依依不舍地离开菲姐的房间,突然觉得,假如我们家有点像贾府的话,菲姐其实最像林黛玉,尽管她不够漂亮,可惜这个林黛玉,一点不爱贾宝玉啊。
不过,谁知道呢。毕竟我醒过来不到五个月,这期间,菲姐对我的态度已经明显转变,从讨厌到不讨厌,甚至有那么一点点喜欢,这对一个内心丰富而深沉的人来说,转变已经很迅速了。
何况她喜欢约翰高尔斯华绥!我看了看手中捏着的纸条,不由得笑起来,他也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啊。我知道,约翰高尔斯华绥就是一把钥匙,一把打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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